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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整改措施,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22-05-20 12:42:02 | 来源:网友投稿

消息面(9月4号)

1.经营性农地流转试点启动 概念股强势爆发

据悉,日前一份事关农村土地改革进程的重要文件已下发至河北、辽宁、吉林等18个省市,按照文件要求,被确定的28个试点市县将于今年8月至9月正式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原则是不突破现有土地利用政策、土地使用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流转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建设。

这是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政策,受此消息提振,辉隆股份(002556)、北大荒(600598)、亚盛集团(600108)、敦煌种业(600354)相继封上涨停板,康达尔(000048)、海南橡胶(601118)、罗牛山等相关个股纷纷飙涨。

2.自贸退潮震动大盘 三中全会催涨新龙头

今日早盘,自贸区概念股放量大跌,尤其是天津、重庆、港口股出现跌停潮,午后在农业板块、机械板块的带领下大盘回升企稳,受益三中全会的农业股成为新的炒作热点。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震荡本身不是坏事,指数缓慢上升通道依然明显,时间换空间的模式还会保持,但热点方面近期切换频繁,并不存在直接逼空上行的动力。

农业板块相关股票 (1)、连续2日涨停股

辉隆股份(002556)领涨, 亚盛集团(600108)、北大荒(600598)

(2)、2日连续都涨9%以上的股票 海南橡胶(601118)、罗牛山(000735) (3)、其他上涨股票

顺鑫农业、大北农、隆平高科、农产品、冠农股份、登海种业、新希望、伊利股份、獐子岛、新安股份、好当家等

农业土地流转合同(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打造绿色产业基地,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位置、分类、面积

1、甲方经村民代表和户主代表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四至分别为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的______亩土地流转给乙方;

2、该地由农户自愿委托村委会流转,分为田、地、茶园、荒坡四类,其中田_____亩,地_____亩,茶园_____亩,荒坡_____亩,共涉及_____家农户。农户名单、地块性质、位置、面积等以附图和统计清单的形式作为附件。

二、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

为叁拾年。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价格基数、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价格基数:田_____元/亩,地_____元/亩,茶园_____元/亩,荒坡_____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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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方法:由甲方按各农户所有的土地对应地块的价格和实际亩数进行统计和累计。第十一年起至第二十年止每亩增幅_____%,第二十一年起至第三十年每亩增幅_____%。

3、租金支付:乙方分四次支付给甲方。前两次五年一付,后两次十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日为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付款以合同签订日相对应的年份和日期支付。

四、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地上现有水池、水井和管线等生产设施,乙方可无偿使用;
2、原种植树木等如影响光照或总体布局,乙方可酌情修剪和砍伐,不作赔偿,砍伐的树木由户主收回。如仍留种,由乙方负责管理,收成也归乙方所有;

3、区域内坟墓如需要搬迁,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出让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向乙方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免收乙方搭水搭电费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各种费用和摊派;

3、做好村民工作,与土地所有户签订好土地流转委托书,消除乙方承接和使用土地的一切矛盾、纠纷,向乙方交付全部土地;

4、为乙方正当合法的经营提供可靠保障。合同期内如甲方行政区域发生调整,本合同由接管组织全面履行至合同到期;

5、为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加盖必须由村委会出面或确认的公章。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报批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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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出让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3、可以在流转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4、可在流转土地上建设部分生产经营、生活及办公用房;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并合理利用土地。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有效期内,流转经营土地如有国家粮食补贴等属于农村普遍享受的各种补贴,仍归甲方所有,相应需要交纳的水利工程费、管理费也由甲方承担;

2、政府征用流转土地,乙方应服从。所得的土地征用费、农业人口安置费及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费归甲方所有。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附着物赔付的所有款项归乙方所有;

3、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4、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继续流转经营的优先权。乙方无意继续经营,或乙方经营不善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由乙方处置附着物或复耕后,将土地交还甲方。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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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注册资金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鉴证方留存___份。 附件:1、土地平面;
2、统计清单;
3、土地流转委托书。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鉴证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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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张曙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盛洪(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今天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第406次学术报告会。我们请到天则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教授来做报告,题目是“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土地制度是现在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天则所近年来对其也很重视,并从各个角度进行研究。近三四年里,张曙光老师几乎每年都主持一个项目,今年这是第三个项目。同时,张老师还主持了一个土地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可以说,张老师把大量的精力都放在了土地制度研究上。今天报告的成果包含了张老师多年来的积累,下面有请张老师发言

谢谢大家!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个过程中,农村人口和土地的关系引起了一系列的根本变革。所以,面对城市化的进一步加速,农村和土地问题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所谓的城市化,就是农民的城市化,就是减少农村人口、增加城市人口的过程。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涉及几个农民群体,一个是已经进城的农民工;
一个是城市周边的农民,因为城市周边地价上涨很快;
而粮食安全问题又涉及种粮的农民。所以,这个问题相当复杂,需要深入到实际中去观察、调查,然后进行研究概括。从2006年开始,我主持做了三个报告。前两个都在这里讲过,一个是“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产权的实施和保护”,第二个是“集体建设用地地权的实施和保护——兼及‘小产权’房问题”。第三个就是今天要讲的“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我们写了4万多字的报告,很难讲得仔细,我就选主要的方面给大家报告一下。

首先,我讲一下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政策的演变和对其的评论。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公社体制效率低,我们放弃了公社,改用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原来的集体经营变成一家一户的经营。一家一户的经营解决了外部性的相互施加和搭便车的问题,在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之间建立了联系,使激励得到了增强,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加上粮价提高,中国农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呈现出良好的局面。1984年,粮食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甚至出现了仓容危机。

粮食问题解决后,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了非农产业。这些农民不愿意再继续种地,于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就面临一个问题:农民不愿意包地怎么办。政府提出了两个办法。1984年的一号文件规定:个人不愿意包的地,集体可以收回去,再重新转包;
也可以个人直接转包。到了1986年,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土地可以流转给大户,以进行适当的规模经营。这样,土地流转就开始了。这时的流转都是自发流转,规模很小。1993年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中央出台了关于农村和农业改革发展的文件,其中正式对规模经营进行了规定: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农民的承包地可以流转,农民可以进行适度的规模经营。但当时有很多集体随意扩大留用地,实行两田制或者反租倒包方式。政府为了保护农民的承包权,很多文件针对流转中的问题明确提出:可以集体流转,也可以个人流转,但反对两田制和反租倒包。不过,当时的土地流转仍以反租倒包为主要形式。其实,1987年政府在一些试验区试行土地流转时,苏州等实验区里,大部分土地流转采用的就是反租倒包的形式。2001年,18号文件出台,是关于土地流转问题的若干规定。紧接着,2002年,出台了《土地承包法》,提出了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三个原则,并规定流转主体是承包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户进行土地流转。2005年又出台了关于土地流转的具体规定。土地流转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为了促进土地流转,政府还延长了承包期,先是规定承包期延长至30年,2008年的文件规定承包关系为长久不变。而取消农业税后,土地流转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因为是否有农业税影响到承包合约的制订。可以说,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出台后,土地流转迅速发展起来了。根据统计数据,2003年土地流转的规模很小,4%~8%,城市郊区等相对发达的地方也只有20%左右;
而到了200

