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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03 18:30:03 | 来源:网友投稿

黑山县乡镇煤矿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县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矿难)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全县乡镇煤矿生产建设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乡镇煤矿矿难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2)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规范煤矿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产煤镇人民政府设立矿难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矿难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交通局、环境保护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5971

11、5563111。

黑山县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包括:事故调查组、事故抢救组、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专家小组、抢险救灾指挥部。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领导小组

贯彻落实市矿难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矿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难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市、县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工作细则,开展具体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矿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各专业组的工作;及时向市矿难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发布矿难有关信息,必要时可接受媒体采访;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安监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预测趋势;指挥调动全县煤矿矿难应急资源,开展煤矿矿难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的演练工作,协助煤监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与煤矿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参与应急救援事故抢救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控制事故责任人,组织指挥维护矿区及事故关联地区的治安和社会稳定,保证应急救援等工作顺利进行。

县交通局:保障应急救护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质监局分别参与事故的调查、事故灾难抢救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专业工作组

事故抢救组:负责组织、指导事故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全县范围内协调、调度矿山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乡镇煤矿矿难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及特聘技术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原因和经过进行全面调查、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煤监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部门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调查。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死难人员的抚恤、亲属的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事故煤矿企业及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4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和救援计划,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

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总指挥,事故煤矿矿长、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工作。总指挥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总指挥及其它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一副指挥: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是总指挥的第一助手。其职责是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的方案和处理事故的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根据救援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通风副指挥:根据救援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

后勤副指挥:根据救灾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人、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队长:根据救灾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各类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工作,是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环节。

(1)建立和健全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网站,负责收集并登记井下安管员、瓦检员及职工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

(2)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公布及排查制度。由煤矿企业负责定期把安全信息网站获取的安全信息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各类安全检查查

5 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表,明确整改的措施、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在井口和调度室(站)张贴公布。

(3)水患严重矿井要在井口和调度室(站)预警预报栏公布井下进行探放水的地点和时间,受水害威胁地点工作人员的通知办法和安全撤退路线。

(4)煤矿企业要和当地气象、地震、水利以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热线。一旦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预报必须提前通知煤矿职工,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5)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乡镇煤矿,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八道壕煤矿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

3.2 报告制度

3.2.1 死亡事故上报程序

(1)煤矿发生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产煤镇人民政府。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及时向县应急办、辽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锦州市煤管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报告。

3.2.2 报告内容与时间要求

(1)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及所在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伤亡(含失踪、中毒)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故简要经过,对事故原

6 因和性质、影响范围的作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2)时间要求:事故煤矿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产煤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辽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锦州市煤管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1)Ⅳ级:一般矿难,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Ⅲ级:较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3)Ⅱ级: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不足1亿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4)Ⅰ级:特别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2 应急响应启动

乡镇煤矿遇险或死亡1-2人/次,启动镇级应急救援预案;乡镇煤矿遇险或死亡3-9人/次,启动县级应急救援预案。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本矿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按煤矿矿难级别,分别启动各级政府的煤矿矿难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预案先行启动。在低级别预案先行启动后,要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事故)的发生。

4.4 指挥与协调

县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煤矿矿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事发地镇及县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事发地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煤矿救护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事故);协调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部署做好维护现场通讯、交通畅通和治安秩序稳定工作;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5 应急处置

4.5.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

8 位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

(5)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4.5.2 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及方法。

在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时,要包括:火灾事故救援;瓦斯事故救援;水灾事故救援;顶板事故救援;机电事故救援;
运输事故救援;
放炮事故救援;
其他事故救援。

4.6信息发布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矿难信息发布工作。

4.7 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经县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消,应急状态结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组要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及其亲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或部门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 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处置阶段就应介入,以便收集有关一手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找出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经验教训及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煤矿的矿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特大矿难信息报告系统。县安监局办公室为全县煤矿矿难应急救援信息枢纽,负责收集和传递煤矿矿难信息。各煤矿企业、各级地方政府及煤矿监管部门、矿山救护队、定点医院也应成立矿难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

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整理、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保证各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2 队伍保障。

我县有乡镇煤矿5个(其中井工矿3个,露天矿2个),均位于黑山县城西北22公里的八道壕镇境内,八道壕煤矿救护队为全县煤矿矿难唯一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负责全县范围内煤矿事故的抢救。

6.3 技术保障

各乡镇煤矿应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这些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

6.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内煤矿发生特大矿难后,县煤矿特大矿难事故抢救组根据需要及时向县煤矿矿难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求县应急领导小组出面协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做到在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事故矿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资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及时到位。

6.5医疗卫生保障

重点产煤镇乡人民政府必须加强急救医疗体系的建设,应明确1~2个矿难伤员救治定点医院。县卫生局要会同县安监局建立医疗救援小分队,参加事故救援。

6.6 物资保障

产煤镇乡人民政府以及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7 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如暂时无力承担时,应由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协调解决。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举办矿难应急预案业务培训班。县安监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县煤矿特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及相关工作。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矿难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矿难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件

8.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县安监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依法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水矿集团公司中岭煤矿

二○一○年防洪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洪水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和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单位管理、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中岭煤矿地面、井下突发性洪水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为做好突发性洪水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中岭煤矿防洪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指挥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驻矿安全处长、生产(掘进)副总经理、生产(采煤)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

成 员:地质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驻矿安全主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安检站站长、调度室主任、通防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运输工区区长、机电工区区长、机械化工区区长、准备工

区区长、救护中队队长、地测队队长、采(掘)工区区长、运转工区区长、巷修工区区长、抽放工区区长、物资站站长、企管科科长、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科科长、经营管理科科长、政工科科长、老鹰山医院院长、综合服务队队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任主任。成员由三班调度员组成。

1、抢险救灾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地质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驻矿安全主任工程师、地测队队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通防科科长。

2、抢险救助组:
组 长:救护中队队长

成 员:救护队、各采掘工区、运转工区、准备工区、巷修工区、抽放工区等有关人员。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老鹰山医院院长 成 员:老鹰山医院有关人员。

4、物资筹备组:

组 长:分管物资副总经理 成 员:物资供应站有关人员。

5、维稳组:

组 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成 员:保卫部有关人员。

6、通信保障组:

组 长:生产(掘进)副总经理 成 员:调度室通信班有关人员。

7、资金筹备组:
组 长:副总会计师

成 员:人力资源科、经营管理科有关人员。

8、电力保障组:
组 长:机电副总经理

成 员:机电科、机电工区和运转工区有关人员。

9、宣传组

组 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成 员:政工科有关人员。

10、安置及善后组

组 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成 员:人力资源科、综合服务队、工会有关人员。

11、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 组 长:驻矿安全处长

成 员:安检站、相关科室有关人员。

12、后勤保障组

组 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成 员:矿办公室、政工科有关人员。

13、重建组

组 长:生产副总经理(掘进、采煤)

