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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18:12:01 | 来源:网友投稿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

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2010年度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一)明确重点。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国税总局督查工作要求,深入检查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税收督察工作方案,对涉税文件、行政审批、税收政策执行及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逐项的检查和清理,将出口退税、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税款核定、税务行政审批及许可、涉税文书使用、发票管理等易出问题的执法行为列为工作重点;

(二)严格程序。按照科室自查、分局复查的程序进行,各职能科室对实体和程序法、行政许可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日常执法行为进行自查,分局对执法检查质量进行抽查和考评,务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三)分类处理。对于税收执法程序不合法、政策适用错误、文书不规范等过错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处理;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要求,充分运用税收征收管理软件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
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
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
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
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
二是执法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
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2010年度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一)明确重点。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国税总局督查工作要求,深入检查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税收督察工作方案,对涉税文件、行政审批、税收政策执行及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逐项的检查和清理,将出口退税、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税款核定、税务行政审批及许可、涉税文书使用、发票管理等易出问题的执法行为列为工作重点;

(二)严格程序。按照科室自查、分局复查的程序进行,各职能科室对实体和程序法、行政许可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日常执法行为进行自查,分局对执法检查质量进行抽查和考评,务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三)分类处理。对于税收执法程序不合法、政策适用错误、文书不规范等过错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处理;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要求,充分运用税收征收管理软件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
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
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
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
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
二是执法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
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函〔**〕123号)和《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咸地税发〔**〕56号)文件精神和执法督察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这一目标,高度重视,认真扎实的开展了执法督察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接到《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之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动员,并以长地税发〔**〕21号文件对我局的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查工作内容及督察工作时限,确保了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税务行政审批方面:

我局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148号)等文件精神,逐条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向社会公开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期限、文书,规范进户审批核查,杜绝违规审批和变通审批,统一在纳税服务大厅受理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经督察自查,作为最基层的税务机关,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也无违规审批的问题,在本督察期内我局未发生行政审批业务。同时我们取消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审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审批,将其改为备案类优惠减免,经督察自查 **年度至**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发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2、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目前,我局辖区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也没有相关减免企业所得税业务。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今年由税政股牵头,会同管理单位按照小微企业的标准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户确定了小微企业名单,全局小型微利企业34户,逐户建立了减免税台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全面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程序完备、政策执行准确。前半年6户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5.5万元。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全局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小微企业320户,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减免了营业税(征管系统自动减免),月减免税额约32万元。

3、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经认真学习国发201X年25号文件、财税201X年101号文件,

走访了城建部门、实地到建设工地查看,我局辖区暂无棚户区改造项目。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根据国办发**年63号文件、财税201X年20号文件规定,我们及时向**客运站宣传了税收优惠政策,按时执行土地使用税减免,201X年-**年共减免土地使用税 8.73万元。

5、扶持弱势群体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我们向纳税户逐户送达宣传了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重点群体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是没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该项税收优惠减免的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加工型企业等小企业实体。分析原因,随着起征点的提高,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都是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户,按照政策已经享受了营业税等的全额减免,因此没必要再次申请享受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减免。

(二)严格税收执法情况 1、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自201X年5月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试点行业范围实施,先后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电信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我局先后向财政局、国税局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4次,移交管户56户。其中移交交通运输业12户,现代服务业40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经督察自查,我县国地税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不存在税费漏征的情况。

2、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我们对**年度和**年上半年省市局下达的各地股权转让明细表,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了逐户认真核查,经核查

我局范围的股权转让均属于平价转让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金,按照政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立了台账分户注明了核查情况;
同时我们对其未申报缴纳的股权转让印花税进行了清征,共清收入库印花税9.2万元。

3、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先预征后清算的政策,在房地产销售时,企业每缴纳一笔营业税都要同时预征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每一笔土地增值税都和营业税相匹配,预征政策执行很到位。**房地产的实际情况是,开工的多,完全销售完毕、竣工的楼盘少,一个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交叉较多,应清算、可以清算的项目较少,清算的几个项目都亏损,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清算积极性。

4、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流程办理设立、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事项,并且全部在征管业务系统进行,对于注销户严格按照先清算后注销的程序办理,且实行层层把关审核审批制定,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因税务登记管理不当造成税款流失的情况。发票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各项规定,按要求加征所得税,严格按照代开发票规程代开发票,经督察自查,代开发票方面未发现问题。欠税管理:

