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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0 15:19:14 |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舞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林下土地和空间,建立以林业为主体,种植、养殖相配置,多层次、多时序、长短效益相结合,农林牧协调发展的复合经营体系,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漯政〔2009〕9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现就我县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需要。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探索和推广林农牧相结合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林农争地的矛盾,而且可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长期增收与短期增收的有效结合。   

(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我县自2003年实施林业决战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通过宣传发动,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已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已达30.67万亩,丰富的林地资源为我县发展林下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可带动交通运输、物质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是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有效途径。  

(三)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通过加快发展林间种植、养殖等模式,将有效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形成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一、二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建设,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共同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效益林业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使林、农、牧、渔各业实现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并稳定在10万亩以上。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龙头企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龙头企业(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具体目标为: 2010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万亩,扶持龙头企业1-2个,创产值0.5亿元。2012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5万亩,扶持龙头企业3-4个,创产值1亿元。2013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8万亩,扶持龙头企业5-7个,创产值2亿元。到2015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0万亩以上,扶持龙头企业10个以上,创产值3亿元以上。  

(三)规划布局  

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合理规划,搞好试点,逐步扩大,以点带面,形成规模。现结合我县林地面积、分布情况及当地群众习惯,大致划分如下区域。各乡镇也可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走复合发展的路子。  

1、林下禽类养殖区。在保和乡、孟寨镇、马村乡重点发展林下养鹅、林下养鸭、林下养鸡。  

2、林下畜牧养殖区。在北舞渡,莲花镇、太尉镇、侯集镇、姜店乡,九街乡重点发展林下养羊。  

3、林下食用菌种植区。在文峰乡重点发展平菇、香菇;在章化乡重点发展双孢菇、鸡腿菇,木耳、金针菇等,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实施辐射带动发展,尽快形成发展规模。  

4、林下种菜、种药、种草等种植区。可在舞泉镇、辛安镇重点发展林菜、林药、林草等。  

三 发展原则  

——坚持以林为主,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林龄,林地及其空间环境条件,合理选择复合经营模式,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合理配置生产要素。  

——坚持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原则。通过合理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农户等复合经营工作典型,引导区域复合经营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在合理经营的基础上,注重科技含量,提高收益率,发展中注重强化龙头企业,基层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规模化发展。  

四  主要发展模式  

发展林下经济模式,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就我县现有技术条件、生产经验和市场前景看,适宜我县发展生产模式有以下几种:  

1、林畜模式:在林下可规模饲养羊或牛,实行放养或圈养均可,饲草、饲料来源广。技术易掌握,市场前景好,是林畜养殖的重要模式。也可在林间试养狐狸、貂等特种动物,效益会更高。  

2、林禽模式:选择在已郁闭的林地,饲养肉鹅、鸭、土鸡,自然放养、圈养和棚养均可。养鹅、养鸭、饲料粗放充足,常年可养,技术简便易行,群众乐于接受。  

3、林菌模式:在郁闭的林荫下种植香菇、平茹、双孢菇、鸡腿菇、毛木耳、金针菇等食用菌,其主料为麦秸、玉米秸等农作物废料,一次搭棚下料,可多茬轮种,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收益非常高。  

4、林菜模式:根据林间光照程度和蔬菜的喜光特性选择种类,也可根据二者的生长季节差异选择品种。如利用冬春季节林间光照种植蒜苗、菠菜、圆葱等蔬菜。  

5、林药模式:在林荫下种植耐荫性的中药材丹参、柴胡、板兰根等,生产技术含量不高,男女老少都能干。  

6、林草模式:适宜在郁闭度70%以下的林地发展。可种植紫花苜蓿、黑麦草、卢梅克斯等优质饲草,可出售鲜饲草,也可放养畜禽。还可在林下种植园林绿化的草坪,收入更高。  

7、林粮(油)模式。在树木栽植后1-3年内,林地未郁闭前,在林地间作套种小麦,大豆,油菜等农作物。  

8、林—草—牧复合经营模式。“滩地植树、树下种草(草喂鸡鹅)、水中养鱼(禽粪喂鱼)、水面养鹅”的生态种植养殖链,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实现较好的综合效益。  

8、其它模式:⑴林莓模式:在郁闭或基本郁闭的林下种植草莓,晚秋采用草莓的分植苗或组培苗在林间覆膜种植。⑵林蝉模式:在郁闭的林内浅埋已经孵化的蝉卵枝条,效益尚可。⑶林油模式:在郁闭或半郁闭林下种菜籽,效果良好值得推广。  

五  经营模式  

1、公司模式:即公司+基地+农户。由专业公司提供良种(原料)、技术、防疫和产品回收,农户负责提供林地和劳务,收入稳定可靠,这是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主导经营模式。  

2、协会模式:(1)专业协会:按照专业分类,组建各种养殖、种植协会、由协会给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培训,通过中介组织使农民整体进入市场,进行生产经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规避市场风险。(2)担保协会:在乡村,将那些经济条件好信贷信誉高的农户组建信贷担保(联保)协会,给农户解决发展起步资金问题。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发展林下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相互联动的良好机制。一是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农业、畜牧、科技、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农行、农联社、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二是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县林业部门负责掌握林下经济发展动态,及时发布信息等各项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林药、林菜、林莓技术服务;县发改委负责搞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的引进等工作;县科协负责林蝉等技术服务;县科技局负责林菌技术服务;县扶贫办负责林间牧草种植技术服务;畜牧部门负责家禽、畜牧及特种动物的技术服务;财政、农行、农发行、农联社负责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小额贷款和必要的补助等。各乡镇要积极搞好规划,选择适宜发展的模式,落实好林下经济面积。三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把林下经济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一,在全县目标考核体系中林下经济占有一定分值。严格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㈡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根据各乡镇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在县里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努力探索和推广切合我县实际,适宜我县发展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林下经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示范带动,稳步推进。林下经济是一项新型产业,要通过参观学习、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的方式,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前景、效益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林下经济的发展途径和使用技术,增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和自信心。要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集中发展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选择适宜发展的模式,抓好典型示范带动。2010年,每个乡镇抓好3个以上示范村,每个村抓好3—5个示范户。要按照“群众自愿、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化组织程度,在标准化建设设计、统一供种(苗)、联合采购、联合销售、加工增值、贮存运销、科技推广、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良好对接。  

(四)拓宽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收入。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励和银行贷款补贴的办法,鼓励发展林下经济。二是整合部门资源。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开发、结构调整、畜牧养殖、蔬菜种植、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打捆使用的原则,集中支持林下经济,切实发挥资金投入导向。三是加强信贷扶持。县农行、农发行、农联社要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信贷扶持,允许农户采取抵押、村委会担保或多户连保等办法获得贷款,搞好资金监管。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辅助、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五)积极推动,强化服务。一是技术服务。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已的行业特点,搞好技术培训,对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成立专业技术服务队,把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紧紧围绕林下经济,积极大胆引进推广适宜我县的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二是资金服务。协调金融部门加大投入,实施小额信贷等形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林下经济。三是购销服务。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群众与外地大型企业签定购销协议,减少市场风险,使全县林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的方式,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集中发展的原则,坚持实行龙头企业带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制订配套措施,把扶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重点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确保林下经济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按照“群众自愿、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化组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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