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参展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2-07-19 19:00:04 | 来源:网友投稿

2012海怡天迎春年货巡回展销会

参展合同

承办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先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参展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定于 2012年1月7至9日在涪陵海怡江山广场举办“2012海怡天迎春年货巡回展销会”活动,根据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本次活动达成以下合作:

一、乙方参与类型:(详细回报见招商回报书)展位号:,参展费用:共¥元整,(大写: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 保证乙方活动期间所有宣传及展品展示工作安排;

● 活动期间,甲方必须做好整体活动安保工作,协助乙方做好物品安保工作;

● 活动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 活动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货物陈列区、工作休息区;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参展权转让他人,若违反,须支付参展费的20%作为违约金;

● 若因不可抗因素取消或延期展会,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原因及延期时间,若取消需退还乙方全额参展费;

2、乙方责任和义务:

● 乙方必须保证其参展品牌品质信誉较好;
若出现质量等问题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 乙方必须于本品牌宣传开始前一次性付清参展费,才能获得本次活动参展权;

● 凭此合同,乙方可获得本次“2012海怡天迎春年货巡回展销会”参展权;

● 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派名工作人员负责自身物品安全保障工作,并与主办方做好工作函接,若出现因乙方保护不当,造成乙方物品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 未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参展权转让他人,若违反,须支付参展费的20%作为违约金;

● 未经甲方允许,甲方不得在展场内及附近周边摆放任何陈列展品、货物、广告牌等;

● 乙方中途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要放弃参展权,须提前书面通知主办方,并支付参展费的20%作为违约金;

● 乙方必须爱护会场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甲方有取消乙方参展资格的权力并有权要求赔偿。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本协议为准,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参展协议书

甲方:购物狂欢节组委会乙方:

甲方组织承办东大学城购物狂欢节,为保证展会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参展

商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

展会名称:东大学城购物狂欢节

展会地点:东大学城80、90生活广场(文苑西路与祭城路交叉口)

主办单位:80、90购物广场

承办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中州大学

举办时间: 2012年03月30日—2012年04月01日(每天9:00-20:00)

布展时间: 2012年03月30日8:00 撤展时间: 2012年04月01日16:00

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每个展位甲方负责提供一顶帐篷,一把椅子,一张桌子。

2.甲方须在展会开始之前将本次展会的基本情况告知乙方。日期若有变动

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展会期间保安、保洁、现场管理人员、卫生间。

4.甲方组织展会,负责分期进行展会的广告宣传,不负责乙方经营的盈亏,如

乙方借此故意闹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

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乙方:

1.乙方须按协议约定交清参展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可入场,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其进入, 对乙方已交付的账款不予退还。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卫生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文明

礼貌。严禁携带液化气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严禁在会场使用明

火、做饭,要保证会场的清洁卫生。因乙方原因发生消防事故的,乙方必须

承担所有行政、法律责任。

3.布展及展览期间,乙方自行负责展品安全。展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

行承担。

4.乙方届时实际展出物品不得含有任何有关色情、暴力、邪教等国家法律

法规明确禁止的内容。否则,甲方为确保展会质量,有权对展位进行适当的

调整或取消其参展资格,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乙方在参展期间不论任何原因中途退展,所交展位费和撤展保证金不予退还。

6.乙方不得擅自并摊、转租或摆设其他单位的用品。

7.乙方不得利用展位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参展物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摆放。

8.乙方应按甲、乙双方议定的时间进场、退场。未经许可,不得在甲方其它场

所随意活动,不得妨碍甲方内部的其它活动。展会结束后乙方如不按时退场,

甲方有权强制清场,并不退还乙方的撤展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

任一概由乙方自负。

9.乙方应爱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或拆改;
不得在甲方场地内、

外任何部位打钉、刻划或粘贴涂写。否则,乙方应照价赔偿。

10.展会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拉接电源、插座。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由此造成

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1.展会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若经甲方劝阻教育无效,甲方有权取消

乙方的参展资格,将乙方清除出场,并不退还乙方的展位费及撤展保证金,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

任。

三.有关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若因自然天

气(台风、冰雹、黑色暴雨)或政府法令的影响,需改变该展会举办日期,甲乙

双方应进行协商。导致甲方和乙方财物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四.展位费、其他收费及付款方式:

