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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监督员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2-07-06 17:12:02 | 来源:网友投稿

Xx市公安消防支队

关于推进“五大活动”进展情况的报告

总队:

今年以来,Xx消防支队在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起点,科学统筹,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全力筑牢“防火墙”工作,使得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连续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良好局面。

Xx

年保持了无重X月x日,Xx发生山体滑坡,消防支队作为第一支到达救援现场的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成功救出Xx被困人员和Xx具遇难群众遗体。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市长Xx在现场看到消防支队官兵抢险救援工作后指出:“在抢险救援中,消防官兵担当了主力军,表现的非常好,市委、市政府不会忘记你们,全市人民感谢你们!”

一、强化两项举措,力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今年以来,Xx支队以“五大活动”活动为主线,结合Xx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强化两项举措,力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支队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市高层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印制了《全市高层建筑调查问卷》,对高层建筑的建筑物性质、使用功能、管理形式、建筑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了掌握,并建立了详实的《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抽调人员在检查的同时,积极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确保了全市所有高层建设内的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是支队结合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6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四个能力达标要求,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商场、宾馆、学校、医院及集贸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全面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将“四个能力”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

Xx支队通过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情况台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等几个台账,进一步加强了日常执法基础工作,推动了全支队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推进隐患大整治。

一是突出抓好Xx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紧紧围绕“五大”活动的工作要求,以火灾形势的持续好转为出发点,先后组织开展了“Xx系列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截止7月20日,全市消防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出动人数2320人次,共检查单位1162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182处,受理一般程序行政办案191起,下发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160份,责令“三停”23家,临时查封危险部位(场所)20处,罚款60余万元,及时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保持了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劲态势。

二是突出抓好“消防安全交叉检查集中行动”。为进一步深化“五大”活动,促进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行动,强力推进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Xx支队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集中行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交叉检查的任务目标,成立了12个交叉检查组,分别由支队党委成员带队。12个检查组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共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50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0份,《临时查封通知书》14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39个,责令停业2家,罚款242200元。

三是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为坚决杜绝建设工程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Xx支队加强了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方面通过严把工程审验关,对申报审核、验收(包括审验备案工程)工程实行一次告知。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审先建、未验先用、不合格工程未整改完毕擅自建设(使用)的,一律严格查处。至7月20日,全市共受理建设工程审验项目44项,下发审核合格意见书36份,下发验收合格意见书6份,验收不合格意见书2份,受理备案项目180项。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400余条,将一批火灾隐患消除在初步设计之中。

四是突出抓好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专项整治。按照总队关于严厉打击消防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要求,Xx支队严把消防产品“安全关”。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加强对产品验证清单、产品身份标识、产品质量现场判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对重点监管的工程,实施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抽样送检。截止目前,全市共送检装修材料401个批次,共查处消防产品消防违法行为7起,罚款70500元,为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的使用提供了质量保障。

三、健全三个制度,强化消防宣传

今年以来,Xx支队本着“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工作方针,强化消防宣传力度,

一是健全器材逐步完善制度。今年Xx支队先后投入120余万元购置了消防宣传车一辆以及摄像机、照相机、宣传展板等陪同设施,为开展消防宣传提供了设备保障;

二是健全消防文职人员管理制度。Xx支队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招聘了3名具有一定写作和宣传能力的大学生作为专职消防员,提升了部队的文字创作能力;

三是健全随警作战制度。Xx先后建立了消防信息宣传报道和随警作战制度、“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联动机制等多项举措,并通过定期抽查大队、中队的宣传档案,定期考核讲评,全市消防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Xx支队在部消防局网站上稿7.5篇、中国消防在线上稿48篇、省总队网上稿308篇,在省级报刊杂志上稿15篇,在国家报刊杂志上稿6篇,在市级网络、报刊、杂志、电视台上稿163篇,《走进119》12期,其中专题2期,全市制作展板60余块,新增大型消防安全“防火墙”公益广告牌20块,社会重点单位制作公益广告牌25块

四、依托三个平台,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

Xx支队在巩固以往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成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力度。

一是以社会消防安全培训为平台。Xx支队抽调专人成立了2个培训组,从4月18日以来,先后举办了13场培训班,对全市2060余名消防从业人员分批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培训氛围和专业化的培训体系,为推动“四个能力”建设打牢了坚实基础。

二是以科技三下乡活动为平台。Xx支队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主动与市科协联合,5次深入社区、街道办事处,围绕“普及科学知识,预防火灾,保障安全,提高自救能力”的主题,开展消防科普专题讲座取得了好的成效,使广大市民了解掌握更多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灭火自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截止目前,培训人数超过1200余人,提高人民群众抗御火灾能力。

