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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三证合一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2-05-03 15:48:53 |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 【字体:大 中 小】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

暨“一口式”运行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发〔2014〕3号)、《关于市场主体“先照后证”审批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青黄政发〔2014〕4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新区建设,现就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运行方式

(一)实行“一口式”运行。在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受理,同步审核,实现“一口受理、审批、发证”。

(二)实行“三证合一”。在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不减少市场监管(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审批权限,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联动审批,向申请者颁发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二、参与部门及工作职责

在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分设“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发证窗口”,工作人员由各登记审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一)综合服务窗口职责。“综合服务窗口”由市场监管(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一次性告知各部门提交材料要求,一口受理各部门审批业务。

(二)各审批部门职责。参与“一口式”运行的各审批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的办事指南、表格、网络支持等。各审批部门要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实施“一人核准制”,即时办理各类业务。

三、工作流程

(一)名称核准。申请人通过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并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通过网络报送所需材料。综合服务窗口收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进行预先核准,时限为1个工作日。市工商局名称核准网上审查通过后,申办人到综合服务窗口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印章刻制。申请人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印章刻制窗口刻制印章,统一存放于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印章刻制窗口,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三)材料受理。申请人根据登记需求,向综合服务窗口递交市场监管(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申请材料,重复材料可只提交一份。以上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收取(受理)凭证》。

(四)联动审批。工作人员将相关申请信息数据通过黄岛区“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向区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传送,各审批部门进行联动审批。按照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1个工作日)、税务登记(1个工作日)的顺序及时限,依次办理业务,分别生成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证号,并将证号反馈到综合发证窗口。

(五)证章发放。综合发证窗口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在营业执照上予以加注,并向申请人发放,同时凭“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到印章刻制窗口领取印章。对于市场主体发展需要外出经营,确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根据企业申请,凭“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资料归档。综合服务流程完成后,综合服务人员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信息公示。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黄岛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黄岛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成之前,综合服务窗口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黄岛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各监管部门根据公示信息认领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企业。

“三证合一”工作过程中,市场主体发生变更登记的,既可以按本办法施行,也可以按原有各种证照管理方式操作;
“三证”的年度公示、年度验证等工作在本办法实施后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办法办理;
市场主体注销程序仍参照原管理方式实施。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配套措施。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完善审批大厅配套设施,负责提供办公场地,解决各部门办公需求。各参与部门要配齐工作人员,同时要保证入驻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每个大厅入驻工作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相适应,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建局、国土房管局、交通局、商务局、统计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按原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对各企业已提交标注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监察局要加强对“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办理情况纳入电子效能监察,强化过程监控。各审批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运行。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由区监察局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根据国发〔2015〕33号里面提及: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底。

所以三证合一一般最迟是在2017年年底前结束。

申 请 书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单位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现向贵局申请换发新版“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请予办理。

申请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

注:随本申请同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XXXX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在XXXXXXX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三证合一(合并成营业执照)换证工作。

具体如下:

1、原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

3、原税务登记证税号为*************

4、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广州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有关问题答疑

时间:2015-12-03 发布机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有关问题答疑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广州实行“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答:广州实行“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如下文件为依据:

(1)《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51号)。

(5)《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

(6)《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通告》(穗工商企〔2015〕173号)

3.推行“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有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三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4.“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

①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②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③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④一网互联。全市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⑤一照通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5.我市什么时候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

答:自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早于全国全面实施(10月1日)该项改革一个月。

6.“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什么功能和效力?

答:“一照一码”营业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功能。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我们居民唯一的“身份证”。企业凭“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都要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

7.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是否还有效力?

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8.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9.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场主体?

答: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2015年11月1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入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质监部门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登记业务?

答: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的登记业务包括:

①企业设立登记。

②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③企业注销登记。

④企业换、补、增、减营业执照。

⑤企业迁移。

11.我市实行“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推进步骤?

答:①从2015年9月1日起(全国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收缴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期间,企业应当申请换发“一照一码”执照。

③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12,我市“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申请材料可以在哪里获取?

答:申请登记(备案)、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所需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可到市政务中心或各区政务中心的工商专窗现场领取,也可以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首页-政民互动-红盾网服务之窗(http://www.dawendou.com/banli/bgxz/index.htm)下载。

13.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跟以往工商、质监、税务登记有何区别?

答:以往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要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再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企业需要多次申请、提交多套材料、领取多个证照。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仅需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窗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并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共享至质监、税务等部门,实现三个部门信息共享,一网互联。

14.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来工商登记发生哪些变化?

答:①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③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并在改革过渡期内收取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的,在税务管理方面则按照原规定办理。

15.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收缴的原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何处理?

