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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活动方案专题合集

发布时间:2022-04-27 11:54:51 | 来源:网友投稿

2013 年馆员书评征集活动方案

为了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学习型馆员,发现图书馆人才,促进读者服务工作的创新、到位、专业、温情,推动全民阅读推广工作,2013年特别面向全国各地区各系统图书馆馆员开展馆员书评征集活动。

一、组织

主办: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

承办: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图书评论委员会、《图书馆报》

二、主题

最值得向读者推荐的一本书

三、要求

1.主题明确,围绕向读者推荐的一本书陈述推荐理由及自己的阅读心得,层次分明,文笔精炼,如对当下有所启示更佳;

2.字数:3000字左右;
3.时间:待定;

4.请在投稿时写明本人真实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发布入选通知。

四、评选 主办方将组织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在《图书馆报》择优刊登。

五、奖励

将评出最爱读书馆员若干名,最值得向读者推荐的图书若干种,以及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六、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shuping@jllib.cn,请在主题中标明“馆员书评”字样;

2.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58号金陵图书馆宣传推广部图书评论专委会秘书处(邮编:210019),请在信封上标明“馆员书评”字样。

郑州大学商学院辩论赛策划书

大家看看这份策划,看看是否有问题,熟悉一下流程。大家也要学着写策划。

一.活动背景

为了丰富广大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们能言善辩和缜密的思维能力,也为了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来展示当自己的风采风貌、表演才能,我院历来举办辩论赛这项活动,来使本院的同学的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充满活力!

二.前期准备 1.宣传方面

年级通告,由13级和12级各年级长负责宣传到每个班级。

2.参赛人员

商学院2013级和2012 级全体学生,以专业为单位,组成一个辩论团队(最多7人,上场4人)。

3.主席 主持组 4.参赛人员培训

各班辩论赛参赛人员和主席,在人员选定之后,接受辩论队的专业培训。

5.与各个部门沟通,协助工作

(1)办公室——上交物品清单(桌子6张,桌签3套,举牌纸6红6蓝,桌布6张,水18瓶,宣传布3张,宣传牌6个,胶条,剪刀)

(2)宣传部——活动前期和活动过程的宣传工作、当天黑板布

1 置,写奖状

(3)新闻中心——写稿,拍照

(4)纪检部——选手和各部门的签到,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 (5)网络部——音响等设备的调试 (6)生活部——搬桌椅、布置教室等 (7)组织部——辩论赛计时 (8)维权中心——辩论赛举牌 (9)女生部——礼仪、颁奖 6.邀请评委嘉宾 7.观众

由每场所对应的专业组成拉拉队观众,各专业可组织、准备适当的宣传用具、标语口号等,但不得影响比赛现场的正常秩序,不要喊口号或喝倒彩。(每专业至少30人)

8.占好教室,确保没有冲突 三.比赛形式 (1)初赛

13级和12级6个专业参赛队,各年级分别抽签,确定辩题和正反方

(2)半决赛

由初赛晋级的专业进行再抽签,决定辩题和正反方,一个专业轮空

(3)决赛

2 由半决赛晋级的两个专业抽签决定辩题和正反方 (4)友谊赛

13级和12级两个冠军辩论团队进行比赛 四.比赛流程 (1)初赛

地点:三间教室待定 时间人员:待定

流程:1)由学生会人员提前半小时布置会场、和人员签到。

2)参赛队伍依照抽签的结果,三个教室同时进行比赛,各比赛场都有工作人员维护,评委给予评分,计分员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并计算结果,计时员做好时间控制。

4)评分、颁奖(最佳辩手)

5)13级比赛完成后,12级开始比赛(8:00)

6)比赛结束以后,会场清理。

7)对进入下一轮比赛的专业进行抽签

(2)半决赛 地点:待定 时间人员:待定

流程:大

一、大二同时进行,各年级只有一场 比赛流程同初赛 (3)决赛

3 地点:待定 时间人员:待定

流程:大

一、大二同时进行,各年级只有一场 比赛流程同初赛 (4)友谊赛

地点:院办报告厅(提前定) 时间人员:待定

流程:大

一、大二冠军队伍对战,比赛流程同上 奖项设置

(1)每场比赛选出一名优秀辩手 (2)12级和13级分别决出冠,亚军团队

主办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承办单位:商学院学生会学术部

2013年10月29日

书评范文

(一)

——《菜根谭》书评

一个非常非常平凡的人,写了一部让历史永远不能忘却的奇书,那就是《菜根谭》。据我所知,这本明代洪应明所着的书,被后人翻印过无数次,可见喜欢此书的人之多。新中国的创始人——毛泽东也喜欢此书,他对此书的评价是,“嚼得菜根者,百事可做。”可见这本书给人的教益,非同一般。

我反复翻阅的《菜根谭》全书由原文、译文、评点三项组成的条目一共360个,上至治国、平天下,下至修身、治家,人世中的大道无所不包。政治家可以从其中找到经邦治国的谋略的比如“居轩冕之中,不可无山林气味;
处林泉之下,须要怀廊庙经纶。”“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
任事者自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商人可以找到机智,一种进退的机智,一种以仁取胜的机智;
僧侣则会发现博大和宽柔,而我喜欢《菜根谭》,更多的是喜欢作者的思辨和处世哲学。

比如,“子生而母危,镪积而盗窥,何喜非忧也?贫可以节用,病可以保身,何忧非喜也?”有了这样的辨证,就有了柔度,在生活中才会适可而止,才不至于被逆境击得粉碎。“自老视少,可以消奔驰角逐之心,自瘁视荣,可以绝纷华靡丽之念。”用这样透视的眼光去看人生历史,人才不至于轻得像一颗纤尘,随世风飞扬,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冷静的心。

至于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宜圆,这种富有变通的处世哲学在书中无处不在。

那么,对待世态炎凉呢?作者这样告诉我们,“我贵而人奉之,奉此峨冠大带也;
我贱而人侮之,侮此布衣草履也。然则原非奉我,我胡为喜?原非侮我,我胡为怒?”让立体“我”与世俗给予我们的外物绝然分开去对待荣辱,这不失为一种绝大的智慧。如果为官的都能这般认为,就不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吹捧者所迷惑,从而做出亲小人而远君子的蠢事来。而作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度小人,以最小的信任寄于世情,以保持宠辱不惊的心态,这也是一种智慧。

对于天上掉的馅饼,洪应明则说,“非分之福,无故之获,非造物之钓饵,即人世之机阱。此处着眼不高,鲜不堕彼术中矣。”假如为官者都能深悟此道,就不会一时糊涂,结果作茧自缚,相反,倒可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而安然度日。

面对权贵呢?他是这样说的,“趋炎附势之祸,甚惨亦甚速;
栖恬守逸之味,最淡亦最长。”

何谓真君子?他告诉我们,“君子处患难而不忧,当宴游而惕虑,遇权豪而不惧,对茕独而惊心。”

还有书中无处不在的博大、淡泊、宽容、善良,无处不有的谋略和智慧,所有这一切,让读者觉得自己岂止是在读书,而是与一位智者交谈,与一位畏友交流,心中的疑虑消失了,留下的都是那份沉甸甸的还带着暖意的警策。

这就是《菜根谭》,好书《菜根谭》,她淡雅的眉目下藏着的却是一双透视人世的慧眼。

书评范文

(二)

——《年轮网络日记》书评

捧起《年轮网络日记》,视线所及的几个字,拨动心弦,琴音渺渺而来。我相信,沉默的心灵郁积得久了,是需要倾诉的快慰,需要听众的包围。因为陌生,所以真实。每个人的悲欢,源自心灵深处的恣意流淌,打动我们的,唯有真情。

《年轮网络日记》真实地镌刻了满满的爱与哀愁、痛并快乐、失落与收获。悲欢离合有几多,渐行渐远渐无声。只有文字,成了不败的记忆。

《年轮网络日记》一直在枕边放着,只要有空我就会翻看,看看这些鲜活的记忆。晓薇对爱情的浪漫怀想,笔墨细腻;
莫言悔的《第三者自白书》,字里行间的深爱终化无言;
倾城,还有炎子,她们用爱划过冰冷的网;
紫玉冰凌的《女人的天空》,飘着淡淡的花香,成熟睿智的思想不仅仅是岁月打磨的功劳……

说到此,最让我难以忘记的还是雨天梦晴。在这场文字的盛会上,她可谓是最让人瞩目的领舞者。一个游走在婚姻边缘的女人,对爱情、对婚姻有着怎样独到而深刻的领悟呢?然而每一次领悟,却又都是如此的疼痛。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有了性关系的异性是不可分割的两个个体的组合,性就像一纸不容反悔的合同,永远牵和着双方。而有了性关系的男女终生都会拘泥于这种身体的组合,为对方保留一定的私有空间。”对爱情的憧憬,尽管是曾经,现在读来依然撼动人心。“如今,当我经历了性和性的想象后,才知道性只是人的一种本能的需要而已,它有时和感情无关。”这种领悟,无关对错。()只是悲凉种种,尽在不言中。

“我将只是萎谢了……”张爱玲的句子,是有爱情的女人心底的道白;
还有纳兰性德比秋夜还凉的诗词:“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我们终将年华逝去,大多数女人都不敢再去奢谈爱情。男人的怀抱,终究不是女人永远的江湖。爱情予人甜蜜的想象,婚姻给人成长的元素。

《夏日秋水》,仿佛一曲《琵琶吟》,娓娓道来微微的心酸,却又不乏对明天的希冀。

莲妮的《我忍你十天》,是很有个性的一章。一气呵成,也不免让我看得有些胆战心惊,不知会做怎样的演变。其实,婚姻是首两人合弹的曲子,因为太长难免琐碎,一方松懈则会杂音渺渺。爱,因为宽容和理解才得以被看见,才得以永恒。

矢儿的《牵手走过十年间》,让我们看到幸福所在。如果说雨天梦晴笔下的婚姻是在如晦风雨中飘摇的玫瑰;
莲妮十天的忍受终于等来云开,于是有了“幸福是咖啡里的糖,必须自己放;
温暖是心灵的血液,必须自己努力地压缩释放”的感悟,那么矢儿的十年牵手不知道当中有没有轰轰烈烈、生死离别的爱恋,后来大概就如涓涓细流一般,流失的多了,沉淀的东西也多了吧。

有的时候,爱到了深处,爱得太久了,就学会了宽容,生活诸多的无奈,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谁也没有太多的精力让爱变得那么完美,给彼此一点空间,保持那份距离,爱或许会更美。爱情无需刻意去把握,越是想抓得牢越是容易失去自己,也容易失去彼此间应该保持的宽容。爱情,一如冬天取暖的刺猬,离得太远,会冷;
靠得太近,会疼。

轻握着书卷,我开始怜惜起《年轮网络日记》中的女子了。

书评范文

(三)

水中诗者

——由雅罗米尔看昆德拉笔下的幻灭与永恒

高一(7)梅放

米兰昆德拉的艺术永远区别于一般的小说艺术——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昆德拉的世界里是没有绝对的写实主义或者说象征主义痕迹,而是以诗性和存在作为根基的。小说是他的价值与思想所衍生出来的艺术品:而《生活在别处》一书,不妨说是在他在二十世纪对诗及诗人本身的一次探寻。

诗人雅罗米尔在小说中,透过锁孔看到年轻的保姆玛格达浸在青白色盆水中的胴体。年少的他于是乎发出了如此的感叹——他写道,“哦,我水中的爱情!“水是哀愁的一个意象,正如现实的疲惫之于理想,以温柔的方式剥夺诗人的光焰。事实上,即便他在今后的生活中如何地演绎着雄性的激情抑或是诗性的火热,这锁孔里盈逸出来的水汽却依然浸淫着他的生活:从未离开过。诗人最恐惧的就是无法获得真正属于诗人的生命——哪怕是仅仅是一天——一天能也让他嗅到自由的温柔香气。那种松香在炉火里摇摆的、如同诱饵般让人穷追不舍的胜于女人的味道。

然而,诗人得到了吗?或者说——诗的梦想在这个时代有没有成就的可能?也许,当雅罗米尔被撑大的瞳孔充满了水的晶莹,当火焰最后一次出现在他的幻想(只是隔着玻璃般的水层)时,答案已经找到。他注定只是一个水中的人。

一、梦是往复,诗在别处

——雅罗米尔、梦境及其他

我们在作品中看到了许多有别于惯用手法的留痕,以及具有强大对称性的穿插式叙述(即A-B-A-A-A-C-A):雅罗米尔,本身作为一个具有诗性的人物,他的生、长、梦以及死亡,都是以一种热情的方式来呈现的。因此,“真”在小说里始终是模糊的,诚如作者的叙述,诗人的真理就是热情,而热情是什么?热情是多变,是梦中一切场景在心中最为有力的印证:雅罗米尔的热情活在他自己以为可控的人偶身上,却最终也逃离不了这种温度的背叛。对于诗人来说,这是等同于失去生命的。于是我们想到的书题的来源:法国诗人——事实上他不过只有五年的诗人的生命——阿尔蒂尔.兰波的那句:诗人生活在别处。兰波所提供的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也就是说,别处(ailleurs)与任何一处(partout)是完全没有区别的。诗人是流浪的,而这与诗本身的原始性也不相违背。意大利人维柯曾经定义说,“诗性智慧”是心灵和精气结合的产物,也就是说,诗人天成,而基于人流浪的本性,诗也正是“别处”的产物。

有关于雅罗米尔的诗,也确凿一如许多评论家的说法,是拙劣的。例如那首《墓志铭》:“啊,如果要死,就让我和你一起,我的爱人,让我们在烈火中,变成光和热……“平庸有余,情感却在泛滥中显现出单薄。事实上,诗人也并非一定就是一个桂冠性质的荣誉,在雅罗米尔身上,甚至有几分贬义。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此生最成功的作品,就是分裂:漫长不息的、千转百回的梦境,与克萨维尔所缔造的瞬间的伟大悲剧。

兰波是以亲身去游历的,而雅罗米尔则把心灵送去驰骋。他惊鸿般的一生始终处在母性的束缚之下;
正如人为大地的引力所限制那样,他选择了懦弱的爱情,靠近自己的信仰和波澜不惊的起步与行走,将反叛与恶劣推给自己的另一个人格:他以为一直都在、并将永远陪伴他的冲动,强大想象与感知力的寄主——克萨维尔。妈妈教育里所有象征的柔和与美好,在雅罗米尔的内心中事实上时充满危机的、颠覆的。梦境被隐去,却一次次地被表明是仍然存在的,并且以极其规律性的方式在他的生活中振动着。对母爱的背叛一刻都没有真正停止过:诗人渴望着逃离现实与平庸,并且以自己的意志在这条道路上奔跑着——梦是往复的,诗在生活别处。昆德拉笔下的小诗人也许终其一生都不曾感受到的那一种悲怆,却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分高高突起。他精神诗篇的全部的寄主,克萨维尔,像他所希望成为的男人一样,把他抛弃在深渊里面。

雅罗米尔之剩下他最不需要的母性之爱,但却在同时,成就了他一瞬间诗人的生命,他灵魂的一部分跟随热情而去,另一部分则彻彻底底地湮灭。

二、挥之不去的妈妈

——诗人的意识:母性之爱的毁灭与拯救

奥斯卡.王尔德和莱纳.玛利亚.里尔克,这两个在错位中沿承诗的美丽的不朽人物,都曾是母亲眼中温柔可爱的、如同女孩般驯顺的孩子。然而他们后来的方向,也许才是雅罗米尔有生之年提起母亲的唯一骄傲:宁愿想起对这个家没有多少爱、甚至阻挠他来到这个人世的父亲,也不愿意走近甘心为自己分担一切的妈妈,好像也确实不是他一人的不肖;
他在逃,但是逃得毫无道义上自我的谴责,而是逃得充满自已为是的正直:我需要我自己的爱,我自己的诗歌与美,我的骄傲和太阳。诗人想要除了灵感与激情之外无所依赖,这是他们不凡于常人,亦原始于常人的地方——一般人需要的更多的情感寄托,在他们看来是多余的涂鸦,不如画家所给的那一支单调的艺术家的笔,留白反而可以由热切去填充。