成 员:综合服务队、各采掘、运转、准备、巷修、抽放等工区。

(二)职责分工

预案启动后,各工作组在突发性洪水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降低损失。具体分工如下:

1、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洪水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

2、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
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4、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和供应。

5、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7、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8、电力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确保灾害区域抢险供电需要。

9、宣传组:负责向灾害点职工、群众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10、安置及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11、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有关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负责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12、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13、重建组:负责灾区受损生产系统及设备、设施、的重建方案;
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制定;
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三、成员单位职责

当发生突发性洪水灾害或险情出现时,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洪水灾害速报

1、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连续完整。

2、速报规定

应于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及纳雍县政府,集团公司、纳雍县政府根据情况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三)预警信号和人员转移路线

1、预警信号:采用广播、电话和其他方式告知全矿员工出现了事故。

2、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地面:就近、就高、安全的原则撤离

到安全地点。井下:根据各工作面、掘进头《作业规程》规定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一)突发性洪水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全面展开抢险救灾工作。

(二)发现洪水灾害隐患时,矿抢险救灾技术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出发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矿救护中队, 采掘、运转、运输、准备、巷修、抽放等有关人员组成。大型洪水灾害,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分局、纳雍县政府等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如需外部救援机构参与抢险、救灾,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和纳雍县政府部门提出要求。

(二)救援物资准备:由物资供应站、矿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负责筹集。

七、应急行动

(一)转移受胁人员:当突发性洪水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现场实际情况就近、就高、安全的原则指挥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实施救援:发生洪水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现场,帮助抢险救灾,抢救被困人员。

(三)医疗救护:医护部门迅速组织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四)治安:保卫部门做好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预案终止

(一)受伤人员和遇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遇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事故周边地区人员和居民区受事故危害已解除,不在受到事故危害。

(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止,事故终止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人员。

九、事后处理

(一)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物资部门应及时补足。 (二)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三)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四)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2010.01.2

煤矿停电应急预案

1、所有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与机电科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员。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并赶赴矿配电房现场指挥。重大问题必须像矿调度室汇报。

2、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试打电话,务必将电话挂好,保证通讯畅通,井上变电站(所)还必须试验电台。

3、井下高压跳闸后,应立即报告机电科值班负责人及科长,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4、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机电科立即组成抢险队,有一名科领导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查找事故原因,尽快恢复供电。同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及时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倒换备用回路,并报告矿调度室。

5、矿必须制定井上下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并按操作方案对配电工进行培训、考试,组织模拟演习。矿配电工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考试不及格经补考还不及格者,必须调离确配电工岗位,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6、当发生矿井全部供电回路中断供电事故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机电科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并迅速拉开配电房6KV(10KV)电压等级的所有开关,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并按各矿实际情况请求采取措施进行临时送电,迅速恢复风井通风、主排水泵房排水、副井提升。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误送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停泵期间泵房工作人员要时刻观测水位,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配电房还要及时请求供电处电调以最快速度恢复35KV或其它备用线路供电。

7、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机电科负责送到低总),送高压前,应拉掉各采掘头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高瓦斯地区,最后送一般地区。采掘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采掘头送电。

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科)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实现国家对煤矿这个特殊行业供电系统安全运营,做好停电事故应急预案,达到供电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做好我公司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我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观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我公司马电力供应情况特制定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确保煤矿企业发生停电后能快速响应、迅速处理、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人员及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

1.2编制依据:

《煤矿事故停电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其它管理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翼城县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供配电设施、设备发生异常或停电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1.3.1、548(黄家垣)线停电;
(事故、临时、计划

1.3.2、565(庄

里)线停电;
(事故、临时、计划) 1.3.4、自备电源(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成立停电事故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刘岩峰

李治华

员:赵佐元

张万虎

高连龙

刘岩兵

姚存茂

停电事故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由王青担任。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网络

1.4.2、具体分工及职责:

(矿长):是停电事故的总指挥,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处理停电事故。

(机电矿长)是停电事故的副总指挥,负责对矿井停电事故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外围事务,及进了解停电原因,负责对矿井停电事故总体安排部署,负责了解停电原因,时间、地点和范围。

(机电队长):是停电事故的副总指挥,负责配合机电矿长协调对矿井停电事故总体安排部署,同时对停电事故负责记录,查询、上报,并绘制全矿井供电系统图。

(机电副队长):是停电事故的主要成员,负责对井下停电事故总体安排部署,同时对停电事故负责记录、查询、上报,并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

(生产矿长):是停电事故指挥部的主要成员,负责停电事故后井下生产人员的安全撤离。

(安全副矿长):是停电事故的主要成员,负责全矿井停电事矿处理的全面安全工作。

(电工):是停电事故指挥部的主要成员,负责地面某一电源停电后的送电、发电等具体工作,同时与当地电部门联系确认停电原因,范围和时间。

(电工):是停电事故指挥部的主要成员,负责停电后恢复送电时对地面主扇的开启工作。

(电工):是停电事故指挥部的主要成员,负责停电后恢复送电时对井下水泵送电开启工作。

(电工):是停电事故指挥部的主要成员,负责停电后恢复送电时对井下各系统送电检查工作(并对井下变电所恢复送电时全面检查)

(调度室主任):是停电事故指挥的主要组成人员,矿井一旦发生停电事故,调度室负责通知停电事故相关成员,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进行停电事故处理。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我公司应当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1.5.2、我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用电领导组,建立健全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的组织机构。

负责编制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组织演练。在发生停电事故的情况下,按照预案做好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1.5.3、我公司在恢复供电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排放瓦斯。

1.5.4、自备发电机提供备用电源时,在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保安负荷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1.5.5、我公司应针对实际供用电状况,对所有可能出现的停电情况有预见性,要针对停电范围,停电原因分别作出停电后的应急措施。

1.5.6、当供配电线路、配电设备等因故障造成停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分别采取应急措施。

1.5.7、我公司在制定应急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程序、步骤等内容;
保障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必须到位。

1.5.8、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涉及到我矿所有的生产人员和电力操作人员都必须应知应会。

2、煤矿的危险性分析 2.1矿井概况

我公司位于桥上镇庄里村,批准井田面1.279Km2,主采2#煤层,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采用斜井与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主斜井断面3.8m2,主斜井皮带运输,主皮带机型号为STJ800型皮带输送机一部,功率95×2KW;
副斜井安装有BDKNo15型主扇风机两台,功率45KW×2,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井下水仓并安装2GC5×10型号离心泵3台,功率37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本矿井通过每年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绝对涌出量1.16m3/min,相对涌出量2.67m3/t,煤尘具有爆炸性。

我矿采用双回路供电,其中一路供电由黄家垣548KV供出,一路由庄里565KV供出,实现了双回路电源供电。矿井自备电源400KW发电机组两台,可同时投入使用地面高、低压配电设施、设备齐全可靠。

