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演讲稿
篇1:遵纪守法演讲稿 遵纪守法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
“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
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
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
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篇2: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当前,胡锦涛主席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文字平实,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它切合时代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也给我们带来了深深地思考。
放眼我国,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良好,“十一五”规划的美好生活蓝图,让全国各族人民满怀无比的喜悦和热切之期待。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一定的市场。他们思想混乱,道德缺损,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混淆不清、模糊不辩。归纳起来,无非两个方面,一方面,不以荣为荣,表现为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傻冒儿”,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
另一方面,不以耻为耻,比如,危害祖国的成了“斗士”,背离人民的成了 “本事”,愚昧无知的成了“时尚”,好逸恶劳的成了“潇洒”,损人利己的成了“能耐”,见利忘义的成了“聪明”,违法乱纪的成了“勇敢”,骄奢淫逸的成了“荣耀”。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如果说这些都比较抽象,那么,我不妨再给大家举些具体的例子。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听说过,安徽某地出了个“小偷村”,说该村不少人外出打工不以偷盗为耻,纷纷做起了“拎包”一族,令人更为称奇的是,村里村邻知晓此事后,投去的目光不是鄙夷而是羡慕,不是提防而是纵容,不是警醒而是效法;
再如一些不法商家和无良商人,屡屡亮出各种各样坑蒙诱骗花招,仅 3.15维权日,我们就从电视新闻中目睹了诸多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的假冒伪劣商品曝光;
还有部分青少年,出现信仰危机,“痞子童谣”泛滥校园,追星追得邪乎到了崇拜黑道老大的地步,尤为严重的是,诱发了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上升,居高不下,让多少家长痛不欲生,又令多少我的同行们痛心疾首啊。
清代著名的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无耻;
士不知耻,则国之大耻。从中可见,是否知荣辱,晓廉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格能否确立,而且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当前,要想知荣明耻,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我认为不能脱离实际去空谈。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娃娃做起,那么最终,要从我做起。
我很清楚,我的学生都是荣辱观、廉耻观以及真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尚未形成的孩子们,也就是说,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未来,他们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我们老师去引领,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的栋梁之材要靠我们去培养和造就。这是我们的使命,这是我们的责任,这更是我们为人师表的光荣。
纵观正在跃进的沭阳,今天可能还是经济尚欠发达的地区,不久的明天,可能就是辉煌腾达的都市;
客观评价我所在的东关实小,今天也许只是县城、市内小有名气的学校,明天则很有可能就是响誉全省乃至全国的名校。这样的目标能否达到,如何达到,一要靠政策,二要靠机制,三要靠自身努力。对此,我都充满了信心。因为沭阳大地已经为我们的奋起和创业提供了优越的环境,学校也为我们的发展和施展才华等各方面搭起了宽阔的舞台,至于我们,沭阳176万人民中的每分子,为沭阳明日之腾飞,贡献出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更是责无旁贷。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在这江山如画、前程似锦的年代,在这分辨监赏八荣八耻的今天,在这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趋势下,作为东关实小的一名教师,作为沭阳教育战线上的一名员工,在倍感荣耀和自豪的同时,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知荣明耻,从我做起。我更想说的是,只要我们沭阳的每一个人都能从我做起、知荣明耻,那么,我们沭阳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知荣明耻小从我做起 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容广阔,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是每个炎黄子孙的道德行为规范。我们不但要在理论上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适时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要以它为人生价值取向,知荣明耻,人人践行。
但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能自然而然地树立,需要全社会自觉地共同努力。
人人践行,就要从我做起。社会群体是由许多个人聚集而成的。要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公德,共建社会主义风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必须人人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积小我为大我,聚个体为群体,集小气候为大气候。对别人,对社会,要大造舆论,形成共识,并付诸行动;
对自己,要又说又做,说到做到,从我做起,让知和行主动统一。从我做起,一定要自觉,不仅是“要我做”,更是“我要做”。要用自律的态度,查一查自己哪些做到了,哪些还没做到,应该怎样去做,如何达到完善。那些只讲不做,或者只要求别人做而自己不去实行,或者被动应付的想法和做法,都与“八荣八耻”相悖逆,是不合时宜的。
从我做起,就要从小事做起。道德问题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无小事。一个人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取什么,舍什么,能否明荣耻,分美丑,别善恶,反映在大事上,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小事上。见微知著,从滴水能观沧海。常常可从生活小事上看到一个人的大德。不能认为是小错而原谅放过。因为小错会酿成大害;
不能因为是好事太小而不愿做。小德可积之成大德。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思想道德性质的事,哪怕再小,也必须重视。该为必为之,不该为切勿为之。
从我做起,就要从身边的事做起。身边的事,眼前的事,时时耳闻目睹,最方便最有机会去做。岗位学雷锋,共产党员先进性,最易于在工作单位表现出来,而且最具体,最实际。有时是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对同事,上下尊重爱护,右左团结互助;
对邻里关心友好,彼此支持。这不是天天可见,事事可做么!对身边的领导或下级,他们的缺点、“小恶”明摆在眼前,随时可以给予批评帮助,哪能“事篇3:遵纪守法演讲稿 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栾川实验中学一九班 刘姝畅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 格的中学生》。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计划里,我们青少年被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懂法,学法,用法是多么的重要。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保护,世界才有和平,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美好。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违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于各种原因而 忍气吞声。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的后果,不只是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纵恶,纵恶而不惩恶,弃法律武器而不用,正义得不到伸张,于人于己,必定后患无穷。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遵纪守法,是我们从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欲望,对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对社会上那些打架斗殴闹事的群体敬而远之。当社会对校园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响。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胜枚举。当我们看电视,看报纸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近一些的话,还可以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待学校举行的普法教育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把心态摆正,认真地去学习了解,必定会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来自七年级九班的王意桐,我竞选的是体育部部长一职,来这里竞选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并不是为了追逐一个学生会职位的头衔,而是为了能主动地承担起一份责任,一份为学校建设而贡献自己力量的责任。虽然我很清楚,我的竞争对手都是来自各个班级的精英,实力不可小觑,但我相信自己,所以我选择了站在这里。
