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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发言稿

发布时间:2022-07-17 16:30:03 | 来源:网友投稿

出租车听证会发言稿

【篇1: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发言稿】

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发言稿

大家上午好,我是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今天作为专家学者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主要发表三点意见:

一、此次听证会准备得当程序合法

1、定价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2、产生4名听证人,21名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包

括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其中消费者代表9人超过总人数五分之二。

3、定价听证方案内容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我

市市区现行出租车运价、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运价调整的依据和理由、拟调出租车运价对消费者支出的影响。

4、听证会举行15日前,已向听证会参加人送达听证

会通知、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议程、听证会纪律、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材料。

5、会前也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了

《关于召开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公告》。

6、今天听证会参加人出席 人,超过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做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

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

二、赞同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一

方案一更加合理,贴合实际,符合消费者期望。

1

三、建议提升出租行业服务水平

在价格调整的同时,服务水平也要“水涨船高”,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应随之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拼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因为行业封闭运行、评价机制不畅造成的,应当建立出租汽车及驾驶员评价机制。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2

【篇2:听证会发言稿】

大家上午好,我是 公司的代表,今天作为一名消费者代表,

表达一下观点:

在今天的会议之前,我对《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定价方案》作了大致的了解。该区处于发展中城镇,外来人口和常住人员都比较少,加之天然气普及并不太高,作为天然气公司应努力拓展市场,提高居民使用意识,降低天然气成本,天然气的定价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尽管这次天然气定价是基于对周边城镇的调研而得出的,坦率讲在近年来的水电成品油涨价不断,特别是居民食品居住的支出大幅上升的背景下,任何高出价格的制定都会使民众十分敏感:对此我提出点疑问:

一、提价有没有基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基础上制定的?

二、现时广大企业步步为艰,这个时候提价,提价机制如何平衡这个利益点?(基于现时企业锅炉基本都实现了煤改气,相比以往烧煤,成本上升了1.5陪到2.0陪甚至更高)

所以,我们建议技术单位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应该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以免不合理常表和其他非常态成本转稼到用气者身上,从而增加用气者的负担。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篇3:听证会发言稿】

听证会发言稿

本人作为消费者代表,在比较中立、客观的角度上去阐述出租车管理的问题。

一、个人经营出租权是个人就业权的应有之义,公司托管是一种变相的连坐制度。

凡是具有驾照、具一定驾龄和合法身份文件的公民,身份文件以身份证、户口簿、护照为宜,不应当适用暂住证;
在一定条件下具备国际驾照或大陆驾照、一定驾龄和合法身份者,都应该允许经营出租车。

市场经济首先是个人经济,个人应该拥有广泛的职业选择的权利,除非此种选择是个人力不能及或为公共利益所不允许,出租车行业广大个人从业的事实已证明了上述理由的不存在。我们多年以来长期存在的行政强势和管理文化,使得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缺少管理,缺少个体自由空间。

个体经营出租车应该是公民的一种劳动权利、就业权利。北京上海等地的出租车公司的现况表明,很多出租车公司成为只收管理费,俗称“份儿钱”的不履行管理功能的纯食利阶层。这样,只是在无形中增大了出租车运营成本,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消费者用脚投票,会较少出租车使用次数而降低经济生活效率,或者乘坐黑摩的带来包括自己在内的安全隐患。

相信市场,让个人在追求更大利益或更大幸福的目的下联合经营出租车或加入出租车联合实体,各国各地的实践证明:充分发展后的出租车市场大部分经营主体会是某种组织,也就是非个体。即使个体经营,我们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去联系松散的个体,出租车行业的风险使得司机天然有一种联系的需要,在实践中表现为安装电台等。

出租车行业没有必要设立经营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发证、评比过多过滥已经成为国务院正在关注的事件。相比医师、律师这些复合技能要求较高的行业,出租车行业所要的技能相对简单,完全没有必要考试。社会生活中许多资格考试都没有必要性,这种在公民就业权上设置的前置性是没有充分合法性的。这就有必要出台一部《行业资格考试法》去遏制资格考试过多的现象,从而让公民的就业权行使得更加顺畅。设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扫地都要持证上岗,这会是对社会资源的多大浪费。

二、出租车准入应该采取随机制、抽签制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出租车准入应该实行申请制度,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可以且只可以提出一份申请,公司可以就拟经营出租车数量提出数份申请,此种申请应该在公证证明下放入抽签箱,由抽签决定。公司或其它非个体可以放入拟经营出租车数量的数量相同的申请,使得选中机会相等。公司或非个体以实际抽中的数量作为许可经营的数量。