2.2危险性分析

565(庄 里)和548(庄 里)均停电(事故、临时、计划),自备电源(发电机)由于平时检修不及时、维护不当,或油料准备不足,造成不能正常启动,使矿井瞬间失去电源,四大系统均已瘫痪。这种情况下,井下的值班人员及采煤工人,将失去生命安全保障。

3预防的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我公司结合危险源的预测,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现已安装KJ78AKJ138型煤矿专用装置两套,用于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随机监测,这部分现已与全市联网。

3.2预警情况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已安装两套预警系统,工作信号系统和警报系统,规范了对矿井的各类人员,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即使解决各类不安全的因素,奠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4、应急响应处置程序

4.1停电后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的措施:

4.1.1、发生停电事故后回采工作面的人员撤离路线:

矿井一旦发生停电事故, 回采工作面人员首先由带班长带领,立即组织工作面人员从运输顺槽撤离,撤离时人员不得慌张、乱跑,以免撞伤或过于消耗体力,工作面人员撤至进风大巷休息十分钟等待送电,如十分钟不能及进送电,工作面人员应顺着运输大巷撤出井口(回风顺槽内人员,停电后通过风门撤至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同工作面人员一起撤离)

4.1.2、发生停电事故后掘进工作面人员停电撤离路线:

工作面—运输顺槽—一运输大巷—斜井—地面

4.1.3、发生停电事故后井下运输工撤离安全地带的路线:发生停电事故后,各运输地点的工作人员原地等待十分钟,如果还不来电,采区皮带运输巷工作人员、;
回采工作面顺槽皮带机工作人员、掘进工作面皮带机共作人员可由各机电组长带领,沿运输巷撤至一下山风运输大巷等待十分钟,如果还不来电,可通过主要运输大巷出井。主斜井皮带巡带工,主运输大巷机组人员停电等十分钟后可随之出井。

4.1.4、井下瓦斯工、放炮工、水泵工、变电所电工等其他人员停电后可随采掘人员等待或者出井。

4.2停电事故的处置程序及流程:

4.2.1、根据《煤炭安全规程》要求,煤矿必须双回路供电,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始终在热备状态。如果任何一路停电,及时将另一回路投入运行,主要设备必须在十分钟内全部送电,根据这一要求,井下发生停电事故后工作人员可在安全的地点等待十分钟,如果十分钟不来电,井下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准备出井。

4.2.2、发生停电事故后,地面电气值班人员,立即进行换路操作,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负责人在十分钟内送电作业,如果双回路换路操作失败,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发电机组人员发电,发电正常后通知主扇司机开启主扇进行排风,主扇启动后排水、提升系统可以开启,井下各系统暂停送电,不得生产,确保自备电源的可靠运行。

4.2.3、地面发生停电后,供电负责人员或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向各路变电站了解停电原因、故障地段,根据自己权限范围和能力,立即组织抢修或者协同供电部门一并组织抢修,使其即早恢复通电。

4.2.4、启动备用电源,自备发电机组的措施:

地面双回路供电主电源停电后,立即启动备用电源,如果备用电源停电,发电机组立即启动,并根据要求执行送电范围。

地面电气值班人员必须及时了解主、备电源工作情况,并按有工作信号系统和警报系统,一旦某一回路停电,立即发出警报或信号,值班人员应立即将一回路开关断开,并悬挂“严禁合闸”标示牌。实施完整的保安措施后,再将联络柜开关合上,及时切换另一回路供电。发电机组人员为了做到有备无患,发电机组可根据主、备电源供电情况及季节用电情况适时对发电机预热,特别是冬季,每天发电机组开启不少于15分钟,并根据设备检修时间及时进行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试运转记录、工作记录,保障发电机组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随时起动,投入运行。

4.2.5组织开展抢修的措施; 4.2.5.1任一回路10KV线路出现故障的抢修措施: 如果在矿区内10KV线路任一回路出现故障发生停电,公司立即启动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据人员分工投入工作程序。①换路送电利用备用电源进行工作;
②立即通知线路所辖变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停电,说明故障线路地段,并配合供电所工作人员进行抢修;
③如果本公司高压、低压配电设备出现故障,造成全矿井停电,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机电管理人员,上报停电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首先启动备用电源送电,如果自备电源无法送出,立即启动自备电源进行送电,如果自备电源也无法送出,根据停电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分工,立即通知井下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撤离,停电指挥部工作人员产即组织故障排查,确定故障原因,立即组织抢修,抢修线束后进行试运行,确认一切正常后进行送电工作。

4.2.5.2、煤矿在停电应急处理时,应及时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取得支持与援助。

4.3应急结束

矿井发生停电事故通过抢修恢复供电时,首先启动通风系统(主扇投入运行),进行瓦斯排放,矿调度室停电指挥部值班人员必须严密监视配电室及开启设备运行情况。当班瓦斯员入井首先对水仓、井底周围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水泵司机方可入井进行排水工作。同时主斜井提升系统开始启动,在通风、排水、提升系统正常开启的情况下,瓦斯员对井下各机电硐室,巷道,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无危险后,井下变电所值班电工开始对井下各生产系统进行送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局扇进行工作面供风,井下一切设备送电结束后,确认役备运行下常时,方可解除指挥部人员值班。

5、信息发布

停电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措施

值班人员应二十四小时值班,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通过看、听、闻判断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煤矿一旦10KV线路任何一回路停电,根据上级规定高压停电,电力部门应提前通知用电单位,用电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值班人员,立即对高压另一回路进行检查并试运行是否下在常,如果电力部门没有通知,突然停电,煤矿供电值班人员产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总调汇报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同时机电队长或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电力主管部门,需要电力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写出申请,否则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6、后期处置

恢复送电后,改进供用电状况的反思措施:

发生停电事故恢复送电后,电力部门,用电单位要认真总结停电事故原因、地点、损失程度、发现时间、排除能力、进行反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事故的发生对线路、设备、人员进一步完善,对设备结构,设备更新,线路巡检时段,作适当调整,有利今后供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我公司根据各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不但完善了各管理人员的通信系统,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状态,13835743941,13700583233,而且配备一部固定外线电话4957328,满足各种情况下应急处置的通信要求。

7.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结合实际情装况,不但成立了我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而且与当地供电单位签定协议,要求供电单位在我公司出现停电应急问题处理时,及时给予设备支持和人力的援助。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nbsp;我矿结合各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我矿的用电设备进行了认真登记,并根据专业人员的建议,地面配备变压器315KVA、和80KVA—一台,隔离变压器3台,分别为SJ9—2000KVA、SJ9—630KVA、SJ9—500KVA,井下配备变压器315KVA两台,10KV电缆300米,380V电缆500米,井下水泵两台。

7.4经费保障:

为彻底消除我矿的安全隐患,我矿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经济,矿领导决定,定专用资金10万元,作为固定金,有供电问题时首先支付,保障停电应急预案的真正落实。在必要的情况下,我矿车辆、人员、物资,基本能满足要求,仅最大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8、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制订后,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我矿每年要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与实践相结合,培训科对新入矿或复产后的员工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并记录在案,上岗员工,至少一个星期由培训科安全培训一次,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体制,规范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程序、步骤、做到停电事故指挥部人员各项技能应知应会,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