母性,是伴随着妈妈这个人物的存在而一直在书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一个关键性词汇。它也许不只是“妈妈“这个词而已:而是大地对朴素的、没有杂质的浪漫挽留。可惜的是,诗并不一定如童话般纯洁,它的神圣性亦不表现于在生活面前的童贞。

有人将妈妈的存在形容为一种“被造成的“第二性现象:但我认为,单以性别的拘束来看待母亲的另一个方向上的理想主义,其限制性是不合理的。母亲是以一种孕育中的寄托来看待这个生命所承载着的一切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原始性的,具有传承意义的理想:但却是注定要被攻击与挤压的一种——诗人在丧失这种自由的时候是近乎疯狂的,尽管他明知自己也沿袭了和妈妈一模一样的占有欲。爱情和母性之间的区别,不过是占有的原因与方式,但雅罗米尔自己却分裂出一个无父无母的精神形体:这个意义上,他对后者的叛逆要深重得多!昆德拉写道,无父无母才是自由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人是做不到的,因为这种影响将挥之不去,甚至比一生浸泡在妈妈的溺爱之中还要可怕。

他以克萨维尔背叛一切,却最终被这个工具所背叛。他浸透在水里面的眼眸清澈,所能看到的,没有往昔热情,只有妈妈。母性的渴望是可以撕裂百遍而不死的,倘若它死去,也只能是在出生之前。最后,诗人也许发现,前世的一个印记将至少带走他今生的一半,而这个印记,就是母亲在阳光下的石堆之中所许下的愿望:他是这个样子,且将保持着这个样子死去。荷尔德林说:“人充满劳绩,却仍然诗意地栖居在这大地上——”也许雅罗米尔曾经忘记了,但是他最后却也不可避免地接受了,大地对每个人的公平,就是无论你曾离天空多么近,归于尘土都是你的命运。

土地是高于诗的真理,这也正是诗长期将处于寂灭边缘的原因。诗叛逆于永恒,却因此而摩擦出思想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火光。

三、玻璃纸外面的月色与阳光

——急流终有归

“我愿是一条急流,”裴多菲写道。青年诗人喜爱革命是出于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充分信任,以为革命到了哪里热情便也会随身,殊不知玻璃纸外的月色与阳光(艾吕雅的诗写到,“我的一只眼里是月亮,另一只眼里是太阳”),都只是水中美丽的倒影,革命越是冲刷,信念便愈发不清。

兰波的才华在十九岁之后便烟消云散,应是应了“出名要趁早”的说法,但免不了还是江郎才尽的嘘声不断:从这种意义上说,带着悲剧和一半的精气走向另一个世界的雅罗米尔,还算是有一个幸运的结局——“早夭“对于艺术家来讲并不是坏事;
晚年卖弄资历的艺术圈人物中,多半都是在出售价值观念给空虚的后辈,而这些后辈,毫无疑问是没有成功可能的。一般的经验是,当精神的夭亡与身体之死同步时,悲剧感时最为强烈的。这是瞬间的震颤,仿佛我们读惯一书的亢奋之后,在波澜不惊间蓦地升腾。诗人忽然为自己的一生加上了诗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则是不朽的,在悲剧被人们淡忘之后依然存在与观众的脑海之中:我们看到的月光也许不是它原本完满的样子,但却加倍地光辉起来——阳光也渗透到原本不能渗透的角落,在水中的沉降与分离变得绚丽多彩。

火的寂灭是悄无声息的,宛如宇宙中渐渐收缩的老去的恒星。能量被耗尽,与大地遥遥相对,那是伟大的一生所要面对的长夜与不复归去的星空。但是,水却依然活着。或是冻结或是积蓄,以它极小的比热容,弱化着人类对这个大地千百年来不息的恐惧。火与身体的梦依旧在做着,但沉降确是大地归途的一部分。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人都将回到那里,一些人又会开始诗的燃烧,也许,雅罗米尔有几辈子脱离不开诗的命运。

昆德拉需要讥刺他失败的悲哀吗?不,甚至可以说,他并不失败。当他卧在冰凉的棺材里的时候,他不再能继续使克萨维尔做着那些连续不清的穿梭之梦了。但是毫无疑问,这些梦已经不死,并将附体于其他人充满热血与诗性的想象之中。他将一次次死去,并一次次在别人的记忆里复活归来。好像水,将诗人的生命一次次浇灭,却又一次次激动着他们追索光焰的力量——雅罗米尔是一个浸在水里的人,但是他的眼睛里却依然可以有太阳和月亮,和保尔-艾吕雅一样的太阳和月亮。

也许,这也正是诗人的不灭。

诗人的不灭于是也是在水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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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他(她)知道,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最近看了几集《最美的时光》,是根据小说改编的,讲一个暗恋的故事。小说原名《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我刚看到名字还以为是个民国或者古代的事,原来却是讲现代人的恋爱故事。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并不算写得太精彩,叙述有点平淡,文采也一般,其实故事性也并不太强。但作者选了这样一个不太常见的角度,还是有新意的。

小说明面上第一人称讲了女主的十年暗恋及她的追爱过程,但在这整个行文中,始终贯穿的却是男性角色-陆励成的暗恋进程。其实这本书最精彩的章节是在最后的番外。当一切尘埃落定,读者以为女主的十年暗恋终于修成正果,又是一个烂俗的大团圆结局时,作者给出了一个全书真正的高潮部分。所有人的秘密都不再是秘密,但唯有他-陆励成,他的秘密始终没有说出。当他的秘书以旁观者的身份把他的点点滴滴暗恋情节记录在论坛上时,读者在此记录中也重新回忆了他在本书中的种种行为,话语,以及在正文中不曾提及的事件及心情。终于明白了他在正文中被模糊的心意:原来,被时光掩埋的是他的爱恋,他的秘密。到此,这本书才正式点题,也才正式浮出本书的真正主人公-陆励成。

在我看来,女主的暗恋说是十年,但不管是小说还是电视剧,都没有展开她十年暗恋的发生,发酵及十年中间的心情挣扎,或简单说就是怎么个暗恋法。故事直接跳到十年后她遇到那个暗恋的对象,然后所做出的种种追逐爱情的行为。这个已经不是暗恋而是明显的追爱了。就象剧里女主对着MSN说的:女追男的故事。而真正的暗恋故事是从他-陆励成开始的。在小说中或许你看不出他的恋是从哪里开始,毕竟是第一人称的女性视角写的。但在剧中,摄像机从客观旁观者的角度,清晰地向我们展现出了他的暗恋全过程。从开头的街头碰瓷,到后来的拼桌,再到女主进入他工作的公司以后的种种互动碰撞事件,你以为是在讲一对欢喜冤家的故事吗?在我看来,却是一场暗恋的华丽启幕.“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爱。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这段话是这本书或者这个电视剧的文案吧。貌似是女主十年暗恋的心声,但女主并没有不求结果,她不就为了求个结果,求个拥有,才会抛家舍业地去追求她心中的“爱”吗?那分分钟想要告白的节奏是“暗”恋吗?真正不求结果,不求爱,不求拥有的是陆励成的暗恋吧。其实不管是明恋还是暗恋,都是爱情的形式。只是,前者追求的是两情相悦的美好,后者因为种种原因,演变成“一人花开,一人花落”的独角戏。而这个剧,正是陆励成一场没有对手的独角戏。

街头碰瓷,是他初遇女主,不是什么美好的相遇,但应该是印象深刻,不然也不会在第二次咖啡馆里一眼就认出女的来了。拼桌事件后他有了女主的一张名片,这也为他后来对混进公司的女主产生怀疑提供了直接的证据。有怀疑就有观察,有观察,就有试探,更有想揭穿谎言或对揭开真相的好奇。“好奇害死猫”,一点没错。就因为当初的一点点好奇心,当初想揭露真相的企图心,以至最后使自己陷入情网。一开始陆励成利用他职务的便利,把女主放在自己身边工作,他原本应该只是想近距离地看清女主的目的,在他弄清楚女主进公司的真正原因后,他应该就会做出一个相应的决定:是拆穿谎言还是继续留用。因此起初他就象一个猎人对待一个进入陷阱的猎物一样,对女主是审视,冷眼相看的态度,同时再加几分:“我早晚会看清你的真正目的,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这样一种志在必得的霸气。此时无关风与月,他说“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并不是要得到她,要与她有什么情感纠葛,只是一个领导者或者说是有商业头脑的精英对混进公司的可疑人员必要的防范和威慑。

那么爱又是从何而起的呢?作为陆励成这样一个有头脑,有阅历的成年人来说,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他不是那个在感情上很傻很天真的女主,因为一个男生的一句话就“爱”了十年。他对女主并不是一见钟情,最多也只是日久生情罢了。在剧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他如何一点一滴地陷入这场“一个人的恋爱”。在“杨洋生小孩”这个事件中,女主的镇定表现,临场指挥能力(虽然剧中是夸张表现)让陆励成有了刮目相看的感觉,这从剧中女主让他别愣着,去开车时,就能看到他有一个挺明显的震了一下的表情。想来以前是没人会对他这么说话的吧。此后车上及医院的一系列互动情节,让女主在他心中的定位不再是“被怀疑的对象“,而是觉得“这个女的还是有点能力的”,但也仅限于对她工作能力的界定,并不掺杂个人的感情方面。所以在后面指定要女主加入封闭工作项目,也是基于对她工作专业的肯定。

如果说“杨洋生小孩”事件只是他对女主印象的一种改观的话,那么在封闭工作期间发生的事足以使他对女主产生了好感。我们掠过他们之间因为工作的种种唇枪舌剑,单看陆励成感冒拿到药这个情节。药和水应该是女主放的,因为之前他们在厨房有谈起过他生病的事。(但为什么放在厨房门口,万一他不出来呢?想不通)陆励成在拿到药后有沉思,随后又有一个微笑。在他这一笑中,有“原来你还不错,还知道关心别人”这样一种意味。这时他对女主的感觉已经不再局限在工作方面,更多的表现了他作为一个“人”的感受,而不是一个领导者的感受。在此时,他仅仅只是一个工作上有点压力,身体上有点疲惫的男人,本不期望能获得下属的多少关心,更何况还是一个刚与他唱过反调的下属。但这杯水和药,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他人的关心,这种关心对于此时稍显疲累的他,无疑是一股暖流,让他对女主有了脱离公事方面的,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的直接感受:哦,原来她也有这样关心人的一面,也不是只会莽撞顶嘴啊。

而陆励成作为一个男人对女主产生兴趣,应该就是从泳池边开始的了。虽然这个“出水芙蓉”的画面拍得并不怎么样,打在女主脸上的白光模糊了女主的五官,但或许这就是当时陆励成眼中女主的样子吧:虽然朦胧,但也不失美好。心中有点小涟漪,却也不是一眼万年。所以后来他的邀约吃饭,其实也只是试探下女主的态度,而他在被拒绝后说的话“以后你会请我陆励成吃饭的。” 应该还没有“这个女人我一定要得到手”的势在必得,更多的是作为男人的一种强者的姿态吧。

真正的心动,或许就是发生在“红酒诱惑”这一段中。在这段之前,有个“厨房谈心”的情节其实已经能看出陆励成对女主不再只是上司的角色,他有作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态度。彼时,女主刚刚炮轰了他,推翻了他的决定,蔑视了他的权威。他作为一个领导者,对于这种特立独行的员工,先不论她的言行是否为了公平正义,单就她的这种无视上司的态度,是不是就应该立马震压,先把她的气焰打下去呀。不然以后人人都看样,那他在公司还有什么威信可言啊。但陆励成却没有,他不仅在公开场合没有说她什么,在两人独处的厨房里,也没有半点指责她的意思,还向她解释分析当时的情况。这作为一个领导者,特别是象陆励成这样强势独裁的领导者,太不可想象了。唯一的解释,那就是他已经有了私心,他不再单纯把她看作是一个下属,他对她有了男人对女人的包容心。在厨房这场戏中,陆励成看见女主进来,他的目光不是作为上司的那种严肃和锐利,他的眼神看上去淡漠,但却隐含了负气的感觉,就象是情侣吵架后,看见女朋友过来,既赌气不想理她但又不失亲密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他面对女主邀他喝红酒,他说“我不喝这个牌子的红酒”的时候更明显。说的时候的表情就象在说,“我还在生气,你以为一杯红酒就能哄好我了吗?”分明就是一种对亲近的人才会有的态度。至于之后对女主说的一连串谆谆善诱的话,那就是逐渐敞开心扉的节奏了。到最后他手拿红酒(咦,不是不喝这个牌子的吗?看来还真是赌气的说。),靠近女主的时候,他其实有审视女主的意味,他的目光中有探究,有邀请,也有诱惑。他在等女主的一个反应。如果女主有羞涩,或者等待,或者迎合的意思,那么他应该就会吻上去了。但他没有在女主脸上看到类似的意思,这让他觉得还不是时候有这么亲密的举动,但还是在她耳边留下了一句暧昧的“晚安”。当晚他的辗转难眠和第二天的晚起,充分说明了他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她”。虽然前路未明,但爱已起程。

如果说书中的他还是在暗处,读者是在结尾处才彻底明白他的心意的话,那么在剧中,他无疑是站在光亮处,从一开始就抓住了观众的目光,让观剧的人随着他的一言一行来感受他在这段暗恋中千回百转的心情。掠去那些剧情的枝蔓,我们甚至可以忽略他爱的女主对他爱的回应。回应固然好,他的暗恋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如果没有回应,也只能叹一句:深情错付,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或者惋惜下这个女主的错过,象书中说的:“这是一个多么不幸的女孩,她不知道有一个人曾爱她那么深。”(大概意思)。亦或如平凡生活中的你我,也可以自我安慰下:象陆励成这般强大霸气,无所不能的精英人士都有他无法得到的东西,更遑论芸芸众生的我们,生活中的有些烦恼是不是也可以稍微想开点了呢?

网上有言“万年修得陆励成”,这是对陆励成这个人物最好的褒扬吧。他的优秀,他的深情,他的付出,已经独立于剧情,独立于被暗恋的对象而存在。我们在屏幕前看他一路走来的风景,为他的无望爱恋起伏的心情,这些也是最美的时光吧。若干年后,我们都模糊了剧中曾经的情节,但陆励成这样一个人物,作为一个精彩的影视形象,一定会留在我们的记忆中。

最后附上“独角戏”的歌词,我觉得挺符合陆励成的暗恋心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我们观剧的心情呢:“一切只是演戏,要你好好看戏,心碎只是我自己。”不管剧的结局是什么,我相信这个历经磨练的男子,并不会沉迷于曾经的爱恋或者伤痛,一往无前才是他的风格,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在我们为剧中的他心碎难过的时候,相信他已经踏上了另一段精彩的人生路

匪我思存《香寒》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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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3 14:23 网友采纳

喜欢《香寒》是从封面开始,很久没见到过这么文艺的封面,片片花瓣飘落。看完之后不住叹息,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好的东西是不是都要似这花瓣一般,随风飘散;
是不是所有爱情都会像这花瓣一样无奈凋零……就算,真爱无敌?