8、2009年,流转地就占到了承包地的20%,发达地区达到了40%。

我们可以看到,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地域特征非常明显。土地流转开始发展的时候主要在发达地区,内地流转的规模很小,承包的主体也是一些大户。而城市周边,也多是建设用地盖了工厂后,剩下一小片地包给外地来的大户。由于当时有农业税和依托于农业税的“三提五统”,土地转出户一般不向转入户收取报酬,有的甚至还倒贴,因为转入户要交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但农业税取消后,合同就变了,转出户不仅收一定的租金,而且国家还给承包户一定的补贴。土地大规模流动后,内地农民流出地区也出现了土地流转的现象。流入的有三种,一种是大户,这在内地是主要的部分;
一种是农民自己组织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这在内地和发达地区都有;
三是外部企业,以前政府不提倡反租倒包,也不鼓励企业到农村大规模包地,但现在,外部农业企业到农村包地已经成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以上是对不同阶段发展的简单梳理。

报告主要讨论的是第三个阶段的6个案例,今天我讲其中4个。第一个是北京郊区的案例。这个地方是通州区于家务乡前伏村,它离通县县城还有十公里,是北京市少有的几个少数民族农区之一。通州地区的流转主要发生在21世纪,而于家务乡的流转主要发生在2003年,特别是前年(2008年)以后,因为前年于家务乡建了一个南瓜园,搞得还不错,原因是上面要求流转,地方也要政绩。于家务很穷,人均收入只有3000块钱,集体经济是空架子,现在欠了86万元还多的债。有些承包户确权但没有地,一个月给130块钱,但有时130块钱都拿不出来。所以,干部也坐不住了,提出要土地流转,并积极到外面去联系,引进外部企业。有了目标企业后,干部和老百姓讨论。老百姓提出了很多问题,比如,买好的种子、化肥怎么办,反租倒包把地拿走后不给钱怎么办,有人想种地怎么办,等等。干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种子化肥可以转让,对想种地的人,就从旁边另分一块给他们。前伏村土地流转的对象是神农河谷稻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始谈判是一亩地每年给农民700块钱的租金,老百姓不愿意,认为太低。后来改到800块钱,这样同意的比例从50%提高到了70%。干部又给大家算了一笔账,大家种地,一茬儿小麦,一茬儿玉米,最后净收入也就六七百块钱,如果把土地租出去,不用费心就能挣这么多,家里的劳动力还可以空出来出去赚钱。这样,大家都同意了,就把土地先流转给集体,再由集体把土地流转给公司。一亩土地的租金是1000块钱,其中800块给农户,200块给村集体。公司种的是太空育种的甜高粱,做生物能源的加工。要流转就要整理土地,村里2000亩地要一次流转。结果一整地,沟壑填平后多了130亩,这就成了集体财产。所以,除了每亩200块钱的收入外,这130亩的租金也是集体的,这个村的集体也就有钱解决欠账问题。流转后的经营基本没有太大变化,土地公司自己并不种,而是由村集体用拖拉机进行大规模耕种,但管理仍是一家一户自行管理,除草等工作也还是农民自己做。产品达到标准后,公司就把工资交给村集体,村集体再下发到各农户。现在,租金加上劳动收入,老百姓的收入翻了一番,人均收入达到了5700多块钱。

第二个案例是山东泰安市宁阳县郑龙村,也是一个农区。2005年,郑龙村里新换了一个支部书记,叫田文武,是村里的能人。他上任以后就想带农民致富,于是,村里的干部和党员就讨论。其中,一个老党员过去种蘑菇,他提议由他提供技术,其他人提供人力和土地,大家一起种蘑菇,并和泰安弘海(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由贸易公司负责出口。一年蘑菇种下来,收入还不错。然而,书记觉得,虽然不错,但生产规模小,并不解决问题。通过一年的合作,他和弘海建立了比较紧密的联系,就想建立合作社把规模做大。这个想法提出后,大家有很多顾虑,担心把地租出去后却拿不到钱。开始时一亩地的租金是400块钱,书记就先垫了8万块钱,说到时租金就从这里出。这样,大家就信了他,全村有一半农户同意入社。租金400块钱,劳动收入每天35~40块钱。他们种的是蔬菜,西兰花、芦笋和蘑菇等。一年下来,收入不错,租金就提到了700块钱。结果,不但村里剩下的人都要求入社,连邻村的人也要求入社。这样,规模就做大了。而且,他们种的菜不光送给公司,还开拓了销售渠道,把菜直接送到泰安和济南的超市去。给大家举个个例,当地一户有5亩地,一年下来租金是3500元,夫妻两个人劳动,每天每人35块钱,年终因为经营得好,每亩地还分红1000块钱,加上儿子在泰安打工的钱,这一户一年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发展起来后,经营就分了专业组,比如芦笋组、菜花组等,泰安的公司还派了专门技术人员常驻当地,以进行指导监督。现在,当地的种植经营已经标准化,芦笋都要用尺子量,不能超过15厘米,超过就老了;
另外,什么时候施肥,施什么肥,施多少也都有规定。他们还建了有机肥场,符合销售标准的给弘海公司,不符合的自己用。他们还和一个养牛的邻村合作,用他们的下脚料换牛粪,一车绿菜花叶子换一车牛粪,这样,两家的问题都解决了。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向工商局提出了注册“龙泉”牌有机蔬菜商标的申请。

第三个案例是四川郫县凌云村的“西部花乡”。这个例子中,外部苗圃公司进入,村上4500亩地全部流转,并且,村子的中心区还要向外扩展。公司不仅经营花卉苗圃,还投入了资金。他们采用的是基质育苗,种植的技术要求非常严格,包括花盆的直径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为此,公司培养当地农民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土地流转租金是每亩地1000斤大米,劳动报酬是每月800~1500块钱。由于大家的要求,公司在天热的时候还会发降温费,上班时间是早5点到9点,下午则是6点上工。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政府也出了很大力,多次到杭州、上海引资。为了吸引外资,乡政府还给出了前三年免租金的优惠,这三年的租金先由乡政府给公司,再由公司给农民;
但发展起来后,公司则要每亩地给政府200块钱的服务费。现在,当地种植的花卉不仅销往四川和全国其他地方,甚至还有出口。

第四个案例是四川成都崇州市桤泉镇,当地流转得更早,发展得更快。他们的农业现代产业园区,流转土地面积为23000亩,进入的企业有46家。有意思的是,因为流转的规模大,企业多,大家对农业服务的需求就比较大,这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也就发展得比较好。当地有5个农机手成立了一家农业服务公司,有大小拖拉机和各种农业机械,给园区企业提供从种到收的一条龙服务。之前,一个种庄稼的公司,为了打药,要雇100个农民干10天,效果还不好。现在,他们就把活儿包给服务公司,什么时候打药,打什么药,都不用管,服务公司保证效果。除了农机服务,劳务服务也出现了。当地还成立了劳务公司,把那些地流转出去的留守劳动力组织起来进行培训,向这些公司提供劳务。另外,现在他们使用生物肥料、生物农药,还用灯光灭虫。当地还建了专家大院,请了10多个专家,进行技术研发和推广。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以前合作化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变得更糟;
但现在,通过土地规模流转,这些问题就解决了。虽然现在只是起步,但农业的产业化、专业化确实在发展。

