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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01 13:36:03 | 来源:网友投稿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 连政发[2020]32 号

  发布日期

 : 2020.04.23

  实施日期

 : 2020.04.23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连政发[2020]3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 5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4 月 23 日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 号)、《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 号)精神,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按照“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发展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绿色化、品牌化、基础设施现代化为抓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到 2022 年,基本建成优质稻麦、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蔬菜、休闲农业、农业电子商务 6 个产值百亿元产业,建成现代种业、高效园艺 2 个产值八十亿元产业,建成12 个产值超十亿元的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凸显。农产品加工体系、冷链物流体系、农旅康养体系、农村电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一)突出提质增效,做强粮食产业。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坚持稳面积、稳产量,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面积稳定在 764 万亩左右,粮食总产稳定在 72亿斤以上。全市 50 亩以上粮食规模经营面积到 2022 年达到 75 万亩。优化粮食产品结构,从品种、品质、品牌入手,推动稻米向绿色优质食味高端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收益。至 2022 年,建成优质食味粳稻产业示范基地 100 万亩,扶持“味稻小镇"8

 个,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达到 28 万亩。(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负责)

 (二)突出扩能增产,做强畜牧产业。全力打造生猪、家禽、食草家畜、特种动物四大畜禽产业,培育建设 20 个现代畜牧养殖基地。到 2022 年,全市新创建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 1 家,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 80 家;全市生猪存栏达 100 万头,年出栏 200 万头以上,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 83%以上;家禽存栏达 2000 万羽,年出栏 5000 万羽,家禽规模养殖比重达 90%以上;奶牛存栏达 10000 头,规模养殖比重达98%以上;全市饲料工业总产量达 85 万吨,饲料工业总产值达到 40 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局等负责)

 (三)突出绿色高效,做强现代渔业。支持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海上生态大围网、大型智能渔场;加快配套苗种繁育养殖一体化陆基设施、产品交易集散地等,形成陆海联动发展新模式,配套陆基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支持海洋水产品集中产销区建设,发展冷链物流体系和鲜活配送体系,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贸易中心;重点发展海福特 30 万吨海洋食品产业群、青口蓝湾加工冷链物流产业群和高公岛渔业综合产业群。大力推进渔业园区产业化发展,建成 2 个产值达 10 亿元的紫菜产业基地,推进南极磷虾产业园项目建设。到 2022 年,全市水产品产量稳定在 70 万吨左右,渔业产业产值达到 130 亿元,特色水产养殖面积占比达 90%,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 10 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局等负责)

 (四)突出区域特色,做强设施园艺产业。以设施蔬菜为主导,借助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省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等载体为平台,培育新型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一批外向出口型蔬菜基地。到 2022 年,全市蔬菜累计播种面积稳定在 150 万亩,蔬菜产量 500 万吨,食用菌年总产量达 80 万吨,总产值 100 亿元。坚持专业化、区域化、集中连片生产的原则,重点建设东海、赣榆、灌南等地特色林果及花卉苗木基地。到 2022年,全市花卉林果面积发展到 72 万亩,其中果树面积 33 万亩,产值 20 亿元;花卉面积3 万亩,产值 12 亿元;绿化苗木稳定在 36 万亩左右,产值 49 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五)突出集聚集群,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确定特色产业主攻重点,建设12 个以上规模集中连片、竞争优势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

 “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强化现有的 4 个省级、11 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围绕“高起点设计、高产业聚集、高科技含量"目标,新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支持农业加工企业前延后伸,不断延长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到 2022 年,规划建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6 个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15 个以上。大力促进企业与加工基地互连共生,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增长 10%以上,水产品加工能力稳定在 45 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六)突出融合发展,做强农业新兴产业。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农业+服务业"“农业+健康养生"等,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加强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园区、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渔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实施休闲农业“百村千点"工程,培育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精品品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拓宽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抓住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获批机遇,推进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大力扶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力争在首批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中走在前列。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鼓励发展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融合的农业新零售模式。支持各类主体建设“一站式"区域性农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形式,发展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挖掘梳理乡村传统工坊、乡村手工业、乡村文化、乡村能工巧匠、乡村车间等,建立乡土产业名录。搭建推介平台载体,让乡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成为富民产业。到 2022 年,力争实现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达 2000 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 100 亿元;农业电商网络零售额达到 100 亿元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连云港海关等负责)