这个的开头就让我兴奋,因为我嗅到了阴谋的气息,虽然是婚礼,但让人觉得背后隐隐生寒,洛美和言少梓之间的暧昧,像是火花,在暗夜中劈啪作响。

还没看到下文就依稀觉得二人有一段旧情,可是洛美居然可以如此镇定,如此自若,因为职场历练这么多年早已是金刚不坏之身?还是因为理智大于情感,为了妹妹幸福心甘情愿祝福?还是,在她的内心里根本就不爱了,因为不爱,所以完全不在乎,不在乎自己的感受。

洛美和言少梓在休息室的一场对手戏,处处都是玄机,言少梓居然在自己的婚礼上心烦的吸烟,为什么会心烦?因为自己也不确定这段婚姻是否是好的选择,还是心烦自己的旧情人居然这样洒脱,如此不念旧情?

我几乎以为他要点破这一切了,可是他像是对着自己说一样,坚定的强调,“我爱洛衣……”

他不是在对洛美说,而是在对自己说,暗示的意味强烈,也许只能这样暗示自己才能不失控吧,谁知道呢?最后,言少梓对洛美说把永平南路的公寓转到洛美名下,洛美明显的没有预料到,因为她居然怔了一怔。永平南路的公寓是两人的秘密,是那段不愿开启的旧时光,最后,成了洛美的内心深处最隐秘的地方,是她的痛楚,是她无人可陪伴的孤独。

后来,**不断,洛美终于离开了常欣这个是非之地,准备开一间小店过平淡日子,只是没想到阴谋还是一点点将她吞噬,一步一步,诱她步入深渊。

好像她花店的名字,落美,怎不让人唏嘘。

容先生第一次出场好像深不可测,他的出现,是一切阴谋的开始,是一些纷繁复杂的开端,从那日开始,言家风雨飘摇,官洛衣面目可憎,洛美从此没有平静生活……

容海正好像是复仇的撒旦,一点点的毁掉言家的一切,看的时候,不禁想要这个人离洛美远一点,可是,一切终躲不过去。

好像歌里面唱的那样,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风暴一点点将言家吞噬,洛美和言少梓之间的种种过往也在一点点揭开,原来大家都错认了对方,现在也是无可挽回,在永平南路公寓里面言少梓将一切暧昧说破,洛美却还是理智的紧,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终于,在那个大雨的晚上,官洛美的一切脆弱的统统爆发,女强人的内心都像是水晶,酸硬无比,却又易碎,洛美终于累了,她发现自己不是万能,她也需要一个依靠。这个认知所带来的连锁反应是东窗事发,官洛衣彻底崩溃。

一直不喜欢官洛衣,她的种种行为不是毫无心机就是心机太深,我很恶毒的以为是后者,她遇事总是做出最愚蠢的应对,于是,她成了这场风暴的第一个牺牲品,还有,她们可怜的父亲。

昨夜星辰昨夜风,官洛美一直辛辛苦苦维护的东西瞬间倒塌,留她一个人,面对着这艰险的世界。不过几天而已,便断送一生憔悴。

容海正出现在洛美面前的时候像一个天使,救赎官洛美走出痛苦,虽然怂恿他人复仇是在不似一个天使所为,可是,撒旦也是一只堕落了的天使。洛美终究还是没能逃开,因为仇恨,她已经把过去的一切全部丢弃,不管是理智还是坚强。

她不管容海正是天使还是魔鬼,就算是毒药,现在的洛美也是无从选择,在她眼里,唯有痛苦和仇恨最为真实。

在巴黎的一切完美的不甚真实,英俊温柔多金的情人,在这样浪漫的城市不谱出一段罗曼曲简直是不合情理,我简直要认为容海正要爱上洛美了,可是他却说,如果我们两个结了婚,这将是对言氏家族的沉重打击。

原来这不过是报仇的一部分, 毕竟那样深重的仇恨,那么多年的苦难,让他怎么舍得这么好的机会。

以前的洛美,怕是如何也不会接受这样荒唐的婚约,可是现在一切都变得不一样,官洛美,除了仇恨已是一无所有,报仇也是她的唯一目的,是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原因。不管怎样她都会去尝试,哪怕容海正是慢性的毒药……

于是这样的契约成交了,虽然我们极品的容先生不喜欢洛美用这个词,但是,这却是两个人关系最好的写照,无关情爱,只因仇恨。

日子好像平板一样,他们的计划一步步铺陈开来,细致,缜密,让人有种痛快的感觉,但事情却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这场婚姻本是一场假戏,可是容海正却渐渐真做了起来。处处表现出来的是他真的爱洛美,真的爱一个人不过是在细微处对她好,一餐一饭都尽心尽力,面对那个人愁肠百许,忍不住叹息,可是这样也太过梦幻,连当事人自己都不敢相信。洛美甚至在看出了一点阴谋的端倪…… 那场舞会是两人平静生活的终结者,因为在舞会上洛美重遇言少梓,容海正同洛美心生嫌隙,他可以运筹帷幄,杀伐决断,却在这个时刻无力掌控洛美的心,两个人都是痴儿,对于感情的立场太绝对,太黑白分明,根本没有中间立场可以走,一个陷进太深,一个裹足不前,于是都绊在那里,动弹不得。

计划还在进行,每进展一步都让言氏家族觉得难堪异常,把野兽逼得太紧的下场有可能是被反咬一口,于是,那样卑鄙无耻的算计落在洛美身上,让官洛美把最后一点坚强用尽,像一只被拔了所有尖刺的刺猬,只剩一团软软的肉,在风中不停颤抖。

在这样的时候,只有容海正可以给洛美一个温暖安全的小窝,我不得不承认,千岛湖一段,是每个女性的梦想,那多理想,多么梦幻,她的眼里只有他,他的心中也只有她,洛美抛去一切心机,放纵自己蛰伏在他的羽翼下,沉迷在湖光山色,甜梦,花海之中,她忘掉了沉重,从此脱胎换骨。

她像个公主,被王子藏匿在人家仙境,过着神仙般让人艳羡的生活,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容海正所没有的,可是她的王子却说,“这世界上,我没有的东西太多了。”这里面包不包括洛美的心?也许,也许……是什么让容海正这样不确定,是因为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洛美?或者,不相信洛美知道一切之后会如何应对? 我终于相信,这段婚姻是一场阴谋,官洛美只不过是一个猎物,而聪明的猎人却不动声色的失去了自己的心…… 马蹄踏破千堆雪,王子和公主不得不回到俗世,洛美此刻已经不在以前那个人了,连眼神都一点点的钝下来,不复过去的神采,现在的洛美,再也没办法用理智来应付前的那种种的打击。

面对容海正的出轨,她选了一种最不理智,可也是那时的她唯一可以办到的处理办法,那时的她,怕是已经爱上容海正了,就算内心中有个声音不承认,但是本能已经代她作出了这个回答,她爱这个男人,而这个人的不确定感却没发现她爱他。

缺乏安全感的并不是洛美,而是容海正,他以白瑞德自比,可是洛美却不是郝思嘉,他在洛美身上没有一点的把握,而且,他并不愿意装作有把握,他以为她做傻事是因着别人,那个他痛恨的别人。

于是两个人不停的试探对方的底线,洛美在看到言少梓喜帖的那一刻,终于无处可退,只能来到那个埋葬她所有过去的地方,永平南路那栋公寓,那里是洛美的伤疤,也是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洛美真的以为这里还有着她的过去,可是,真的什么也没有了,她早就回不去了,那些对言少梓的表白,不过是自己骗自己,她以为自己要的是那样,可是,命运却不给她这样的机会,她不是那个过去的自己,那些人,那些美好,她再也要不回去了。

故事到了现在,已经让这两个人使尽全身的招数来纠缠试探对方,这实在是太过伤元气的做法,猜忌那么多,爱,却只有那么一点点。

于是算计,于是冷战,于是,两败俱伤。

那些细节,足够一副钢筋铁骨黯然神伤。

真相一步步揭开,原来,这真的是容海正的阴谋,原来,他早已失落了真心……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不确定,绝望把官洛美重新武装成一个斗士,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做了她也不愿的抗争,她经历的足够多,阴谋,鲜血,背叛,在阴谋面前,似乎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容易……可是,她知道,死亡不会有任何意义。

这个故事,好像比《裂锦》更加苍凉,虽然,它试图让我们相信真爱无敌,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容海正一开始便带着阴谋而来,他后来爱上洛美,曾经有那么多的机会来说明这一切,在最后的时刻他也可以说出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可是他没有,也许只是一个念头,但这咫尺已经是他们之间的天涯,掌心为佛,手背为魔。

重到旧时明月路,袖口香寒,心比秋莲苦。

洛美还是没有将那枚印信交给言少梓,十丈红尘,总有一个地方,让她这个人容身,一边同现实痴缠,一边大彻大悟。

她叫女儿悔之,是啊,悔之,那份悔是比不悔更让人唏嘘感叹的力量吧,那时候,他们都有过一次幸福的机会,在那么有限的生命中能被所爱的人深深爱过,或许不该再奢求再怨什么。

可是这样的苦楚,让所有人深深绝望。

一念天堂,最后,不过是,一生叹息

参考资料:
http://www.dawendou.com/

我没办法写读后感,好难

因为香寒是匪大所有作品中最让我唏嘘的 我喜欢那个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的容先生 他爱洛美 很爱很爱

最后的那封信让我觉得心好痛 虽然没哭

但是我真的觉得好难过

我一直觉得洛美和海正的故事像一株曼陀罗的盛开 人说曼陀罗 花开一千年 叶落一千年 花叶终不相轮 彼岸花 无间的爱

不可预知和死亡

妖冶二邪魅的盛开,却带着致命的复仇火焰 于是她和他终究是错过了 两个都没有安全感的人 都放弃了相信对方 然后仇恨带着误会

一点一点吞噬着他们过往的美好 一切美好一点一点湮没了

我想过

洛美去曼哈顿, 会在高处看灯吗? 洛美去圣让卡普费拉, 会想起和容海正的约定吗?

洛美看见白茶花会想起那个关于谢谢的冷笑话吗? 洛美读到白瑞德会想到海正吗?

洛美在半夜醒来会想到那个失眠的傻瓜吗?

一棵支持菟丝花的松木也需要依靠 是啊,无往而不能的容先生终究是累了 他选择了放弃 可是洛美不知道 她竟然后悔 竟然“悔之”

“他们都不知道,我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心灰心意冷。从你与我决裂那一刻起,我便觉得世间万物,没有一样值得我挽留。” 我突然觉得假期特有的孤勇是可贵的 如果容先生有的话

那么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 陪着他的将是妻子和女儿

那么值得他挽留的将是整个世界 那个下一世兑现的诺言也将实现

我想问,容先生

你在九泉下真的瞑目了? 我想问,洛美

你知道真相后还后悔吗?

在我看来你们真的好狠心 对自己狠心,对对方狠心 对我们这些痴人更狠心

就放任我们这些痴人为你们的故事唏嘘不已

希望悔之可以理解到

自己有一个多么了不起的爸爸 他狠爱自己和妈妈

From_一个痴人

你我相识在错误的时刻

无论是一段感情还是一桩婚姻,彼此的信任是前行的基础,而共同的成长和对情感的经营是使其维系下去的营养素。

陶骧见到18岁的静漪时,她先同别人跳了半支舞,而那个“别人”离开静安别墅的路线证明其显然经常出入这里;
静漪听出陶骧的声音时,他在同黄珍妮纠缠不清;
陶骧知道静漪为了戴孟元差点丢掉性命;
静漪也知道陶骧和金润祺必定有些说不清楚的地方„„婚前这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他们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障碍,而双方都有的细致、聪慧和闷骚的性格又导致他们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沟通,直接给这段婚姻定下了灰色的基调。

之慎投资失误、之忱在政治上太有野心、程世运既有深远的眼光又有远大的抱负同时还是个相对封建的大家长,他们一次又一次的选择让静漪看明白了自己只能嫁进陶家。但是生长在一个严父慈!!的家庭中比较受宠的女孩儿当然不能够适应陶家这种完全封建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方式。一定程度上,静漪是从杜氏!!亲和宛帔的开放包容的爱中直接掉进了陶夫人和符氏这种以夫为天、以家族利益为先的冰冷的家庭关系,陶骧并没有及时注意到这种落差给静漪带来的冲击,而来自教养中的谨言慎行让静漪即使收获了来自陶老夫人、陶父、大姑奶奶等人的关爱也没能够消除掉受到的冲击,反而拉开了她和陶骧的距离。

从一段婚姻来说,“青梅竹马”是不错,“门当户对”更重要。陶驷和雅媚、文谟和尔宜、无暇和碧全、无垢和远遒都是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还有点儿“青梅竹马”的意思,所以他们即使遇到一点波折,最终也能够解开心结共同走下去,因为始终相信对方对自己的情意;
陶骏和符黎贞则证明了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想要长远地走下去是很困难的——问题并不在于双方的经济差距,而在于各自受到的教育不同。在还没出现职业女性的时代,符!!带大子女的过程想必很艰难,所以她的两个女儿都有着看似坚强的外表和较为扭曲的内心(同样的,戴孟元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她们不放过一切“向上走”的机会,同时又总是怀疑自己会被别人瞧不起,在利用条件优于她们的人带来的好处时不会真心感恩反而觉得理所当然。陶骧和静漪已经失了“青梅竹马”的可能,勉强算得上的“门当户对”又因为金钱(西北债券)和文化(两家的家庭文化)的差异而使双方始终没能站在同一级台阶上。陶骧总是下意识地认为静漪的心不在自己身上所以她的笑都是假相、她的温情是背叛的前奏,甚至不惜自己设下圈套来证明自己这种判断的正确性;
静漪则一直缺乏对陶骧的绝对信任,这让她既不可能坦白说出自己的处境和想法,又不可能不时时给自己留好后路。符弥贞、藤野晴子和孟冬儿的出现只是导火索,静漪和陶骧二人没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又不能开诚布公地讲出来才是根本问题。归根结底,他们相遇的时间不对,静漪聪慧但不够成熟,陶骧则是只在感情以外的地方精明,一遇到和静漪之间的问题就会因为患得患失而方寸大乱。

六年多的分离让他们冷静,也让他们成长、学会接受现实。幸运的是,静漪的细致和陶骧的专情都保留了下来,学会在爱里妥协让他们最终又走在了一起。

个人观点认为使陶骧和静漪分开的最关键两个人物分别是戴孟元和陶夫人。

其实如果不是之慎投资失误,如果程家的父亲、!!亲和哥哥们能够把戴孟元的事情摊开来说而不是处理得如此激烈,以静漪的聪慧未必不能够发现戴孟元不是良配——比起陶骧来,戴孟元显然更不在意是不是会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陷静漪于危险之境。家国天下固然重要,但一个男人的责任感不是在嘴上说说而已——即使不能够在理想与感情之间找到平衡,也起码不该因为所谓的理想而去利用感情。戴孟元只是符合了少年静漪的想望,从而在她未来很长一段岁月中因为面对的现实太沉重而追忆自由自在的少年时光时成为其中一个组成部分。静漪应该已经明白,长大了的戴孟元,即使当年没有被迫同她分开,也会在现实的打磨中不再是她的良人,可是陶骧却不明白静漪的这种“明白”。