我局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欠税,对发生的欠税及时进行确认,登记台帐、想法设法催缴欠税,收回的欠税按要求加收了滞纳金。经督察自查,未发生为有欠税

和滞纳金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或者注销的情况,无认定的呆账税金、未核销欠税。

(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下发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传达,**年2月至今,我局稽查局查结的案件均未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县局今年也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税务稽查规程》下发七年时间了,不间断的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我局**年度—**年上半年,我局稽查局共实施稽查检查10户,其中稽查自查6户。我局所有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等全部按照税务稽查规程执行,查补税款均能按其入库,处理得当,处罚到位,并且全部在稽查系统中进行,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1、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够规范。我局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是外来报验户,这些纳税人大多数税法遵从度不高,管理难度大,阻力大,纳税申报不够规范,税款缴纳不够及时。土地增值税能够按规定预征,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2、税法宣传辅导不到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足,导致账务处理及地方各税的计算存在偏差,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不够,对企业日常巡查仍需进一步加强。

3、部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细致。我县属于偏远的贫困小县城,一部分税收业务在我局基本上是空白,所以管理人员见得少,纳税人也容易忽视一些备案或者审批事项,加之,税务局实施改革,县上人员越来越少,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对于一些没见过的,没接触到的事项有些没做,有些做的不够扎实细致。四、整改措施:

1、强化日常管理。县局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勤下户,多巡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催报催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要强化土地增税管理,做好预征和清算工作。

2、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3、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纳税评估,规范税收执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附送:

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已经圆满结束。这既是一个结束,更是一个开始。培训虽然结束了,但以后的自主学习还得继续。作为新加入地税队伍的新人,这次的培训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我们本以为自己在个体所四个月的工作时间里基本掌握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但在接受过培训之后,我发现差距还是很大。税收管理员作为税企协调员、税法宣传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信息采集员,税收分析员,肩上的责任很大,而我感觉自己只做到了十分之一,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完善的途径无非就是学习加平时的总结。我们在平时往往是为了完成工作而工作,今后应该转变这种观念,要为了完善自己而工作,为了

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而工作。说到服务,这是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在“管理服务年”里,在服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上有所突破,应该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在培训期间,老师通过讲述、解读总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强调了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性。服务态度是一方面,熟练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才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前提,也是评价一名税收管理员是否达标的重要指标。作为新人的我们,不仅要在各种考试时加强基本知识的学习,考试过后也得反复加强记忆,以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准确、及时地处理。又一个培训的重点内容是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的我,实在是感到惭愧,也为大学时为了考60分而在考试前几天通宵自习而后悔。相隔三年后,我从事税收工作需要用到这些知识时,我才明白这些知识的可贵。当培训老师在上面讲述这些知识时,我与它们似曾相识,但又无法完全想起,太对不起老师,也对不起自己,只能从头开始再学。我想现在补救还能来得及,因为我们还年轻,同时也有大把的业余时间。我们要有这份责任,要对得起自己曾经付出汗水和努力而执着争取来的这份光荣的职业,更要对得起头顶的税徽。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证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强化管理,规范执法,不断提高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的总体水平。从8月12日起,对州直地税各县市局、稽查局、口岸局和奎——独局近三年来税收执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截止到9月26日,执法督察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督

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首先制订了详实的督察工作计划,执法督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为7月1日至29日;
重点检查阶段为8月12日至9月中旬;
总结整改阶段为9月25日前。重点检查面为100%。其次为统一检查的标准,州局还作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
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

(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

(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二、结合实际、全面检查

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

三、对照检查的情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各局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
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
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

(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

四、查出的问题

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

(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
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

五、落实责任,严格过错追究

今年我局在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存在过错的,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州直地税系统共追究114 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3 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1人次,通报批评43人次,经济惩戒96人次,金额7960元。

六、几点意见

一是在落实税收执法岗责建设工作上,一定要把税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认真地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人员上。重点是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只要岗位职责明确了,工作规程清楚了,才能做到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要把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二者认真地贯彻到税收执法工作之中去。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监督作用,达到规范统一正确的目的。

总之,通过此次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各局在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绝大多数工作都能准确无误的依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但也不可否认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不无关系,因此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基础,应把加强内部工作技能训练和管理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过错追究力度,完善税收执法岗责考核评议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将通过检查,找出差距,针对问题加以整改,为明年税收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共14篇)

监察执纪工作汇报 税务(共17篇)

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共7篇)

法制办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共8篇)

税务执法督查自查报告(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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