下面,我对以上案例进行一下分析,主要针对土地流转、组织变迁和农业现代化的问题。

首先,传统农业面临危机。改革后,我们采用联产责任承包制实际是恢复了一家一户经营的方式。而农村粮食问题解决以后,农民的就业情况发生了变化,改变了农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也改变了土地和他们的关系。从农民对土地拥有的产权束来看,农地产权主要是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公社化的时候,三种权利是一起的,都归集体所有。联产责任承包以后,所有权和经营权第一次分离,这种安排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土地流转是第二次分离,即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承包权还是农户的,但经营权转给了合作社或者企业。背景是,农村的状况发生了变化,好多人进城打工了,留下的多是妇女和老人,农村劳动和经营主体也变成了老人和妇女。根据全国普查,1996年,妇女劳动和经营者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占到了47%,在全国占36%;
而2009年,两个比例全部超过了50%。青壮年出去后,经营者出现老龄化的趋势。中西部50岁以上的经营者从1996年的17%~18%上升到现在的32%~33%,在劳动力外流比较多的省份,这个比例甚至达到了46%。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经营主体的妇女化和老龄化。一家一户的经营由于规模小,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但解决不了致富的问题,虽然刺激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无法不断地激励这种积极性。(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农业出现波动,这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确实适应不了人们的需要,反而成为阻碍农业进步的绊脚石。我们现在不完全的城市化和这可能也有关系。农村边缘化等现象一方面说明了政策的失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传统农业的困境。

第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首先,现代农业必须实现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这在一家一户是办不到的,一家一户只有自然分工,没有社会分工;
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以后,我们看到,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就发展起来了。这些地方都形成了专业化的生产基地,比如,山东建成了蔬菜基地,四川的专业化花卉基地,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其次,科技投入增加了。这在一家一户也是办不到的,因为大的机器用不上,科技投入和培训的规模都不行。所以,传统农业主要是经验农业,不可能是科技农业和现代农业。但规模经营后,太空育种、基质栽培都出现了。另外,公司带来技术后必须培养当地农民。像四川的案例中,当地农民接受培训后,不仅将技术用在公司的生产上,也用在自家的生产中。第三,标准化生产。以前,标准化生产只存在于工业生产中,但现在我们看到,规模经营后农业生产中确实出现了标准化。虽然和工业上的标准化水平不一样,但在向那个方向走。山东的案例中,用老百姓的话说,“管理行距、间距、高度,都用尺子说话;
用肥时间、品种、剂量,都按规定操作”;
农民形象地说,现在是“管理卡尺子,施肥按单子,跳着标准舞种菜”。四川桤泉是省级农业标准化食用菌生产基地,省级农业标准化红提葡萄生产基地,都是标准化的生产基地。第四,生态农业。这在一家一户也很难发展,虽然农户可能施有机肥,但规模有限,也不能实现规模生产中出现的循环利用。最后,现代农业的重要要素是市场化。一家一户生产的产品市场半径很小,而规模生产后,市场的半径大了,全国各地乃至国外都可以达到。而且,要素市场也发展起来了。农民工流出去后,形成了外部劳动力市场,而留守人员给进入企业打工,形成了内部劳动力市场,这样,内外部劳动力市场就都形成了。土地流转形成了土地市场,形成了土地价格,租金就是地价的表现。现代农业必然是市场化的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流转的发展也和市场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没有市场,农业是发展不起来的。

第三,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比如,经营主体由一家一户变成了合作社和外部企业,解决了经营主体老龄化和妇女化的问题。原来政府不提倡外部企业进入,现在外部企业进入成为一种主要形式,怎么看这个问题呢?之前政府不提倡是因为担心企业到农村包地侵犯农民利益,但现在,企业进入有其积极的一面,能带来技术和资金,促进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所以政府不应该简单禁止,而应该从政策上寻找应对措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首先,企业获得土地时农民是不是自愿。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土地流转或者热衷于企业招商而强制征地,那就应该禁止企业进入。其次,企业给农民的租金是否是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有保证。如果有保证,又是协商决定的,那就应该允许。第三,企业获得土地后是否用于农业,如果不是,政府应该管理。这就要看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是否跟得上。所以,企业进入不是简单禁止的问题,而是需要政府根据土地流转的发展水平,提高自身的监督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农民的地位身份也发生了变化。公社化的时候,农民只是劳动者;
联产责任承包后,他们既是劳动者,也是经营者;
现在,他们变成财产所有者了,变成股民了。农民有了租金,就有了财产收入。《物权法》在法律上规定了土地承包权是物权,土地流转后得到租金是物权真正实施的结果。所以,农民身份变了,收入提高了。同时,农村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最后,新型合作经济得到了发展。联产责任承包后,集体经济变成了空架子;
土地流转后,集体经济不再是空架子,而有了实际内容。目前,集体经济主要有三个来源,一个是整地多出来的部分;
一个是公共设施;
再一个是外部企业进入后,村集体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提供服务,村集体也因此获得了服务收入。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所有权也并不是毫无作用。事实上,大规模流转的实现,是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合作的结果。

第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方式选择。从转出角度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户直接流转,外部企业进入很少有农户直接流转的。另一种是集体流转和二次流转,农户先把地流转给集体,集体再把土地流转给企业。集体在这里既是甲方又是乙方,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从流入角度看,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大户、合作组织和外部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只是简单的中介,但相比于简单的反租倒包,还是有变化的。至于流转的规模,大户多是几十亩到上百亩,集体是几百亩到上千亩,外部企业是几千亩。三种形式中,合作组织最能保护农民利益。大户流转只有租金,外部企业流转还有劳动收入,而合作组织流转租金、劳动收入和分红收入都有。按流转后的经营对象分,大概有以下几种:粮食、蔬菜水果、花卉苗圃、养殖和其他作物。大户以种粮为主,合作组织以果蔬和养殖为主,企业则比较多,种粮、花卉苗圃等都有。按照流转后农户参与程度看,也是合作组织最高。按经营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土地股份合作经营,一种是土地租赁经营。

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和一般的股份制企业不同。以土地承包权作为股份进行投资,它不是真正的融资股份,具有租赁的性质,可以取得租赁收入,但股权是不可能取得租赁收入的。特别是现阶段土地股份还不能转让、买卖和抵押,所以和一般的股票更不一样了。股票可以取得股息、红利,但不能取得租赁收入。另一个区别是,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可以用脚投票,卖掉股权,而合作社不能卖掉股权,虽然有退出的安排,可以转让,但有时间限制。还有一个区别是,股份制企业可以破产清算,股东以自己的投资进行偿付,而一旦合作社关闭,土地还是社员的。另外,合作社具有地域性质,社员直接参与合作社的事务相对较多,参与管理相对方便。股份制企业则不同,股东哪儿的都有,不是大股东,很少关心企业的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租赁也有区别。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让渡并不是完全的和彻底的,流转以前,承包经营权是农户单独享有的,流转之后,承包经营权是合作社共有的。而租赁制下的经营权的让渡是完全和彻底的,农户保有的只是收益权,虽然合约期满可以收回,但从产权市场化的程度上看,合作制不如租赁制。租赁制的农户收入只有租金,劳动收入可以从承租方取得,也可以从别的地方取得。但在股份合作制下,农户除了收取租金,还可以参加劳动,获得劳动收入,利润收入归合作社农户共享。从收入的递增安排来看,租赁制是固性合约安排,股份合作制是剩余合约安排。可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模式没有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要依情况而定。