关于陶夫人,从地域、经济和文化上来说,我猜想她的出身和杜氏!!亲、宛帔相比都是有差距的。陶老夫人、大姑奶奶、陶父、程父、番外中的冯老先生甚至陶骏对陶骧和静漪的关系的判断都是来自于“人”,他们关注的是人的本质和性格,而陶夫人有时会拘泥于一时、一事。让眼界不够宽广、层次不够高的人管家,当然会带来每天都很忙、却不能阻止恶性事件发生的结果,因为她本身缺乏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陶夫人的循规蹈矩、固步自封影响着陶家的内部文化,也加快了静漪感觉自己脖子上那根绳索束紧的过程,她们之间这种类似于意识形态上的矛盾,如果没有战争年代的环境和对陶骧的共同的爱作调和,将会始终存在。

最后要深深地感谢尼卡,写出了这么感人的长篇后,还能够给我们这么多番外,让人物的心理变化和成长脉络清晰、循序渐进,让我们这些读者度过许多甜蜜的时光。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012132077号 姜作超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 Syntax(当代句法学导论) is written by Profeor Wen Binli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It is a book for English learners who are beginners of syntax.This book introduces the dominant theory of contemporary syntax study------Chomsky’s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 or the Principle and Parameter System before the publication of his “the Minimalist Program” in 1995.By using plain language, Profeor Wen Binli elaborated various theoretical components: Theta Theory, X-bar Theory, Binding Theory, Control Theory, Government Theory and Bounding Theory.This book consists of twelve chapters, each chapter permeates with each other, and the content is systematic and cohesive.The first chapter i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whole book, in which the author discues some theoretical problems about the study of language.In this chapter the author discu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study and language theory, introduces two method and three methodological principles of language study, and explains the main content of this book and several problems about the edition of this book.The second chapter is about category claification and some basic syntactic concepts.This chapter describes three iues: word category, phrase category, and sentence structure and several structural relationships.The third chapter introduces Theta Theory, including subcategorization, argument structure, thematic structure, aigning θ-role, and the like.According to Theta Theory, a sentence is a structure with verb as the center.It is the features of words that determine the basic structures of sentences.The forth chapter discues X-bar theory.This chapter reveals that the internal structures of a variety of phrases and clauses are consistent with X-bar Theory, that is all of them have common structural features.The fifth chapter is about Case Theory, including specifier-head agreement, Constituent-command theory, abstract case, morphological case, case aignment and Case Filter.The sixth chapter introduces Binding Theory.In this chapter the author distinguishes pronouns, anaphors and referring expreions and introduces three binding theories of pronouns, anaphors and referring expreions.The seventh chapter is a discuion of two different categories: PRO and pro.This chapter discues the features, distribution and permiive conditions of PRO and pro as well as Control Theory.The eighth chapter is about NP-Movement.NP-Movement mainly involves three structures: paive construction, raising construction and unaccusative construction.This chapter explains the features of NP-Movement and how NP-Movement occurs.The ninth chapter discues Wh-Movement.Wh-Movement occurs mostly in wh-sentences and relative clauses.This chapter also discues the features, reasons and end points of Wh-Movement.Bounding Theory, which confines Wh-Movement, is also introduced.The tenth chapter introduces the features and permiive conditions of traces left after NP-Movement and Wh-Movement.This chapter explains Empty Category Principle, the phenomenon of parasitic gap, and strong croover and weak croover.The eleventh chapter is about logical form, which is a kind of semantic expreion formed through α-movement on the basis of S-structure.α-movement is abstract movement, including quantifier raiding and wh-raising.This chapter also discues the phenomenon of “subject-object asymmetry”, “γ-making” and “subject-adjunct asymmetry”.The last chapter introduces Head Movement.This chapter discues Head Movement Constraint and introduces Pollock’s Split INFL Hypothesis.

For beginners of English syntax, this book is a rather good material.The gradation of content is reasonable.The arrangement of the content is from supplene to difficulty.It is easy for students to understand and learn.Students can learn step by step and at last master the knowledge of syntax.J.D.Brown suggests that materials should be considered from five perspectives: background, fit to curriculum,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logist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teachability.Cunningsworuth also suggests four guidelines for study materials: First, course book should correspond to learners’ needs.Second, course book should reflect the uses which learners will make of the language.Third, course book should take account of students’ needs as learners and should facilitate their learning procees, without dogmatically imposing a rigid “method”.Last, course book should have a clear role as a support for learning.According to the above criteria, this book is pretty good.The reasons are as follows: In this book, the statement of the Principle and Parameter theory and its subtheories is systematic and comprehensive.The structure of this book is clear and appropriated.In general, each chapter of this book presents a different theory, and each theory and principle lays a sound foundation for theories of latter chapters.When stating the content of each chapter, the author does not confined to the statement in a single linear level, but use comprehensive method of statement.By adopting this method, the author not only constructs the systematicne and integrity of syntactic theory but also leads the students to master theoretical knowledge of syntax more profound.The logic of this book is clear and the language used is simple and plain.All the principles and theories in this book are summed up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language materials.In the proce of analyzing language materials, the author uses localized language, take examples, uses contrast and comparison method to make the statement easy to understand and master for Chinese students.

In short, through the usage of various kinds of statement, localized language, and clear logic, the author makes abstract and obscure syntactic theories and principles easy to understand for Chinese learners.In addition, the well-designed exercises after each chapter can trigger the interest of further reading for students and lead learners to contemplate deeper so a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thinking, analyzing and solving problems.

这个历经百年的家族,从第一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开始,直到第八代为止,都生活在仿佛是宿命一般的孤独之中,而他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与孤独做着至死不休的决斗,却在终点都与它相依为命。何•阿•布恩迪亚终生都在寻找通向新自由世界的大路,研究炼金术、银版摄影,而暮年时却只能被绑在栗树下喃喃自语;
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地发动战争,年老时的他却将自己锁在房间里制作小金鱼;
阿玛兰妲费尽心思得到自己的爱,同时也赢得了许多人的钟情,然而最终也只能一遍一遍地缝补自己的寿衣,并在寿衣缝好之日魂归西天;
丽贝卡的内心蕴藏着整个家族中最深沉的勇气,然而仍旧在长满苔藓的房间中孤独终老,逐渐被人遗忘;
曾经极度好客的梅梅,爱情亦是轰轰烈烈,在花季依旧时却永远封住了自己的嘴,至死也未说一句话……直到最后一代子嗣被蚂蚁吞噬,整个马孔多消失在飓风之中,他们都未曾逃脱从出生开始就伴随他们的命运。

博尔赫斯曾评价《百年孤独》是一部最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书,通篇几乎没有爱情,却甚为浪漫。细细想来,正是孤独造就了这种浪漫。孤独并不是可耻、需要摒弃和践踏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经过的挣扎,都最终在孤独里找到了依靠,对于他们来说,这甚至比爱情更为可亲。不管是文明尚未开始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充满喜悦哀愁的兴盛,孤独让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形成了一圈又一圈的轮回。孤独让他们安静、让它们了解自己的内心,同时也了解他人的内心、了解自己究竟为何来到这个世界上,在世界的终点与等待自己的宿命终结之前应该完成什么,然后,孤独让他们坦然接受自己的命运、让他们活在自己最绚烂的一刻,永远不死。如同阿玛兰妲在最终得知自己的死期后反而面容安详一样:他们的灵魂在此刻得到了永久的安宁。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之我见

勒.柯布西耶曾说过,住房是居住的机器。从这个理论推导,我是否可以认为,一个城市是承载这些机器的大型工厂,而城市的主要构成要素——人,就是在这个大型工厂工作的工人。如果如此诠释,那么城市似乎变得毫无人性可言,到处充满冷冰冰的大型器械,为了讨生活而四处奔走,冷漠的“人”。

“人们常说,我们太沉溺于生活方式,我却要说:文明的价值就在于让生活方式更复杂。”这就摘自于《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导言之前的部分,一个名叫奥利弗的诗人(暂且可以称为诗人吧)说的。他还说:生活本身就是目的,若问生活有目的价值与否,唯一的答案就是,你是否拥有足够的生活。而在城市中,我是否可以认为人的生活方式与目的,决定了城市的生活与目的。无论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罗伯特.欧文的“新协和村”,还是霍德华的“田园城市”,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似乎都在致力于“想象”(请注意我使用的是想象)一种完美的孤立的城市形式,来满足自己各种各样的需求,忽视了城市自身复杂的,互相关联的,多方位的特性,仅仅是异想天开的认为城市在拥有这些及其相关形式之后,就可以完全自给自足的发展下去。简认为这是荒谬的,同样,以一个初学者的我来说,我也认为那是谬论。试想,将一个人置于一个孤立的氛围中,切断他与周围的一切联系,仅仅供给给他充足的物质条件,这样短时期或许还可以生活下去,长此以往,人会疯掉。同样就城市而言,仅仅希望城市自己自足,长期下去城市系统会崩溃。正如简对霍德华“田园城市”的抨

击:他(霍德华)规划行为看成一种专制的家长生活,完全忽略大城市的自我管理方式,交流思想的方法,政治运行的形式,开拓行的经济布置的方式,以及大都市复杂的,多方位的文化生活方式。简言之,就是只考虑到了物质生活方式而忽视精神生活方式。

我们又一次回到问题的原点:如何规划才能使城市跟回家完美?简认为,无论是霍华德,伯纳姆还是勒.柯布西耶等著名的大师,他们的全部观念和计划都与城市运转机制无关。他们缺失对城市的研究与尊重,仅仅将城市视为一个没有生命的工厂,用来满足人们居住需要的器械,以至于城市都成为了规划师手下的实验品。我曾经读到过有关密西西比城市的衰亡:“那曾经是一个精心规划的社会,那里有居民点,有公共中心,也有聚集了陶器制造,珍珠加工,藤席,藤篮编制等门类的手工区。几个固定的地点被用来作为游憩区,大型公共建筑位于公共广场的北侧。居民区位于分割墙和广场之间并接近河流的弧形下场地带”看似很人性的规划,似乎少了一些东西,联系区域的纽带——道路或是街道。有人曾经把密西西比的衰亡归于气候变化和生态破坏,甚至是战争和疾病。其实不然,我们都知道所有的森林都有自我修复能力,同样,作为城市,他也应该有,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他的规划也应该不是一成不变的,甚至是稳定的,正如一切事物都是运动的,规划也应该留有余地,使得他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当然,这种发展并不是一味的推到重建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稍加修改。正如密西西比,在人们发现他不合理时并不是想怎样改变而是大刀阔斧的去重建,这样下去,原先的规划很快就会面目全非,也就

不奇怪在气候等客观因素发生改变时,他就走向了衰亡。简所认为的规划,往往是发展的,有活力的,当你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你见到的不仅仅是这个城市如何的现代化,你会看到时间在这个城市中留下的痕迹,陈旧但是充满韵味的街道,高耸的大厦,当然也有古色古香的小桥流水人家。就像西安展现给大家的厚重与韵味。这座在古长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城市,并没有将历史留下的痕迹完全推倒,他巧妙的在原有的城区基础上发展,城中心位置保留着唐时的钟鼓楼,皇城部分的古城墙依然挺立,古代的街道也在保留,有条不紊的以皇城为中心呈放射状发展。当你踏入这座城市,你会不知不觉间为他厚重的底蕴所感染,从而肃然起敬。我还见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教堂——罗马尼古拉教堂,这是一座建立在三座公元三世纪以来的古代神圣基础上,有着古怪里面的教堂,在其后面可以看到古代马尔彻里剧院建造的中世纪住宅。这座在原来没有被夷为平地的遗址上,一断壁残垣、为依托,不读啊不完善或是新建的建筑,在数十世纪以来依然表现着它伟大的活力,它不在拘泥于它最初的建筑风格,以一种睥睨的姿态发展,或许它由于没有遵守传统的建筑教条而显得有些惊世骇俗,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它不可替代的地位。

城市并不仅仅是用来居住的,他更是用来生活的。当你对你所居的城市有一种归属感时,你就会产生里了解他的欲望。而走上街道将是你最好的选择。

城市并不是孤立无援的,他的街道,街区,道路,就是他交流与联系的纽带。有人或许会忧心城市的安全问题。简说,街道及其人行

道,城市中的主要公共区域,十一个城市的重要器官,而维持城市的安全是一个城市街道和人行道的根本任务。到这里,我们或许会产生一个疑问:“城市中的警察是用来做什么的,难道安全不是他们的责任?”看过简对波士顿北端及哈德孙街的描述我才恍然大悟。这两个街道都是使用率很高的街道。两旁往往是商店,酒吧,住宅区,并且人们将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很好的分割开来,白天,街道上人群川流不息,店铺的老版出门招揽生意,同时,流动的人群,吸引了哪些由于好奇而将头探出窗外的居民,使得整个街道处于一种天然的“监视”之下,在公众的眼睛之下,人们就会自觉或不自觉的注意自己的行为并加以约束,从而为街道带来平静安全而祥和的景象。在夜幕降临的时刻,城市的芭蕾舞者会在广场的空地上举办舞会,诗人,学者,流浪者会在酒吧酌饮,休憩,街道同样也是人来人往。当然,这样也为街道乃至城市注入了活力。在本书中,简层多次提到活力这个词语,在看了他对波士顿北端的描述,我私下认为,简所认为的活力的来源是人,是从一种热爱生活并认真生活的人身上散发出来并感染这他们周围的人的魅力。思及规划平易近人的,亲切的,自然的,与人的实用功能休戚相关的规划要比那些华美的,典雅的,冰冷的,有距离的规划要来的长久。

我们都在思考,城市并非是陈列在博物馆或是玻璃橱窗里的艺术品,我们要如何做,才能使得他有血有肉?特别是在如今这个物质空前膨胀的社会中,城市中的大多区域都出满了冰冷的钢筋混凝土,冷漠的邻里间互不相识,人与人之间更是缺乏真诚的交流,里简描述的

景象似乎越来越远了……

当然,对于简所说的,城市的街道需要一批“眼睛”来照看他的安全。我对此表示怀疑与矛盾。简所构建的是一派闲适安宁的景象,而我认为这种景象的维持需要一大批具有充裕时间的人。无论是波士顿北端还是哈德孙街,哪里居住的都是一些中产阶级或是无产阶级,生活成本并不高,但在一些高租金区域,人们为了高额的租金往往需要辛勤的工作从而形色匆匆,没有时间与精力去“照看”街道,从而在这些区域,犯罪率居高不下,这时,简认为的维持安全的方式又如何实现?在这些区域,人与人之间并不尽力联系与交流,而这种不建立关系的现象在规划过程中也广泛存在。试想,城市中一道道铁门与墙壁,似乎是一道道枷锁,割断了人之间的联系,同时由于人内心深处本来就存在的猜疑与不信任,使得他们更不愿与走出枷锁,走上街道去享受城市的活力与生命力。就像契诃夫《装在套子里的人》——别里科夫,不过这次的别里科夫不再是封建教条的追随者,而是更加的多疑与材积。我不知道长期下去这样的城市会朝着怎样病态的方向发展,但是就我而言,我会疯掉。

简说,“在城市里,不管是富人区还是穷人区,还是介于中间的地区,因充满趣意的人行道上的生活和丰富的人行道上当交往而导致麻烦的地区迄今还没有发生过。”的确,关上房门,走上街道,人行道上各种各样的人,形形色色的事,并且,他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场所,倘若这个场所满座了人们的审美与休憩的需求,并且他安宁,温馨,不难想象,他会成为一个很棒的交流场所,谁又会忍心制造一些恐怖

事件来破坏他的安宁呢?