答: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下称121号文)和《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下称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第147号),工商部门收缴原纸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存档,并将缴证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共享给质监、税务部门。

电子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由税务、质监部门依法管理,工商部门在登记环节不予收缴。

16.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提交在地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17.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出现申请人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应按照《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的规定“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明”。企业申明虚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提交的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原营业执照的相同事项记载信息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答:工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业务,核发“一照一码”执照,将登记基本信息共享至质监、税务部门,质监、税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后,依法进行监管。

19.对于2015年9月1日前设立登记刚刚领取了旧版营业执照(非“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但没有来得及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由申请人通过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完成衔接。以新设公司为例,申请人填写《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同时填写《“一照一码”信息登记表》,一并提交登记机关。登记机关补录上述信息,通过变更程序完成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20.在2015年8月31日尚未办结的工商登记业务如何处理?是否按新的规范重新提交材料?

答:根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2015年8月31日尚未办结的工商登记业务不需按新的规范提交材料,但应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由申请人补充表格完成新、旧版营业执照衔接。以新设公司为例,申请人填写《“一照一码”信息登记表》,提交登记机关。登记机关补录上述信息,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21.什么是生产经营地?申请人申请设立(开业)登记时,如何填写?

答:生产经营地是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所在地。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生产经营地应当在登记机关的辖区范围内(以县、区辖区为限)。办理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填报的生产经营地作为涉税信息采集项目。企业成立后,生产经营地发生变动的,申请人应当向税务部门报告。

企业的生产经营地既可与其住所(经营场所)为同一场所,亦可与其住所处于不同场所。

生产经营地与其住所(经营场所)为同一场所时,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的具体地址作为生产经营地。

企业的生产经营地与其住所(经营场所)处于不同场所且不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以县、区辖区为限)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分公司(分支机构)或者新的企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就是其生产经营地(设收费站点的高速公路分公司等分公司除外)。分公司(分支机构)按上述第三款填写生产经营地。

22.什么是财务负责人?申请人申请设立(开业)登记时,如何填写?

答:“账务负责人”项目是办理涉税事宜的必录事项。

在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在登记表格中的“备案”栏勾选,并据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表格。企业成立后,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应当向税务部门报告。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四款、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

23.什么是联络员?申请人申请设立(开业)登记时,如何填写?

答:联络员是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事项的具体经办人。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在登记表格的“备案”栏勾选,并据实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格。

24.什么是分公司(分支机构)核算方式?申请人申请设立(开业)登记时,如何填写?

答:分公司(分支机构)核算方式是指母公司(企业)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时,是否允许该分公司(分支机构)具有财务上的独立核算资格。

设立登记时,如果母公司(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核算资格,则在申请表上“核算方式”栏勾选“独立核算”,反之,勾选“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分支机构)成立后,核算方式发生变动的,申请人应当向税务部门报告。

25.什么是清税证明? 已换发“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是否需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税证明?

答:清税证明是指已实行“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的证明。

已换发“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需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税证明。

26.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否需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税证明?

答:根据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第147号,此种情形按照原规定办理,即不需提交清税证明。

27.已设立的企业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是否需要向登记机关填报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

答:不需要。根据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第147号的规定,企业仅在新设时,登记机关需采集上述信息。

28.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登记机关是否需收缴组织机构代码证?

答:需要。

29.企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是否需要提交清税证明?

答:不需要。

30.“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否适用来料加工企业?

答:适用。

31.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企业不需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但除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仍按现行规定处理,即现阶段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同时,企业在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后续涉税事宜。

32.“一照一码”在涉税领域的适用范围?

答:各类企业纳税人领取“一照一码”后,其在办理需要出示税务登记证等相关业务时,均可以营业执照代替。

33.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2015年9月1日后符合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升级版)条件的新设立企业,需待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才能进行企业开票系统发行。

已纳入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如发生登记信息变更的,可继续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发票,待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其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开票系统发行事宜。

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纳税人识别号后,对办理涉税事项有什么影响?

答:2015年9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纳税人识别号办理涉税事项(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时,参照本《答疑》第33点执行)。2015年8月31日前设立且未换新版证照的企业,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办理涉税事项。登陆网站、申报纳税等不受影响。

35.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对发票专用章的使用有什么影响?

答:2015年9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刻制发票专用章。具体式样和尺寸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2015年9月1日前设立,并已纳入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如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了纳税人识别号,可继续使用原有的发票专用章,待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并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开票系统发行后,再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

36.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对发票领用有什么影响?

答:企业在登记机关完成登记,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在首次领取发票时,应当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新的发票专用章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取手续。

37.实施“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后,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时,等同于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需要网上申报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网上(电子)办税服务厅”网报功能。

3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是使用注册号查询还是使用统一信用代码查询?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对于已有统一代码的,使用统一代码进行查询;对于尚未换发新营业执照、没有统一代码的,使用注册号进行查询。

如果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操作,可以用原来规定执行,在过渡期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不会影响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事项。

一般纳税人变更税号流程如下:

1、告知纳税人变更前,应将所有以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在税号变更后,其取得的发票应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完成认证,不能抵扣。

2、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做“作废”处理,并做抄报税处理后,前往大厅发票窗口做注销抄报税,完成当前属期的申报纳税后,对防伪税控器具做注销发行操作,并注销防伪税控系统档案信息。

3、由税务的登记窗口将原税号变更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发票窗口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Ctais中已变更税号为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同步操作,登记新档案信息后做初始化发行操作,并更换发票领购簿后重新配发发票。

5、告知纳税人,税号变更的后续涉税事项:

(1)及时更换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上载入的税号,必须与发票专用章一致。

(2)及时前往库税银签约银行更新银税协议,否则无法完成税款自动划缴。

(3)及时告知网上申报的服务商(世纪中税),由服务商对网上申报系统做相应维护,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14、老户“三证合一”后,国税系统何时可以直接录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可以办理业务?