我从小就活泼好动,对体育充满热爱。在小学时我是校足球队的一员,曾和伙伴们一起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运动会上,我跑200米曾经打破学校的记录。我现在是班里的体育委员,自从担任体育委员后,我觉得自己的各方面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我的努力逐渐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在今后我将更加努力,使自己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我知道在体育部部长这条道路上有许多挑战,但我相信自己能克服困难。假如我能够当选,我将尽全力完成学校领导和学生会交给我的任务。我会虚心向别人学习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进一步提高责任心。
其次,我要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合理的安排体育活动,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积极锻炼,让大家有一个好身体。
我还会学着正确处理好学习、工作、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吃苦耐劳,集思广益,模范带头,处处以身作则,不断提高学习和工作能力,保证学习优异,工作扎实。如果我不能当选,我也不会灰心、气
馁,我会更加努力,在行动中实现自我。
因为有希望,所以我愿飞翔;
因为有憧憬,所以我愿远航;
因为有梦想,所以我站在这里。最后真心希望大家能支持我,记住我是王意桐,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一:爱国守法演讲稿文档 小学生爱国守法演讲稿
文明礼仪是我们步入学堂 后老师就叫道我们的,文明礼仪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
我国教育 家陶行知先生有一句名言 :“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 说的就是教师首先要教育学生要做一个真诚的人,而学生的学习也应该首先学做人,学做文明之人,学做社会中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 。
文明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受人敬重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行为。文明是在路上看到长辈时有礼貌的问好;
文明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的一声对不起;
文明是看到有老弱病残伸出一双帮助的手;
文明是自觉的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 „„
还记得中央电视台的一个公益广告吗?一个晨练的青年,一边跑步锻炼身体,一边帮孩子拿下了不小心扔到了树上的篮球,还把路边的垃圾扔到了垃圾箱,还还帮助一位费力上坡的三轮车老人推车,早晨跑了一路,好事做了一路,快乐了别人也满意了自己。
文明就是这样,只要有良好的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讲文明语言,做文明学生,平时不讲粗话、脏话;
遵守校规校纪,不旷课、不迟到早退、不打架斗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吐口香糖、不乱扔垃圾;
仪表整洁大方,在校期间不化浓妆、不配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
尊敬师长,见了老师主动问好;
团结同学,互帮互助;
爱护花草树木、公共设施,不在桌椅上乱涂乱画;
不进网吧,提倡文明上网,科学上网;
不看不健康的书籍和录像;
生活俭朴,不比吃穿,不浪费粮食。在家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体谅父母工作辛苦,生活节俭。让我们一起讲文明,树新风。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做一份贡献,让我们为我们社会做出贡献也让我们为我们中华民族做一些贡献,为我们的祖国镶上一块美丽的绿宝石。
篇二:遵纪守法演讲稿
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栾川实验中学一九班 刘姝畅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 格的中学生》。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计划里,我们青少年被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懂法,学法,用法是多么的重要。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保护,世界才有和平,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美好。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违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于各种原因而 忍气吞声。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的后果,不只是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纵恶,纵恶而不惩恶,弃法律武器而不用,正义得不到伸张,于人于己,必定后患无穷。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遵纪守法,是我们从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欲望,对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对社会上那些打架斗殴闹事的群体敬而远之。当社会对校园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响。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胜枚举。当我们看电视,看报纸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近一些的话,还可以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待学校举行的普法教育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把心态摆正,认真地去学习了解,必定会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篇三: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演讲稿 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稿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
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
不能打架斗殴;
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发言的题目是《严
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杨扬
二(十三)班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法在心中”。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 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但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能发挥国家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人民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这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
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法律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在校园里,同学们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的种种问题,都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的念。这都是我们作为初中生需要做到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中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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