人们在自我为中心的同时,往往也会有共享意识,当人们愿意将这种意识放大时,城市就不再是一块一块分割开来的区域,而会变得更开放,各种交往也会更频繁,整个城市也会更加有活力。

城市中的人形形色色,而他的希望在于孩子。简说,“成功的城市生活中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有哪怕是一点点你对彼此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我认为最能在孩子身上得到体现,对于孩子的教育往往是潜移默化的,由于孩子模仿天性使然,城市街道上发生的事情晚饭晚饭会在孩子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若是孩子对一件事情产生了好奇,或是其他累死的情绪,以至于他后来遇到类似的事情,最先反应的肯定是他值钱见到过的做法。所以无论行走在街道上的是父母,熟人,甚至是陌生人,都对孩子的教育有着不可更替的影响,所以,对于活跃的丰富多彩的街道上玩耍的孩子们来说,在既有男人也有女人的世界里嬉戏和玩耍的机会不应该被剥夺。

简固执的认为,较于街心公园,孩子们更倾向于在充满活力和刺激的城市街道上闲逛。街心公园经过规划师们的精心雕琢,而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多样化的环境才具有实际魅力,产生自然的生命之流,招致源源不断的使用人流。精心雕琢后的街心公园,就像橱窗里展示的样娃娃,华丽却又有些乏味,千篇1律的绿化,水体,限制人们视野的围墙栅栏,各种各样的标识告诉你,这个不行,那个不可。对于孩子而言,毫无乐趣,甚至枯燥。街道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变化,一

天之中甚至不可能出现连个完全相同的时刻,对孩子们来说,处处都是惊喜与冒险,对老人来说,处处荡漾孩子笑声的环境使得他们更年轻更活力。

简提出了产生城市多样性的四个条件,地区以及尽可能多的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余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
街道要短并且容易拐弯;
建筑物各色各样,最好新老建筑混杂其间;
被分成细小街区的城市分区里的人口密度要大。这也说明了在城市生活中,以行人视角所见的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对于规划来说,并不仅仅是规划师们共同商讨的结果,而是需要全民参与。只有有了主人意识,才会产生归属感

用简的结语来结束我的感想——单调、乏味、缺乏活力的城市只能是孕育自我毁灭的种子,而充满活力、多样化和用途集中的城市孕育的则是自我再生的种子即使有些问题和需求能超出了城市的限度,它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延续这种再生能力并最终解决

浅评石云涛所著《安史之乱》

石云涛,河南太康人,文学硕士,历史学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主要从事唐史、唐诗、丝绸之路与文化交流的研究。此书是中华书局出版的大史记书系(《安史之乱》、《靖康之变》、《永乐迁都》、《太后垂帘》、《洪宪帝制》)之一,2007年5月一版,2008年2月再版。

本书相较其它史书,在于严肃之余,尚有文采,善描绘,营造历史画面感,使得人物往往呼之欲出。如书中针对玄宗与贵妃的产缠绵悱恻,不仅引用了白居易著名的《长恨歌》,“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埋枝。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同时,自己根据一定史料,予以创作,生动还原历史。摘引如下,“玄宗晚年的情感生活,就沉浸在与贵妃的恩恩怨怨温柔富贵乡里。杨贵妃因骄纵使性,亦曾触怒玄宗,一次以妒悍忤旨,玄宗令高力士把她送还杨宅。但玄宗很快便思之不已,时过中午,还无心吃饭,动不动就发火。高力士察知玄宗本意,请召贵妃还宫。玄宗重见杨妃,恩宠又过平时。杨贵妃成为玄宗的情感所系和精神依赖。又一次是······杨贵妃悔恨号泣,抽刀剪发交给高力士,请高力士转交玄宗,“珠玉珍异,皆上所赐,不足充献,惟发父母所生,可达妾意,望持此伸妾万一慕恋之诚。”玄宗得发,挥涕悯然,急命高力士将贵妃迎回”。文字的修饰和事例的选取皆有的放矢,使贵妃和玄宗间细腻的爱情跃然纸上,玄宗纵是一天子,也是一痴人。且当代诗人诗文的点缀其中,不仅使史料得到了充盈,也使文章文采斐然。如“诗人李白,此时正在庐山隐居,听说洛阳失陷的消息,非常痛心,留下了千古流传的《古风》第十九首,其中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这样的诗文可谓比比皆是,大多哭诉“国破山河在”的悲愤,用诗文巨大的感染力,呼唤读者内心的共鸣。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山雨欲来,龙虎争斗,余波未平。基本按照时间的书序记述了安史之乱的过程。从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发动叛乱起,至代宗宝应二年正月史朝义授首为止,战乱延续长达七年零三个月,致使辉煌的大唐帝国终究一去不复返了。

作为安史之乱的始作俑者—安禄山,其人书中介绍如下,首先,一个出身胡族混合血统的人,从小没有受过正统的教育和儒学经典的熏陶,本身缺乏忠君爱国的观念是肯定的。其次,粟特人善于经商,又长于战斗。第三,互市牙郎一个最基本的素质是善揣人意,巧言善诱,一语中的,说进人的心窝,这样才可能成功撮合生意,使买卖双方皆大欢喜。据此可以想象此人具有如下的性格特点:善钻营,有心机,会投机,为了利己敢于损人,又长于拍马屁。作为安史之乱的受害者及纵容者—唐玄宗,却在安史之乱爆发前对其信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上书言安禄山意欲谋反的朝中大臣,皆交于安禄山本人处置。这使得安禄山招兵买马更加肆无忌惮,大唐帝国已处于风雨欲来之时。由于最初的猝不及防,大唐官军连连失守,不得不出走长安,兵至马嵬坡,官兵皆饥渴难忍,终于爆发了史上有名的“马嵬坡之变”,杨国忠身首异处,杨贵妃香消玉损。太子与玄宗自此分道扬镳,玄宗开始退居幕后,做起了太上皇。战争是残酷的,关于睢阳之役,文中有一段记叙,“他们克服一切困难,死守睢阳。茶纸吃光了,就吃战马,马吃光了,就捉野雀,掘老鼠,雀和老鼠也吃光了,张巡杀死自己的爱妾,许远也杀死自己的家奴,然后搜括城中的妇女,杀了供战士们吃。妇女吃光了,接着杀城中的男子老弱不能打仗者。每个人都知道必死无疑,却没有一个人背叛。最后城中只剩四百人。”战争的残酷,令人不寒而栗。起初,叛贼的进攻是所向披靡的,很快攻下两都,天宝十五载正月一日,安禄山称帝国号大燕,自称雄武皇帝,建元曰圣武元年。此应是叛军最猖狂的时刻,然普罗大众还是一心向唐的,人心未死,乃可反戈一击。且大唐有众多将领可谓对大唐王朝忠心不二,愿马革裹尸而还。如著名书法家颜真卿,其兄颜杲卿,大将哥舒翰,郭子仪,李光弼等人皆亲赴沙场,临危受命。然,可惜的是大唐却总有奸人误国,使得多次战机遗失,从最初的李林甫、杨国忠到宦官李辅国,这样只计个人得失的小人,伴随了唐王朝由盛转衰至覆灭。唐王朝的离心离德使得战事持久,叛军那边的改旗易帜,使得余孽不断。安禄山死于其子之手,史思明又灭了安庆绪,却又最终被自己的儿子史朝义所取代。

最终,安史之乱结束了,可结束时的大唐已是满目疮痍。最受苦的是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作为封建统治者上层,虽总打着仁爱的招牌,实际上却干着“磨牙狁血”的勾当。为尽快平定叛乱,求助于回纥精骑,许诺打下长安、洛阳,两都的子女金帛归回纥所有,任其抢掠。这显然是不顾百姓权益,任其蹂躏。可见封建王朝,终是一家之幸,而绝非天下之幸。

本书无论文笔,还是选材都可圈可点,尚是一部可读之书,尤其是对于历史爱好者。然遗憾的是,本书最终虽总结了安史之乱影响,却没有与中国历史上其他的类似事件如靖难之役进行比对,进一步挖掘安史之乱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及特色。同时,人都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样突出的历史事件,留给今人的反思在书中也没有提及,通读全文,我最大的感想便是,人治终是靠不住的,法制和民主才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和前途。

参考文献:

1、

白鹿原书评

(一)

这部小说从内容上看起来并不能算复杂,就是围绕着白、鹿两家的变故展开故事,以白、鹿两家主人的不同的人生态度、人生追求以及在其影响下的各自的下一代的发展为主要内容叙述。单从小说内容上来看,并没有什么新颖的地方,因为在中国的小说史上,以某一家的发展成败为题材的小说比比皆是,而且似乎也成了中国小说创作的一种套路。

应该说,《白鹿原》作为长篇小说其结构是比较简单的。从明处的结构安排来看,全书围绕着白、鹿两家两代人两条线展开叙述,时而分开并行,时而交叉碰撞。当然,为了使作品作为宏篇巨着能有历史沧桑感,也是为了增加作品的厚重感,陈先生忠实将白、鹿两家的发展演变置在了清末至新中国成立这一段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但是说实在的,我觉得陈先生在小说里并没有把握好对历史背景的描述,对各个时代的特点交代得都比较模糊,尤其是对清末时期的交代,让人根本弄不清那时代民生的基本状况,倒是让人产生作者在小说中写的白、鹿两家的状况只是那时代的个例,其他如写北伐、民国状况、国共合作等,也显得单薄,这多少使这部小说缺少了立体感,读来让人觉得只是在欣赏一幅平面画卷。

而小说除了以白、鹿两家的故事为明线,还安排了一条充满神秘色彩的暗线——一只通体皆白的鹿,也是为了增加小说的神秘感吧,作者把小说中整个故事的发展都若即若离的靠在这只白鹿上:白家的发家靠这只白鹿、鹿家的败落也因这只白鹿、朱先生的神秘与这白鹿有关、白灵也似乎是只白鹿、甚至整个白鹿原的兴衰都由这神秘的白鹿主宰!这种做小说的方法,我个人认为也没有什么新鲜之处,与自古以来的传统志怪小说并无二致,只不过在技术上处理得比较高明些而已。

至于小说中对人物的刻画,陈先生忠实还是下了工夫的,主次也分得比较明显,对白嘉轩、鹿子霖两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刻画最成功,把白嘉轩的倔强、世故、守旧;
鹿子霖的虚伪、好色、功利描写得淋漓尽致。白嘉轩不慕名利,不爱金钱,不好女色,不会读书,平生最大的工作就是捣腾家里的田地,但从他的身上我却从都不认为他是普通中国农村的一员。或许他生来就有当领袖的责任,一种精神上的领袖,或许中国农村正是有白嘉轩这样的雕像才不至于崩溃,不过这一点我实在无从考证,也许作者只是在农村杜撰出了这么一个人,因为我在读书的过程中并没有感觉出农村的鲜明的特点。而且可贵的是,对长工鹿三的描写也出采,刻画了一为老实、本份、善良、勤劳的典型中国下层农民的形象,也算是栩栩如生了。对白孝文的刻画也算有特点,对他年轻时的不求上进,及长时的奸诈都刻画得比较有特点。对其他人物如鹿兆鹏、白灵、鹿兆海、黑娃(鹿兆谦),看得出来陈忠实是想深入刻画的,但是我总觉得有那么点不到位:作为革命家的兆鹏并没什么出采的地方,白灵的刻画也流于一般,兆海只给人以比较专情的感觉,也无明显特色。黑娃的形象刻画得好些,但也脱不了一般蛮人的特点。倒是对白嘉轩的姐夫朱先生的刻画,半人半神的倒特色鲜明,可惜总觉得有点过!至于其他人物,本来就是帮衬,着墨就更少了,当然也没有什么特别抢眼之处。总之,我个人认为,陈先生忠实在这部小说中就人物刻画而言,其水平可以打75分,也就是说,远没有达到大师级的水平。

《白鹿原》曾经引起非议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量的性描写。这些性描写,真是无微不至,无所不写。第一句话就开始写,开始吊读者胃口:“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然后是他的七次新婚洞房之夜的详细经历,就这还不够,作者还要写白孝文的媳妇对他的性启蒙和新婚之夜,写黑娃和小娥的偷情,写鹿子霖和小娥的鬼混,写鹿子霖的乱伦等等,多得列举不完。不像西方有的经典情爱小说,这些性描写并没有给人以美感,也不是必不可写的。但作者硬要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一次比一次写得暴露和露骨,令人不能不想到作者的写作取向有问题!

白鹿原书评

(二)

用了很长的时间啃完了这部600多页的巨着。那片土地、那些人仍旧在眼前浮动。

在《白鹿原》中,从封建皇朝的破灭到新中国的建立,短短的时间,却经历了军阀、革命、农协……每个人都只是时代大潮中的一片树叶,有的随波逐流,有的依附着一颗颗大树,也有的自以为自己就是一颗大树,能够树立不到。但也有人不受这时代变迁的影响,那就是白嘉轩和朱先生这种人了。白嘉轩作为这部书的灵魂,他代表的更多的是白鹿原这片土地的立场:无论事实如何变化,我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白嘉轩此人,正直、顽固、腰挺得太直,有时甚至让人感觉是在死要面子的刻板人物。他设立乡约、规范村民;
他宽容接纳所有的人,包括曾经打断过他腰的黑娃;
他对待子女也不存一点私心,该打该罚从不手软;
他也固执,即使全村的人一起请命为鬼修庙,他也能坚持自己从不为鬼修庙的原则。这样的一个人显得太过于规矩,他就如同祠堂里的那块乡约,约束着自己,也约束着其他的人。()这样的一个人不一定能让人喜欢,但却能让人敬佩。

而朱先生则是另一种人,他是关中大儒,比白嘉轩有学问,懂得多。他更多的时候是站在时代变迁之上的,未卜先知、博学多才只是表象。他更多代表的是传统文人的风骨,“自信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是对他最好的写照。

当然,《白鹿原》中还有其他有血有肉的角色,白嘉轩的一生之敌鹿子霖,可以说是白嘉轩的反面,他生性圆滑,做事也没有准则,好色、贪小便宜,不算什么好人,但也没做过大恶事。但却有两个理想坚定的好儿子。《白鹿原》是一本作者很用心去完成的书,也需要读者用心去阅读、去聆听那段发生在渭河平原上的沉重史诗。

白鹿原书评

(三)

耗时3个月,断断续续的终于把它看完了。这本书字数真多是我对该书的第一评价。

其次,对于未看此书的朋友,我想说:如果您是个挑剔结构、故事的人来说,这本书并不适合,结构就是从晚清到建国初期,两个家族的兴衰史。套着时代变迁的背景下,总会给人一种史诗般的沧桑感,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觉得这本书在结构上完全可以被称为“中国广播电视连续剧剧本线索的鼻祖”,大家不妨留心观察一下现如今的30集以上以历史为题材的电视剧里,哪个不是按照这个方法编的?尤其是将家族兴衰的。

小说讲述的是生活在白鹿原上的白、鹿两大家族之间的悲欢离合。由于两个家族的治家格言不同,导致两个家族走向了两个不同的结果。两个家族同属一个族系,又是原上两个势力强大,纷争抗衡的两个个体。两个家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又是密不可分。故事跌宕起伏,其中心方法就是“风水轮流转”,到小说尾部,才有一句关于祖坟的伏笔,就是说这好地界归谁,谁就是原上的主宰。

贯穿文中有一只白鹿,它是白鹿原的魂,它操纵白鹿原各家的兴衰。还有一个先知,是他来发射各种神秘的预测,书中对此人的描写有点近似于神。只可惜在中国的土地上,作为神活着总是压力太大,最后还是死无全尸。