 三、乡村产业发展重点举措

 (一)推动规模经营,夯实发展基础。实施土地规模流转“百千万"工程,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序稳定流转。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经济

 发展水平,鼓励开展以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多种规模经营形式,因地制宜开展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坚决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推动用地、环评、信贷等政策落实,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规模化猪场,持续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二)实施重点项目,培强产业主体。依托资源优势,以一二三产融合、县域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驱动引领力强、弥补产业发展短板的重大乡村产业投资项目,制订全市乡村产业重大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建立市级乡村产业重大项目库、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清单。以重大项目为平台融合产业发展资源,撬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上山下乡"。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和现代产业要素引进集成。实施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和特色乡土手工作坊提升工程,建立培育清单。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规模产业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让农户分享增值收益。引导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挂钩,推动消费扶贫,更好地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开放型农业,打造进出口农产品加工及供应链物流基地。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积极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扩大农产品出口,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港海关等负责)

 (三)突出绿色引领,提高产品品质。大力推广优质食味稻米、稻田综合种养,扩大轮作休耕,推进肥药双减。加大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推广力度,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创建和绿色防控示范区、化肥“双减"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构建农牧渔循环、种养加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绿色高效生产模式。强化畜牧规模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发展。统筹规划,科学调整种养殖布局规模,集中治理好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病死猪收集处理率 100%,养殖尾水逐步实现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与利用工作,力争废旧农膜等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 75%以上。推广新良种良法、新技术模式,到 2022 年,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 67.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四)深化品牌创建,推进质量兴农。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大“连天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培强县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优“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鼓励深入挖掘地方特色产品资源,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对通过认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予以奖补。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品质、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的制定修订,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组织开展“连天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系列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会展,加快“连字号"农产品走出去步伐。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农业生产主体追溯覆盖率达 8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 9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支撑。加强农田水利和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整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新建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大力实施河道治理和节水灌溉工程,推进中型灌区提档升级和现代化改造,强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打好农田水利基础。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全市农业县区全部创建成为省级、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提升现代渔业装备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养殖,加快青口、海头等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列装 600 吨级海渔执法船。加强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覆盖面 100%。加快农村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应急广播终端行政村全覆盖。依托广电有线网络推动智慧乡村建设。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加快生态种养一体化等物联网推广示范点建设,建好智能农业示范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文广旅局等负责)

 四、不断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强化规划战略引领和管控作用,统筹增量存量规划空

 间,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可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实行分级保障制度,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由省级保障,市县每年应安排不低于 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鼓励各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土地资源,形成的建新指标除满足安置需求外,优先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多种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的投入,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保持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加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力度,鼓励争先创优,支持率先发展。充分赋予县区自主权和资金统筹空间,推动县区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设置绩效目标,抓好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推动以绩效评价结果调整支持政策,与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提高金融支农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投入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农业风险补偿金和贷款担保联动。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纳入抵押物范围。探索依托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创新养殖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引导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乡村振兴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支持开发推广免抵押、低利率的农村青年创业金融产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对守信涉农经济主体倾斜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构建涵盖金融、电商、物流、民生、政务等多样化功能的新型服务点。(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负责)

 (四)加强产业发展人才保障。支持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兴业。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探索农民学历提升办法,实施巾帼新农民培育行动,建立乡村产业人才库。支持广大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发展乡村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推进产教结合。建立农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培训,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负责)

 五、强化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科学编制乡村产业规划,以县区为单位明确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加工业布局、产能规划和主攻方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负责)

 (二)加强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发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的作用,开展专家挂钩指导。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分析研判,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创新创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建设典型案例。组织科企对接、银企对接、村企对接,举办农事节庆和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全方位展示特色产业、特色文化和特色产品,营造政策扶持、舆论关注、社会参与的乡村产业发展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广电台等负责)

 (四)加强工作考核。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乡村产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项目安排、财

 政涉农资金分配等挂钩,强化正向激励,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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