翼城县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

梅河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个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井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六井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4、工作原则

在井领导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救援、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井长(徐运利)

总支书记(佟胜利)

副组长:工程师(崔宝玉)

生产井长(张德民)

安全井长(武华权)

机电井长(黄少刚)

开拓井长(白雪峰)

团书记(张越)

后勤段长(任玉力) 工会主席(王德才) 组员:地测工程师(徐波)

调度长(郑连珠)

安办主任(高明有)

组宣组组长(贾成)

保卫组组长(张晓清)

材料组组长(张启红)

保健室医生(杨东霞)

各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皮带、抽放段段长 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统一协调指导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指导各个单位对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方案进行快速正确决策,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紧急处理;

(3) 及时协调解决救援事故所需物品和救护队伍;

(4) 对各有关单位的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送、事故善后处理、医疗救护、矿次序维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组织指导各相关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 督促有关单位提高应对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防范能力,指导和协助各相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7) 协助事故单位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2、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6902601 职责:

(1) 当接到第一报警人报警时,要详细询问事故性质、地点、时间、严重程度、人员受伤害情况等,并做好笔录;

(2) 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决定传达应急救援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及时调度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 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抢救小组赶赴现场;

(4) 保证通讯联络准确、及时;

(5)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的善后处理,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保健室医生 组员:医院全体成员 职责:

(1)矿医院医务人员在事故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发生事故半个小时内能够到达岗位待岗,接受领导小组指挥;

(2)做好医疗器械设备和应急药品的储备工作;

(3)负责抢救伤员,对本矿无法医治的伤员立即送往公司总医院;

5、治安维护组

组长:总支书记 工会主席 副组长:
保卫组组长

组员:保卫组全体成员 工会全体成员 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矿区,影响救援工作;

(2)做好职工家属思想工作,稳定职工家属情绪;

(3)做好伤病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管理井长

组员:成本

后勤段

材料组组员 职责:

(1)材料组负责各类抢险救援器材、物资的管理,并在地面仓库备好抢险救援所需的材料、设备等;

(2)后勤段负责抢险救援期间的吃、住问题;

(3)成本要保证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救援资金的储备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三、应急救援程序.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封闭 现场—对外联络—联合救护—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

3、封闭事故发生现场:发生事故是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以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成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矿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知道符合标准才可适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病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预案。各个区队、业务科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2.4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

煤炭行业居于高风险行业之首,生产条件差、作业条件复杂、工作场所环境不断地变化,水害、火灾、瓦斯、煤尘等有毒、有害因素、顶板事故以及自然灾难等不安全因素,严重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因此,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尤为重要。通过编制预案规范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部分主要针对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中有关的重点要素进行介绍,其他预案的编制可以参考本书后面章节的内容。

2.4.1 编制的目的与要求

1.目的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在煤矿发生事故时,实现应急救援快速、有序、有效”的目的,确保事态的迅速控制,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要求

煤矿事故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预案,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煤矿必须对潜在的重大事故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包括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重大水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电气事故以及其他灾害事故。

预案编制应体现科学性、实用性、权威性,在全面调查基础上,实行领导与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出严密、统一、完整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应符合本矿的客观实际情况,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预案应明确救援工作的管理体系、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机构和各级救援组织的任务和职责,做到统一指挥和协调。

2.4.2应急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煤矿事故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重、常备不懈的方针,在遵循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合的原则;
要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消防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发挥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在具体的应急救援工作中要体现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2个重要原则。

2.4.3危险性分析

2.4.3.1 煤矿企业的概况

主要包括煤矿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

同时要说明煤矿的设计能力和设计产量,矿井的开拓方式、通风方式、反风方式、提升方式、供电方式、落煤方式、支护方式、顶板处理方法,矿井的瓦斯等级、煤层自然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最大综合排水量、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情况。

2.4.3.2危险分析

1.危险和危害因素分析

我们应该从4个方面进行危险和危害因素分析的内容:①设备和工艺方面存在的危险和危害;
②物质和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的危险和危害;
③安全管理缺陷中存在的危险和危害;
④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危险和危害。

引发煤矿重大灾害的危险和危害因素有以下9类。

1.瓦斯爆炸灾害

瓦斯又叫甲烷(CH4),是矿井最主要的危害因素。它是在煤的生成和变质过程中,在地壳压力和高温作用下伴生的气体。瓦斯的物理特征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但有时可以闻到类似苹果的香味,这是由于芳香族的碳氢气体同瓦斯同时涌出的缘故。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是0.554,在标准状态下瓦斯常积聚在巷道的上部及高顶处。瓦斯的渗透能力是空气的1.6倍,难溶于水,达到一定浓度时,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并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瓦斯的燃烧、爆炸是矿井主要灾害之一。

瓦斯在煤体或围岩中是以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存在的。游离状态也称为自由状态,这种瓦斯以自由气体状态存在于煤体或围岩的裂缝、孔隙之中,其量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储存空间的体积、压力和温度。吸附状态又称结合状态,其特点是瓦斯与煤或某些岩石结合成一体,不再以自由气态形式存在。按其结合形式不同又分为吸附及吸收两种。吸附状态是由于固体粒子与气体分子之间分子吸引力的作用,使气体分子在固体粒子表面上紧密附着一个薄层;
吸收状态是气体分子已进入煤分子团的内部。这几种状态的瓦斯都处于不断变化的动平衡之中,在一定条件下会互相转化。当压力、温度变化时,游离瓦斯转化为吸着瓦斯称为吸附,吸附瓦斯转化为游离瓦斯称解吸。

瓦斯爆炸的条件是:爆炸界限内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气。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
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他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爆炸界限扩大或缩小,应引起注意。

瓦斯爆炸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实验证明,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一750C。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爆破、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

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这一性质对井下密闭的火区有很大影响,在密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浓度低,并不会发生爆炸。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对火区应严加管理,在启封火区时更应格外慎重,必须在火熄灭后才能启封。

2.煤尘爆炸灾害

煤尘是采矿活动中由于爆破、落煤、割煤、装载、转载、卸载、运输而产生的。煤尘也是矿井重大的危害因素,游离在矿井空气中的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的爆炸性是由煤尘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用煤尘爆炸指数来标定其爆炸难易程度。煤尘爆炸的条件是:①悬浮在井下空气中的浮尘具有一定的浓度(最低爆炸界限浓度30~40g/m3,最高爆炸界限浓度可达2000g/m3);
②有足够引燃煤尘的热源存在(一般在700~8000C,有时可达1100 0C);
③必须具备煤尘燃烧爆炸所必需的氧气(≥18%)。煤尘爆炸可能诱发瓦斯大量涌出,造成瓦斯爆炸。