第五,土地流转中,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起什么作用,应如何看待其作用。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们成了流转的主体,招商引资、大规模流转都需要它们的参与。对此我们应该怎么看?我想,政府起的作用应该不是官员心血来潮的结果,而是建立在一定基础和条件上的。首先,我们实行的是集体产权制度,党和政府的动员能力很强,中央要推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地方就会照办,这不光是为了向上面交差,还可以提高当地的政绩。其次,土地流转既牵扯到信息,也牵扯到信誉。一家一户不愿意和企业打交道,因为老百姓不了解外部的企业。而政府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村政府可以到外部企业进行考察。另一方面,外部企业也不愿意同农户打交道,因为企业不在当地,那么多农户,万一闹起事来,企业拿他们没办法,强龙不压地头蛇。可见,如果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将很难实现。另外,农户有的是承包权,所有权在集体,如果农民不愿意,土地也很难流转。所以,土地流转的过程其实是承包权和所有权暂时合一的过程。这个过程证明,所有权不是空的。现在有两个极端,有人认为所有权应该给农户,有人认为所有权应该归集体,在现实中,两者可能都有问题。

虽然政府在土地流转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有的也起了不好的作用,越俎代庖的事情也有发生。现实中,土地流转常常和农地整理、城乡挂钩一起进行,不光农地在流转,宅基地也在置换,给农民盖新村,这就带来了问题。以“西部花乡”为例。4500亩地集体流转,整地的过程中,建设用地腾出了367亩,他们把这367亩城乡挂钩后流转给郫筒镇,郫筒镇按当年招拍挂一亩地173万元的价格计算,总共是6亿多元。但“西部花乡”只给农民算了4亿多元,另外2亿元不知道去哪儿了。这还不说,4亿元中,凌云村为农民盖新村花了1.8亿元,另外2.1亿元花在了郫筒镇的基础建设上。所以,367亩最后相当于只卖了1.8亿元。另外,成都已经形成了置换的指标交易市场,而成都市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交易的价格是一亩地8万元。一个173万元,一个8万元,大家可以看到这里的差距有多大。

指标交易可以算是中国改革中的创造,之前盛洪研究的外汇额度交易就是指标交易。需要外汇的和有外汇的企业到外汇交易中心,先按官价交易外汇额度或者外汇指标,出来了买的企业再按黑市价格把钱补齐。这种交易多了,官价和黑市价就开始合一,促成了1994年的汇率并轨,这是件好事情。另一个指标交易是江小涓和刘世锦研究的烟草指标交易。烟草价高、利大、税大,各地都争,于是有生产指标,然而有的地方指标多,有的地方指标不够,发改委和烟草专卖局与各地商量采用烟草指标交易,一方把指标给对方,而对方则把税收分一部分给该方。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指标交易并不一样。外汇交易发生在两个市场主体之间,完全是市场行为;
烟草指标交易是配额交易,是政府之间的交易。而土地交易则两者的特点都有,这就不好处理了。所以指标交易在农地交易上的运用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是政府暗箱操作,农民被排除在外,侵犯了农民的权益。

第六,农村金融和农村企业家。土地流转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交易的融资,融资是大规模交易的必然需求。现在的融资是怎么解决的呢?一是外部企业融资,二是政府融资。现在农村金融合作社只有一家,满足不了农村的融资需求。村镇银行到去年(2009年)年底全国总共只有500多家,还需要很多制度建设,才能发展起来。所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是一项迫切要做的工作。除了外部企业和政府,最重要的是发展农村金融机构,这个领域要放开。要发展合作经济,就要有合作企业家。在当前体制下,农村的合作企业家本来就很少,如何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让他们去闯、去成长?现在很难。不光现有的企业家成长很难,已有的企业家我们常常还要灭掉。最早下马的企业家就是褚时健。农村企业家下马的也有,在我们的第二个报告里有个案例,是辽宁海城市东三道村的老支部书记。他把全村3000多亩地都流转了,和港商合作种菜,和韩商合作种尖塔椒,自己村里地不够了,就到鞍山包地。就是这样一个能人,却因为公务吃饭没开发票被拉下了马。其实,他并不在乎钱,他儿子经营企业,他开的车都是儿子送的,但最后因为发票的事情被人抓住,甚至开除了党籍。所以,农村能人是有的,但怎么保护他们是个大问题。如果不能解决这一点,土地流转的发展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据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2010年4月23日双周论坛上的演讲整理)

农民农业与土地流转 朱启臻: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但是行政瞎指挥的现象并不罕见,崇尚大而洋的农业发展模式,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除了少数人追求政绩外,还有对现代农业理解的偏差,也有对耕地流转的认识误区,以至于提出了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致富的口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一些人误认为耕地可以成为获得收益的财产。于是热衷于促进流转,各种保护或实现农民财产收益的创新涌现出来了,一些地方还制定了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为了流转而流转的现象。自然,流转后的土地不改变用途难以维持运转,于是就有了非农化现象。

地租的本质问题

在封建土地关系下,耕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土地不仅为所有者提供基本需求保障,还可以租给他人,获得地租。最早人们视地租为“土地耕种者的收获除去成本之后的剩余”,后又认为地租是“农产品(000061)价格提高的结果”。在今天看来,从经济学意义上解释地租,似乎很多现象是难以解释的。

当今社会,耕地不再是个人发财的手段,而是一个国家实现农业安全的保证。我们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了基本农田,实行农地用途管制制度。因此,耕地不是一般意义的商品,农业产品也不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可以任意由市场调节。国际上对农业安全有个定义:在一个国家内部,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买得起,也买得到足够的农产品。这个任何人,当然包括穷人,首先是穷人买得起。这就限制了农产品作为商品生产的特征。当农产品供小于求时,国家会动用一切手段,通过进口、不惜成本投入、限制消费等措施,保障老百姓的基本需求。因此,农业生产者想通过农业获得暴利既不可能,也不被允许。任何一个国家,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都不会放任自由,这是农业与其他产业最本质的区别。

土地与农民的关系

农民与耕地,或者农民与农业的关系,是目前最为复杂的认识领域。土地对农民来说有两层意义:一层含义是农民对耕地的义务与责任。即农民具有把耕地利用好、保护好,为国家生产出符合需要的农产品的义务与责任;
因此,不允许荒芜和改变土地的用途,不使土地肥力下降,不破坏耕地。当然,更不允许制造粮食短缺,哄抬粮价。为了补偿农民因尽义务和责任而付出的成本或受到的损失,各国普遍的措施是给农民补贴。在农业公共产品性质下(当然也可以延伸为农地的公益性),没有政府补贴,农民是难以获得社会平均收入的。因此,也就不存在传统经济学“剩余价值”与“提高价格”意义的地租。第二层含义是耕地对农民的意义。耕地对农民的意义不在于其财产意义,而是对农民生活的保障,这是比任何财产都重要而稳定的保障,是最基础的保障。也是为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或理解为稳定的就业途径。有了地,农民就有了基本生活来源。如果要给失地农民补偿,不是获得所谓类似地租的财产收入,而是要提供稳定就业、养老与生活保障,避免出现“有钱的穷人”。

农民与耕地的关系在错误认识指导下被人为隔离开了。一方面主张耕地的财产权,致使流转租金不断提高,使土地经营者经营农业难以为继,伤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要维持高地租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政府要付出巨大代价。另一方面,在现代农业的口号下,常常发生强迫农民流转耕地的现象,给农民地租作为补偿,致使农民处于无保障或保障不足状态。以上无论哪一种状态都是对农业、对农民不利的。

公共产品视角下的农地流转

要把农用地流转放在农业的公共产品视角下考虑,需要处理好以下问题。

首先,不要过分强调渲染耕地的财产权利,耕地对承包者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承包者对耕地数量、质量的保护义务并不能因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丧失,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目的不在于让农民获得财产性收益,而在于充分利用土地,确保国家农业安全。也为农民留下一条返乡的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要建立土地的退出机制,那些已融入城市的耕地承包者,可把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一并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失去农业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而放弃土地。农业经营者不应为流转土地付出额外的费用,这样才能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对于那些主要依靠农业生产获得收入的农户,还没有稳定非农收入,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条件的农户,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其流转出土地。

