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不相容岗位职责制度
不相容岗位制度
一、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 (1)合同签署(或委托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
(2)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
(3)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
(4)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
(5)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三、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1)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
(2)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
(3)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4)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
(5)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四、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1)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
(2)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强化中心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 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及业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职务分离规范的权力。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和业务的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
(四)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的合
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不相容职务分离办法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档案管理、财产保管等职务。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及记帐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2.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定的权力;
3.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
4.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内容
第五条
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议记录、档案管理、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及记账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票据核销工作;
2.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4.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5.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互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6.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控制货币资金支出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
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互分离,要进行此类操作时,必须征得相关操作员的授权,并接受授权者的监督;
8.系统管理员负责业务操作人员的登录账户开设、注销及密码初始化工作,并根据操作员的工作内容分配权限。系统管理员没有业务功能操作权限。
9.操作员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操作员对自己进行的业务操作负责;
10.未经授权,不得借用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11.同一笔业务的登记权限和审核权限相互隔离,登记和审核人员不能为同一操作员;
12.业务权限和财务权限相互隔离,业务制单和财务记账人员不能为同一操作员;
13.系统管理员不能进行财务业务操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此类操作,必须征得相关操作员授权,并接受授权者的监督。
第六条
预算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分析评价,决算编制与审核等岗位。
第七条
收支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收款与会计核算,支出申请与内部审批,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岗位。
第八条
采购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岗位。
第九条
资产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各岗位以及无形资产的研发与管理,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岗位。
第十条
建设项目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岗位。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合同的拟订与审核,合同的审核与审批,合同的审批与订立,合同的执行与监督等岗位。
第四章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检查
第十二条
应当重视不相容岗位分离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督部门对不相容岗位分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的贯彻执行。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集团不相容岗位职责设置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规避管理风险,形成内部的相互牵 制与监督的制度性保障,**集团总部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进行岗 位设置时,应遵循制衡原则,将有互相监督、牵制作用的职责予 以分离,以确保不同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成本效益原则是岗位设置的根本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 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如增加控制所带来的收益增加, 无法弥补缺少控制所形成的损失,则不增加控制。
第三条 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的基本原则 (一)授权批准职责与执行业务职责相分离; (二)执行业务职责与监督审核职责相分离; (三)执行业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四)财产保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五)执行业务职责与财产保管职责相分离。
第三章 具体表现
第四条 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收款、票据开具与相应会计记录; (二)款项支付的申请、审批、付款、会计记录; (三)现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与复核; 第1页,共4页
(五)公司财务专用章保管与法人章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记录与保管; (七)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八)银行账户秘钥管理与支付秘钥管理。
第五条 采购及预算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采购需求申请与审批; (二)供应商推荐、比价、确定; (三)技术标与经济标评审; (四)下订单、验收、付款; (五)项目目标成本编制与审批; (六)预结算编制与审核; (七)采购职能与预结算职能。
第六条 租赁或销售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定价、调价审批与执行; (二)租赁或销售业务的折扣审批与执行; (三)租赁或销售业务的经办与收款; (四)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合同签订、复核与收款; (五)租赁或销售款项确认、收取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租赁或销售退回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租赁或销售软件数据录入与复核; (八)存货(产权、实物)盘点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 行政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与审批;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款项支付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固定资产盘点、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2页,共4页
(四)公司印鉴的保管、审批、使用; (五)公司证照的审批与使用; (六)保险柜钥匙管理与密码管理; (七)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盘点、处置。
(八)档案的保管、审批、使用。
第八条 信息系统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应用系统程序开发与用户测试; (二)应用系统程序开发与应用系统维护; (三)应用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与终端系统操作; (四)系统权限的审批和设置; (五)信息数据的录入与复核; (六)应用系统终端业务操作、开发、维护与审计。
第九条 融资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融资计划编制与审批; (二)融资额度划分的审批与筹资款项的支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审批与款项的支付; (四)股利或利息计算、审批、支付。
第十条 投资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投资计划编制与审批; (二)投资可行性研究与投资评审决策; (三)交易文件编制与复核; (四)投资取得及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五)有价证券保管与记录。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不相容职责 (一)招聘资料收取与复核; (二)员工信息变动的确认、人事信息录入与复核; 第3页,共4页
(三)薪酬审核、审批与执行; (四)社会保险办理与复核; (五)外包项目的采购与审批; (六)培训讲师资格的认证与审批; (七)课程采购与审批; (八)课程开发与审批。
第十二条 其他通用不相容职责 (一)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料收件与复核; (三)文件整理与复核; (四)请示文件的发起、审核与审批;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5年1月1日 第4页,共4页 五)公司资产的使用审批与执行。
不相容岗位职务分离制度 内部控制不相容
职务分离浅析
不相容职务是指哪些由一个人担任,极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岗位。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我们必须按照“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两项作业、不能由同一个岗位同时履行两项职责、不能由同一个部门同时负责两个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等原则,科学界定和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措施中首要和重大的控制措施,对于发挥控制作用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到底由那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呢?