甲方提供展位,每个3m*3m。乙方向甲方预订展位个,展位号,

展位费元/个,合共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先交付定金元,余

下元参展费用须于2012年03月30日展会开始前付清,同时甲方出具收

据。(展会布展前,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2012年03月30日09时前未交

剩余展位费,甲方有权将预订展位另行安排,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乙方进场前需交付撤展保证金100元,领参展证,方可进场参展。(展会结束

后,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准时撤展,并退回参展证,则甲方退回撤展保证金100

元,否则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

向郑州市郑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及缴交定金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购物狂欢节组委会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12年

2012海怡天迎春年货巡回展销会

参展合同

承办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先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参展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定于 2012年1月7至9日在涪陵海怡江山广场举办“2012海怡天迎春年货巡回展销会”活动,根据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本次活动达成以下合作:

一、乙方参与类型:
(详细回报见招商回报书)展位号:
,参展费用:共¥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 保证乙方活动期间所有宣传及展品展示工作安排;

● 活动期间,甲方必须做好整体活动安保工作,协助乙方做好物品安保工作;

● 活动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 活动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货物陈列区、工作休息区;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参展权转让他人,若违反,须支付参展费的20%作为违约金;

● 若因不可抗因素取消或延期展会,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原因及延期时间,若取消需退还乙方全额参展费;

2、乙方责任和义务:

● 乙方必须保证其参展品牌品质信誉较好;
若出现质量等问题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 乙方必须于本品牌宣传开始前一次性付清参展费,才能获得本次活动参展权;

● 凭此合同,乙方可获得本次“2012海怡天迎春年货巡回展销会”参展权;

● 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派 名工作人员负责自身物品安全保障工作,并与主办方做好工作函接,若出现因乙方保护不当,造成乙方物品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 未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参展权转让他人,若违反,须支付参展费的20%作为违约金;

● 未经甲方允许,甲方不得在展场内及附近周边摆放任何陈列展品、货物、广告牌等;

● 乙方中途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要放弃参展权,须提前书面通知主办方,并支付参展费的20%作为违约金;

● 乙方必须爱护会场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甲方有取消乙方参展资格的权力并有权要求赔偿。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本协议为准,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篇2:参展合同书

参展合同书

承办方:云南泰达会展策划有限公司(甲方)

参展方:
装饰公司(乙方) 房产交易会将于年月日至日在举办。甲方为该展会组织承办方。乙方为该展会参展方。为了保证展会正常进行,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及声誉,本着自愿、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展位情况

1、乙方参展展位位臵:;

2、乙方参展面积:平方米;

3、参展展位租价格:单价元/平方米,总计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署后20%作为定金;
剩余80%的款项于展会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付款前,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电汇。

3、乙方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因外部因素改变展会日期或地点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的协议仍然有效;
乙方拒绝接受的可解除合同,甲方返还乙方预付款。甲方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内更改展会日期、地点的,按照合同总金额10%支付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布展费用等损失。

2、甲方应对乙方和参观者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3、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分派给他人,乙方对展厅墙面或其他部位的损坏要负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地面、天花板、展馆柱面或墙面。

4、乙方于年利。于展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展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做出赔偿。

第四条关于安全与防火责任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与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安全与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搞好展馆、展会的安全与消防工作,乙方负责安排专 ( 先生/女士)为区域安全与防火责任人。甲乙双方确定:

1、乙方区域安全与防火责任范围、时间为:2005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深圳会展中心一号馆,2005深圳(秋季)房地产交易会乙方展位内及参展活动中。

2、乙方区域安全与防火责任人职责。

(1)协助展馆与组委会安全与防火负责人搞好安全与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展

馆治安、施工、防火安全。

(2)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安全与防火工作;
特装展位需在甲方规定高度、宽

度范围内进行施工,所有背板背面离地2.5米以上部分需封以白色防火板,展位跨度达到15米的,每面需保持三分之二以上通透。并对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
如因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3)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4)协助组委会保护好展馆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及爱护消防器材。

(5)按规定安全使用大功率电器。

(6)同意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人员及其职员进入乙方安全与防火区域应急处

理,保证展馆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负责向装修承建商与乙方其他工作人员转达展馆与组委会对展会期间安