答:存量企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即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识别号变更、税控系统重新发行等换证事宜。

此处的存量企业是指北京地区2015年9月29日之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15、对于“三证合一”前注册的纳税人,因公司名称变化取得了“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但用之前就购买的税控设备开发票时,应该盖原发票专用章还是新发票专用章(原发票专用章名称不对,新发票专用章识别号不对)?

答:已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存量企业,原发票专用章可继续使用,并保留原法律效力。

此处的存量企业是指北京地区2015年9月29日之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文件依据:税总函〔2015〕645号

16、纳税人在“三证合一”变更税号后,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在“三证合一”变更税号后,按变更前税号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以变更后新税号开具红字发票。

17、办理税务登记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1.《变更税务登记表》(签章齐全);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需提供)。

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章。

若企业为“一照一码”户,除财务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和核算方式外,其他项目变更均不提交纸质资料。

19、增值税普通发票扩版增量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发票领用簿》;

3.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9、新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后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

答:新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已经视同办理了税务登记。

如果企业短期内无应税事项发生,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的,可以暂不办理报到。如果企业发生涉税事项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的,应先到地税局办理报到和信息补录,然后再到国税局办理报到。

10、“三证合一”新户报到有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

11、“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一照一码”企业发生变更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变更基础登记信息。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机关变更后将信息共享到税务机关,不需要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2.变更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采集的除工商采集的基础登记信息以外的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由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非一照一码企业发生变更仍按原有税务登记变更流程和资料办理。

13、“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答: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三证合一”变更公司税号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精神,我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6日作了“三证合一”变更(见附图),我公司税号变更为“******************”。

为便于新规定在我公司生产经营中顺利对接,经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我公司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启用新税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号变更流程规定:纳税人税号变更前,应将所有已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在税号变更后,所取得发票的公司税务代码应为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进项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二、已取得的进项发票受理截止日期:
2016年2月26日。对已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按公司进项发票管理流程在此之前交给公司财务部,否则,发票过此时点将不能认证。

三、发票更换:在2016年2月25日前,客户有需要更换发票的,务请尽量提前与财务部联系更改。同时,已开出的发票,要提醒客户拿到本公司发票后,尽快使用发票。

四、本公司将在2016年2月27日到3月1日期间停开发票,请各位同事提前与用户沟通好。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三证合一

办理地址:发证机关中山区,在三八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右手边。如果是外资或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在海口路(钻石湾)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材料:三个证件的正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公章。

程序:先排号,网上自行下载或购买委托书(1元/份),柜台有模板,按模板填写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剪下来贴上,盖上公章提交即可。

提交后,5个工作日取新的营业执照

刻发票专用章

领完新的执照,用新的执照,重新刻一个发票专用章,在行政服务中心左手边

备案表变更

办理地址:新开路外经贸大厦2508室

材料:经营备案表原件,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表加盖公章 注:地址一律更新为辽宁省***

申请书

大连市外经贸局:

我公司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容发生变更,为保证登记表内容准确有效,特申请变更如下:
1.地址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2.地址英文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3.法人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4.有效证件号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大连

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 月 日

外汇变更

办理地址:中山广场和友好广场之间,人民银行一楼

材料:带新执照,变更通知(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备案表,还有申请表(银行给),公章

程序:审核原件,留有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税务变更

1、国税、地税重新办理三方协议

2、地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易税门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人信息-导出-导出全部-正常-确定,按照自定路径,保存*.txt文本文件,然后按照新的税号增加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单位管理—新增。 以新建立的单位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在纳税人信息中导入刚才生成的*.txt文件。

3、对于一般纳税人一定要在旧号码的发票全部认证完了以后再拿着税控盘去发行,对于出口企业没有税控盘的就直接到出口变更即可,但是也要把手里的旧号码发票全部认证完,如果三证合一以后旧号码发票窗口认证不了,可以在机器上自行认证。税控盘发行以后,旧号码的发票就不能再认证了。中山区手里的原来的发票不用作废。

4、三证合一以后的那个征期,报国税增值税,可以把新号码和旧号码的认证资料一起填表,到窗口填纸质的表。并且税控盘清卡是一定要到窗口清卡的。

海关变更 在大连海关首页-下载专区下载:进出口收发货人变更、注销须知,按要求填表,准备材料,

1、《报关单位变更、注销备案登记申请书》

2、海关注册证

3、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工商局领取)(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交海关)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变更后的外经贸局《对外经济经营者登记备案》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7、《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0元,10个工作日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去领取新的海关大本。