其次,农民土地财产权主要表现在土地转变用途过程中,而不是流转过程。当土地转变用途,农民在没有获得其他就业机会时失去土地,应该获得足够的财产权保障,这种财产权益本质上是对失地农民就业、生活、养老、医疗等保障的补偿。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片面强调耕地流转获利的观点会导致:伤害了农民的利益,以为农民可以获得眼前的财产收益就理直气壮地制造失地农民,农民获得的收益难以弥补失去耕地而带来的损失,由此失去了承包地的发展权及其可持续的保障,为社会安全留下隐患;
伤害了农业经营者,致使他们付出过高的农业生产成本,以至于挫伤了农业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
伤害了国家的农业安全,是规模经营非农化以及流转后荒芜与闲置的重要原因。为此,对无人耕种的土地采用政府购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方式,由农业经营者无偿使用土地是一条可行的路径。

第三,通过流转形成家庭农场有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调查发现,在众多的土地流转方式中,流转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邻里等,成本最低。这种流转是自然发生,自发形成,自愿流转的,因此,比政府主导的高速度、大规模土地流转更有利于社会稳定。

研究表明,流转给农民,进而形成家庭农场最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规模是适度的规模经营,有助于激发家庭农场对科技等的需求,便于构建可持续农业的制度保证。家庭农场经营成本低,是对农业贡献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政府通过扶持、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应该成为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

流转出土地农民应该获得适当补偿,但应该是政府对农民保护耕地的补偿。但是,这样的收入不是地租性质的收益,流转耕地不是为土地流转的承让者提供发财的工具,而是由承让者继续履行农业安全的义务。因此,不该由土地流转的承让者负担流转成本。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发展农业推进土地流转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大量青壮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土地大量荒废,中国的粮食生产面临巨大压力。如何进行土地制度改革,成为近年来困扰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乃至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直接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期不变”前提下,不能依靠土地所有权转让式兼并,只能通过创新机制,进行规范化的土地流转,才能实现土地的相对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意义重大。

笔者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走访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经过逻辑梳理和理性思考得出以下结论。

一、土地流转现状及其和现代农业关系 (一)土地流转的新特点

1、市场调节占主导。

以前土地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推动,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协调工作对农户提出流转要求。目前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合理分配流转经营收益引导农民自发进行土地流转。

2、流转形式多样化。 现在的土地流转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几种形式,其中又以转包、转让、入股三种形式为主。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经营的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在行政引导与利益推动的双重激励下,合作运行质态较好,入股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受益农民不断增多。

3、流转主体多元化。

农村土地流转在确保本地人员优先承包的前提下,突破了在本村、组、农户间进行流转的局限,跨村跨镇甚至更大区域的异地承包形式不断增多,参与的主体除农户外,经济技术部门、科研机构、工商企业等投资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和经营的逐渐增多,特别是由于农业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不断增加,缓解了农业长期以来投入不足的困难,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和装备,为传统农业的提升发展和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4、流转收益明显化。

土地流转的基本动力是收益分配机制。部分地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集体截留、克扣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的行为,通过土地流转机制的健全,一般都能将土地流转的收益全额返还给原承包户。对原来土地流转承包金偏低的,采取积极引导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的办法,予以适当提高和补足。

拿笔者进行调研的XX县XX镇来说,该镇位于XX公里处,辖XX个行政村,总人口XX万人,耕地总面积近XX万亩,南洛高速横穿东西,省道XX线纵穿南北,地理位臵优越,是个典型的农业大镇。截至到2011年,全镇通过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累计流转土地XX万亩,占全镇土地面积的XX左右,目前全镇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已达XX家,发展势头良好。今年又启动了高速公路两侧5个村1公里范围内1万亩以上土地流转工作,形成万亩花卉基地,积极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2012年全县唯一的一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将在我镇实施,更进一步要求我们要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二)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1、土地流转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规模经营的必然要求。

现代农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目前,农户小规模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矛盾日趋尖锐,由于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导致经济效益低下。因此,只有加快土地流转,才能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对于加快农村人口转移,提高农业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现代农业的实质是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农民收入的来源逐步多元化。土地也不再是农民唯一获得收入的手段。农民通过外出务工、经商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分散经营土地低收入和非农产业高收入的鲜明对比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
同时,通过土地流转,既能淡化农民恋土情结,又能促进农业人口向

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

3、土地流转是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 现代农业必须以现代设施装备为支撑。目前,农业生产条件还十分落后,农业环境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农民还未摆脱自然束缚的局面。要改变农业的弱质性,就必须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经营农业装备和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4、土地流转是优化农业资源配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

现代农业发展必须以工业经营理念为指导,合理配臵资源,提高生产集约化程度,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加快土地流转,使土地集中经营,可以优化配臵资源,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5、土地流转是增强农业应对市场挑战的必然要求。 农业进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阶段后,必须建立以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因此,市场需求也会跟着发生了根本变化。加快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才能大规模地生产优质农产品,才能适应市场多样化的需求,进而以需求带动农业发展,以多样化的供给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

调查的6个村中,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6个村的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主要是通过村干部做工作完成的。行政村一方面代表村委会与农民签订协议,另一方面又代表农户与承包商签协议,充当中介的角色。有一些承包人,自己直接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有的还仅是口头约定。这些做法留下了许多纠纷隐患,也充分暴露出需求的规范化与土地交易的零散性之间的矛盾,土地很难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中流转。

2、土地流转集中连片难度大,不利于规模经营和大型机械作业。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非农产业的不发达和非农就业机会不多,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相对不固定,风险较大,创业本领不强,技能素质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等,因此农业收入仍是许多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许多农民不愿放弃承包土地,分散种植与规模经营成为一对鲜明的矛盾。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主要是一些60岁上下的男劳动力,在家兼顾带小孩和种好自家承包田,他们认为这是一举两得,比承包给别人合算,同时乡村土地流转价格也不能让他们满意。三是代耕现象较为普遍。代耕者多为小农户亲戚或邻居,这种方式没有租金之类的费用,代耕者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一般代耕20亩田,年纯收入在1.2万元以上。如果把土地流转给大户,势必对他们的利益造成冲击,他们以种种理由对土地流转进行抵制,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3、效益提升不明显。

目前,规模经营还是以普通种植业为主,从事高效种植、养殖的比例较小,经济效益不明显。与此相对应地,承包户给予农户的租金也不会很高。通过走访,有些前期租赁土地的大户,因种植普通粮食作物,投入成本和产出收益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有放弃租赁的想法。

4、保障机制不完善。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没有很完善,部分农民担心土地全部流转出去后生活没有着落,思想上有顾虑;
又担心政策性各项直补能否到位,是否会被截留、挪用;
对于规模经营的主体来说,由于农业生产受天气等自然条件的制约,一旦遭遇自然灾害,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5、收益缺乏增长长效机制。

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主体双方都对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预期不足,对土地流转租金的商定一般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约定的,期限较长的租赁协议对土地承包租赁价格没有一个合理的衡量标准,多数合同规定了流转租金一定几年不变的方式,没有构建一个良好的土地收益递增长效机制,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农民土地收益的权利。