出租车的经营退出制度应该强调服务质量和交通责任。

对于这两项,分别采取扣分制度。

对于服务质量方面,在拒载、车内吸烟、绕道等涉嫌欺诈行为以及其它方面采取扣分制,依照扣分情况采取包括停业整顿直至退出的处理。

为遏制出租车随意变道、急速即停即开、违法掉头、无摄像头处闯红灯、随意鸣喇叭等城市污染、危险行为,必须从严从重打击,以高于私家车的标准去实行交通管理,并对违规行为采取扣分制,根据扣分情况采取停业整顿直至退出。

超标没有必要,是将简单事情复杂化。

三、其它方面 立法要尊重现实,不是为了方便管理,是为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鉴于跨市县经营出租车与异地驻点运输在执行中难以区分,建议允许跨市县经营、至少始发地单程、始发地往返应予许可。

鉴于立法平等的宗旨,不建议采取一般资质和较高资质的区分办法。

托管这种立法思路,是对于个体的怀疑在先、有罪推定、而且实际中容易沦落为挂靠、不可取。

个体工商户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必须本人从事营运、且每天不少于8小时。

行政主管部门要防止出现以前的统一着装这样的不恰当行政行为,对于车身广告的利益问题,不应该将广告发布权与出租车经营权挂钩,不应该争利于民,靠借助行政手段去倾向某个广告公司。

应该将出租车价格管理纳入立法,比如论证了近十年的海口出租车减低起步价的问题,解决出租车加气难的问题。

四立法的前瞻性问题

将租赁车中配司机的6-9座商务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围,

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一人一车司机兼导游给游客提供全程服务的模式,符合

目前旅游行业自由客发展的趋势和国际潮流。

将本法改名为《出租租赁汽车管理办法》比较好涵盖出租车和租赁车两种车辆。

应该允许通过年检的各种车型进行出租车运输,当然要经过相应的改装;
政府不要为了形象工程或者涉嫌与车商的关系,去限定车型。这样比较容易实现出租车市场的运力充足和平衡,使得出租车的利润达到社会平均化。

此外,可以对于已有的车辆现况先保持不动,对于新增的车辆着重加大个体工商户的试点, 小规模看看效果,实现管理的先进性和可控性。

五总之,社会管理是一种利益平衡的协调、靠疏不靠堵。

开放出租车这个有公司挂靠、资格限制等铸就的重重壁垒的铁幕,让经营者自由有序地出入,让出租车成为和其它工作一样平常职业,让此行业利润成为社会平均利润,让每个公民在和

谐社会能够以与自己的收入相对称的支出享受交通服务,这才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

谢谢大家。

出租车爱心送考发言稿

【篇1:出租车免费接送高考考生讲话稿2012】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出租车的哥的姐们:

你们好!

真情送温暖,热血融坚冰。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出租车免费接送高考考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此,我谨代表市运输管理局、市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向出席今天大会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向积极响应号召并热情参与“爱心送考”活动的广大志愿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市出租车免费接送考生活动已经整整六个年头了。六年来,我市的出租车共计免费接送考生16000万余人次,出动出租车2000多台次。无声的数字,默默的坚持,是我们的的哥的姐们,用他们的行动谱写了热爱人民、奉献社会的真情实感!在“爱心送考”中,他们的爱心义举,充分肯定了“爱心送考”活动是窗口行业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是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此项活动得到了市有关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我们希望在这场爱的接力活动当中,能有越来越多的单位、部门、个人参加,让爱心接送活动能一届一届办下

去,使之成为传播文明、传递爱心的“城市名片”。同时,我们也希望我们的的哥的姐们,在高考期间,规范经营、文明礼貌、优质服务,听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把考生安全、及时送达,确保万无一失,真正把好事办好。

爱的种子一旦生根发芽,其能量将迅速裂变,成为城市文明进步的动力引擎。这场接力,是出租车驾驶员表达对考生祝福和关爱的具体行动;
这场护航,足以温暖这些学生未来的人生之路。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出租车师傅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争创行业文明的“排头兵”,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全社会投身到公益事业中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去迎接美好的明天。

【篇2:高开爱心送考主持词】

2013年亳州市“爱心送考”启动仪式主持词

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主持人( ):尊敬的出租车驾驶员、私家车车主们:
合:你们好!