电子口岸卡变更

登录www.dawendou.com 下载2号表和电子口岸业务办理登记表,携带法人卡,操作员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海关注册证复印件,介绍信。

办理地址:港湾街航运大厅2楼进门拐角。

CA数字证书变更

带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数字证书,到解放广场数字证书服务中心办理变更, 免费的。

银行变更

可以在办理三方协议的时候一起办理。携带的资料如下:
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三证合一”后需要跑以下工作

一、工商部门

1、先去广州红盾网预约拿号,下载三证合一表格(“一照一码”信息登记表、税务登记事项表、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填写(注意:表格需要法人签字,一定要法人本人签,工商局会验法人签名)。到预约日期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去工商局办理,旧证件会收上去,最好提前复印几张复印件留存备用,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之后,不要提前去拿新的营业执照,他不会给你。PS:如果你是去的政务中心办理工商变更,办理的时候可以问一下组织机构代码证CA是在哪里进行变更

二、航天信息(我是航天的金税盘)拿到新营业执照之后去办理(电话:89312788)

1.办理之前三证合一之前一定要清完卡,办理之前当月有开发票,要把数据先导入申报系统,(就平时报税你是怎么做的就怎么做),有空白发票要提前登记好空白发票详细情况,带上发票领购簿,新照原件,复印件,金税盘、主机,公章(你也可以不带主机自己升级系统),办理完之后航天会给你一张黄色的纸,你要核对好上面的税号,公司名,空白发票信息,有错立刻叫他更改(我就是空白发票那里出了错)。3-5个工作日带上黄色纸、新照去领盘(有的人说要带新发票章,我没要新发票章),航天那里可以代刻新发票章(仅指车陂那里的其他的不知道)木的是60,胶质是80,牛角的是100,空白发票航天会做退票处理,拿到新盘后去税局重新输入发票。

三、税务

1、国税新照到手后5-10个工作日自动更新新税号,上1号或2号窗查看,要是10个工作日没有更新,那就带上新照原件,复印件,公章去税局前台变更。

2、地税带上新照、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公章去前台变更。

3、税友国税申报系统国税更新了他会自动更新提示升级,无需上门(税友电话4007112366)。

4、国税CA在税局信息已经变更后登录,无需变更。

5、PS:地税CA我没有所以不清楚

四、海关等(仅限电子口岸在珠江新城办理的同仁)

1、海关:珠江新城政务中心4楼,带上法人卡,海关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取号进行变更,海关右边窗口(忘记是去什么号了,可以去前台问问)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珠江新城中心

4楼,

办好后即可拿到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登记表。即可去对面办理电子口岸变更。

3、电子口岸法人卡变更:珠江新城政务中心4楼,

办理完成之后他会收回法人卡,给你一张纸条,5个工作日后去外汇局,珠江新城4楼商务局,海关依次审批,最后去珠江新城4楼电子口岸拿回卡。

4、自理报检企业登记备案说明书:我的只是三证合一未变更其他无需变更,如要变更办理流程如下

五、银行信息

1带上新照、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去银行前台变更。

以上就是我三证合一的步骤,仅供大家参考,有不一样的地方大家见谅(办理三证合一公章最好随身携带)

重要提醒:

1、我之前发送的三证合一流程,有漏掉最后一步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的变更;
这步也必须要去电子口岸黄埔数据分中心(广州)办理。三证合一后,法人卡和操作员卡也必须要去重新去读入数据。

2、三证合一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之前企业得到的:\\\"2016年4月1日起,海关预录入报关单时将使用三证合一后的18位信用代码\\\"!此消息经过海关证实是假消息。海关没发文这样要求,所以企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三证合一时间就好。三证合一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但是组织机构代码到期了的企业就要马上安排换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东莞“三证合一”办理的具体流程步骤以及所需资料整理汇总!

一:三证合一第一步是去市工商局换新版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营业执照

一、外商投资企业“三证合一”换证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份 (只填写名字和地址,其它空白)第2页和第3页法人签字盖章;

2、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份申请人签署处法人签字盖章;

3、联络员信息表;

4、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二:三证合一第二步是去镇地税做纳税识别号变更;
地税可以和国税变更时候一起变;

地税变更表----2份法人签字盖章;

三:三证合一第三步是去镇国税做纳税识别号变更;

国税变更表---2份法人签字盖章;

在国税变更之前需要处理的系列事宜如下: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2、将当月已开发票、空白发票核销掉;

3、必须把上月的税款申报、扣税、清卡;

4、接着根据贵司的服务单位到底是航天,还是百望有些许区别;
此时可以联系航天或者百望的客服人员;

5、航天的流程如下:

1)、升级三证合一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电脑主机、剩余空白票、当月已开发票、发票领购本、公章、新发票专用章、纳税服务卡(即办税卡);

注:必须把上月税款申报、扣税、清卡后,带齐资料到服务单位办理;

