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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停车管理措施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18:54:02 | 来源:网友投稿

 小区地面停车管理措施通知

  全体业主/使用人:

 20XX 年 4 月 10 日经 XX 业委会表决通过了《XX 国际名园(一期)地面停车管理规定(试行)通知》。为贯彻落实该通知并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处自 20XX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17 日止,要求地面停车的车主携带相关证件至该处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同时,物业管理处协同业委会委员对本小区内的地面实际停放车辆进行了查看与统计,具体情况及拟实施的管理措施如下:

 一、已登记车辆数据

 目前本小区将车辆停放地面并至物业处登记的户数为:100 户,每户登记一辆车,但有 9 户登记 2 辆车,共登记车辆为 109 辆。

 二、实地查看停放车辆情况

 经 XX 业委会委员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数次对本小区地面实际停放车辆的查看与统计,发现每晚停车数量已超出地面停车实际承受能力。

 三、地面停车管理试行措施

 根据本小区地面可停车数量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已登记停放地面车辆的数据,经 XX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讨论决定:自 20XX 年 5 月 20 日起,本小区地面停车将试行统一办理月卡制度,最终停止办理登记日期为 5 月 22 日。

 四、特此告知

 如逾期仍未办理登记的,将视为访客车辆进入本小区。对访客车辆进入本小区停放地面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访客车辆进入本小区时一律先收取停车费押金:20 元/辆。

 停放 1 小时以内的免收停车费;停放 1 小时至 4 小时以内的收取停车费 5 元;停放 4 小时至 8 小时以内的收取停车费 10 元;停放 8小时至 12 小时以内的收取停车费 15 元;停放 12 小时至 24 小时以内的收取停车费 20 元;停放超过 24 小时的,以 24 小时计算收取停车费 20 元,剩余时间按上述分段计时重新计费。

 (备注:所有访客车辆需先经过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本小区。如本小区地面停车位已满,一律拒绝访客车辆进入本小区)

 五、友情提示

 为了本小区地面道路的畅通行驶,请有私家车位的车主及租赁地下车库车位的车主,将车辆停放到规定的车位上,不要随意停放在地面,以增加地面道路的停车拥挤秩序,给本小区车辆进出带来诸多不便。

 小区是我家,车辆秩序靠大家。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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