主持人1 :我是亳州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的主持人1梦雨

主持人2:我是亳州广播电视台《亳州生活圈》栏目组的主持人2海

主持人1:
首先我代表主办单位向前来参加2013年亳州市“爱心送

考”启动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对参加此次活

动的出租车、私家车驾驶员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出席今天启动仪

式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2:爱心送考心系万千莘莘学子,多年来,广大出租车驾驶员

和社会爱心人士一道,用爱心,帮助那些乘车条件不佳,家庭比较困

难的高考考生,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交通工具,这不仅成为咱们药都高

考期间最动人的风景,也已经成为亳州的一个爱心品牌。

主持人1:本次爱心送考活动,是由团市委、市文明办、市运管处、

市交警支队、亳州广播电视台主办,由雷锋车队、青年志愿者绿丝带

爱心车队承办,全市出租车驾驶员及社会爱心司机车主参与的大型爱

心公益活动。

主持人2: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出席本次启动仪式的领导和嘉宾,他们

是:市委副书记;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
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团市委;
市运管处;
市交警支队 ;

“青年志愿者绿丝带爱心车队”队长朱军;
??(鼓掌) 主持人1: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并向他

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来到这里的,还有来自“ 车队”的队

员,以及刚刚成立的,由团市委发起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绿丝带爱心

车队”的队员们、还有自发来到活动现场的各位私家车主们,同样让

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主持人2:今天车队和绿丝带爱心车队共同集结在这里,我们可

以看到,现在我们的送考车辆已经增加到了四、五百辆,而我们都是 为了融合共同的爱心公益事业,我们也将继续秉承一如既往的送考精

神,为药都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主持人1:高考期间,全市的爱心送考车辆行驶在市区大街小巷,给

广大考生们免费提供交通乘车服务,这些车辆的有序行驶,离不开广

大运管和交警同志的疏通指导。我们的车队在历年的送考当中都坚持

帮忙不添乱的原则,炎炎夏日,不仅感谢广大车友的辛勤工作,同样

也感谢运管处和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

主持人2:出租车是我们城市的形象窗口,也是每年爱心送考的主力军。今天的爱心送考仪式进行第一项,下面有请市运管处

处长讲话,掌声欢迎(鼓掌);

??

主持人1:谢谢王处长的真诚致辞;
同时也感谢参与爱心送考的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们。

主持人2:仪式进行第二项,下面,有请团市委书记宣读《爱心送考倡议书》,掌声欢迎(鼓掌) ??

主持人1:感谢书记一番热情洋溢的倡议,相信在场的志愿者们一定会不负众望,把爱心进行到底。仪式进行第三项,请亳州、亳州市交警支队为雷锋车队、绿丝带爱心车队颁发荣誉证书;

主持人1:仪式进行第四项,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为 车队、绿丝带爱心车队授旗;

2,仪式第五项 宣誓 请全体驾驶员朋友跟主持人一起宣誓

主持人2:仪式进行最后一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市委副书记 宣布“2013年亳州市爱心送考”活动正式启动;

主持人2:谢谢时书记。2013年亳州市爱心送考仪式到此结束。

主持人1:(通知)请参与此次爱心送考的车辆,在交警的引领下,沿街巡展,为爱心送考造势。

【篇3:爱心送考主持词】

爱心送考主持词

谭: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彭:女士们、先生们

张:收音机前正在收听我们节目的爱心听众朋友们

合:大家上午好!

谭:爱心送考十年如一,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城郊房产霞光北苑、华雅花园冠名的2010年度大型公益活动爱心莲城之爱心送考启 动仪式现场,您现在正在收听的是调频fm104.2湘潭电台交通 频道和湘潭电视台经济频道连续三天关注爱心送考特别节目“爱 心让梦想飞翔”;

彭:爱心送考十年如一,值此湘潭人民广播电台五十年周年、湘潭电 视台经济频道一周年,爱心送考活动十周年之际,我们特推出“爱 心莲城”三部曲,即:爱心送考、爱心拯救梦想、爱心助学慈善 晚会;

张:爱心送考十年如一,十年来,广大出租车司机和所有社会爱心人 士一道,用爱心,帮助到乘车条件不佳,家庭比较困难的莘莘学 子,为他们提供免费交通工具,这不仅成为莲城高考期间最动人 的风景,也已成为莲城的一个爱心品牌;

谭:这次活动,由湘潭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湘潭市公安局交警 支队主办的,由湘潭电台交通频道、湘潭电视台经济频道、湘潭 市客运处承办;

彭:也要特别鸣谢中国联通湘潭分公司、湘潭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步 步高广场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

张:同时,我们还要感谢一下爱心企业对本次活动的支持,他们是:
湘潭腾飞福特4s店、回味王食品.金典槟榔、一品弘亚麻油湘潭 总经销;

