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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0)南充市政府机关食堂装修施工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1 10:12:02 | 来源:网友投稿

 (2012

  招标编号:

 南充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标段)施工 (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代庖业主):

 南充市政府投资非谋划性项目代建中心

 (盖单位章)

  代庖机构: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庖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甲 甲 F151002173

  2 2012 年

 7 7 月

  目

 录

 第

 一

 卷

 ................................ .........................

 - -

 3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4 - - 南充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标段)施工

 ............

 - -

 4 - - 招标公告

 ................................ .........................

 - -

 4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6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

 26 -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合格式

 ................................ ...........

 - -

 34 -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

 - -

 54 - - 第

 二

 卷

 ................................ ........................

 - -

 56 - - 第六章

 图纸

 ................................ ....................

 - -

 56 - - 第

 三

 卷

 ................................ ........................

 - -

 57 - - 第七章

 技能标准和要求

 ................................ ..........

 - -

 57 - - 第

 四

 卷

 ................................ ........................

 - -

 58 -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58 - - 注:投标人基本环境表应附质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1 。

 ........

 - -

 77 - - 九、其他质料

 ................................ ....................

 - -

 83 - -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充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第二次)

 1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充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项目 已由 南充市成长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投资[2011]346 号 答应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务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代庖业主)为 南充市政府投资非谋划性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举行果然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地区内的国度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成长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11]2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庖机构是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畴

 2.1 建设所在:南充市顺庆区。

 2.2 建设范畴:在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修建市政府机关食堂,投资额1025.42万元。

 2.3 建设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范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示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标段投标人 2009 年以来至少已完 1 个合同额为 1000 万元以上衡宇建筑工程装修装饰项目业绩,并在职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 接纳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到场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议决《四川省国度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笔据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网上招标办事费(试行期)15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中止时间(投标中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所在为 南充市国度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 19 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 5 楼)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中止时间(投标中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所在为 南充市国度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 19 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 5 楼)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6 .公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公布。

 7 7 .关联方法

 招标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谋划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南充市政府新区 3 号办公楼 邮

 编:

 /

 关联人:高先生

 蒋先生

  电话:13678288877、18990816958、0817-2666607

 传

 真:0817-2666607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庖机构: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5 号人南大厦 B 座13 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杜小姐

 电

 话:

 15328897897

 传

 真:

  15328897897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锦官支行

  账

 号:

  10032010209283400022

 2012 年 7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南充市政府投资非谋划性项目代建中心 所在:南充市市政新区 3 号楼 关联人:高先生 蒋先生 电话:13678288877

 0817-2666607 1.1.3 招标代庖机构 名

 称: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5 号人南大厦 B 座 13 楼

 关联人:杜小姐 电

 话: 15328897897 1.1.4 项目名称 南充市政府机关食堂建设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标段)施工(第二次)

 1.1.5 建设所在 南充市顺庆区

 1.2.1 资金来源 财务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环境 已落实 1.3.1 招标范畴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示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1.3.2 筹划工期 筹划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 筹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月

 /

 日 筹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月

 /

 日 1.3.3 质量要求 相符国度现行施工验收范例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品级要求:

 施工标段: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定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即 2009-2011 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近 3 年(2009-2011)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09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额为1000万元以上衡宇建筑工程装修装饰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项目司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司理为建造师,专业类型为建筑工程类,级别为贰级,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具有安定生产审核合格证;到场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当项目司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当项目司理。项目司理自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为

 1000万元以上衡宇建筑工程装修装饰项目业绩。

 技能认真人资格: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到场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当技能认真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当技能认真人。项目技能认真人自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为1000万元以上衡宇建筑工程装修装饰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主要职员(项目司理、技能认真人和其他主要职员)

 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职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准备该项目治理机构主要职员(项目司理、主要技能认真人、主要专业技能职员)的技能职称证书原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企业业绩原件及职员业绩原件备查。

 若在开标或评标历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审查原件,投标单位必须在准则时间内提供。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关照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劳动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此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工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1.4.2 是否接纳联合体投标 ■接纳 1.4.3 限制投标的环境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环境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环境:

 (13)四川省国度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能、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3 年(限定在 1 至 3 年)内不接纳其投标;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别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3 年(限定在 1 至 3 年)内不接纳其投标; ■(17)近 3 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从属干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历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司理或主要技能认真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环境之一,不得在联合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联合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 ■(5)具有投资参股干系的关联企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发起标题的中止时间 投标中止时间 15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中止时间 15 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质料 补遗、澄清、修改关照书(要是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中止时间 间 投标中止时间 6 16 天前, 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 ( 须加盖公章) )向招标人发起需要澄清

 2.2.2 投标中止时间 2 2012 年

 9 9

 月

 4 4

 日

 09 时 时 0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书面回复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关照书后24小时内 3.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质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环境的声明 (2)近 3 年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投诉环境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中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从投标中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议决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度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法从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