三是依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按照总队工作要求,Xx支队督促30家重点单位的43个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进行了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圆满完成了总队下达的培训任务。

五、落实四个到位,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以来,Xx支队总队“五大”活动的部署要求,认真吸取总结吉林、上海、沈阳、西宁几起大火扑救和执法方面的经验教训,在深化“大练兵”上下工夫,着力提升部队综合作战能力。

一是攻坚组训练到位。为了把部队打造成一支真正素质过硬、敢打必胜,深受社会各界认可和信赖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守护者、保卫者。年初,Xx支队制定了《铁人对抗赛集训队训练计划》,明确了组织机构、训练科目,训练要求。全员参与,普遍训练, 突出火情侦察、梯次掩护、生命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等实战技能,提高灭火与救援攻坚能力。

二是开展“六熟悉”活动到位。全市各级消防部门严格按纲施训,精心组织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掌握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今年以来共开展重点单位“六熟悉”工作130余次,为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准备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是实战演练到位。支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灭火救援准备专项行动测试演练和石油化工灭火实战测试训练,通过实战演练,切实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和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四是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到位。为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Xx支队提请市公安局于Xx召开了“Xx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推进会”,市公安局并与各县区公安局签订了《派出所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的任务,各县区公安局克服业务经费短缺的困难,多方筹措资金,落实了派出所“四有三统一”(四有:有消防工作室、办公座椅及电脑、档案柜、警务公开栏;
三统一:统一职责制度、统一档案建设、统一消防监督网上执法系统)标准。同时,Xx支队还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各县区对全市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集中培训,使所有派出所民警均能正确辨别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能独立完成消防监督检查任务。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专兼职民警业务集中培训班12期,培训公安派出所长和公安民警531人次。目前,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检查“九小场所”463家,发现隐患324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起,督促整改隐患286处。。

以上是Xx支队五大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0年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质量

工作汇报

大队辖区面积42平方公里,人口12000人,大队消防重点单位54家,其中易燃易爆单位1家、制药厂2家、集贸市场2个、娱乐场所2家、招待所1家。其它的均为瓷器生产企业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大队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注重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协调相统一,在辖区企业业主和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的执法为民形象,也多次受到区管委会领导和群众的表扬和赞誉,下面,我将今年来大队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警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大队辖区基本上都是企业,相对来讲法律意识普遍较高,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同时也忠诚于法律。大队年初就在全区年度消防工作会上承诺警务公开,向辖区业主发放大队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设阳光执法工程。大队在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验收备案上,大队借助江西省消防网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信息网,采取网上公开,并将消防检查结果在网上公布。大队还邀请了一些企业业主和高新区管委会部分部门领导对大队的消防执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热情为民服务。

二、执法有力、实行联动执法

大队在今年的消防百日大会战、世博、中博、亚运等消防安保和全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中,严格按照消防各项技术规范对辖区单位进行拉网式消防监督检查。在火灾隐患的排查的同时,大队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部门联动的联合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消防监督检查体系,进一步形成了强有力的火灾隐患排查态势。今年来,大队共检查单位281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消防设计备案4个、消防验收备案1个。简易火灾案卷2起,消防行政处罚19起,处罚56800元,处罚金额比去年递增了30%,处罚的力度也明显加大。

三、档案规范、实行规范管理

大队严格按照消防执法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消防监督各类执法档案作了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的要求,整理、制作、装订了各类消防监督执法档案。从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大队专门指定人员对新实施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了翻印,并按照公安部10

6、10

7、108号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一律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分类、制作、装订成册,实行了消防监督档案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宣传,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大队依托新《江西省消防条例》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进一步普及消防基础知识,将消防基础

知识送进了企业园区、市场商场,农村巷里,使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消防,关注消防。二是在辖区的重点部位、重要路段、设置大型的消防公益广告,向各单位企业发放消防宣传常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宣传单,深入街区巷道、农村、田头向普通群众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今年来,大队共印发了消防知识宣传单20000份。。三是借助“119”消防宣传日和江西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力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大众推出消防知识,增强全民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四是大队以“深入宣贯新《江西省消防条例》为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把“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和“消防站”开放作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消防、人人懂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五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大力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培训,将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纳入消防培训的范围,组织开展商场市场管理人员的灭火疏散演练。

在世博、中博、亚运消防安保期间,大队还利用电信、移动向重点单位法人和管理人员发送消防安全的手机短信、电话查岗等。期间,大队举办消防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56人,送总队参训6人。张贴关于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的宣传画48份。大队消防监督员进企业上课培训8次,受训人员400余人次。消防站对外开放6次。发放消防图书300余册,发送手机短信1320多条,电话查岗240余次,组织消防灭火演练13次,在报纸、总队内网上发表相关消防信息,举行专门消防图板展示3次,并不断在大队月报上刊登各类消防宣传知识10期。