3.矿井火灾

矿井火灾是威胁安全生产的又一个危害因素。矿井火灾分外源火灾(又称外因火灾)和自燃火灾(又称内因火灾)两种。外因火灾是由外部热源点燃可燃物所发生的火灾。其发生的原因有井下使用明火、采用不安全的爆破方法、机械摩擦或撞击产生火花、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发生短路等。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本身与氧气接触发生氧化发热、热量集聚而自行引燃的过程。我们用试验分析的方法来确定接触氧气的煤自然发火的时间长短,这个指标叫煤的自然发火期。

矿井火灾能产生高温火焰、大量一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能使井下风流逆转、破坏通风系统及巷道,使人员烧伤、中毒、窒息,还有可能诱发瓦斯爆炸。

4.矿井水灾

矿井水灾是煤矿重大的灾害。矿井一旦发生水灾,不仅可能淹没一条巷道、一个工作面,甚至可能淹没整个矿井,严重威胁职工的安全。近年来,矿井水灾使我们遭受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生矿井水灾的两个基本条件是存在水源与通道。水源是指流经或积存于矿区范围内的地面和地下水,通道就是水源进入井下的道路。对这两个基本条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它们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摸透水源的来龙去脉,才能为防治水奠定基础。

矿井水源分为地面水源和地下水源两种。

地面水源有以下存在方式:①地面水源有降水,其主要形式是降雨和降雪,它可以通过裂隙或其他通道直接进入巷道;
②地表水,主要是地表的河流、湖泊、沼泽、水库、积水洼地等,这些水都可以通过井筒、塌陷裂缝、断层裂隙、溶洞和钻孔直接进入井下,造成水灾。

地下水源主要有:①含水层水,在煤系地层中的砾岩层、流砂层等,往往含有大量的水。当掘进巷道穿过含水层或回采工作面放顶形成岩石裂缝与含水层相通时,含水层水就会涌人矿井。含水层水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压力,特别是它与地表水源相沟通时,对矿井生产的威胁更大。②断层水,断层地带岩石破碎,易于积水。特别是当断层与积水或含水层相通时,就会造成水灾。③老空水,井下采空区或煤层露头附近的古井、小窖都常有积水,当采掘工作面与它相通时就会造成涌水事故。因此,当井田范围内古井、小窖较多时,开采时应特别注意。

涌水通道即水源进入矿井的可能通道:断层破碎带,采掘过程形成的裂缝,井巷、封孔不好或没有封孔的旧钻孔等。对具体矿井来说,上述因素不一定同时具有充水作用,而往往只是其中个别因素或几个因素起着主要作用。因此,积累尽可能详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图件,开展矿井水文地质灾害调查。必须抓住主要因素加以分析,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落实防治水工程,防止矿井水灾事故的发生。

5.冒顶事故灾害

在矿井的灾害事故中,冒顶事故占的比重最大。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顶板事故的伤亡人数占全国煤矿总伤亡人数的30%。煤矿井下冒顶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煤矿冒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质构造复杂。我国大多数矿井的地质构造复杂,有1/3以上的矿井顶板破碎,很容易在掘进和采煤过程中冒落。我国一般利用冒顶面积比和冒顶容积比作为直接衡量顶板好坏的指标。

冒顶面积比:工作面的冒顶总面积(冒高在10cm以上的)占工作面总面积的百分比。根据某些矿区的实测,在冒顶事故少的工作面,其冒顶面积比仅有3.8%,而在冒顶频繁的工作面则高达24.5%。

冒顶容积比:冒顶面积和冒顶高度的乘积。在顶板节理裂隙发育的回采工作面顶板常呈“抽条式”冒落。在这种情况下,其冒顶面积虽小,但危险程度却大。常以分摊到每平方米直接顶板面积上冒落的容积作为反映顶板好坏的指标,称之为“冒顶容积比”。当冒顶容积比在0.Olm3/m2以下时,顶板基本上处于良好状态;
而超过0.06m3/rri2时,顶板状况就极为恶劣。

我国矿井有15%顶板特别坚硬,采煤以后悬空,可是过了一定的时间以后它又会大面积垮落,来势凶猛,危害很大。当采掘工作面遇到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也更容易发生冒顶。以上均为地质构造复杂的原因所引起。

(2)顶板压力变化。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顶板下沉量和下沉速度都急剧增加,支架受力猛增,顶板破碎时还会出现平行煤壁的裂隙,甚至顶板出现台阶状下沉,这时冒顶的可能性最大。

(3)回采工序的影响。采煤机切割煤壁或工作面爆破、移架或回柱放顶时对顶板的影响较大,比进行其他工序时更容易冒顶。

(4)工作面部位不同。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不按规格要求支护的地点、工作面与上下平巷相交的三岔口、工作面煤壁与顶板交接处(特别是厚煤层分层开采的各种假顶),都比其他地方更易冒顶。

(5)顶板管理方式。顶板的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当容易发生冒顶。例如:采空区处理不合理、支护的型式选择不合理、工作面控顶距过大等原因都易发生冒顶。

(6)人的因素。很多顶板事故都是发生在工人们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例如:两个班交接班,夜班打瞌睡,节日或停产检修的前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老工人麻痹大意,以及区队干部管理不善、工人岗位责任制不明确等等。

冒顶前通常有比较明显的预兆,以下列举6个方面的预兆。

(1)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时,木支护就会发出噼裂声,并出现折断现象;
金属支柱的活柱急速下缩,也会发出很大声响;
液压支架或支柱的安全阀经常开启,喷出液体时也有“吱吱”的声响,有时也可听到采空区顶板发生断裂的闷雷声。

(2)掉渣。顶板严重破裂时,折梁断柱现象增加,并出现顶板掉渣现象。掉渣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在人工假顶下,掉下的碎矸石和煤渣更多(俗称“煤雨”),这就是发生冒顶的危险信号。

(3)片帮。冒顶前煤壁所受压力增加,使煤壁变得松软,片帮量比平时增加。

(4)裂缝。顶板的裂缝,一种是地质构造产的自然裂缝,另一种是由于采空区顶板下沉引起的采动裂隙。有经验的老工人说:“流水的裂缝有危险,因为它深;
缝里有煤泥、水锈的不危险,因为它是老缝;
茬口新的有危险,因为它是新生的”。如果这种裂缝加深加宽,说明顶板继续恶化。常在裂缝中插上木楔子,看它是否松动或掉下来,观察裂缝是否扩大,以便作出预报。

(5)脱层。顶板快要冒落的时候,往往出现脱层现象。检查是否脱层可用“问顶”的方法,如果声音清脆,表明顶板完好;
如果顶板发出“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之间已经脱离。

(6)漏顶。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在大面积冒落以前,有时因为背顶不严和支架不牢出现漏顶现象。漏顶如不及时处理,会使棚顶漏空,支架松动。顶板岩石继续冒落,就会造成因支架不吃劲而没有声响就冒顶。