白鹿两家既针锋相对,又互有彼此:既有政治路线的对立,又有儿女亲家的融合。

小说中对白嘉轩、鹿子霖两个主要人物的性格的刻画算顶成功的,也真对得起长篇人物性格、故事的描写。把白嘉轩的倔强、世故、守旧;
鹿子霖的虚伪、好色、功利描写得淋漓尽致。白嘉轩不慕名利,不爱金钱,不好女色,不会读书,平生最大的工作就是捣腾家里的田地,但从他的身上我却从都不认为他是普通中国农村的一员。或许他生来就有当领袖的责任,一种精神上的领袖,或许中国农村正是有白嘉轩这样的雕像才不至于崩溃,不过这一点我实在无从考证,也许作者只是在农村杜撰出了这么一个人,因为我在读书的过程中并没有感觉出农村的鲜明的特点。

另外关于性的描写,对于90年代的读者来说,可谓是一顿性文化饕餮盛宴。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还真算不上大餐。难能可贵的是阅读这样的文字,总能很容易的就能感受到那黄土高原吹来的信风,总能在阅读中感受到满脸黄土,残阳如血的镜头。还没看作者的出处就知道他是陕西人,全中国只有那里的作家才能有这种味道,陈忠实以凝重厚实的语言,让人在阅读中,总能感受到一只布满老茧的手,透过斜跨开气儿的女人的衣怀里掏出那又白又滑的奶子;
感受到一个散发着淡淡的茉莉花味的棉袄里,露出那个散着热乎气儿的,白花花的女人屁股,仿佛每个陕西作家心中都有一个这样滑溜溜、白嫩嫩、水灵灵的女神,支撑着他们,陪伴他们度过一个个孤独、黑暗的夜,来创作出这么纯朴、生动的作品供大家消遣。

文中步伐简朴的、深刻的人生哲学,具体的内容还得翻书自己去品。

“W”的人生

杨超

有人说,人生就像一场旅行。沿途风景在变换,更新的是心情,充满着的是新意。但旅途怎可能是一马平川的康庄大道?它或曲折或坎坷,密布着经纬交错的十字路。在有幸拜读了路遥的《人生》后,感叹于作品故事情节的匠心独运,其蕴含的哲理更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

似山峰般迂回曲折的是人生。就正如路遥笔下的主人公高加林,年轻的他,走过了酷似字母“w”的关键几步,几多曲折,几多沧桑。高加林未能上大学,但回家做了村里的教师,免得了农人的风吹日晒,可以说他站在“w”左侧较高的起点之上。而不久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的儿子顶替,重新回到土地,跌落到“w”的第一个低谷,他失意而无奈。而机遇再次降临,重新回到城市,意气风发的高加林终于大显身手,站在了他人生的顶峰。好梦难圆,他当初走后门进城被人告发,如今什么都成为过眼云烟。“w”人生路上他在一次被抛掷到低谷。带着这份难以承受的打击,他沮丧的回乡。而乡人的包容,德顺爷爷的话,让他开始反省并逐渐从低谷走出来,再一次审视自己的人生并看开那些是是非非···

或许,这就是人生,“W”型的人生,喜怒无常而又极其关键的人生。生命之旅波澜起伏,几多跌宕,或欢笑,或悲愁···然而不管怎样,似湖水般波澜不惊的是旅途的心情。无论命运把你抛掷到哪个位置,你都要勇于、乐于并善于面对。既然我们无法选择人生旅程,为何不好好把握自己的心情?在风华正茂的最高点,不张扬;
跌落生命的最低谷,不沮丧,平和的看待一切,始终保持一份美好而又平淡的心境。

也许我们都曾勇敢而坚毅,只是,在与时间老人的对峙中,我们并非一直是赢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未知因素无法把握。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官场的失意,生意的失败,甚至亲人的离去···突然降临的事件会一次次的把我们抛掷到人生的最低谷,可不管怎么样,阳光始终都在,即使当下感觉不到阳光的温暖,拨开层层密云,光明就在那里,不消、不减。

就如宋代大家苏东坡,乌台诗案被贬后物质匮乏精神萧索,可是平和的心态让他振作,使他成熟,一心够工于词赋,最终名垂千古,恩泽了后世无数的书生骚客。他的一生,似湍急的河流于河口处放缓,化为宽广的浩瀚。还有大家熟知的沈从文先生,生活在那样一个人人抱怨的年代,他目睹现实的残酷却依旧将那个江南小城写成了山美、水美、人美的世外桃源。他用一份最平和的心态和一颗赤字之心看待这个社会。

如果你现在处于人生的低谷,那么朋友,请不要气馁,相信那只是人生的一个必经阶段,相信明天的,那抹阳光定会倾洒而下,耀眼而闪亮。

没有笔直的人生,但人生路途却因百转千折而风光旖旎,美景尽收。

声色繁花红楼梦----从黛玉的手帕说开来

《红楼梦》就是一座大观园,进去的人都被她的繁花迷住了眼,沉溺在声色之间,生出绮丽万端的想象。我无法忘记与《红楼》相伴的日子,无论是读原著,还是看陈晓旭版的电视剧。剧中,宝玉孤独的背影消失在茫茫的雪迹,一个人,一个家,一个朝代,转眼就风吹雪散,只剩下一个“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曹雪芹带着这样的痛,将温柔乡铺成了生死场,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而只有那方相思帕,剥落了岁月的薄膜,在风雨助凄凉的秋夜,静静的为我们讲述那个时代的恩怨和情愁。

无论是剧中还是小说里,经常看到黛玉手握着一丝帕子,如同握住了时光的温润和苍凉。于是在黛玉的一颦一蹙中,前朝云雾,过往烟尘,都成了一种寥落的心情。

手帕自古以来就是首饰一样的闺私,体己而温暖。那一方手帕是一截暧昧的甜蜜,是一缕古典的沉香。《红楼梦》中黛玉的帕子总放在身侧,用它掩口、拭泪,甚至用它盖上脸以掩饰自己的尴尬。有一次宝玉去看宝钗,因见其“雪白一段酥臂,不觉看呆了”,连宝钗递过来的珠串都忘了接。只见“林妹妹嘴里咬着帕子笑:‘只因听见天上一声叫唤,原来是一只呆雁’”,然后“将手里的帕子向宝玉摔了过来”。还有一次,宝黛二人生隙,宝玉过来瞧她,她拿帕拭泪。宝玉也不觉流泪,却只用袖子去擦,黛玉见状,忙取过一方丝帕,“往宝玉怀里一摔,”仍掩面而泣。宝玉接过帕子,两人和好如初。

两方摔帕,却是两番心肠。前一次,林妹妹是因为吃醋;
而后一次,是因为怜惜。

为你,我将昨日的故事,诠释成远去的叹息。月光,清澈如水。

为你,我将所有的伤痛,折叠成旧时的记忆。灵魂,完整如初。

我总是以为,黛玉对宝玉是一厢深情的。例如34回宝玉挨打,托晴雯给颦儿捎去两方旧帕,黛玉深知其意,“忽然好好的送两块帕来,能领会我的苦意,既可悲又可喜。”旧帕虽然寻常,却暗含着心思,绾系着两人初萌的情芽;
旧帕虽旧,却有不弃之意。于是黛玉题诗,眼空蓄泪。那根相思的红线已然暗藏于心,

绣在手帕上以留孤寂的日子擦拭自己的心情。为明心志,宝玉赠帕婉转示爱,这帕于是便如一条暗线,牵扯着二人的木石前盟。当黛玉听说宝玉成亲,以帕泄恨,将帕子丢如火中,决绝之意若帕的余灰,灰飞烟灭。

香魂一缕随风散,这帕子却记载着爱恨情仇,随愁绪三更入梦遥,承担了二人生死苦恋的光景。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我以为这个“苦”用得着实太好。颦儿一生凄苦,寄人篱下,求爱不得,只能将这一腔心事交付这一方丝帕。那个浊污的时代,那些人心隔肚皮的冷漠和伎俩,注定是不容你这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的。若你委心融于世,只怕不能质本洁来还洁去,到头来只有污淖陷渠沟。满纸悲怆,泪尽而逝,终于渡尽劫波,回到了最初的地方。颦儿,不要难过了,或许之于你,这正是最好的归宿。生的眼泪都还给他,多真,多善,多美!苏轼有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而或许,颦儿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爱”。颦儿她敏感多愁,或者有人说她眼里揉不得沙。然而我依旧认为,颦儿她是灵性的,是干净的;
真正精明的、工于心计的,只怕是那位会扑蝶更会栽赃,“任是动人也无情”的薛宝钗吧!当宝玉和宝钗终于臣服于封建社会,当那个晚上,香消玉殒,红烛罗帐;
当魂归离恨,鸳鸯成双,谁又能说,是谁真正的得到了?倘若真的有人得到了,那么,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颦儿将那一方丝帕捻在手里,也将爱情揉进了纵纵横横的章纹里,然后撕扯出一缕缕的相思,在月华如水的夜晚里静静地咀嚼。而如今的纸巾省却了洗帕叠帕的麻烦,却也丢失了浸在手帕中的相思韵味,只在茶余饭后闲聊时才会偶然记起。那其中的诗意也化在了手中的一杯白开水中,淡了,远了,白了。

颦儿太美了,然而世界万物美到了极致总是会接近毁灭,如宝玉颈上的通灵玉,纯洁到极致的石头却是最经不起磕磕碰碰的。我依然认为,颦儿是曹雪芹送给我们的一份至真至纯至善至美的大礼,甚至是珍宝,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好好的珍惜和体味,但犹应记得,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曾有诗云,“一年又一年的鲜花,一代又一代的苦果”。在这一季花开的时节,莫要与她再次错过。若能遇到颦儿,生有何苦,死有何憾。

曲径通幽,繁华满眼;
落红成冢,彩蝶阵阵;
伊人独立,独舞花锄。岁月凋零处的夜幕,秋灯耿耿的秋夜,我看到黛玉手执丝帕,吟唱着“滴不尽的相思血泪抛红豆”,向我们摇摇款款地走来.....

《红楼梦》全书大旨谈情,“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以“红”字作为书中点睛之笔。当我们今天摩挲着红楼器物,仿佛立再小亭深院中,将人生的琐屑看破。其实,锦瑟流光下,人生其实有着太多的颓唐和无奈,什么才是可以永恒倚恃的?怎样才能握住最后的温柔?“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没有永恒,只有当下,虽然残酷,却是一种真相。红楼可宴饮,可欢谑,却终究不过是一场梦而已。而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去细细品味那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以情入笔,笔笔涉情。大结局宝玉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看似无情,其实是情之所至、情之极致。繁花点点,声色浓郁,转眼间一地落红,铺成的不仅是锦绣心情,也婉转成一曲悲悼时光的千千阙歌。

读罢,各人成就的是各人的心境。

鲁迅书评

对于鲁迅,我一直是抱着一种远观的态度,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完整地阅读一本鲁迅的小说集,总觉得自己可能读不懂。只有在语文课本中才有接触,印象比较深的是《孔乙己》,《社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第一次读《社戏》是在六年级,那个时候就像走马观花一样看完了整整好几页的文章,然后跟着老师一起划要点。整片文章最令我感兴趣和有印象的就是文末他们去偷豆子煮了吃那一段,然后想为什么那夜的豆子格外好吃呢?大概是一个吃货的执着?再看《社戏》,就是现在在《呐喊》中了。我发现我当时大概不是羡慕他们有好吃的豆子,而是喜欢那种江南水乡无拘无束的生活,还有小孩子之间纯洁的友谊。《社戏》的内容并精彩,而戏的内容就像是那大段大段描写社戏的文段,让人看着费劲。精彩的是《社戏》里的人,因为“我”没看到社戏不高兴,很多人都在想办法“哄”我开心,都尽量满足了“我”这个客人的需求,那里的民风也很淳朴,会有人说“偷我们家的豆子吧”,就是“我们”偷了七公豆子,洪七叔也没有多大不高兴。

《社戏》对于我来说最大的吸引力是水乡平静的农村生活,这可能和当时的年代不大相符,特别是在看了《彷徨》后,不禁觉得两者差异之大,就像不是鲁迅写的那样,到偶然间觉得像沈从文的《湘西》,也是淳朴的民风,不过二者的文风还是不同的。

《彷徨》我第一篇看得就是《祥林嫂》。曾经听过一点点越剧拍的《祥林嫂》,没想到是鲁迅的名作。

子夜书评

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兴起,这句话只在历史课本中看到过,当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对这个名词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吴荪甫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民族资本实业家,他从商以来的愿望便是希望打造一个国像国,家像家,政府像政府的“双桥王国”,可他也始终不能摆脱资本家的通性,一直以压榨和剥削工人来积累自己的资本。他的确为民族工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情却昭示着这一伟大的理想最终会走向幻灭,果不其然,先是战争的影响,然后是列强的经济侵略,商品的倾销,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吴荪甫的事业每况愈下,而他之前为了发展工业所低价收购或用尽手段兼并的小型工厂竟成为了拖累他的根源。他曾天真地以为只要和大家合作,中国的民族工业就能得到发展,为此,他不惜耗费巨资十五万与别人东拼西凑注册了一个公司。可是他忘了,他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这样想,赵伯韬,一个他曾经以为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为了攫取自己的利益,甚至不惜与他撕破脸抢生意,走私生丝,低价销售,暗地里利用报馆恶意诋毁吴荪甫生产的中华生丝。终于,吴荪甫再也没有资金支撑下去了,他只能将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公债投机上,成为了一位投机商。

吴荪甫无疑有着很好的梦想,甚至还可以说很远大,但是,他的梦想在那个年代注定不能实现,因为那时有太多的人只想从投机活动中牟取暴利,而他的精明实干无疑于别人格格不入,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人只要有梦想,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子夜,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间,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便在茫茫黑暗中迷失了方向,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有梦想,只要能坚持,只要熬过那最难熬的黑暗,在前面等待我们的将是最美好的光明。

《拿破仑传》

目录:

青少年时代 征意逞威 向维也纳进军 坎波福米奥和约 离开埃及 平定内乱 终身执政 乌尔姆之捷 波兰战役 遴选新后 求战不得 艰难的撤退 莱比锡战役之二 东山再起 滑铁卢决战

土伦初露锋芒 洛迪战役 约瑟芬的背叛 远征埃及的前夜 雾月18日政变 马伦哥战役 重启战端 奥斯特里茨战役 征服伊比利亚半岛战争 兄弟反目 博罗迪诺会战 逃过别列津纳河 法兰西战役

重建帝国政权和军队 第二次退位

时来运转的"七月13 曼图亚争夺战 雾月18日政变 挺进开罗 初整朝纲 外交胜利与和平 加冕称帝 耶拿之战 第四次对奥战争 磨刀霍霍 莫斯科大火 莱比锡战役之一 第一次退位 利尼之战 流放岁月

作者简介:

埃米尔·路德维希,20世纪德国最伟大的传记作家。1881年生于德国布雷斯劳(今属波兰)。他在大学的专业是法学,却选择了作家和记者生涯。1906年他移居瑞士,并于1932年获瑞士国籍。《歌德传》及《拿破仑》的出版使他成为享誉世界的传记作家,他开创了传记写作的新流派,以描写人物的心路历程以及性格分析而享有盛名。他的传记作品如《米开朗琪罗》、《林肯》、《俾斯麦》、《斯大林》等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

内容提要:

《拿破仑》是享誉世界的德国传记大师埃米尔·路德维希的代表作,是拿破仑传记中的经典作品之一。本书在美国出版后在“非虚构类畅销书排行榜”上位列榜首。本书描述了拿破仑叱咤风云的一生中经历过的各次重大战役及其辉煌的军事成就。拿破仑代表一个时代,被称为一代“军事巨人”,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天才。作者通过翔实的史料,将拿破仑的伟大魅力和历史功过真实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史实与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以及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的完美结合使本书兼具文学性与可读性。