 应在投标中止时间 1 个劳动日(2012 年 9

 月

 3

 日 15:00 时)前抵达收款人以下帐号: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人民花园分理处 帐号:51001736138059666888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度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开标记载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中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抵达退还条件后,招标人填写《投标保证金处理关照》,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送同级成长改革部门,议决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将投标保证金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环境

 “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关照书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需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比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9 2009 年、0 2010 年、1 2011 年

 3.5.3 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9 2009 年、0 2010 年、 2011 年(与 1.4.1 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5.5 比年产生的诉讼及仲裁环境的年份要求 9 2009 年、0 2010 年、1 2011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举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逼迫性审查标准和阻止性准则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尚有准则的从其准则。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发起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明白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质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要害技能方案、要害工期、要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代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质料应内容完整并明白可辨。所附证明质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3.7.3 具名、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具名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具名笔由本人亲笔手签(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署名章、具名章等)取代,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命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取代。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庖人”具名的,如法定代表人切身投标而不委托代庖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具名;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庖人投标,由委托代庖人具名,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具名。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二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

 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采取 U盘或不可擦写的光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书不得以 EXCEL 编写,只能采取工程文件TBF 或 GCF 格式,各投标人提供数据不能正常导入评标软件的后果自负。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取粘贴方法左侧装订,不得采取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法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联合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多少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结紧附在相应 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火线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破裂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所在: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打开 4.2.2 递交投标文件所在 南充市国度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 9 19 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 5 5 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所在 开标时间:同投标中止时间

 开标所在:

 南充市国度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 9 19 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 5 5 楼)

 5.2 开标程序 (1)密封环境查抄:由各投标人查抄投标文件密封环境,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具名确认。

 (2)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打开。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实在定方法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 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 号第十五条准则执行。

 6.3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保举的中标侯选人数:1-3 人 7.3.1 履约包管 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 10 %。

 (3)差额履约保证金=2 倍×【(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

 投标最高限价:

 施工标段 2 1025.42 万元(此中含暂列金 5 82.85 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1 31 万元); 评标价=财务评审-安定文明施工费-规费=2 994.12 万元。

 履约包管的形式:现金;基本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差额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

 现金包管必须议决中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法缴纳,保函包管应相符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准则的履约包管格式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编页码和小签 (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一连、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

 居中。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举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庖人举行。小签应用不退色的墨水或具名笔由本人亲笔手写具名,不得用盖章(如署名章、具名章等)取代,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0.2 招标代庖办事费 ■ 中标人支付。

  10.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纳。

 2.开标记载表中记载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并根据“川发改政策〔2009〕1313 号”“四川省成长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进一步要求》修改、补充和评释(二)的关照”要求:

 投标人填写“投标总报价”的评释:

 (一)投标人在每一空格(下划线)处都必须分别填写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不得空格不填或用其他数字、标记等取代。比方某投标人的报价为: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零 拾(亿)

 零 亿 壹 仟(万)

 贰 佰(万)

 叁 拾(万)

 零 万 肆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 12304560 )的投标总报价,…… (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准确到元(人民币)。大写不按准则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举行删减或修改”的准则,不相符“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议决形式评审。

 10.4 低于成本报价 详见评标办法 1.3 10.5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 对投标报价举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纳的修正代价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取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评释原因。

 10.6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保举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10.7 建设资金拨付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司理印鉴的企业法人帐户。

 招标人不给中标人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按准则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每月已完工计量造价的 70%。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0.8 合同履行历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代价调解 ■可以调解。按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0.9 压证施工制度 实行项目司理、项目技能认真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职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

 华签署合同,至合同标的竣工验收后才华退还。

 10.10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答应,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司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能认真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司理、项目总监、主要技能认真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10.11 增加工程量的治理 任何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申报、监理、业主审批承认后方可实施。

 10.12 合同备案 承包合同按有关准则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10.13 招标文件 内容冲突的办理 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度发改委等 9 部委令 2007 年第 56号准则“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相抵触,不一致或相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

 (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举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

 (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刚正的原则举行处理,或参照 10.14(3)的原则处理。

 10.14 招标文件的评释 (1)对《标准施工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评释,根据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成长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真。

 (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劳动出评释。

 (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庖机构)评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评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评释。

 10.15 招标文件中的注 《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形式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

 10.1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环境但被发觉存在限制投标环境的,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

 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觉的,招标人和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17 民工人为保证金 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0.18 单价遗漏 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用度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代价)之中,也不纳入报价的评审。

 10.19 投标报价重大过错评审 (根据川建发[2009]60号)

 详见评标办法 1.1 10.20 投标报价细微过错评审 (根据川建发[2009]60号)

 详见评标办法 1.2 10.21 对投标人通讯工具关联的特殊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时期所登记的通讯关联方法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投标人通讯关联不畅所造成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含招标代庖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承担当何责任。