6.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灾害

一般认为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主要由于矿山压力和煤层瓦斯压力的综合作用造成的。矿山压力起着破坏煤体的作用,瓦斯压力起着推出煤(岩)体及喷出瓦斯(二氧化碳)的作用。

煤和瓦斯突出主要发生在煤层平巷掘进、上山掘进和石门揭煤时,有的矿井在回采工作面也发生煤和瓦斯突出。突出前大多数都有预兆,归纳起来分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两种。

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喷出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和煤(岩)造成供水、供电、压风系统的破坏、灾区坍塌、底鼓及堵埋人员、积水涌出、巷道破坏、设备损坏,引起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及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死伤。

7.冲击地压灾害

冲击地压发生机理十分复杂。冲击地压发生机理的重要理论包括强度理论、刚度理论、能量理论、冲击倾向理论、“三准则”和变形系统失稳理论、弹塑脆性流变理论等。通常认为冲击地压灾害发生的原因有:①“矿体一围岩”系统平衡状态失稳破坏的结果;
②采掘活动形成应力集中,即当压力增加超过极限应力,并引起变形速度超过一定极限时即发生冲击地压。

冲击地压一般没有明显的预兆,难以事先确定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冲击强度。发生过程短暂,发生前顶板岩层活动加剧,支撑物产生变形,顶板或煤壁伴随巨大声响和强烈震动。发生形式复杂多样,有煤层冲击,也有顶底板冲击和岩爆,多种条件下都可能发生冲击地压。

冲击地压的破坏性很大,往往造成煤壁片帮、顶板下沉或底鼓,支架折损、巷道堵塞;
造成供水、供电、压风系统的破坏情况;
可能诱发瓦斯涌出而造成爆炸事故。

8.雷管火药库爆炸灾害

雷管及硝胺火药遇明火会引起爆炸。井下火药库一般设在井底车场,井底车场是主要入风口,雷管炸药爆炸的高温火焰及冲击波会把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沿进风流带人全矿井所有地区,其危害极大。安全规程对存放的雷管火药数量限制有明确规定。杜绝火源是防止火药库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要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明火、电气、静电、摩擦、机械碰撞等火花的产生。

9.其他事故灾害

(1)井下电气事故灾害:可能造成停电事故、触电事故、漏电事故以及电气设备事故,其中触电事故是电气事故中最为常见的,可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死亡率极高。大面积停电事故造成的威胁十分严重。

(2)运输提升有诸多的危险和危害因素:①立井提升事故主要有断绳、暾罐、过卷、卡罐、溜罐、跑车、断轴等,较常见的是断绳、暾罐和过卷事故;
②电机车运输中存在与人相撞以及违章蹬、扒、跳车过程中的碰人伤人事故,列车运行伤亡事故以撞车、追尾、掉道、碰人等较常见;
③斜井运输中存在钢丝绳断裂跑车、连接件断裂跑车、矿车底盘槽钢断裂跑车、连接销窜出脱钩跑车、制动装置不良跑车和工作失误造成跑车等事故;
④刮板运输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有断链伤人、飘链伤人、机头机尾翻翘伤人、溜槽拱翘伤人、运料伤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摔倒伤人、犁板链伤人、吊溜槽压人、液力耦合器喷液伤人、联轴器对转轮无罩伤人、信号误动伤人等;
⑤带式输送机运输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有输送带着火、断带伤人、滚筒卷入、下运飞车等;
⑥猴车(架空乘人索道)运送人员中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有落绳伤人、打滑飞车、车座撞人和摔伤等。

(3)地面矸石山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矸石垮落、煤炭自燃、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

(4)地面原煤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①机械伤害;
②起重伤③触电伤害;
④地面火灾;
⑤淹溺;
⑥高处坠落事故;
⑦坍塌;
⑧瓦斯爆⑨煤尘爆炸;
⑩其他危害,如压力容器爆炸、放射性辐射、车辆事故、噪振动、高温、腐蚀、雷击、地震等危险危害因素。

(5)地面瓦斯(煤层气)抽放与利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瓦斯泄露、泄露火灾、泄露爆炸、瓦斯中毒。

2,风险分析的方法

风险分析的步骤和方法在本章中已经概括地进行了叙述。其主要步骤分为煤矿危险和危害因素识别、重大危险源辨识、脆弱性分析、风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价等。

风险分析的方法有风险矩阵分析法、风险指数分析法。脆弱性分析的方法有事故后果模型法和事故后果度量参数与伤害标准参照法。煤矿的事故风险主要有14类,其中井下10类,地面4类。这里就不再赘述。

2.4.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国家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应急组织体系,要求企业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
其他企业应根据需要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签订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协助协议企业排查事故隐患,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或矿长担任,成员由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援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2.应急人员主要职责

各有关人员在处置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如下。

(1)矿长: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副矿长的协助下,制订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援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矿山救援队队长:对矿山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负责制订救援方案,经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根据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5)调度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处理和报告、救援命令的传达、灾区遇险人员的汇总、相关应急人员的调度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通风科科长:负责应急时的通风管理,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7)生产技术科、开拓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难处理。

(8)井下各区队队长、班长:按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遇险人员有序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局部通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2.4.5预防与预警

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完善对瓦斯、自然发火、顶板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旦瓦故进行追查。要委派专人对瓦斯、一氧化碳、水害、顶板状态分析,从技术、装备、管理、程序等各方面采取预警处置措施,控制事故发生。企业可根据煤矿实际情况来确定监控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煤矿企业根据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可采取以下措施:下达预警指令;
及时向企业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跟踪事态的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企业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时,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一旦达到安全生产事故标准时,启动应急预案。

2.4.6信息报告与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总调度室,矿井总调度室应立即下达灾区所有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的紧急命令,同时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并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中。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关于信息的报告和处置,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1)信息的报告。主要指煤矿企业内部的信息报告,处于事故第一现场的煤矿企业职工在发现事故情况后,应尽快报告主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煤矿企业内部事故信息的报告渠道相对比较简单,因此更应强调快速、准确。在应急预案当中,企业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以及单位内部事故信息的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主要是指煤矿企业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在获知事故信息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报告。在这方面,应急预案中应当明确具体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l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另外,条例也要求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信息通报。主要是指煤矿企业的事故如可能波及周边企业或社区早采取应对措施。

事故报告通常可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初报指事故单位负责人从接到事故报告后起1小时内上报;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可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概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2.4.7应急响应

煤矿企业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各类型生产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在专项预案中明确应对次生事故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煤矿企业事故的现场处置过程中应坚持4个原则:第一,救人第一原则。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就是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第二,迅速控制危险源的原则。对煤矿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险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第三,自救互救的原则。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往往现场各种条件受到限制,这就要求矿井的职工之间应当学会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这是专业救援人员赶到之前,减少人员伤亡的关键。第四,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在救援中因救护装备失效、巷道冒落、继发事故、诱发事故等伤及救援人员。