2)、航天服务单位工程师操作与填写单据如下:

1)、抄非征期税:在开票系统中做抄非征期税(即在开票系统中的报税处理---办税厅抄税);

2)、发票退回:如果剩余发票上盖有旧发票章,需要在开票系统中把空白发票作废;
如剩余发票没盖旧发票章,即在开票系统中的发票管理---发票退回,把剩余发票做退回处理;

3)、数据备份:把开票系统的安装目录备份,导出商品编码、客户编码;

4)、加载底层:把原金税盘的底层加载升级为“SKN6K08L1-151229”;

5)、销项数据导入:把当月已开发票数据导入企业电子申报系统;

6)、填写维护单:把客户的新税号填写、空白发票的起始号码填写到解决方法;

7)

1、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退回;

2、非征期抄税;

3、注销报税(软盘零报税);

4、注销发行;

5、注销证书;

6、在金三修改企业税号((两边税都要输入,要不购不了发票):

7、金税盘解锁;

8、用新证新建纳税人档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新旧税号);

9、票种授权(金三查询票种和限额,用新税号查询);

10、初次发行(将金税盘联接用初次发行菜单)新办证书;

11、发售发票(对之前退回的发票作发票发售处理),完成变发行;
8)重装开票系统:

企业在税局完成变更发行后,带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电脑主机、剩余空白票、发票领购本到东莞航信就近分部重装开票系统,开票系统版本为V2.0.10.151201,恢复开票系统数据,完成测试。

6、以上航天的这些手续航天都会帮企业完成。企业只需要在发票核销,报完上月税后带主机和上述的系列资料到航天就可以了。航天这边弄好后,就可以接着去国税分局办理国税变更手续了。

服务单位是百望的流程如下:

在国税变更之前需要处理的系列事宜如下: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2、将当月已开发票、空白发票核销掉;

3、必须把上月的税款申报、扣税、清卡;

4、现在联系百望的客服人员,百望的客服人员会远程帮企业做好备份,非征税期报税等一系列手续。不需要拿主机到百望公司现场。

5、百望搞好备份后,企业需要带以下资料到分局办理变更: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纳税服务卡、剩余空白票、发票领购本;

税局前台人员操作:

1、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退回;

2、非征期抄税;

3、注销报税(软盘零报税);

4、注销发行;

5、注销证书;

6、在金三修改企业税号((两边税都要输入,要不购不了发票):

7、金税盘解锁;

8、用新证新建纳税人档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新旧税号);

9、票种授权(金三查询票种和限额,用新税号查询);

10、初次发行(将金税盘联接用初次发行菜单)新办证书;

11、发售发票(对之前退回的发票作发票发售处理),完成变发行;

6、接着做国税变更纳税识别号;

7、国税变好后再联系百望客服,做远程重装发票系统既全部完成了。 四:第四步是去开户银行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变更;
注意看扣税协议是否需要重签。

五;
第五步:外汇局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变更;

名录变更表2份;
-法人签

六:第六步:海关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变更;

七:第七步:电子口岸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的重新读入;
需要到:电子口岸黄埔数据分中心(广州)办理。

需要的资料如下:

对海关部门里企业备案的信息变更,携带以下资料前往黄埔数据分中心进行数据变更(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外资)或《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2号表);

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所有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卡及所有操作员卡;

企业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授权书原件,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新三证系统录入时请企业经办人员慎重申报,如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需注销企业信息重新办理新入网。如外管局代码漏输或企业信息输入错误等情况办理周期较长,请各经办人经慎重检查后再确认申报。

(三)如企业报关员卡面所印内容涉及企业变更信息需重新印制报关员卡。首先企业分别向主管海关稽查部门及电子口岸申请注销报关员,注销成功后再向以上两个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具体操作请参照《目录》注销操作员及新增报关员 总结:三证合一的手续还真是很麻烦,企业千万不要漏搞。工商局,国税,地税,银行,外汇,海关,电子口岸都要做变更。

+三证合一电子口岸变更后,还要到市工商局变更审核,要三四个工作日再去领执照

那些部门先去变更,变更后再到电子口岸,电子口岸变了后有回执再去工商局,其他部门不用再去了

去工商局就带电子口岸回执和营业执照去就好了 然后营业执照要在市工商局住几天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工商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税务登记 □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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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提效率 服务企业促发展 —————西咸新区发放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27日才在大厅填写的申请表格,今天就办结了所有手续,太方便了!”4月28日上午,在西咸新区政务大厅 “三证合一”受理专窗,xxxx有限公司成为西咸新区首家获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接受xxxxxx为其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公司总经理xxx难掩激动。

随着4月28日西咸新区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发放。标志着在西咸新区在全省率先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又再次推出的又一项服务企业发展的新举措。今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在西咸新区将实现“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制度实行前,企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时限为24个工作日,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法定审核时间5个工作日,西咸新区工商局承诺时限为当天办结;
企业注册受理审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虽然西咸新区企业登记部门已经尽力压缩审核时间,但由于是串联审批,从工商到质检再到税务每个环节都必须等上一环节办理结束才能向下一个环节进行。企业最快需11个工作日才能办完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所有手续,以一个部门跑3趟的最低标准计算,最少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往返9次才能办结这些证照。