(二)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问题

1、发展现代农业主体缺位。

现代农业,是一种“大农业”。它不仅包括传统农业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还包括产前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水利和地膜,产后的加工、储藏、运输、营销以及进出口贸易等,实际上贯穿了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领域,成为一个与发展农业相关、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庞大产业群体。现代农业是以资本高投入为基础,以工业化生产手段和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有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相配套,用科学的经营理念来管理的农业形态。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显然应该是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新型农民。但现在很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是远远达不到发展大农业的要求的,即使是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者、带头人,也只是按照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去经营,缺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

2、农业的科技服务不到位。 科技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农业的发展对科学技术的依靠程度越来越高。现在农民对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已普遍认识,他们也自觉运用已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在采用良种,使用化肥、农药方面,已明显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由于农民本身的局限性,在防病虫害,更新种植技术,改变耕作方式,发展新的产品时,他们迫切获得具体的指导。在这些方面,目前的农业科技人员工作与农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许多的农业科技知识的指导不够及时有效。

3、农业结构调整步子不大、难以实现规模效益。 近几年通过多方努力,我镇农业结构已逐步优化调整,像大棚蔬菜、白莲藕、香菇、中药材等特色种植,但总体上产业规模偏小,再加上受传统农业影响,农民思想观念仍比较落后,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缺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应有的超前意识、风险意识、品牌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和创大业意识。虽然我镇目前有面粉、糯玉米加工等农业企业,但目前还没有一个真正打得响的品牌,品种的多杂乱、产业的小而全,无疑影响了主导产业的规模发展。

4、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缺少带动型龙头企业。 传统产业和优势产品布局分散,没有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一镇多业、一业多品,多的品种不好,好的品种不多,没有好的主导产业。镇内集中连片的专业村组和专业大户不多,大多靠价格拉动增收、靠政策扶持致富,产业化经营的规模不大、水平不高、后劲不足,全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覆盖面还不到15%。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少,缺少带动型的龙头企业。

三、科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些建议

1、加强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宣传。

土地流转宣传不够,会导致农民认识不够全面,部分农民对承包权和使用权认识不清,误认为流转使用权就会失去承包权,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在家的中老年农民恋土观念强,宁肯抛荒或粗放经营也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加大扶持力度。

加强与财政、劳动保障等与土地流转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有关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一系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健全完善风险抵御机制,鼓励和调动企业、大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土地流转。

3、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利益。

有些农户把土地承包给大户或企业经营时,有的是委托村组织来流转,他们担心承包款不能到位或怕被村组织截留、挪用。因此,为了打消农民的疑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把发放给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惠农补贴落到实处,抓好检查、监督,严谨任何单位和部门截留、挪用。做好合同签订及纠纷调处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好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最终实现共赢。

4、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强化支农措施,构筑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撑体系。

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一要改善水利、电力、道路等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二要积极争取县财政、发改委、农业综合开发等多方面的支持。三要整合资金,集中用于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上来,这样才有利于县、乡、村农技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提高,才有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对病虫害的防控、农民技能的提高。

5、找准切入点,着重发展地方特色产业。

找准切入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成败的关键,哪个产业适合发展,哪个不适合发展,要结合实际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和生产习惯,选准产业、找准模式,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把具有当地特色的产业做大做强,不能盲目套别人的模式。发展现代农业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随意发展,今年发展这个,明年又发展另一个。它是一项复杂性、长期性的任务。前几年我镇也发展过好几个产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今年发展这个,明年又发展另一个,到头来一个也上不了规模、一个也发展不起来,而且还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说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建立一个长效的发展机制,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现在我们镇有几个产业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像大樱桃、白莲藕、金丝瓜、糯玉米、香菇等等,就拿白莲藕、金丝瓜来说,要想发展起来,发展成为当地的一个品牌,我想把它与当地新村农家乐结合起来,更开发出有机水果园,这样形成了有机绿色蔬菜、有机绿色水果—农家乐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既可以供游客品尝游乐,又可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扩大知名度,从而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农业观光游的品牌。

6、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

按照中央“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指示精神,加大扶持力度,培植出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着重发展面粉、糯玉米、大樱桃、蔬菜等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加科技含量来培育品牌、打响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夯实增粗农业产业链。要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着力点放在培植和发展龙头企业上,发挥主导产业优势,选准突破口,瞄准国内外市场需求动态,培育一批新的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集群化发展,要突出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做大做强现有企业,条件成熟的企业可以建立大型企业集团,打造龙头企业“联合舰队”;
二是引导、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支持外贸、供销、粮食等部门改造或改建成新的龙头企业;三是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吸引国内外大企业、优秀人才来我镇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四是支持个体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营企业投资兴办龙头企业。

7、加强农民技能培训。

发展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因此,加强农民的素质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首先,要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科技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和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其次,要以培育各类农民、农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多渠道发展农民自愿、市场调节、自负盈亏的农业发展服务组织。积极培育专业户和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第三,要抓住农民工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政策机遇,积极开展农民工转移培训,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疏通农民工进入非农产业的通道。

8、积极做好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要通过以商招商、参展招商、外出招商等多方位、多渠道招商方式,有的放矢组织项目推介招商,捆绑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管理、新工艺设备,增加农业投入。调查发现,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针对这一现状,下一步我们要积极引进和增加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改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全面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

农业要发展、农民生活质量要提升,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家乡“三化同步”建设。

本科毕业论文

学 专 年 学 姓 指 成

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

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 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绩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摘要................................................................................................................................3

一、皖北农业现状及问题............................................................................................3

皖北农业现状.........................................................................................................3

二、土地集中化发展趋势............................................................................................4

三、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思路............................................................5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的原则:.....................................................5

四、受损土地整合利用................................................................................................6

(一)淮北市采煤沉陷区概况.............................................................................6

(二)淮北市采煤塌陷区现状及其综合开发进展.............................................7

(三)淮北市采煤塌陷区旅游开发的发展趋势.................................................9

五、如何实现规模经营..............................................................................................10

(一)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0

(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10

(三)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1

(四)推进统一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1

(五)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11 小结..............................................................................................................................12 摘要皖北地区即安徽省淮河以北的县市以及跨淮的县市,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以及沿淮部分凤阳县、寿县、霍邱县。其是中原黄淮海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面积约占安徽省的三分之一,总人口约占安徽省的一半。在安徽省占有较大部分的自然资源,然而其农业经济却相对落后。该区属于黄淮海平原,历史上曾是中原经济区和江淮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影响,农业一直是该区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近代以前如此,就是现当代依然不能改变这种经济结构。

一、皖北农业现状及问题

皖北农业现状

1.农业在三产中比例较大,农用资金缺乏,农民收入低 皖北地区耕地面积约占全省50%,人均耕地面积为全省的1.16倍。农作物播种面积及农业总产值在全省均占有较高的比例,农业人口比例更是高达82.7%,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我的家乡亳州更是在皖北六市的平均线以下,与皖中南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差距就更大了。在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人均收入低得状况下,很显然处在贫困落后的状态。

2.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从农林牧渔的角度来看,皖北地区的种植业偏高是制约该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种植业的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得比例较高,而粮食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例又过高,经济作物种植不足,可以说皖北的农业经营主要靠得就是以粮食为主的种植业。这种模式过于单一,导致其受自然因素的制约较多,存在相当程度的靠天收得现象。

3、自然灾害频发 皖北地区旱涝灾害最为突出,一方面是气候因素,夏雨多而集中,冬天较为干燥,一方面是水利设施不完善。每年此地区都会或大或小的发生涝灾或旱灾。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其土壤特质加剧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4、农村劳动力外向型转移较严重 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应该是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第