扩大应急是指煤矿企业在应对事故过程中,由于事故的危害程度增高或影响范围扩大,作为煤矿企业本身已不具有进一步控制事态的能力,必须向外界求得援助,从而扩大应急的范围。煤矿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当明确扩大应急的程序。煤矿企业在扩大应急的时候,向外界请求援助的力量,可以向当地政府的救援力量求助,也可以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请求国家级专业矿山救援队的援助。

当矿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企业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故处理完毕后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2.4.8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做好如下工作。

(1)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援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援报告。

(2)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因矿井事故中可能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如顶板冒落、火区复燃等,所以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

(3)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援完成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并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改进措施。

(4)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告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2.4.9保障措施

应急保障是保证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中应当明确的保障内容,通常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经费保障。

1.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为保证矿山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系统,形成全方位抢险救援装备支持和保障。《煤矿安全规程》对矿山救援队及其指战员的最低技术装备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2.通信与信息保障

煤矿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大力发展视频远程传输技术,保障通信畅通。同时,提供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有关通信联系方式应以附表形式列出)。

3.应急队伍保障

煤矿企业应成立矿山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做好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准备。同时,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急能力;
加强与其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4.经费保障

煤矿企业应对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大对煤矿应急工作的投入力度。国家已明确要求高危行业企业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要切实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2.4. 10培训与演练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确定应急培训计划,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等。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煤矿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的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演练项目和内容;
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起止时间;
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演练动用的设备、物资;
演练效果;
改进的建议;
演练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等)。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山救援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
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新矿山救援队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基础培训,再经过3个月的编队实习,并综合考评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矿山救援队员。新招收的辅助救援队员必须经过45天的救援知识基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辅助救援队员。矿山救援队员、辅助救援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援演习。

2.4. 11 附则

1.应急预案备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向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

2.维护和更新

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条件如下: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预案演习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的原因;
其他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

3.附件

山煤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矿井停电应急预案

一、电源概况:

1.1蒲县豹子沟煤业公司临时 10KV开闭所担负着矿井建设前期供电,两回电源分别由黑龙关110kV变电站10kV不同母线段的576Ⅱ回农用线和582工业线通过架空线路采用T接方式,再经YJV22—8.7/15kV 3×50mm2×2电缆,从终端杆分别引入10kV开闭所进线柜,由于采用T接方式,导致供电不可靠,因此另备一台1000KVA发电机组经升压变压器引入开闭所作为第三回路进线电源,从而提高了本矿的供电可靠性。

1.2 电气主接线方式:10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三回进线、6回出线、l回母联、1回隔离、2回PT、2回电容器。0.4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分别向矿建前期的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地面施工及豹子沟办公生活供电。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内,用电设施或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2.1、582线停电;
(事故、临时) 2.

2、576线停电;
(事故、临时) 2.3、582和576均停电;
(事故、临时) 2.

4、自备电源(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
1.4停电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1.4.1、成立停电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孙百锁 常务副总指挥:高宏 副总指挥:

成员:
李世芳 杜希民 常志成 李志锋

停电事故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由王银记担任。

所有变电(站)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与机电科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员。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并赶赴矿配电房现场指挥。重大问题必须像矿调度室汇报。

3、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试打电话,务必将电话挂好,保证通讯畅通,井上变电站(所)还必须试验电台。

4、井下高压跳闸后,应立即报告机电科值班负责人及科长,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5、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机电科立即组成抢险队,有一名科领导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查找事故原因,尽快恢复供电。同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及时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倒换备用回路,并报告矿调度室。

6、矿必须制定井上下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并按操作方案对配电工进行培训、考试,组织模拟演习。矿配电工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考试不及格经补考还不及格者,必须调离确配电工岗位,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7、当发生矿井全部供电回路中断供电事故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机电科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并迅速拉开配电房6KV(10KV)电压等级的所有开关,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并按各矿实际情况请求采取措施进行临时送电,迅速恢复风井通风、主排水泵房排水、副井提升。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误送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停泵期间泵房工作人员要时刻观测水位,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配电房还要及时请求供电处电调以最快速度恢复35KV或其它备用线路供电。

8、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机电科负责送到低总),送高压前,应拉掉各采掘头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高瓦斯地区,最后送一般地区。采掘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采掘头送电。

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科)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为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

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监等部门汇报。

2.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正付巷口打花闭、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队组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二.恢复送电

1. 来电后,主扇司机先关闭防爆门,再启动主扇,并

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

2. 主扇启动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中央变电所CH4

浓度低于0.5%且风流稳定正常,机电部门方可向中央变电所送电。

3.采煤工作面经瓦检员检查CH4低于1%,CO2低于1.5%且风流稳定正常,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送电,正常工作。。

如CH4超限或风量低于平常风量时,应检查通风系统,

如果是风门打开,应关闭;
如挡风墙损坏,应修复,待通风系统正常后,且CH4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送电工作。

4.局扇供电后,经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局扇启动装置附

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CH4浓度低于0.5%,工作面CH4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同时由指定人员由外向里逐台送电。

5.如工作面CH4浓度达到或超过1%且低于3%时,瓦

检员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附后)

如CH4浓度超过3%时,应汇报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 由通风部门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排放。

三.瓦斯排放顺序

1.原则上顺风流方向,由外向里逐台排放,如各台局扇均为独立通风系统时,可同时排放。

2.串联通风时,应先排放串联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工作面。

3.具体排放顺序由通风科确定,每次通风系统变化或调整后,要重新确定排放顺序,并三班向瓦检员传达贯彻。

瓦斯就地排放措施

当掘进工作面CH4浓度低于3%时,适用本措施。

1. 排放区域回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内,都必须撤人、断电,并派人放警戒,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2. 排放瓦斯启动局扇时,要断续点击开关启动局扇,开启时间要短于停止时间,待工作面积聚的瓦斯吹散后,再启动局扇,使风流由里向外整体排放。

3. 在排放时,瓦检员应站在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汇合处靠近新鲜风流侧检查混合风流中CH4浓度及CO2浓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局扇运转,待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混合处CH4浓度及CO2浓度降至1.5%以下时再断续点击局扇开关进行瓦斯排放。

4. 局扇正常通风后,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CH4浓度及CO2浓度,稳定在1%以下时,再检查工作面出风口风流中CH4及CO2浓度,如高于1%继续排放,待稳定在1%以下,再由外向里逐步检查巷道回风流及工作面的CH4及CO2浓度。只有回风流及工作面的CH4浓度低于1%,CO2低于1.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恢复供电系统,开始正常工作。

5. 串联通风工作面,必须待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浓度降至0.5%以下时,方可排放被串联工作面瓦斯。排放方法与措施同上

