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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01 19:24:02 |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民政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 (

  年

 月

 日

 )

 乡镇:

  总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1 党委政府重视 召开 2 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民政工作,少一次扣 2.5 分。(以党委会纪要为准)

 5

  局办公室 2 机构专班健全 (1)有独立的办公场所;(2)办公设备齐全;(3)按人口比例确定工作人员;

  (4)有一支村居民政信息员队伍。(每项各 2.5 分)

 10

  局办公室 人事科 3 工作经费落实 将民政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机关统筹安排。(查看预算和票证)

 5

  财务科 4 专项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8 分;(2)无违规违纪问题 8 分;(3)文书档案规范 4 分,受举报被查处的不计分。(查看账目)

 20

 财务科 5 信访维稳 (1)无越级甚至赴京上访;(2)无群体上访;(3)建立信访台账;(4)无特殊原因出具证明将救助对象推到上级的现象;出现进京进省上访,一次扣 10 分;出现县级及以上群体上访,一次扣 5 分;出10

 局办公室 信访科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现越级上访,一次扣 2.5 分;未建立信访台账扣 2.5 分。

 6 综合管理 (1)无缺会现象 3 分;(2)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5 分;(3)有宣传信息报送,并被省、市民政网站采用不少于 4 篇 4 分,采稿每少一篇扣 1 分;(4)按时完成交办的事务工作 3 分。

 15

 局办公室 宣传科 7 社会救助

  20

  救助局

 城乡低保 (1)低保对象准确率 3 分。按低保对象一定比例进行入户抽查,低保对象准确率高于或等于 98%得 2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平时暗访及信访举报情况 1 分,发现或查实 1 例关系保、人情保扣 0.5 分,扣完为止。

 (2)低保审核审批中两榜公示及常年公示公开 2 分。社区(村)低保审核审批中两榜公示及常年公示得 1 分,抽查发现有 1 次未公示扣 0.5 分,扣完为止;所有对象完全公示得 1 分,发现有 1 个对象未公示,不得分。

 5

 农村五保 (1)集中供养人员对院长满意率达 90%以上 1 分; (2)院长及工作人员均办理养老保险 1 分,部分办理的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3)工作人员配备比例达标 1 分; 6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4)100%完成院办经济年度目标任务 0.5 分; (5)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完善,全年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2.5 分。

 医疗救助 (1)医疗救助对象准确 1 分; (2)上报材料完善 1 分; (3)按时上报无拖延 1 分。

 3

 临时救助 (1)完善临时救助程序 1 分; (2)乡镇(街道)组织民主评议,评议程序规范,记录完整 1 分; (3)审核审批中两榜公示得 1 分,抽查发现有一次未公示不得分; (4)备案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1 分。

 4

 信息及数据 统计 及时录入和更新数据及网上信息,实现民政事业统计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城乡低保数据一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发放人数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人数吻合,与民政事业统计人数相吻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8 优抚安置双拥

  12

 优抚科

 基础工作 (1)优待抚恤补助经费及时按标准发放,“三难”补助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突出,款据相符2 分,缺一项扣 1 分;(2)及时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新增、减员申报工作,优抚对象个人信息及各种定补、抚恤、优待经费使用花名册完整、准确 2 分,缺一项扣 0.5 分。

 4

 帮扶措施 (1)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活动,掌握典型优抚对象、困难优抚对象信息情况,并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2)组织元旦、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3)及时送挂光荣军属牌和送达立功喜报。缺一项扣 1 分。

 3

 组织机构 (1)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和联系员队伍 1 分;设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并开展活动,有记载 0.5 分;(2)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双拥工作制度 0.5 分。

 2

 稳定工作 (1)掌握了解本辖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做好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工作 1 分;及时做好接访和处理涉军群体上访事件,避免群访事件发生 2 分。

 3

  9 救灾减灾

  12

 救灾科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防灾减灾宣传及灾害救助工作 (1)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争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 分。在国家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期间未组织开展本级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0.5 分。未积极启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选创建工作,对社区减灾工作没有支持投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未达标的扣 0.5 分; (2)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灾情统计报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 分。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灾情,灾情报表数据、台账不客观准确,灾情报告不全面一次扣 0.5 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得分; (3)落实灾情核查、会商评估机制 1 分。未按规定组织灾情核查,会商评估造成灾情统计失真、分歧较大的一次扣 1 分; (4)自然灾害发生 12 小时之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2 分。对于救助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次扣 0.5 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6