二、三产业,实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转移可分为抛荒型农业劳动力转移和真正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后一种是应该提倡的。从转移的流向又可分为就地转移和外向型转移,皖北大量的农民实行的就是外向型转移,虽然农民的收入得到提高,但对农业经济确实一个冲击。不能促进农业结构的完善也不能有效保持地方产业经济长期持续的增长。

5、科技应用落后,农村人才缺乏 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农业科技若较好地应用到农业,将使农业在其内涵、结构、体系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如细胞工程、胚胎移植、分子标记、转基因技术、杂种优势利用等技术应用于农业,将使农业产值大幅度提高。皖北地区对以上新技术虽有应用,但规模及范围均有限。新科技的应用推广需要高水平的人才,但是此地单位人口中受教育的比例却远远低于全省,且存在严重的人才流失的现象。所以要确立科技致富的思想,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

6、地区统筹需要及发展定位滞后 在东部优先发展,享受大量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发展的保证,而与之毗邻人口稠密的皖北地区就成为优质劳动力的供给之地。此地区又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在确保全国粮食安全的问题上有重要意义,要求此地区要注重种植业。两方面因素致使政府在此地的政策投入有限,没能充分的调动皖北地区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潜力。

二、土地集中化发展趋势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有利于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提高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又有利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促进农村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的“第二个飞跃”。

国务院发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也要求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严格规范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 其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

只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快地推广运用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才能更好地实现生产与市场对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才能更多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加规模经营效益。第

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经营模式,是以家庭为独立单位,并且土地承包的数量有限,自然是一种分散的、小规模的土地经营。而农业现代化首先是农业机械化,即用现代机械没备取代蓄力或手工劳动力的耕作方式,现代机械设备的利用需要土地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没有一定的规模,很难使农业机械展开,更不可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这种分散的、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不适合运用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耕作,限制了机械设备的运用,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业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通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联系在一起,实行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满足大规模的农业需要。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业的生产效益,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农业效益最大化。第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实践证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吸引了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下农村,探索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机制,维护了农村和谐安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了农业经营机制.激发了农业自身的活力和潜力,拓宽了农民自主创业的领域。这些都为统筹城乡和工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了条件。

三、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思路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的原则:

首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政策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坚持农民自下而上与政府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坚持以点带面与点面结合的原则。

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借鉴某些地方的成功经验,根据不同地方的现实情况,搞好试点工作,确保重点,从而带动和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展开和普遍提高。同时,还应注意“四个结合”:一是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适度集中。促进他们扩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在确保流出土地的农民获得承包土地合理收益的同时,实现充分就业,增加收入。二是与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相结合。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活居住和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社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三是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加强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四是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合理组织、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带来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规模经营,增加了内部规模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和现代流通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培育壮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的农户进入基地生产,推动产业化经营。

四、受损土地整合利用

皖北地区主要城市,均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采矿塌陷区受损土地迫切需要有效的利用。以淮北市煤矿塌陷区为例:

(一)淮北市采煤沉陷区概况

淮北市境内的煤炭开采已有40多年历史,先后建有十几个矿区,分属淮北矿业集团和皖北煤电集团。淮北市每年因采煤沉陷土地约5km2。随着煤炭矿区新井的建设和生产规模扩大,地表沉陷面积不断延展,沉陷深度不断增加,降雨及埋藏较浅的地下水出露使沉陷区部分形成常年积水水域。淮北市采煤沉陷区在平面分布形成了东(东湖片)、南(南湖片)、西(西湖片)、北(朔里片)和西南(临海童片)五大片区,涉及十四个矿区。根据2006年调查和测量成果,淮北市境内常年水面面积在1hm2以上的采煤沉陷区多达212处,分布于14个矿区,水面面积约31km2,相应可蓄水容积约7320万m3。多年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致力于采煤沉陷区的开发利用,淮北矿区的沉陷区通过挖深垫浅、煤矸石充填、沉陷区水域综合整治等措施后,使治理后的土地分别用于煤矿生活设施的建设、压煤村庄的搬迁安置、恢复农业耕作、水产养殖、水上公园、休闲娱乐等方面。淮北市按照“宜水

则水、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治理沉陷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据不完全统计,淮北市已开发利用沉陷区47.66km2,占采煤沉陷区面积的64%左右。沉陷区开发现状见淮北市采煤沉陷区利用情况表。

淮北市的煤炭生产全部为地下开采,煤层赋存情况以多层可采和中、厚煤层为主,地下水埋藏浅,采煤塌陷区积水率高,有的达70~80%。上述自然条件,导致了淮北矿区采煤塌陷所带来的损害相当严重,地表产生大面积塌陷,且塌陷深度在1.5米以上的深层塌陷区占总塌陷面积的50%左右。煤炭大量开采造成了我市土地大面积塌陷,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市已累计塌陷土地达24万亩。随着淮北市煤炭开采强度不断加大,今后每年还将新增采煤塌陷土地约8000亩左右。一方面,淮北煤田地处平原地带,煤炭开采区地表的95%以上为耕地,造成耕地日益锐减,农业生产条件遭到破坏;另一方面,采煤塌陷还造成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设施受损,村庄因塌陷而搬迁,村民生产生活面临困境,并引发诸多深层次社会矛盾。淮北市煤田煤层可采厚度为2-13米,2米以下浅层塌陷区约占三分之一,综合治理利用的潜力较大。因此,淮北市根据塌陷区土地塌陷的实际状况加以合理治理,使之继续在当地农业的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减轻了因土地面积减少对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淮北市采煤塌陷区现状及其综合开发进展

淮北市永城市矿区面积716平方公里,储量26亿多吨。据测算,淮北市永城矿区万吨沉陷率达685亩,单煤层万吨沉陷率超过10亩。据统计,至2005年底,矿区形成沉陷区面积3.7万余亩,涉及5个乡镇,48个行政村,87个自然村,人口31400余人。淮北市永城矿井全部投产后,年沉陷面积将达1.5万亩以上,其中一半以上形成积水,每年将有5000人丧失耕地,全部矿井开采完毕,预计塌陷区面积将超过90万亩。淮北市永城市工业基础簿弱,以农业为主。全市总人口134.81万人,农业人口120.7万人,耕地面积159万亩,人均耕地1.32亩,陈集镇、城厢乡、高庄镇、演集镇、城关镇等乡镇人均耕地1亩左右。采煤塌陷地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周围生态环境由陆地生态环境蜕变为水生生态环境,人均耕地锐减,工农业生产用地矛盾日益尖锐,塌陷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呈现负增长。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淮北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煤炭塌陷区的综合开发已经引起世界各产煤国家的普遍重视。美国、澳大利亚、波兰、俄罗斯、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政府或煤炭企业都分别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综合运用经济和技术措施开发利用煤炭塌陷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之相比,我国的煤炭塌陷区基本未开发阶段。据有关部门估算,其开发率仅为3%左右。我国开发利用煤炭塌陷区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与条件,在经济和技术上是可行的。