XXX煤矿

停 电 应 急 预 案

XXXX年XX月XX日

XXX煤矿停电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概况

XXX煤矿位于高坪乡金林村境内,矿区交通便利,距XXXXX公里。该矿属扩能技改矿井,拟从X万T/a,扩能至X万T/a。现正在技术改造过程中。井田面积XXX㎞。该矿实行斜井开拓。主井担负通风、煤炭运输,副井担负通风、材料运输及人车运行,风井实现专用回风井。该矿属高瓦斯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XXm/h,最大涌水量XXm/h。现主采XX煤层。煤层平均厚度XXm,属不易自燃煤层、煤尘亦无爆炸性。该矿机械化程度较高,井下煤炭运输均采用刮板运输机和皮带机;
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护,放炮落煤。

矿井主要通风机功率为xxKW(对旋式),矿井设计风量为xxxm/min(最困难时期),实际进风量为xxx m/min。风机设置了正反向启动装置,当井下发生火灾,需要反风时,可启动反风装置,实现全矿井反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矿井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一回路来自高镇母线xxKV高压输电线路;
另一回路来自高鸭母线xxKV高压输电线路。矿区部采用井下高压下井到中央变电所中性点未接地的变压器降压为xxV后,向井下各配电点及电器设备供电。地面由两台变压器中性点未接地降压为xxxV后供应到各用电场所。煤矿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KC—xxxKW1台)。

第二部分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333

32以贯彻党的安全方针和政策为重要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影响范围,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目的

加强对煤矿停电事故的有效控制,规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科室职责,建立健全指挥统

一、协调有力、决策科学、资源共享、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确保我矿生产环节中发生发生停电事故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组负责

煤矿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煤矿停电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2.班队为主,反应迅速

各生产环节反应迅速,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工作实行法人、矿人负责制,各方面工作由矿长全权指挥,相关科室人参与,做到反应迅速。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该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采区全矿性停电、区域性停电等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无计划停电过程的应急处理,但对于有计划性停电也可以参照本预案在事前制定停电组织、安全措施,落实停电期间各分管部门人员的责任,做到有备无患。

三、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由于煤矿供电系统的特殊性,停电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较多,其造成的后果也因停电范围的大小及停电时间的长短而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煤矿停电事故可能发生在高压端(供电站停电、高压输电线路故障等)、煤矿地面变电所、井下配电点,设备及开关安设地点、低压供电线路等地点。停电后可能造成全矿性停风而停产,以致于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一)成立应急组织和机构,其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各单位参加停电事故组织及处理人员名单如下:
调度室:XXX 机电队长及电工:XXX 掘进队长:XX 维修队长:XX 安全员:XXX 瓦检员:XXX 矿山救护队:

(二)应急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

1.矿井发生停电事故后,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赶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煤矿调度室),组织处理。矿长是负责处理停电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或值班矿长指挥,如果值班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全面指挥工作不能有效地领导,矿长有权予以调换,并及时指派能胜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于全部权力和责任。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的协助下,根据停电范围及时间,制定停电事故处理计划;

2)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停电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停电事故处理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副总指挥):根据停电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任务待命,及时调集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指挥根据停电性质,严格控制人员入井。

4)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
根据停电事故处理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高浓度瓦斯积聚区的瓦斯排放等工作。

5)驻矿安全督察员:根据停电事故处理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停电期间的安全组织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

6)机电队队长:根据矿长命令,组织所有电工全面负责停电后的备用电源启用及电器、电路故障处理工作。

7)各采掘队长及维修队长:按照矿长或总指挥命令,负责组织本分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员、瓦检员及班组长配合停电事故的处理及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8)当班安全员:在分管队长的指挥下,组织各作业点瓦检员及班组长待命,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9)当班瓦检员:在队长及安全员的指挥下,组织该作业点的班组长及其成员待命。

10)当班生产班长:在安全员及瓦检员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班组的人员有组织地撤到地面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在指定地点待命。

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技术负责人、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
及时向下传矿长的命令;
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随时调度停电期间的组织脱及安全工作。

12)考勤和矿灯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总指挥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3)材料供应部门负责人:及时准备好必需的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4)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

(三)通讯联络方式

阳泉煤业上社二景煤炭有

限责任公司

无 计 划 停 电 应 急 预 案

二零一一年

阳泉煤业上社二景煤碳有限责任公司 无计划停电应急预案

无 计 划 停 电 应 急 预 案

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无计划停电应急总指挥部

总指挥部设在调度室、下设技术组、通讯组、供应组、通风组、救护组、医疗组、后勤组、保安组。

总 指 挥:

董事长:王成戌

总经理:李志强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荆俊峰

机电矿长:王怀寿

通风助理:鄯梦涛

调度主任:蒋桃生

员:
副总工程师:赵志平、江志阳

机电部长:戎建勋

通风部长:齐艾平

安全部长:穆建忠及各副总、

安全部、调度室、机电部、设备科、办公室、

财务部、工会、人力资源部、企管部、保卫部、技术

部、救护大队、基建部、卫生所等主要负责人。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发生无计划停电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

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④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⑤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⑥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⑦ 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 2阳泉煤业上社二景煤碳有限责任公司 无计划停电应急预案 设备运转正常。

9) 卫生所职责: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10)设备科职责: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11)技术部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的监测和处理工作,地测部门负责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

12)救护大队职责:

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大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各中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13)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4)办公室:负责事故抢救所需车辆的调配、负责提供通讯设施,保障通讯畅通、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

15)财务部: 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

16)人力资源部:做好应急队伍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17)建设管理部: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技术资料。

18)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

2、所有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与机电科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员。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科值班负责

- 4阳泉煤业上社二景煤碳有限责任公司 无计划停电应急预案 以最快速度恢复35KV或其它备用线路供电。

8、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机电科负责送到低总),送高压前,应拉掉各采掘头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高瓦斯地区,最后送一般地区。采掘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采掘头送电。

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科)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为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

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监等部门汇报。

2.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正付巷口打花闭、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队组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 6阳泉煤业上社二景煤碳有限责任公司 无计划停电应急预案 新确定排放顺序,并三班向瓦检员传达贯彻。

(附) 瓦斯就地排放措施:

当掘进工作面CH4浓度低于3%时,适用本措施。

1. 排放区域回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内,都必须撤人、断电,并派人放警戒,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2. 排放瓦斯启动局扇时,要断续点击开关启动局扇,开启时间要短于停止时间,待工作面积聚的瓦斯吹散后,再启动局扇,使风流由里向外整体排放。

3. 在排放时,瓦检员应站在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汇合处靠近新鲜风流侧检查混合风流中CH4浓度及CO2浓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局扇运转,待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混合处CH4浓度及CO2浓度降至1.5%以下时再断续点击局扇开关进行瓦斯排放。

4. 局扇正常通风后,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CH4浓度及CO2浓度,稳定在1%以下时,再检查工作面出风口风流中CH4及CO2浓度,如高于1%继续排放,待稳定在1%以下,再由外向里逐步检查巷道回风流及工作面的CH4及CO2浓度。只有回风流及工作面的CH4浓度低于1%,CO2低于1.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恢复供电系统,开始正常工作。

5. 串联通风工作面,必须待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浓度降至0.5%以下时,方可排放被串联工作面瓦斯。排放方法与措施同上。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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