 10.22 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认真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所有到场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委派的项目认真人(施工为建造师或项目司理)必须是本公司的注册职员,而且出席开标会议,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南府函【2009】284 号)

 评标委员会发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有雷同的投标文件,一律作废标处理,并应在评标报告中指出类同的地方。(南府函【2009】284 号)

 10.23 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费率计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白、有效的规费证复印件。

  特殊说明:本施工招标文件严格根据《省进一步要求》及评释、川建发【2009】60 号文件准则(以下简称“省要求)举行编制。异体加黑字标示为新增或变更内容,投标人应特殊注意。没有用异体加黑字表示的新增或变更内容,评标时,根据“省要求”编制或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评委均不得作为废标依据。招标代庖机构或者招标人应同时送《省进一步要求》比及评委室供评委查阅。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执法、法则和规章的准则,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举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庖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所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环境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环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畴、筹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筹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环境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办事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庖办事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庖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庖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庖机构相互任职或劳动的; (9)被责令休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产业被接受或凝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标题的。

 1.5 用度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到场投标活动产生的用度自理。

 1.6 保密

 到场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能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执法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取中华人民共和王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时间、所在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产生的用度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认真在踏勘现场中所产生的职员伤亡和产业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先容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环境,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鉴别和决策认真。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时间和所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发起的标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发起的标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时期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标题的澄清,以书面方法关照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要害性劳动举行分包的,应相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纳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相符招标文件准则的偏离范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合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图纸(另册); (7)技能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其他质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查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实时向招标人发起,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四川省国度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投标中止时间 15 天前在《四川省国度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公布,但不指明澄清标题的来源。要是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中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中止时间。

 2.2.3 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认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中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四川省国度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公布。要是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中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中止时间。

 2.3.2 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认真。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治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环境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其他质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中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相符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的报价,但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按 2009《四川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工程投标中止日次月《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中的质料代价(《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中没有的质料代价,按投标中止日的市场价)谋略综合单价的 1.3 倍,不然该投标单价被视为恶意报价,该项报价无效,该项目结算综合单价按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单价办法补充的综合单价执行。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环境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关照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准则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 5 个劳动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准则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关照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准则提交履约包管。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环境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质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定生产许可证等质料的复印件。

 3.5.2 “比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环境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环境表”应附中标关照书(已备案)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环境表”应附中标关照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比年产生的诉讼及仲裁环境”应说明相关环境,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讯断、裁决等有关执法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接纳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准则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环境。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尚有准则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举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能标准和要求、招标范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质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庖人具名或

 盖单位章。委托代庖人具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要是出现上述环境,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庖人具名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明白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破裂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明白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准则的投标中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所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尚有准则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根据。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准则的投标中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关照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关照应根据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具名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关照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根据。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 3 条、第 4 条准则举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所在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准则的投标中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所在果然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庖人准时到场。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举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告在投标中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载人、监标人等有关职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查抄投标文件的密封环境;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准则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根据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告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环境、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载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载人等有关职员在开标记载上具名确认; (8)开标完成。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认真。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应当回避:

 (l)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认真人的嫡支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职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干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刚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刚正、刚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准则的要领、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举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准则的要领、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法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保举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保举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关照

 在本章第 3.3 款准则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关照书。

 7.3 履约包管

 7.3.1 在签署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则的金额、包管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包管。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包管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工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7.4 签署合同

 本工程 实行项目司理、项目总监、主要技能认真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职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华签署合同,至合同标 的 竣工验收 后才华退还。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关照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此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工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7.4.2 发出中标关照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

 中标人工成损失的,还应当补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中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反对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环境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度利益、社会大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柄。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劳动。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保举环境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环境。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举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准则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举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劳感职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劳感职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保举环境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环境。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劳感职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举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干系人以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执法、法则和规章准则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载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载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环境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署名

 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庖机构代表:

 记载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标题澄清关照

 标题澄清关照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庖机构代为发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举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标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标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所在)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取传真方法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所在)。

 评标委员会认真人:

  (具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庖机构:

  (盖单位章或认真人具名)

  年

  月

  日

  附表三:标题的澄清 标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标题澄清关照(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庖人:

  (具名)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关照书

 中标关照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 标文件已被我方接纳,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相符

 标准。

 项目司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关照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所在)与我方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准则向我方提交履约包管。

 特此关照。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具名)

 □招标代庖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终于关照书

  中标终于关照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纳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劳动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具名)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说明: :

 为进步评标质量,集结时间对保举的中标候选人举行严格详细评审,评标按下列步骤举行:

 (1)按第 3.1.3 项准则举行算术修正; (2)按“2.2 详细评审标准”准则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举行代价折算; (3)经投标人具名接纳的算术修正代价(以下简称修正价)

 加(减)按第 2.2 款折算的代价谋略出评标价,评标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编制代价一览表; (4)第 2.2 款准则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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