五、推动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有力

大队在对火灾隐患排除整治的同时,有力的推动了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今年,按照部局、总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要求,大队提请区管委会开展了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部门“四个责任”的落实,年初,区管委会就下发了《高新区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高新区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评分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部门“四个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年终考核评分之中。区管委会还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了《高新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度》中明确规范了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了部门领导为本部门消防工作的责任人,有力的促进了区各部门、乡镇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同时,也推动了全区消防工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工作环境。

今年来,区管委会下发各类消防工作文件6份,区领导对消防工作批示1条、区领导带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5次。召开消防工作会议4次,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召开火灾隐患分析会2次。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部门“四个责任”的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法院执法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

一、为了加强对审判人员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不断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廉洁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案,我院特聘请6名区人大代表、6名区政协委员为我院执法监督员。

二、执法监督员受本法院聘请,本法院负责颁发聘书,聘期与任届相同,并可连任。执法监督员可对本法院审判工作实施监督,反映和揭露本院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出现的司法不公、不文明的现象,反映腐败和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执法监督员监督本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监督本院干警严肃执法,清廉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文明办案的情况;
监督对区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和意见、建议和区政协委员的提案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反映人民群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案件当事人对本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

四、执法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形式

l、可随时旁听本院依法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对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2、可以个人、部分或集体参与监督本院对一些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等案件的审判,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可随时向本院有关部门了解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4、针对本院审判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视察。

5、可以邀请执法监督员担任特邀陪审员,直接参与审理一些在本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6、本院每年一般召开一至二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向监督员介绍本院各项工作情况、廉政建设及执法执纪等情况,听取执法监督员意见和建议。

7、执法监督员执行职责时,本院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执法监督员在执法监督中,应保守审判秘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

五、本院监察室是与执法监督员联系工作的常设部门,负责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执法监督员旁听开庭,到某基层单位检查、了解情况,由监察室负责事先联系。执法监督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由监察室进行分类,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执法监督员可直接向本法院各级领导送文、批评或建议等材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特邀请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本院特邀执法监督员。

第二条 特邀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本院审判质量、审判作风、审判纪律行使监督权。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三条 对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实施监督:

(一)对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刁难等工作态度;

(二)接待或诉讼中语言不规范、不文明,仪表仪容不整洁;

(三)调解中主观臆断,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四)办案粗心大意,法律文书有重大差错。

第四条 对审判人员审判纪律实施监督:

(一)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宴请、送礼,接受上列人员邀请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或外出旅游;

(二)办案中私自接收当事人送的钱、物;

(三)委托案件当事人办私事或代购物品;

(四)利用关系、人情违法办案;

(五)违反规定乱收诉讼费用;

(六)向当事人及律师报销应由法院支付或由审判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行为的;

(八)其他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 对审判人员违反《法官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下列行为实施监督: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伪造证据;

(六)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八)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审判工作秘密;

(十)利用审判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六条 对下列审判质量问题实施监督;

(一)案件审理程序不公正,侵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案件裁判不公正,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

(三)案件执行不公正,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实体处理社会效果不好;

(五)审理或执行案件超审限。

第七条 特邀执法监督员对本院审判人员的上述监督事项,同时适用于本院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章 监督程序

第八条 特邀执法监督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实施监督:

(一)参加法院召开的特邀执法监督员会议,听取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的通报;

(二)旁听本院公开开庭;

(三)接受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投诉;

(四)对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明察暗访;

(五)参加法院组织的审判监督专项检查等活动;

(六)通过本院纪检监察室向有关部门了解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

第九条 特邀执法监督员实施监督活动可由本院统一组织,也可单独进行。

第十条 特邀执法监督员发现本院审判人员有第

三、

四、

五、

六、七条所列事项之一的,随时可向本院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书面或口头反映,也可直接向院长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

第十—条 特邀执法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后,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由院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分别负责反馈。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本院经常与特邀执法监督员保持联系,适时召开特邀执法监督员会议,通报本院审判工作及其它各项工作情况,为特邀执法监督员实施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十三条 本院尊重特邀执法监督员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每半年召开一次特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或个别走访,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 本院负责向特邀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三年。聘期内因故不能担任特邀执法监督员时,由本院与市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协商退聘。

第十五条 特邀执法监督员对涉及审判工作和干警队伍中的机密事项应予严格保密,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向社会透露;
对检举、控告和反映情况的群众应加以保护。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二00三年十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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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共8篇)

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共7篇)

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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