收获:我们也应当意识到:
信仰和理想,在一起做大事的人就必须有着在这两点上的相同。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遗憾的是,拿破仑的团队似乎没有这些。当部下成为新的达官显贵在腐化堕落,在战况严峻时占有却背叛离开,当他建立的血缘统治土崩瓦解,当他被流放时却没有人愿意追随他,我想到了信仰和理想。想到我们的党和军队,在革命危急时却是更加的坚定团结,为赢取胜利齐心协力。是因为他们不是谋取个人利益,不是投机取利,而是为了共同的理想和信仰,才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才战斗在一起。

论据:

6天之后,拿破仑命克莱贝尔为当地和全省司令官,率约9000卫戍部队留守亚历山大,自己则率其余军队向开罗进发。这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全军要在几乎是无水的沙漠里作长达60公里的行军,官兵们第一次真正认识到这场战争的艰苦性。浩翰的沙漠烤灼在直射的骄阳下,水成了最珍贵的东西。乡村居民在慌乱中起家出走,临走时往井里下了毒或将泉水掩盖起来。法军没有准备热带服装,甚至连水壶也没带,部队渴得要命,可除了令人恶心的咸水塘外,找不到任何解渴的东西。空气中充满了毒虫,黄沙的灼光减弱了大多数人的视力,许多人因此而失明,路途中不见人踪兽迹和草木,只有阿拉伯骑兵神出鬼没,不时地袭击掉队的法军。士兵们怨声载道,难道司令许给每人的6亩土地就在这里?军官们也无法忍受这恶劣的环境,被派往贝达的狄舍将军写信给

拿破仑说:“我求求你,别再让我们留在这个地方,士兵们已经灰心丧气、窃声抱怨了。命令我们前进或者后撤吧。各个村庄尽是小茅屋,一点财源也没有。”就连缪拉和拉纳这样英勇无畏、久经考验的将领也忍不住发起牢骚,他们愤怒地把帽徽踩入沙中。惟有拿破仑一人超然于这一切灾难之上,他是下了决心要把这场战争进行到底。尽管整个部队疲惫不堪,但部队每到一个城镇都不得有一分钟的休息,拿破仑的目标是继续行军,立即挺进开罗。

感想与议论:

我读的是艾密尔·鲁特维克的作品,他对于这位法兰西国王的情有独钟,对这位伟大的天才所倾注的同情,他几乎是用诗一般的言语。他是拿破仑一百年以后的人,是一战时期德国人所作。从一个历史人物的眼光看另一个历史人物。“拿破仑”的意思是“荒野雄狮”,这个充满雄心的雄狮的高大形象慢慢地在我眼前浮现。

带着偏爱的心情,我看到了一个征战南北的皇帝,他出生于科西嘉岛,带着岛上代代相传的勇敢、睿智、果断的精神品质,附有领导能力的小个子,开始了他传奇的一声。学校里他忍着讥笑与嘲讽忘我得学习,战场上他快速成长,真正的战场展示了他英雄般的领导才能。土伦战役展示军事头角平保皇叛乱成为政坛新星,征服意大利赢得极高声誉,远征埃及失力,俄罗斯该死的气候与恶劣的天气,让他的军队大伤元气。但他有能力加冕称帝,颁布法典。多次打败犯法同盟,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这个充满自信、自负、想象力、有野心的小个子让每个提到他名字的人感到颤抖。这是何等的骁悍?他用军队不仅征服着整个欧洲,而且征服了欧洲所有的统治阶层。不得不说是他独特的军事领导能力。他是一个成功的军事家!伟大的军事家!骁悍的军事家!

同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

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 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
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虽然过分膨胀的野心最终将他的一切成果毁于一旦,但他的成就不会因此而淡然失色。虽然拿破仑在历史的长河中最终倒下了,但他对法国大革命,甚至是世界所作出 的贡献却是不可磨灭的,“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但被反法同盟打败而死在孤岛上,他却成了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拿破仑的一句话让我感慨万分“即使我身后什么也没留下,即使我的所有业绩全部毁灭,我的勤奋与荣誉,在我死后仍将鼓舞千秋万代的青年。”

《香水》书评

一九八四年的德国身上还扎着一把钢刀,这把钢刀不偏不离的插在德国的心脏柏林上,那就是柏林墙。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意识形态硬生生的分割了德国。然而这一年,德语文坛上出现了一个人,他叫作帕特里克·聚斯金德,他的被人广泛关注以及赢来无数赞扬就是因为《香水》。

《香水》是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从一九八七年起就是德国严肃文学十本最佳畅销书之一。到底是什么使得《香水》有如此的魅力呢?

首先应该归功于它的结构严谨紧促,章节分明叙事清晰,主人公格雷诺耶的行踪即是全篇脉络,线索明晰。全书只有四章,功能明确,开篇点题,不像很多西方小说那样长篇累碟的描写社会形态心理意识,而是直接道出小说叙说的中心,一点不拖泥带水,给人干净爽朗的感觉。紧接着作者以旁观者的姿态紧随着格雷诺耶的脚步给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天才怪杰的生活经历,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配合以丝丝入扣的述说,读者的眼光就被锁定了。

其次小说的语言算得上简洁精悍却又不失铿锵之力。再好的文字被翻译过后都已不再是原汁原味,我无法亲自感受帕先生的语言魔力。但是从我看过的国外的著作里面,确是很难找到几本让我一口气看完并在其间不急躁不安的,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回想到看《百年孤独》时的情景,那也是一口气读完顺畅无比的。或者说是帕先生的写作技巧而不是翻译过后的语言使得我如此着迷会更为合适。

最后我想本书如此长期的受大众受专家评论家们的欢迎,最大的原因还在于小说故事本身的吸引力。故事本身的吸引力不仅仅是指故事的传奇色彩,情节的跌宕起伏出人意料引人入胜,同时也还包括作者述说的表面的故事情节身后所蕴含的人文关怀精神追求,所揭示的哲学原理生活感悟,所象征的所讽刺的社会现象意识形态等等。我从来就不相信有哪个读者在看一本小说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并重视了书的思想内涵教育意义或者是其他的深层次的东西,我始终坚持着一本小说吸引读者读下去的东西首先是其故事情节,只有在故事情节有足够吸引力的前提下,读者才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选择此书并读下去,当然,这是指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比如意识流的小说之类就不能当此论了。同时也只有在读下去并读完后才能发现其掩藏在文字背后的深层次的东西,这个就是所谓的更高层次的审美追求了吧。

《香水》是一部不会让人看得生厌半途而废的书,能让读者们一鼓作气看完的书。我想,书中作者想表达的不仅仅是表面的一个气味天才以及他所建立的气味王国和各色香水,应该还有对人性对社会的思考以及思考后的辛辣讽刺。

《百合花》书评

读完茹志娟的《百合花》,我被小说中的人物深深打动了。虽然描写的是战争年代的故事,但是作者没有对恢弘的战争场面进行描写,而只是对人物之间细腻的感情,人物所具有的珍贵品质加以描述。我既被通讯员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品质所震撼,也被新媳妇和“我”对通讯员真挚的情谊所感动。

曾思考过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作者给小说取名为《百合花》?“百合花”这三个字眼在小说中仅出现两次,而且都是做为新媳妇被子上的图案而被提及,可是作者却用“百合花”做为题目。等到再三阅读后,才细细体味到这朵“百合花”的深刻寓意。

百合花图案的被子作为一条线索联系着人物之间的关系,没有它小说中的三个人不会聚在一起,更不会发生下面的故事。而白色的百合花象征了纯洁与感情,是通讯员和新媳妇美的化身,象征了他们的一切美好品质,这些品质和他们的心就像百合花一样洁白无暇。

文章写的是战争,却看不到硝烟。文中一开始便写道:“早上下过一阵小雨,现在虽放了晴,路上还是滑得很,两边地里的秋庄稼,却给雨水冲洗得青翠水绿,珠烁晶莹。空气里也带有一股清鲜湿润的香味。”多么美好的画面啊,我怎么也无法把它和战争连在一起。

而最后,小通讯员牺牲的时候也没有直接写道他是怎么死的,“我急拨开他们上前一看,我看见了一张十分年轻稚气的圆脸,原来棕红的脸色,现已变得灰黄。他安详地合着眼,军装的肩头上,露着那个大洞,一片布还挂在那里。”而是利用担架员的转述来说明他的死因。这使得文章没有那么血腥,似乎也显得战争没有那么激烈。可是,文中又写道:“原来今天是中秋节了。

啊,中秋节,在我的故乡,现在一定又是家家门前放一张竹茶几,上面供一副香烛,几碟瓜果月饼。孩子们急切地盼那炷香快些焚尽,好早些分摊给月亮娘娘享用过的东西,他们在茶几旁边跳着唱着:月亮堂堂,敲锣买糖,„„或是唱着:月亮嬷嬷,照你照我,„„”中秋节啊,一个月圆人团圆的日子啊,这一夜,他们本应在家里和亲人赏月吃月饼的。可现在,不但在打战,更是有许多人因此而死。其中,还有一个19岁的年轻羞涩的小通讯员!

小通讯员的确还很小,比我还小!此时的我,整天不知烦恼的活着,为了几篇作业而抱怨,而十九岁的小通讯员却已经担当起了解放人民的重任,冒着生命危险在前线传递战报。那么年轻的一条生命,那么羞涩可爱的大男生,就这么没了„„

“通讯员撒开大步,一直走在我前面。一开始他就把我撩下几丈远。„„嗳!说也怪,他背后好像长了眼睛似的,倒自动在路边站下了。但脸还是朝着前面。没看我一眼。等我紧走慢赶地快要走近他时,他又蹬蹬蹬地自个向前走了,„„高挑挑的个子,块头不大,但从他那副厚实实的肩膀看来,是个挺棒的小伙,他穿了一身洗淡了的黄军装,绑腿直打到膝盖上。肩上的步枪筒里,稀疏地插了几根树枝,这要说是伪装,倒不如算作装饰点缀。„„十分年轻稚气的圆脸,顶多有十八岁。他见我挨他坐下,立即张惶起来,好像他身边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局促不安,掉过脸去不好,不掉过去又不行,想站起来又不好意思。„„”这些描写以及后面的对话,都充分说明了小通讯员的纯真,质朴,羞涩,不善言辞。

包扎所条件艰苦,缺少被子。在向新媳妇借被子时,他遇到了困难——新媳妇没把被子借给他。我猜想,当时的小通讯员应该也是红着脸,扭扭捏捏的向新媳妇借被子,还对她说些诸如遍共产党的部队,打仗是为了老百姓的大道理吧。除了被子本身的特殊意义之外,当时的新媳妇面对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鬼,难免会存心戏谑小通讯员一番,无意中却给纯朴而实在的小通讯员兜了一肚子委屈。没办法,小通讯员只好搬救兵了:“女同志,你去借吧!„„老百姓死封建。„„”可以想象,小通讯员当时是有多么尴尬和气愤。

可“我”却很轻松地向她借到了。这让通讯员感到委屈和不服,怪新媳妇“死封建”。从他不多的话语和行动中可以看出他的耿直和爽快的性格,农家穷苦孩子的特征。可当“我”告诉他,这条新被子或许是新媳妇做姑娘时起早熬夜为自己新婚缝的,小通讯员觉得误会了人家,愧疚地想把被子还回去。这种感情态度的变化又表现了他的淳朴、善良和单纯。

作者用了很多细节描写来表现小通讯员,除了上面所讲到的,还有当小通讯员回团部时,他不忘关心“我”,给“我”留了两个干硬的馒头,这份对战友真挚的友情和关爱,平凡而亲切珍贵。于是,最后小通讯员那“不大的块头”在战友危难之际竟然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和无穷的勇气,为了保护同志,舍身扑在快要爆炸的手榴弹上,牺牲了自己年轻而宝贵的生命,也就似乎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了吧„„

文章中的另一个主要人物——新媳妇也随着借被子这件事而出现了:“门帘一挑,露出一个年轻媳妇来。这媳妇长得很好看,高高的鼻梁,弯弯的眉,额前一溜蓬松松的留海。穿的虽是粗布,倒都是新的。”新媳妇是一个美丽娴静、淳朴善良的农村妇女。对于让小通讯员受气这件事,她一直感到很愧疚,希望有机会向他道歉。可是唯一的机会却是小通讯员重伤被抬到包扎所,新媳妇全然不顾刚才的羞涩,“庄严而虔诚地给他拭着身子”,似乎想弥补以前的过错。我想此时她的心情是悲痛、激动的吧。小通讯员牺牲了,但新媳妇并没有停下自己的工作,仍然认真地缝着他衣肩上的那个破洞,还把自己的那条崭新的被子盖在他的身上:“‘是我的——’她气汹汹地嚷了半句,就扭过脸去。在月光下,我看见她眼里晶莹发亮,我也看见那条枣红底色上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这象征纯洁与感情的花,盖上了这位平常的、拖毛竹的青年人的脸。”小通讯员在如花蕾般绽放的年纪,在青葱般的年华以那样的一种方式成全了他人牺牲了自己。那一刻,毫无疑问,他是新媳妇心目中的英雄,新媳妇以一种执著而崇敬的方式为她的英雄完成了一个补丁,盖上了一份温暖。

至此,文章结束,也是第二次提到那“象征纯洁与感情的”、“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

百合花,就是纯洁与美好,就是小战士与新媳妇美好品格的化身。那个年代他们这些平凡的人身上所具有的纯朴善良高尚的感情,像百合花一样洁白无暇„„

《灵山》书评

我窃喜我选到了这门课,从未点名,而且还可以补交作业。

我听过两次,一次是《白鹿原》,一次是《一句话顶一万句》,很感谢老师精心为坐在教室里为数不多的文学爱好者进行一次次心灵的对话。只是失落于老师的讲解仅局限于“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当代文学岂是江河日下的茅盾文学奖就能以偏概全的?

