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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联络员联系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08 15:42:44 | 来源:网友投稿
创先争优活动联络员联系制度
1、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党员同志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联络员。
2、联络员基本要求:政治理论素质高、文字表达能力强,尽职尽责,全面了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3、联络员的职责:迅速、准确地传达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指示、活动部署、会议精神,快捷、及时地反馈本单位的活动情况、创新措施、经验做法、典型事迹等。
4、联络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电话、传真、邮件等,根据事件轻重缓急、事态大小确定。
5、联络员要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定时查看上报的电子邮箱,保证上传下达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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