三证合一实行后,将工商、质检、税务分别受理各自的资料改为在一张表格上整合三个部门需要的信息,由三证合一受理专窗综合受理,统一录入后,再分流给各部门同时审批,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后再由发照窗口统一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从审核部门的角度来看一是结束了各部门各自为政、不相关联的情况,实现了信息共享;
二是减少了许可的程序和环节,大大提高了审批效能;
三是审核人员与企业不见面,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降低了廉政风险。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提供一套资料,经受理窗口确认资料齐全,即进入各部门并联审批阶段,向各部门提交的资料由过去的27份,减少到8份,填写事项由过去的133项减少到38项。改革后办理时限缩短至4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速6倍,比承诺时限提速接近3倍。彻底改变了过去由多部门分头受理、资料重复提交、申请人来回奔波的状况,大大简化了办事环节,真正让市场主体享受到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顺利发放,标志着西咸新区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上迈出了又一坚实步伐,但我们仍需清醒的认识到,行政审批制度仍然有简化的空间,行政审批深化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在下一个阶段,西咸新区将进一步整合行政许可职能,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为“三证合一”最终成为“一证一号”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变更税务登记国

税办税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存量企业换发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

税务登记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情况)

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推行,对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个体工商户暂不实行“一照一码”制度。取代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简称为三证)。

在2015年10月1日(不含)之前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存量企业”)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统一换发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起,原发证照(包括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存量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机关。但为给纳税人充足的准备时间,税务机关不直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进行变更,而一律由纳税人申请后再登记18位新税号。

对此,为保证企业正常开票和申报,请您在完成变更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按照本指南的顺序及时办理相关税号变更前后的处理事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经营。

一、非防伪税控企业。

非防伪税控企业是指未使用防伪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

第一步:将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发票、卷式发票(领用且有结余的纳税人)在系统内全部作废。

第二步:携带以下资料到国税局缴销原发票、办理变更税号、重新领购发票。

(1)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变更通知书(若有)、(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有结余发票的纳税人,还要带好发票存根,包括作废发票。

注意:

①使用手工版发票的纳税人,在变更18位的税号后,需重新刻制新税号的发票专用章,才能领购新发票,以便对新领购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②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先缴销未使用完并全部作废处理的卷式发票,在变更税号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至税控机经销商修改相关信息,然后才能到税务机关重新领取卷式发票。

③税务部门在金三系统中做修改纳税人识别号时,不填写“新纳税人识别号”,只修改“新社会信用代码”,特别是出口企业,如录入“新纳税人识别号”将影响办理出口退税。

二.防伪税控企业。

防伪税控企业是指使用防伪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防伪税控企业按顺序先完成以下第一步、第二步,再办理第三步、第四步。

第一步:变更税号前,建议将所有老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扫描认证或网上认证勾选并确认勾选操作,同时告知开票方暂停开具老税号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因税号变更带来诸多不便。

第二步:完成征期的申报、报税、清卡和税款缴纳(因变更税号后,银税协议将作废,需重新签订)。

第三步:企业端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内完成以下操作。

(1)发票作废:提前一天在开票系统中将结余空白发票作废。

注意:如果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较多时(超过50份),请事先联系我局大厅发票岗人员,由我局发票岗人员确定是否作废处理。(办税服务厅发票岗:****-****129。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航天公司****-6328477;
百旺金赋:****-6333768)

(2)开票数据上传:将变更当月开票信息(含作废发票)全部上传,并进行非征期抄税。

注意:
正常情况下开票信息会自动实时上传,因使用离线开票等原因会造成未及时上传。航信金税盘用户请在开票系统内点击“办税厅抄税”,百旺税控盘用户在系统内不需做任何操作,系统会自动进行非征期报税。(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

(3)导出常用信息:用开票软件导出功能将常用信息(比如纳税人信息、商品编码信息、用户信息等)导出保存,方便重装软件后使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

(4)打印开票汇总表:用开票软件打印当月已开发票的汇总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

第四步:携带以下资料到国税局缴销原发票、注销发行、办理变更税号、重新发行、重新领购发票。

(1)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变更通知书(若有)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未使用完的发票(若有)、发票领购簿、金税盘或税控盘

第五步:联系服务公司重新安装开票系统,以新税号登陆开票软件,将之前导出的常用信息导入新的开票软件,同时进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维护。

注意:

①纳税人需携带金税盘或税控盘,以便做重新发行。

②税务部门在做注销发行前,要确保纳税人所开发票存根联均已采集。

③税务部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新的防伪税控档案信息变更中,登记纳税人原税号,以便新老税号进行关联,同时暂保留老税号档案信息(8个月)。