《灵山》是预科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在她的引导下,我领略到了相对于王蒙、何其芳、杨朔之外的另一个当代文学世界。

有血性,有良心的文学人是没有立场的,他们会站在民族甚至人类的高度去俯瞰社会,把人性的善与恶剖析给世人,供其思考。在我熟悉的文人学者里面,高行健,算得上一个。

他认为作家必须退回到自己的角色,从主义中逃亡,从市场中逃亡,从集团中逃亡,从他人的窒息中逃亡,逃亡到社会边缘,当一个局外人,一个观察家。

一个人的内心状态,应该最难以捉摸的了,但高行健却把这种“不可视的东西”变为“可视的东西”,把人的内心世界尽显于文字间,这种“观自在”实在为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无怪乎瑞典皇家学院为高行健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致辞为“其作品的普遍价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和艺术喜剧开拓了新的道路。”

《灵山》以人称代替人物,以心理感受代替情节,以情绪变化调整文体,无意讲述故事却又随意编造故事,类似游记又近乎独白。在《灵山》中,第一人称“我”同第二人称“你”实为一体,后者乃是前者的投射或精神异化。第三人称“他”又是第一人称“我”的静观与思考。这种奇特的结构以及叙述中的语言流使得传统读者很难进入其中,然而,一旦进入并沉浸其中,就会跟作家进行奥德赛式的流浪与神游,并发现文字间所深藏的极为丰富的、神秘的文化意蕴。

后有莫言,前有高行健。瑞典文学院的选择,本身即是一大杰作。

.《灵山》真实地记录了一个八十年代的中国大陆知识分子的生存现状和心灵轨迹。

生活施虐作家,作家施虐文字,文字施虐读者。美和绝望靠得是那么近。

八十年代初期的普通中国人除了顺从命运扭曲麻木地苟活,再不就是自杀,除这两者而外别无选择。他们无法改变自己的职业,无法离开自己的居住地。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他们的工作,甚至连丈夫或妻子都是组织上安排的。党叫干啥就干啥,党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所有的人都没有隐私空间,没有个人选择。所有人的眼睛都雪亮地盯着别人。我不可以,你也不可以。

在《灵山》中,作家用散漫的、温婉的、哀伤的、略带抒情的笔触表现了中国知识分子心灵和人性最深层的绝望。世界上有多少读者能够理解这样生活情境中的人,想象这样一种生活中,人无法改变命运的绝望。暴露了社会主义的腐朽本质。

但作者毕竟是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思想家,没有找到解决方法。

附:我看完灵山后的空间日志 人,写起来简单,读起来平淡,却是最耐琢磨的东西。

人,哭喊着降世,似乎已经预示了他的痛苦,而闭着眼的嚎哭,可见有些盲目。

人不认可才会呐喊,可呐喊的人都还没领会。

你无中生有,玩弄智慧,恰如赌徒掷骰子,其实种种可能已经包含在筛子之中,再怎么掷,也玩不出新鲜。你看不到倪端,道不破玄机,最后如同一团浆糊,只落得个浑浑噩噩。

不要去摸索灵魂,不要去揣度因果,不要去寻找意义,全都在混沌之中。

你拖着沉重的思绪前行,总想着拨云见日,却被理性和感性所缠扰;
你总想着抽丝剥茧,却被包裹在越来越厚的黑暗中,心灵之火越趋黯淡,最后只剩下一片虚无,终归于寂灭。

心中的向往无非是镜中人,水中花,你穿不过镜子,捞不到什么,只能徒然顾影自怜,不知所措。

世间的那套标准和尺度是否真的能将生之痛苦与死之恐惧、灵魂与肉体、仁慈与残忍、热情与冷漠、高贵与低贱、入世与处世、爱情与情爱与性、坐禅与精神分裂与走火入魔、与追根究底与不了了之与由他去了、自信与自负与自卑与自嘲、与道可道与道不可道与不可不道与道可不道、与创新与颠覆与解放与束缚与革命与革命之命统统加以阐述和鉴定?

你发疯了,各种思维交织在一起,像枪林弹雨一样把你的脑袋打得血肉模糊,又像排好版的活字被抖落一地般分崩离析。你用最后的一丝意识来阻止自己思考,警示自己只是通灵宝玉般向世人们陈述者红楼梦。

你不如去驾驭文字,不拘语法,摆脱尝试,甩掉逻辑,把怯懦与勇敢、从容与局促、低调与张狂、希望与绝望、迷茫与期待、妒忌与憎恨、傲慢与偏见、敬重与轻蔑、淡定与焦躁、与痴迷、与贪婪、与倦怠、与颓废、与豁然开朗与总也弄不明白这一切的人情世故统统加以复述和修饰。

你不如去掏空自己,成一具空尸,去迷恋众生相,在欲海中沉沦。伴随世人的脚步,或踉踉跄跄,或战战兢兢,或趾高气扬才,或步履蹒跚,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走到不知道地方的地方。

2011级旅游管理本一班 欧旭华 学号20114141043

《目送》书评

篇1

买下龙应台的《目送》是因为主任的推荐,之所以在他推荐的众多书籍中选择了它,是因为龙应台。她的文字总是能够触动我心中那块最柔软的地方。犹记得她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中的愤慨与痛心;
也记得她在《亲爱的安德烈》中的款款深情与落寞寡欢。而在《目送》中,更多的却是人到中年时的心酸与无奈。

龙应台说,自从有了对生死的经历之后,开始觉得大部分社会议题其实都只是枝微末节。我想,这正是她的文章逐渐开始由关注社会公众领域转为关注自己的人生亲情感悟的原因吧。

《目送》收集了七十三篇散文,分为三个部分: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漫山遍野茶树开花。这本书以第一篇散文《目送》作为书名。文字平淡,没有歇斯底里,更没有痛心疾首,可是每篇文章都透露着心酸与无奈,让人抑制不住地哽咽。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每个人都会扮演这一角色,漏不掉,也逃不了。而每个人的人生正是由一轮又一轮的目送完成交接的。作者记叙了三次目送儿子,在华安上小学的第一天,作者目送他进入校园,儿子留给母亲不仅仅是背影,更多的是不断回头的不舍和不安;
在华安十六岁去美国做交换生时,作者目送他登机,儿子留给母亲的仅仅只是背影,再也没有频频的回头了,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一次都没有;
在华安二十一岁上大学时,母亲只能从高楼的窗口遥遥的往下看儿子等车的情形,目送着他被公交挡住的背影。文章还记叙了三次目送父亲的场景,当作者到大学教书报到的那一天,父亲离学校远远的就把车给停下了,因为觉得寒酸的货车配不上女儿大学教授的身份,在父亲倒车回去的时候,作者目送了车中的父亲;
在作者去医院探望没有自理能力的父亲时,推着父亲散完步将轮椅交给护士后,她目送着轮椅上父亲的背影直到没入门后;
最后的一次的目送是在火葬场的炉门前,作者用深深、深深的凝望,目送装着父亲的棺材滑入炉门。

每一次目送,作者都是落寞而悲伤的,因为每一次目送,都让她失去了人生中宝贵的东西。目送儿子,她失去了孩子的依赖;
目送父亲,她失去了长辈的关爱。

龙应台说,她的确是想让读者从她的文章中得到感悟,她也正在用她心酸的经历给我们还未曾有过悲伤体会的人指点迷津。当我们为人子女时,能不能在繁忙的工作闲暇之际抽出时间陪陪父母,而不是每一次匆匆地启程,忽略掉背后那一双牵挂的眼睛?当我们为人父母时,能不能在忙于奔波的空隙中陪陪孩子,而不是每一次朦胧的转身,忽略掉那一束渴求倾诉和交流的目光?我想这样才能在我们人到中年时多少减弱掉作者所经历的落寞与无奈。

但是正如龙应台书中所写的:“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毕竟,每个人的生命都应由自己掌舵,但是,对于孩子与父母,我们应该力求问心无愧。

篇2

在读龙《目送》之前,非常惭愧我并在不知道龙应台是何许人氏,起初认为这应该是男作者才能驾驭得起这么霸气的名字,又或者这仅仅就是一个笔名,犹如鲁迅先生。直到大学毕业前夕友人将这本书送予我时,翻开扉页的那一刹那,我才知道,这本书注定将和她的作者一样,是一个平凡的存在。

之后又陆续读了她的《野火集》,惊叹于那疾风卷沙般的文风,女子笔下如此爽利果敢,岂止是难得!这般豪气犹如百年前夜里挑灯看剑的剑湖女侠,她们心里怀着同样深刻的情感——“无可救药的爱着这片我痛恨的土地”!那时的她正当而立之年。龙应台不惑之年的《百年思索》,有着深刻的理性反思,笔下仍这般冷峻理智,她脸上的线条已变得柔和,不似二十年前那么硬朗,但仍旧闪耀着她所独有的那份理智的光辉。而今的她,已知天命。一本《目送》拿在手里,百转的惆怅,让人知道,大漠的狂风已吹入林间,在枝桠间穿行,与溪水低吟,与草叶倾诉。

这本书,是龙应台几年来散文作品的集结。其中少了政治论述,多了人生感悟;
少了剑拔弩张的火药味,多了丝恬淡深沉的哀伤。书中写母亲的老去,写父亲的诀别,写孩子的疏离,写人生的困惑,写经历失败的颓废,写成功过后的淡漠,写身处闹市的孤独,写面对生死的迷惑,读着读着,赫然发现那支犀利如匕首的笔,竟然也能有如此温婉忧伤,惹人落泪的笔触。那支能够在华语文坛掀起龙卷风暴的笔,也可以如此平静而冷彻,看着她的那些对自己生活点滴的描写,渐渐恍然大悟自己的短暂人生。龙应台是那个气势磅礴的龙卷风没错,可她也是个真实世界的人,是父母的女儿,儿子的母亲,看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她也有一个母亲的酸楚,面对生她养她父母的衰老与逝去,她也有为人儿女的悲恸。或许随着年龄一年一年的增长,人越来越怕生命的老去,情感也越来越多愁善感了。当看完这本书,潸然泪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这本书,读过以后又多了一种更深的体会,在龙应台柔情的一面里,还可以分两种——一种是深沉的,沧桑的,茫然不知所之的,很彷徨,很沉重;
另一种是比较平和的,比较看得开,甚至比较欢快、比较享受的。前一种,是写到父母的;
后一种,是写同辈、儿子、自己的事的。看《目送》,这两种感觉很分明。看《如果》到《散步》,一连六篇,一路压得心头快喘不过起来,很沉,很重,对父母的感情就像一座大山,在心头,是无法轻易承担的。接下来的一篇是《为谁》,顿感轻松,写自己与儿子,虽然涉及的还是为人父母,文字却活泼了许多。甚至插图都不一样,前面的插图是泼墨残荷,是空洞原野,是荒凉窗景,后面配的则是母子相娱。

龙应台常说她是逃民,是一个无根的人,不系之舟。这种漂泊的流离感、不安全感时刻流淌在她的血管里,如影随形。然而无根之人,最在意的、最放不下的、最流连忘返的,就是这种她时刻在企求、在挽留的记忆,与童年、成长、父母相关的记忆。对她来说,记忆,是比将来让人害怕得多的东西,尤其是与她试图挽留住的童年、成长、父母相关的记忆。这些童年、成长都是与父母相关的,而父母已经逐渐远去了,虽然母亲还在,也已经看得到另一端的情景了,已经定格,只能往回看,无法更改,无法重来,只能在心里默默念着。而与儿子、与朋友,还有那么长的路,可以慢慢来,慢慢玩。两种感情,一种是过去了,一种还在继续。孩子还会长大,而母亲只会更老,写的感情怎么能一样呢。

家,在变,从前是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后来是有孩子的地方就是家。目送,也在变,先是目送父母,父母渐行渐远的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然后是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前一后的背影,一前一后的目送,就是人的一生了。龙应台就在这一前一后,像一片孤舟,在芦花深处,听着杜鹃啼血,深深凝望。

《西游记》书评

最近,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在他的妙笔下,一个个人物写得性格鲜明,活灵活现。《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他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

书中介绍了、猪八戒(悟能)、沙和尚(悟净)和唐僧(玄奘)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机智勇敢,一心为了师傅着想,会七十二种法术。每当师徒遇上妖怪,他总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浑身充满正义感,也让妖怪闻风丧胆。这种精神令我敬佩。

二师兄猪八戒憨厚老实,贪生怕死。却有一颗正义之心。吴承恩把他写的幽默风趣,为人正直。也一直为了师傅,他吃苦耐劳,忠心耿耿,也让我竖起大拇指。

沙师弟在整本书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虽然战斗力不强,一路上为师徒遮风挡雨,第一个想到师傅,十分善良。粗壮的外表却有着善良的心,不怕苦,不怕累。

还有唐僧,一心向佛,善良忠诚,为他人着想。他有着明确的目标————取经。在故事中起到了领导者的作用,为大局着想。吴承恩不仅把几位师徒主人公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而且妖怪外貌、场景描写得十分细致。

《西游记》中,我看到了许多发扬正义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

五(5)班

林子博

局内局外,迷失清醒(局外人书评)

“好像刚才这场怒火清楚了我心里的痛苦,掏空了我的七情六欲一样,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

这句话是这部小说的倒数第三句话,读到这里的时候,窗外的也好像是一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看着这超凡的夜色,我却仿佛更加紧密地拥抱着这个世界。也许,清晰无比的旁观也是一种亲密无间的接触。我很久没有认真写过一篇书评,然而读完《局外人》之后,一种神奇的力量趋势这我拿起了笔,写下了自己的感受。这样的感受就像一种沉积已久的困窘的洪流顷刻间发泄而出,好像是活到现在的积累,写完之后精神是如此的酣畅淋漓,我要感谢在生命中适时出现的一些书籍,这一本也不排除。

这部书我读了两遍,第一遍结束的感觉是迷人,迷人到一丝一毫的细节也不容放过,于是又看了第二遍。第二遍读完的感觉是透彻,书中存在主义的闪光点处处皆是,这完全就是一本艺术化的哲学读本(虽然我不否认一些哲学书籍的可读性)。我可以强烈地体会到加缪对于默尔索这个主人公的喜爱,他他在某版的序言里夸赞默尔索“不耍花招,因而成了所处社会的局外人”,“他拒绝说谎,拒绝矫饰自己的感情,于是社会就感受到了威胁”,“他是穷人,是坦诚的人,喜爱光明正大”,“一个无任何英雄行为而自愿为真理而死的人”。我完全能理解加缪塑造这个形象的时候心里的亲切和喜欢,但是即使是他也知道这样的人的结局,因为他明白这世界上主流的文化无论如何也不能纵容这种态度的蔓延和壮大。正如我妈妈看完这书对他的态度一样,“他罪有应得。”

我知道我的妈妈为什么觉得默尔索罪有应得,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泣,因为无礼赡养她并且“和她没有什么好说的”就将她送进养老院。为母亲守灵时吸了一支烟,喝过一杯牛奶,说不上母亲确切的岁数,在葬礼第二天去见了女友看了喜剧。这些出于他性格似乎有些冷漠但并非毫无缘由的一件件“小事”默默横陈开来,成了把他送上绞刑架的阶梯。后来他带着女友和朋友去海滩,只是因为自保或者毫无缘由的只因为阳光暴晒而产生的焦灼与冲动,他开枪打死了朋友的仇人,被捕。正如他一向与世无争一样,他承认罪过态度良好,但却因为之前的种种行为被认为“毫无人性”“叛离社会”,被司法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死刑。而默尔索无法动弹,性格的枷锁一直延续到最后选择服从命运不再申辩。

个体生命的抒发似乎和社会枷锁的要求本来就是相互对立的。当人群社会与专断的司法机制凌驾在个体自由之上的时候,累死默尔索这类的案司法惨案便会屡见不鲜。我认为这样一种精神案件的残忍程度比肉体上的刑罚更加令人恐惧和绝望。一个自由的,善良的,诚恳的,积极的精神个体,一旦被污蔑为妖魔化后,便等于在精神上,道德上对他进行了“无限上纲上线”的杀戮,这种人性上的冤案所带来的绝望感和无助感是巨大的。尤其是在小说中,默尔索被囚禁之后依然用一种轻松而且凡事都无所谓的语气独语之时,这种使人扭曲畸形的困窘感油然而生。

所以我一直认为,无论是存在主义还是虚无主义,都是一种悲伤的哲学。他们来源于社会病对于人性的虐待,因此我们需要努力跳出人生的困局,参透人生,人的存在就是一场虚无。然而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的这样做呢。人存在本身就是是不自由的。英文中出生是“be born”,用的是被动语态,也就是说人没有选择是否出生,是否开始存在的自由。但当人已经存在的时候,人就有了选择的自由(不过人没有不选择的自由, 因为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选择)。萨特认为,当人做出自由选择时,人的本质就在选择中得到了体现。正因为这种选择是自由,“人就要对自己是怎样的人负责”。但是这种责任是沉重的,人不仅仅要对“自己的个性负责”,还要对“所有的人负责”。因为“一个人应当永远扪心自问,如果人人都照你这样做,那将是什么情形。”人是自由的,我们无法创造出一套体系来说明,谁的选择更正确,更完美。萨特的严峻乐观主义认为“严峻来自承担责任的痛苦,乐观因为人的自由。”。此言得之。

小说的结尾,“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俨然在哲学上缺乏现代主义感的局外人嘲笑努力挣脱社会枷锁的局外人的场面。

无论是局外局内,生命永远不会封住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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