谭:今年,担当爱

心送考的主力是我们湘潭全市的出租车。我们要在 这里感谢:湘潭华达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宏运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国泰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凌天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

湘潭市红叶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莲城客运有限公司

湘潭市湘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湘潭市希望三生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谭:今天,出席城郊房产霞光北苑、华雅花园冠名的2010年度大型

公益活动爱心莲城之爱心送考启动仪式的领导和嘉宾有: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巧艺先生

市委巡视员、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会长刘清林先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苏健全先生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熊兴保先生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书记王映玲女士

市教育局局长廖贻仲先生

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蔡德强先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戴建辉先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建元女士

城郊置业 梅艳 女士

中国联通湘潭市分公司 刘文忠 先生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主任 颜争鸣先生

市客运处主任 曹亚华先生

湘潭电台交通频道、湘潭电视台经济频道总监 罗利先生 市出租车商会会长 罗和平先生

谭:下面有请湘潭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熊兴保先生致辞;

彭:(用一句话总结熊局长讲话)下面有请出租车司机代表周永丰先

生讲话;

张:下面有请爱心企业代表、城郊置业梅艳女士讲话;

谭:下面我们将为爱心企业授牌:

有请中国联通湘潭分公司、城郊置业、福特公司、步步高商业广 场、金典槟榔、一品弘亚麻油湘潭总经销;

彭:有请颁奖嘉宾:

张:有请:湘潭华达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市宏运出租车服务有

限公司、湘潭市国泰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市凌天旅游出 租车有限公司、湘潭市红叶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市莲城客 运有限公司、湘潭市湘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希望三 生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彭:有请颁奖嘉宾:

谭:下面有请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苏健全先生致辞;

彭:有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巧艺宣布20 10年大型公益活动爱

心送考启动,爱心车队出发;

谭:好,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现场的观众朋友,您现在正在关注到

的是调频fm104.2湘潭交通频道大型公益活动爱心送考启动仪 式,爱心车队已徐徐出发,他们将把自己的爱心撒播到莲城的每 一个角落,让更多的爱心种子生根发芽;

彭:今天下午开始,贴有爱心车贴的爱心车,也将带领需要服务的莘

莘学子们去到考场,也祝愿莲城10602名考生能考出优异成绩, 金榜题名!

张:爱心送考十年如一,今天的大型公益活动爱心送考启动仪式到此

结束,感谢您的关注!下面把话筒交给直播间。。。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10-12-14

稿件上传:lijie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民ZF同意,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拟召开“咸宁市中心城区实行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和增加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数量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1、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权拟实行有偿使用,一个使用周期为5年;

2、咸宁市中心城区拟增加200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数量;
拟收取每权每车每年5000元有偿使用费。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0年12月23日(周四)上午8:30。

(二)地点:咸宁市客运中心四楼会议室(鄂高往武汉方向200米处)。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由咸宁市交通运输局主持。

(二)经办方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员由咸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派员担任。

(三)参加听证会的公众方听证陈述人由以下人员组成: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社会学家各1名;

2、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2名;

3、出租汽车驾驶员4名;

4、消费者8名;

5、相关利益方1名。

(四)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相关部门,**、工商、物价、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1名。旁听人员由各单位推荐。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社会学家和相关利益方参加人由听证机关邀请;
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由6家出租汽车公司根据相关申请推荐;
消费者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听证机关确认。

(六)听证会邀请市电视台、咸宁日报、南鄂晚报等媒体人员参加。

(七)推荐的代表名单于2010年12月17日17时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

联系人:邵阳

联系电话:15972507025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2009-10-7 9:08:23 发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2004年7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乘客、经营者以及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客运,是指用小型客车按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按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物价、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成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和规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六条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运管机构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营运车辆、资金、技术和专业人员以及管理制度等技术经济条件,符合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和规模。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 对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运管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技术经济条件、发展规划和规模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不同意经营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确需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市、县,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有偿使用实施方案。经营权有偿使用实施方案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不得转让和倒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应自取得经营权之日起60日内办理购车和车辆入户手续。在办结车辆入户手续后10日内,到当地运管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符合条件的,运管机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得异地经营(送客到异地的除外)。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停业、歇业、合并、分立、迁移经营场所、变更名称,或者更新、增加、减少出租汽车以及车辆报停、过户的,应到原批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严禁未达到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的车辆从事出租客运。

简易机动车应逐步退出出租客运市场,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应使用出租汽车专用牌照,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和消防、防护装置,设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监督标志,车身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保持车辆整洁,不得违反规定张贴广告。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龄;