④税务部门在金三系统中做修改纳税人识别号时,不填写“新纳税人识别号”,只修改“新社会信用代码”,特别是出口企业,如录入“新纳税人识别号”将影响办理出口退税。

三、后续注意事项

1.重新签订银税协议:先到管理部门领取三方协议书,并要管理部门提供一个新三方协议号,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至原扣税银行重新签订银税协议,如重签协议前有当期税款未缴的,建议在缴清税款后再重签,以免造成税款逾期缴纳。在银行端签订完银税协议后,请及时将新协议送至我局办税服务厅重新进行协议维护。

注意:由于数据同步原因,税号变更当天,银行接收不到新税号的企业信息,无法完成协议的签订,因此请隔天再前往重签。

2.国税已对新旧税号做了关联,税号变更后CA数字证书不需要重新发行。网上申报时如“无法签名”,可在报表界面“重做初始化”。如有疑问,请联系CA数字证书客服:航信公司****-632847

7、方欣科技****-6216826。

3.出口企业沿用老税号办理出口企业,出口系统也不用变更。

4.使用通用采集软件采集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企业,变更税号前,请完成旧税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采集上传。变更税号后,在采集软件中重新维护新税号后再采集变更后接收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变更前若还有未采集的旧税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也可以正常采集上传比对。

注意:变更税号后,纳税人档案信息同步至稽核系统需要3-4天的时间。建议有相关业务的纳税人不要月底变更税号,否则会因为纳税人档案信息未同步造成海关完税凭证导入失败(见下图),从而影响税款抵扣。

5.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以下简称《红字信息表》)相关事项。

①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若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已变更为18位的新识别号,购货方需以销货方新的18位识别号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
以其他理由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销货方的识别号可以是原识别号也可以是新识别号。

②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纳税人既可直接以新识别号,也可以原识别号进行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

四、防伪税控、CA秘钥服务公司联系方式

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服务热线:400110779

9、****-632847

7、****-6219477

2.****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

服务热线:****-6333768 3.CA秘钥服务商

航信公司****-632847

7、方欣科技****-6216826。

五、国税咨询电话

国税局纳税服务热线:
1.办税服务厅****-****129 2.税源管理科****-****1

57、****17

3、****1

56、****162 3.综合业务科****-****230

***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18日

2015年企业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3日 来源:月亮岛教育 作者:编辑组 点击:234次

1、什么是“一照一码”?

答:“一照一码”是指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一照一码”证照具备什么功能?

答:“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功能。

3、何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第二部分(第2位):为企业等纳税人类别代码;

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

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过渡期多长?

答: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从2017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5.、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登陆网站、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

答:2015年10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登陆网站、申报纳税、使用防伪税控设备等均使用该税号。

6、实行“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实行“一照一码”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登记业务,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7、实行“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即各区国、地税局申请变更。

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2015年10月1日之前的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一照三号”,“一照一号”登记制度改革的自贸区企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向其交回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申明。

8、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什么后续事项?

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企业原来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也换成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纳税人需到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后续事宜,如重新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网上申报系统变更税号、防伪税控系统报税、清卡、退票及重新发行等,另外也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刻章柜台重新刻制18位的发票专用章。

9、对缺失的纳税人信息如何采集?

答: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
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10、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

答:“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替代税务登记证。

11、“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答:“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办理注销时,须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办理注销,仍按原程序办理。

东莞“三证合一”办理流程、步骤以及所需资料精编! 2016-03-11

东莞“三证合一”办理的具体流程步骤以及所需资料整理汇总!

一:三证合一第一步是去市工商局换新版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营业执照

一、外商投资企业“三证合一”换证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份

(只填写名字和地址,其它空白)第2页和第3页法人签字盖章;

2、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份申请人签署处法人签字盖章;

3、联络员信息表;

4、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二:三证合一第二步是去镇地税做纳税识别号变更;
地税可以和国税变更时候一起变;

地税变更表----2份法人签字盖章;

三:三证合一第三步是去镇国税做纳税识别号变更;

国税变更表---2份法人签字盖章;

在国税变更之前需要处理的系列事宜如下: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2、将当月已开发票、空白发票核销掉;

3、必须把上月的税款申报、扣税、清卡;

4、接着根据贵司的服务单位到底是航天,还是百望有些许区别;
此时可以联系航天或者百望的客服人员;

5、航天的流程如下:

1)、升级三证合一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电脑主机、剩余空白票、当月已开发票、发票领购本、公章、新发票专用章、纳税服务卡(即办税卡);

注:必须把上月税款申报、扣税、清卡后,带齐资料到服务单位办理;

2)、航天服务单位工程师操作与填写单据如下:

1)、抄非征期税:在开票系统中做抄非征期税(即在开票系统中的报税处理---办税厅抄税);

2)、发票退回:如果剩余发票上盖有旧发票章,需要在开票系统中把空白发票作废;
如剩余发票没盖旧发票章,即在开票系统中的发票管理---发票退回,把剩余发票做退回处理;

3)、数据备份:把开票系统的安装目录备份,导出商品编码、客户编码;