为了恢复采煤塌陷区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的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淮北市永城市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根据平原地区塌陷区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进行复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采煤沉陷区治理复垦中,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模式,已经成功探索了三种复垦模式:“耕地+养殖用地”模式、“建设用地+养殖用地”模式和“养殖用地+林地”模式。同时还创新多种复垦方法,如原地复垦法、固体废物充填法、超前复垦法等。而对东西城区间采煤沉陷区治理复垦打造成为集综合利用、蓄水防洪、多种经营、生态环保于一体的综合开发带。淮北市永城市东西城区间因采煤产生了大面积土地沉陷,形成了永宿路南、北两侧水域湿地景观,这恰恰造就了淮北市永城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优势。面对区域的特殊地理位置和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实际现状,经专家反复论证,决定采取一种新型的复垦模式,将传统的注重经济效益开发转向兼顾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持续发展,注重复合生态整体效益的模式,对沉陷形成的不规则的水域和湿地进行有效整合,使东西城区紧密连接,形成生态城市的新格局。目前,该工程已治理沉陷区积水面积820亩,复垦土地480亩,复垦形成统一水面约340亩。工程竣工后,将形成18平方公里的自然生态区,成为集综合利用、蓄水防洪、生态环保于一体的综合开发带,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淮北市永城是个农业城市,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淮北市永城煤矿塌陷地复垦整理与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的思路,探索形成的三种开发模式中,其中两种为农业开发模式。发展生态养殖 这种开发利用模式能取得多方面的效益,最明显的是短期就能实现的经济效益,同时提供大量水产品。这种发展不仅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能有效地保护了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同时也绿化了水面,可以改善地区的环境。提高塌陷地的复垦利用档次,促进复垦后土地的有效利用。目前,淮北市永城市正在开展以“汉兴之地、面粉之乡、能源之都、生态之城”四张名片为主题的四城联创,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的同时保证经济发展,合理发展。根据塌陷区的自然和资源条件,当前,淮北市永城市应抓住建设生态城市建设这一契机,在深抓其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建设的同时,合理规划发展生态养殖。

(三)淮北市采煤塌陷区旅游开发的发展趋势

进行采煤塌陷区旅游开发其根本目的是要修复采煤塌陷区的生态环境,寻找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这个角度出发,采煤塌陷地旅游发展的方向应是生态养殖。循环养殖就是养殖所排的废物通过回收、再生等方法再次获得使用价值,实现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的养殖生产模式。循环养殖能够促进农业的生态化发展,实现挖潜降耗、降低污染的目的,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当今,循环养殖已成为养殖业的热点和趋势。发展生态旅游不仅能促进采煤塌陷区农业的生态化发展,实现挖潜降耗、降低污染的目的,而且有利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永城市生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淮北市位于安徽省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属季风气候,土地肥沃,气候宜人, 交通 便利,自然环境优美, 历史 悠久,文化底蕴厚重,人文景观独具魅力,具备生态旅游的发展条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淮北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布局日趋完善,并已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殊荣,正在积极 #p# 创建优秀 旅游 城市和生态城市,这些为采煤塌陷区生态旅游的开发奠定了基础和条件。

综合利用塌陷区水域及其周围的荒滩地,积极发展以水产养殖为主的渔、牧结合和养殖与种植结合,种、养、加相结合的高效生物体系,向生态渔业方向发展,从而发挥塌陷区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

五、如何实现规模经营

(一)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可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化。从目前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和租赁。从发展趋势看,土地人股、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较快。“土地入股”由于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使农民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多种形式增加了收入,因而越来越被农民所接受。

二是经营主体多元化。农村土地经营主体正发生着由农户单一主体向城乡单位、企业、业主等多种成分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和拥有资金、管理优势的现代企业参与到农村土地经营之中。

三是流转动机现代化。免征农税前,集体和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完成税费征收上缴任务,避免土地撂荒。现在流转的主要动机演变为如何增加收入,扩大种植规模。特别是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力度的加大,新增流转面积主要流向专业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形式以租赁为主,租金形式以收取现金或粮食折价为主。流转后的土地以经营高效农业项目为主,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

(1)科学规划,统筹管理,促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

一是依法签订农地流转合同。二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论采取哪种流转方式,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不可强迫和包办。三是农地流转要坚持有偿流转。

(2)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确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其次要规范和完善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仲裁制度。再次要建立农地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三)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积极探索、深入实践,通过引导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发展“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推进统一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加快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转移剩余劳动力

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业人口的转移是解决人地矛盾的有效途径。城镇化的进程改变了农村人地资源的数量关系,进城的农民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自愿割断农地的关系,推动土地的流转。首先有效转移劳动力向第

二、产业发展,使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其次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实现城乡联动,使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与农村土地流转相适应,使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在发展机会面前与城市工人获得平等的地位。再有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大农民就业培训、技术培训力度,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等流转大宗土地,积极吸纳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

(2)探索建立农村社保体系

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创造城乡公平的就业环境,解决好进城农民子女的就学、就业等难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逐步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五)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政府要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积极营造 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首先,要系统谋划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针对东、中、西部农村的不同特点,制订更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其次,要从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项目服务、贴息融资、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以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第三,区域化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发挥各地农业特色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地建设。针对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生产条件不尽相同的现状,通过有针对性的扶持鼓励措施来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优化农业产业化基地区域化布局,细化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基地,积极打造产业化经营企业的农产品品牌。以项目建设带动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牵引力。明确农业龙头企业的定位,出台专门的发展政策,以项目建设带动和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大型龙头企业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开展跨行业的兼并与联合。鼓励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并落实农业产业用地优惠等系列政策;
对带动农户面大、消费农业原料多的龙头企业,给予更多的扶持;
对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给予倾斜支持。

小结:皖北地区在认识到自身问题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把握发展机遇,各层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谋发展。相信皖北会在中部崛起的大潮农业经济结构会不断完善,最终实现皖北的崛起。

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的相继出台,**县农村土地流转得到了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蓬勃发展。据近期调查统计,目前,**县耕地流转面积近20万亩(包括农户之间“口头协议”的流转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30%,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3 家,参与土地流转的有20 家,流转面积达2万

多亩。

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推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地流转。一是底子不清。二轮土地承包时,不少地方发放给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最近,我们在某合作社调研土地流转时,这合作社反映:他们在与农户签订合同对土地进行丈量中发现,农户土地实际面积普遍比权证上的面积多;
二是目标不明。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有些承租大户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抱着先把土地弄到手再看一步走一步的心态;
三是手续不全。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口头协议多,书面合同少,即是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很不规范;
四是管理缺位。由于基层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存在片面性,许多人认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对其采取放任自流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疏于管理和引导。

从**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看,就如何确保土地流转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力度,稳步推进流转。随着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村土地流转面临前所未有的现实需求。我们一是要采取“舆论造势、规划引导、示范带动”的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和群众熟悉政策,打消顾虑,积极投身土地流转;
二是要坚持规模、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流转。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目的是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产品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土地流转必须循序渐进,因势引导,不能搞一哄而起。

二、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土地流转。落实和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行土地流转的基本条件,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要求,抓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二轮延包遗留问题,将由农业部监制,省级统一印制,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生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同等信息资料输录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以确保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登记和权证确认等工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逐步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范化。

三、发展合作组织,促进土地流转。要借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东风,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把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采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集中,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积极引导和发展 “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基地”和“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发挥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辐射效应。

四、加强管理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要尽快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明确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对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规避土地流转风险,建立土地流转动态管理台账和土地流转信息库,指导签订、督促兑现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积极为土地流转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对土地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进行变更登记和发证,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供需平台。

五、优化农经队伍,确保土地流转。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30号文件《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和2008年11月26日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的精神,“要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和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保持乡镇经营管理机构的完整设置,强化其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县经管局供稿)

土地确权整改措施(共4篇)

单位土地确权整改措施(共8篇)

农业保险整改措施(共15篇)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整改措施(共5篇)

督察土地违法违规整改措施(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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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农业整改措施,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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