(二)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三)熟悉本地区地理环境等基本情况;

(四)依法取得运管机构核发的从业证。

第三章 经营服务

第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实行扬手招车、电话预约、网上预订和站点租乘等方式。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驾驶员,应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准点、安全、文明的服务,对老、弱、病、残、孕以及急需抢救的人员优先供车。

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空驶待租的,应显示空车待租标志,白天亮牌,夜间亮灯,载客后应倒下空车标志。

第十八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驾驶员,应执行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的客运价格,按规定使用当地税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车费发票。

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驾驶员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定价、改变收费方法或印制票据。

第十九条 计价器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不得破坏计价器的准确度。

计价器的标准和更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运管机构应会同公安、建设等部门在当地商业中心、居住区和城市禁停路段,根据方便乘客的原则和道路条件,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出租汽车上、下乘客临时停靠点。

为方便乘客,出租汽车在运营过程中,可以在城市非禁停路段及禁停路段的临时停靠点即停即走,上、下乘客。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守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手续;

(二)制定服务规范和车辆检修、安全行车、治安防范、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有关费用,实行公开收费;

(四)及时处理驾驶员、乘客的投诉。

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交通规则和服务规范;

(二)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从业证和交通规费缴讫凭证;

(三)不得故意绕道行驶,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四)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车费发票。

第四章 权益保障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聘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驾驶员,建立驾驶员档案,向运管机构报备驾驶员有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与驾驶员,应当签定经营合同,明确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的归属,确定经营收入的分配比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无故拒载。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在站点、码头、机场及其他客流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属拒载行为。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不使用计价器的,不出具车费发票或者出具不符合规定票据的,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的,出租汽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或者因违章被公安部门扣车处理而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乘客可拒付车费。

第二十七条 乘客应按计价器显示数额支付车费。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乘坐出租汽车应有人监护。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不得提出违反本办法和交通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遇有乘客需要驶出营运区域或者夜间去偏僻地区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或出租汽车登记点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并报告其所在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乘客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 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可以在公路征费稽查站区、客流集散点、停车场、出租汽车停靠点或者经营单位、车辆维修现场,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运管机构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带统一标志,并主动出示执法证。未佩带统一标志或者未出示执法证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三十条 运管机构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建立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信箱,接受投诉和社会监督。

投诉应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日内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据。

第三十一条 运管机构接到投诉后,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处理完毕;
情况复杂的,可以在3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接到投诉后,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运管机构投诉。

被投诉的单位或个人,应自接到调查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运管机构接受调查。

乘客有义务协助运管机构调查取证。

第三十二条 运管机构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运管机构可以采取中止、减少、调整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等制约措施。

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的具体规定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出租汽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未使用出租汽车专用牌照,不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和消防、防护装置的,责令其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违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乘客投诉的,处以500元罚款;

(四)聘请无从业证驾驶员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车辆不整洁卫生、拒不改正,或者违反规定张贴广告的,处以50元罚款;

(二)出租汽车未按规定设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监督标志,车身未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行驶或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以及粗暴待客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无故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断运送服务、无从业证驾驶出租汽车营运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客运价格的,收取车费后未出具合法有效车费发票的,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分别由运管机构、物价、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

第三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使用未经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计价器的,可责令停止使用,封存计价器,并处1000元罚款;
对利用计价器作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客运有关审批手续的;

(二)不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文明执法的;

(三)不按规定受理乘客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违法行为不依法制止、处罚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应上缴同级财政,实行专款专用,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出租汽车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先进技术推广、行业文明创建以及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发言稿

大家上午好,我是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今天作为专家学者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主要发表三点意见:

一、此次听证会准备得当程序合法

1、定价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2、产生4名听证人,21名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其中消费者代表9人超过总人数五分之二。

3、定价听证方案内容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我市市区现行出租车运价、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运价调整的依据和理由、拟调出租车运价对消费者支出的影响。

4、听证会举行15日前,已向听证会参加人送达听证会通知、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议程、听证会纪律、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材料

5、会前也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了《关于召开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公告》。

6、今天听证会参加人出席 人,超过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做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

二、赞同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

方案一更加合理,贴合实际,符合消费者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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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提升出租行业服务水平

在价格调整的同时,服务水平也要“水涨船高”,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应随之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拼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因为行业封闭运行、评价机制不畅造成的,应当建立出租汽车及驾驶员评价机制。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出租车听证会发言稿

出租车出租协议书

简单出租车租车合同

出租车承诺书

车位出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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