全和消防的管理要求。

(8)开展前向组委会方面通报自身的活动安排,凡涉及到安全及消防问题的,

应提交预防措施。

第五条参展规则 第

一、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展费用付清,否则乙方所选展位不予保留。

二、除非乙方不获组委会接纳,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第三、乙方在布展期最后半天仍未报到入馆,又未作任何解释的,甲方有权将其展位安

排他用,乙方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第四、大会展场安排及会场布臵由组委会统一进行,乙方必须服从组委会安排,乙方可

参照展位平面布臵图选租展位,但甲方有最终整体调整的权利,乙方须服从安排。

五、乙方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租用的展位范围内进行装修设计、展销及拆除,不得占用

展会通道及其上空。如乙方展位范围超过上述标准,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乙方所交参展管理押金不予退还。

第六、北区展位限高5米,南区展位限高7米,编号为d160、d200的展团中紧邻风塔 的展位限高5米(以甲方所示展位图为准)。如乙方展位高度超过上述标准,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乙方所交参展管理押金不予退还。

第七、乙方不得在展场内挂旗,场内挂旗由甲方统一安排。

八、本次展会为无噪音绿色环保交易会,乙方严禁携带音响入场。若乙方有播音需要,

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由甲方统一安排播 音。如乙方擅自在展位上播音或携带音响入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并有权停止该展位电力供应,乙方所交参展管理押金不予退还。展会期间,如甲方接到两家以上(含两家)展商对乙方播放音响等噪音投诉,或同一家展商对乙方的两次以上(含两次)噪音投诉,经组委会、展馆及投诉展商共同核实、签字确认后,甲方将停止该展位电力供应,直至乙方撤除该等音响设备,乙方所交参展管理押金不予退还。

第九、乙方参展展台的装饰、产品的陈列、运输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展位或容留无业、个体人员在展会出售物品。

每个展位之展品资料均应交甲方备案。如乙方私自展示无关物品,则甲方有权将该等无关物品清理出场,乙方所交参展管理押金不予退还。

第十

一、乙方在展会上不得出售未获预售许可证或手续不全的物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

乙方参展资格,乙方已交展位费、参展管理押金概不退还;

如乙方该等不法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

二、乙方展品不得是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对其他展商、人员构成危险、

妨碍他人正常洽谈业务以及其他任何不符合展会要求的物品,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则甲方有权立即将该等展品清理出场。

第十

三、甲方将协助展馆的保安工作,但甲方对乙方的来访者、参展人员及其展品所可

能遭受的任何损失、风险,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乙方的贵重、易损物品,乙方应妥善保管或自行购买商业保险。

第十

四、组委会认为乙方存在有损展会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乙方须积极配合停

止该等行为;
乙方臵之不理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

洪水、台风、地震、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甲方有权缩短展会会期或推迟展会日期,甚至取消此次展会,在此情况下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展位费或赔偿。

第十

六、展馆的相关管理规定、条例等文件属于本合同参展规则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

格遵守。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展馆的相关管理文件规定,须自行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展馆的相关管理规定、条例等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为确保展会顺利举行,必要时经组委会认可甲方有权添加或修改参展规则及相关规定。甲方保留对参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第六条其他 第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则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限付

清展位费、参展管理押金及广告费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或提出退展,甲方可依据下列条件允许乙方退展。 a 乙方书面告知甲方其退展申请,若甲方同意乙方退展,书面通知乙方。

b 乙方推展的,定金不予返还。但经甲方同意返还的除外。

c 由于乙方未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或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场租费,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定金不予返还。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展会被取消、暂停、或缩短展期,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

3、除上述约定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展会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3、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篇3:第117届广交会联合参展协议书

第117届广交会联合参展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共同参加第117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就使用广交会展位及资源共享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申请广交会展位__个 , 展区类别______展位号_______。

2.甲方负责交纳展位费等相关参展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广交会各种证件及参展手续。

4.甲方负责与客商的洽谈及本公司展位的日常管理,维持展位内的正常秩序。

5.甲方负责担任本公司展位的治安、防火责任人区,协助交易团做好治安、防火管理,确保来宾及本单位和联营单位人员的安全。

6.甲方负责所属单位陈列的商品没有违反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含知识产权),如有违反,甲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甲方保证在展位上只与乙方联营合作,不得于第三方合作。