4)、加载底层:把原金税盘的底层加载升级为“SKN6K08L1-151229”;

5)、销项数据导入:把当月已开发票数据导入企业电子申报系统;

6)、填写维护单:把客户的新税号填写、空白发票的起始号码填写到解决方法;

7)

1、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退回;

2、非征期抄税;

3、注销报税(软盘零报税);

4、注销发行;

5、注销证书;

6、在金三修改企业税号((两边税都要输入,要不购不了发票):

7、金税盘解锁;

8、用新证新建纳税人档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新旧税号);

9、票种授权(金三查询票种和限额,用新税号查询);

10、初次发行(将金税盘联接用初次发行菜单)新办证书;

11、发售发票(对之前退回的发票作发票发售处理),完成变发行;

8)重装开票系统:

企业在税局完成变更发行后,带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电脑主机、剩余空白票、发票领购本到东莞航信就近分部重装开票系统,开票系统版本为V2.0.10.151201,恢复开票系统数据,完成测试。

6、以上航天的这些手续航天都会帮企业完成。企业只需要在发票核销,报完上月税后带主机和上述的系列资料到航天就可以了。航天这边弄好后,就可以接着去国税分局办理国税变更手续了。

服务单位是百望的流程如下:

在国税变更之前需要处理的系列事宜如下: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2、将当月已开发票、空白发票核销掉;

3、必须把上月的税款申报、扣税、清卡;

4、现在联系百望的客服人员,百望的客服人员会远程帮企业做好备份,非征税期报税等一系列手续。不需要拿主机到百望公司现场。

5、百望搞好备份后,企业需要带以下资料到分局办理变更: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纳税服务卡、剩余空白票、发票领购本;

税局前台人员操作:

1、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退回;

2、非征期抄税;

3、注销报税(软盘零报税);

4、注销发行;

5、注销证书;

6、在金三修改企业税号((两边税都要输入,要不购不了发票):

7、金税盘解锁;

8、用新证新建纳税人档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新旧税号);

9、票种授权(金三查询票种和限额,用新税号查询);

10、初次发行(将金税盘联接用初次发行菜单)新办证书;

11、发售发票(对之前退回的发票作发票发售处理),完成变发行;

6、接着做国税变更纳税识别号;

7、国税变好后再联系百望客服,做远程重装发票系统既全部完成了。

四:第四步是去开户银行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变更;
注意看扣税协议是否需要重签。

五;
第五步:外汇局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变更;

名录变更表2份;
-法人签

六:第六步:海关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变更;

七:第七步:电子口岸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的重新读入;
需要到:电子口岸黄埔数据分中心(广州)办理。

需要的资料如下:

对海关部门里企业备案的信息变更,携带以下资料前往黄埔数据分中心进行数据变更(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外资)或《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2号表);

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所有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卡及所有操作员卡;

企业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授权书原件,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新三证系统录入时请企业经办人员慎重申报,如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需注销企业信息重新办理新入网。如外管局代码漏输或企业信息输入错误等情况办理周期较长,请各经办人经慎重检查后再确认申报。

(三)如企业报关员卡面所印内容涉及企业变更信息需重新印制报关员卡。首先企业分别向主管海关稽查部门及电子口岸申请注销报关员,注销成功后再向以上两个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具体操作请参照《目录》注销操作员及新增报关员

总结:三证合一的手续还真是很麻烦,企业千万不要漏搞。工商局,国税,地税,银行,外汇,海关,电子口岸都要做变更。

三证合一通知函

尊敬的客商及厂家:

根据国家最新要求,我公司【******有限公司】工商、税务、质检的“三证三号”合并为“一证一号”。于2015年12月8日将公司原有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号和组织机构代码统一变更为【**********】,并已获得政府相关单位的审批核准,办妥了相关执照证书。就日后各位客商及厂家与我司之间的商业往来,涉及相关证号变更事宜的,敬请各客商及厂家配合:

一、公司的主体性、法律地位不变:原【************】与各客商及厂家间的合同、买卖,没有任何的改变,贵我双方须继续遵守及履行,包括款项的支付或收取;

二、各客商及厂家开给我司税务发票,请及时更改,新的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四川省*********** 纳税人识别号:915*********** 地址 电话:成都高新区********** 139****** 开户行 账号:建行成都********支行 510014********

三、我司开给各客商及厂家的发票,除原纳税识别号变更为【*************】其他信息均不变更;
因我公司信息变更而需要各客 商及厂家配合办理,若有造成不便的,请大家谅解。

以上,谨此周知,敬祈配合及协助!

最后,我们再以感恩的心,对各客商及厂家在以往给予我司的支持,让我司得以茁壮,表示万分的谢意!

敬祝大家业务蒸蒸日上!鸿图大展!

四川省****************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三证合一证明(共8篇)

乡村综合治税工作汇报(共13篇)

国税局协税员工作汇报(共20篇)

税务三严三实结合工作心得体会(共13篇)

最新国税工作汇报(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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