01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02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请购与审批;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0
3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0
4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0
5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06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07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08
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09
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10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不相容职务是指哪些由一个人担任,极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岗位。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我们必须按照“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两项作业、不能由同一个岗位同时履行两项职责、不能由同一个部门同时负责两个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等原则,科学界定和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措施中首要和重大的控制措施,对于发挥控制作用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
那么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到底由那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呢?
01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02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03 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04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05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06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07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08 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二)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三)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四)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09 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10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概括而言,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
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那么,制定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目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存在的现状。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缺乏内部牵制的理念许多企业受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管理方面的视野和境界相对较弱,对于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权责分配体系和内部牵制制度的认识不成熟,有的甚至不了解不相容职务的相关概念,许多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是凭借经验工作,信任谁就让谁干,没有考虑到对员工进行监督和限制,更没有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管理。(二)不相容职务设置不完善 部分企业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不相容职务,但设置的不规范、不完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有的企业会计岗位设置不当,业务交叉太多,会计人员兼职过多。有的企业不相容职务设置缺乏系统性,不能覆盖各类资产和各种业务事项,管理效应也层层弱化。(三)授权批准控制程序存在漏洞 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授权批准控制,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关的
审批程序、责任等。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核批准的控制上,就是要求企业的各个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复核和审查相关经济事项或经济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授权批准控制不健全的现象,例如:授权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授权批准的程序不够完善、等,这些都可能引发严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乏力现阶段,国内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不够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者是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表面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在生产经营中落到实处。另外,很多企业的管理层把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更新换代或者开拓市场上,将企业的内部控制搁置起来,只是在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才想起实施内部控制。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必要性
不相容职务既可以在事前规避舞弊行为发生,也可以在事中纠正财务舞弊。一方面通过设置不相容岗位,严格执行定岗定位定操作。不相容职务分离措施严格执行,能够预防有意的舞弊行为。另一方面公司各部门或同一部门的不相容职务相关人员在岗位上相互制约,在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并保证相关权利的制衡,从而彻底消灭舞弊滋生和繁衍的环境;
对于比较容易发现的财务舞弊,不相容职务应该及时制止并实现实时控制。而对于没有发现或者很难发现的舞弊,则应在阻止舞弊后果扩散的前提下,尽快消除舞弊产生的不良影响。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账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匿这些行为。记账人员不能担任经办人、审批人,不能保管企业财务。在生产业务方面,保管要和物品使用相互分离,出纳要和会计相互分离。我国法律上也有规定:会计岗位不能兼任出纳岗位。在职务定期轮岗方面,当不相容职务员工暗地勾结、徇私舞弊时,就使不相容职务分离失去意义。对此,需要在关键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例如财务负责人进行5年制的轮岗、物资采购人、仓库管理员、审计、会计、出纳也要进行定期轮岗,移交工作也要有部门负责人监督。定期轮岗可以避免员工懒散、散漫的工作态度,提升员工全面素质,在预防了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减少了财务舞弊行为的同时,也提升了工作效率,让员工能够相互学习、相互沟通。
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或者人参加,只有这些人员和部门不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
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税务内控不相容岗位职责控制制度
财务不相容岗位职责设计
财务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
不相容岗位职责表
国税系统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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