8.甲方承担相关参展人员的食宿行等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的联营单位,在大会其间协助甲方做好产品推介及客商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展品质量,以及其质量与其后供货质量保持一致。

3.乙方在参会其间必须严格遵守大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展馆保卫及交易团工作人员的管理。

4.乙方负责做好参展展品的运输、装卸等,及宣传品的内容制作等管理工作及相关费用。

5.乙方承担相关参展人员的食宿行等费用。

三、就本次广交会获得的客户资源及后续相关资源,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负责代理出口。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盖章

2014年12月 日

乙方:
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盖章 2014年12月 日篇4:参展协议书

参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展位申请

2、付款方式及退款说明 1)乙方若在10月10日前申请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展位费或全额展位费的50%作为定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并于10月10日前将展位费不足部分足额支付。如乙方欲于10月10日前取消预定展位,须在缴付定金后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将退还定金,所发生税费由乙方承担;
如逾期未通知,所交定金将不退还;

2)乙方若在10月10日后申请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额展位费用至甲方指定账户。

3)若乙方10月10日后欲取消预订展位,须在缴付全款后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将扣除全额展位费的30%作为违约金;
逾期未通知而要求取消已定展位,所交费用将不予以退还;

4)甲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3、甲、乙双方权益

1)甲方须在收到全款后一个星期内将发票、展位确认书寄出;

律师365 2)甲方组织国内国际宣传、广告、公关工作以吸引参观者(包括进出口贸易商、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等);

3)甲方根据展品分类为企业安排展位;

4)鉴于大会的整体需要或有特殊原因,甲方有权更改展台位置(包括其尺寸、面积及形状),乙方必须配合,不提出任何异议;

5)遇不可预测及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甲方有权缩短或延长举行日期、延期甚至取消此次展览会;

6)展会开展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带任何展品进馆;

7)乙方严禁将参展证、门票等证明参展身份的证件转借或售卖给其他人,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乙方应赔偿损失;

8)乙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与申报参展产品不符的产品进场,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清出展馆,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9)乙方不得将其展位自行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受让方清退,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4、有效期 本协议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制定,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市体育场)。

展会参展协议书

展览会将于年月日至月日在举办。甲方为该次览会组织承办方,乙方为该次览会参展方。为了保证展会正常进行,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及声誉,本着自愿、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展位情况及展品 1、乙方展位号为 部分);

2、乙方参展面积:平方米;

元(大号(参见展会展位分布图,该图作为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一3、参展费用包括: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广告费:总计写

4、乙方参展展品为元整);

、付款方式会开幕7日之前通知乙方,本协议仍然有效。乙方不就此调整提出索赔的要求;
3、安全:甲方负责展会期间展出场地的安全工作,对乙方和参观者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参观者参展商进入展会或展场。甲方应在展会期间配置保安,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确保展会进行,但对展会期间和之后乙方及其参展人员物品、展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窃不承担责任;

4、附加条款:展会承办单位将保留颁布附加条款的权利,以保证展览有序的管理。所有附加条款将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展位的使用:乙方只能展示申报的展品,在展会期间,乙方应委派有能力的人员管理展品。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分派给他人,乙方对展厅墙面或其他部位的损坏应负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地面及位置;
2、展品运输

1 / 2

a)乙方负责将展品运输至展会举办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或距本合同约定的展会开幕前7日的(以先到为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展会失败:由于下列直接或间接的原因,致使展会被取消、暂停、或缩短展期,从而给双方带来损失的,互不付赔偿责任。

a)不可抗力;

b)战争行为、军事活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要求或决议变更;
c)火灾、水灾、台风、极端的恶劣天气、地震、流行性疾病或这些自然灾害同时发生时;

d)工人的罢工或停工;

3、除上述约定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

1、乙方在展会上展出的内容应符合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包括人体模特及实物在内的参展内容不得出现色情内容,包括裸体画面。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的参展费用;

2 / 2

参股协议书

购房合同协议书参考

合作协议书参考模版

个人参股协议书(共3篇)

产学研合作发展协议书

推荐访问:协议书 参展

本文标题:参展协议书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dangtuangongzuo/2022/0719/158184.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参展协议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十号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十号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十号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粤ICP备1808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