 救灾款物精细化管理 (1)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出台了相关规定办法 1 分。本级救灾资金投入尚未达到分担比例的扣 0.5 分,未安排的扣 1 分; (2)各类灾害救助台账规范,工作情况统计上报及时 2 分。未按规定建立救助台账的一次扣 1 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救助工作情况的一次扣 1 分; 6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3)救灾款物管理职责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发放台账健全,评议公示落实 3 分。台账管理不规范的一次扣 0.5 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的一次扣 1 分;基层评议公示不规范的一次扣 1 分;救灾款物发放对象不准确一次扣 0.5 分;救灾资金分配不公,造成群体性上访社会影响严重的不得分。

 10 基层政权

  12

 基政科

 村级组织 (1)圆满完成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并对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培训 3 分; (2)建立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并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2 分; (3)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1 分。

 6

 社区建设 (1)社区居民活动有场地,有一支文体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了辖区共建活动 2 分; (2)社区公共服务站面积达到了 300 平米 2 分。

 4

 地名普查 做好会议召开、方案制定、调查摸底、资料上报工作,未完成的一项扣 0.5 分。

 2

  11 殡葬改革

 17

 殡管所

 火化工作 (1)乡镇火化达到或超过 6‰得 5 分; 12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2)火化率排名前三名的得 5 分、4 至 6 名得 4 分、7 至 9 名得 3 分、10 至 12 名得 2 分、13 至 15名得 1 分; (3)入炉火化数同期相比上升的得 2 分。

 村级公墓建设 (1)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达到 50%的得 1 分,达到 100%的得 2 分。

 (2)乡村公墓入墓率达到 50%的乡镇得 1 分,达到 100%得 2 分; (3)殡仪服务站运行良好,有固定人员、工作场所、车辆、冷棺等的得 1 分。

 5

  12 民政执法监察 (1)在殡改工作中无越位处罚、以罚代化现象 4 分; (2)及时报告违法信息 3 分; (3) 积极参与执法查处 3 分。

 10

 执法大队 13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对护送回本乡镇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接收并妥善安置 4 分; (2)对本辖区反复外出流浪对象妥善安置 4 分; (3)对困境未成年人建立台账并实施救助 2 分。

 10

 救助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14 移民工作

 12

  移民局

 移民项目管理 (1)后扶项目前期工作规范,计划编制科学合理,民主表决制落实 2 分; (2)后扶项目建设实施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预决算制度落实 2.5 分; (3)后扶项目建设质量合格,标识牌及时树立,项目效益较好发挥 0.5 分。

 5

 移民资金管理 (1)移民资金按计划使用,无贪污、截留、挪用 3 分; (2)移民资金账目清楚规范,票据正规,签批手续及附件完整 2 分。

 5

 基层基础工作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工作,工作人员、工作阵地、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0.5 分; (2)移民后扶管理制度健全、台账齐全、项目档案资料完整 0.5 分; (3)按时按要求报送移民项目计划及资料 0.5 分; (4)移民后扶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发挥创新示范作用 0.5 分。

 2

  15 社会福利工作

  15

 福事科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社会救济 (1)城救对象定量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1 分。有 3 名及以上不同对象向市民政局反映发放不及时的扣 1 分; (2)及时上报城救对象变动情况 1 分。对象因死亡等原因情况发生变化的,乡镇 3 个月内不上报的不得分。

 2

 孤儿保障

 (1)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1 分; (2)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1 分。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乡镇 3 个月内不上报相关资料的扣 0.5 分; (3)搞好巡查与监督,对发现孤儿基本生活费违规使用及监护人虐待、歧视、遗弃等问题能及时上报的 1 分; (4)积极参与对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发现弃婴的救助,配合公安部门统一移送市社会福利院或市救助管理站安置 1 分。

 4

 养老服务 (1)确保辖区内“三无”对象及时申请认定,基本实现“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 2 分; (2)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监管纳入工作内容,发现未经许可私自开办或经许可后未按要求运营等问题及时报告市民政局 1 分; 9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3)完成 2014 年市政府实事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并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视情况扣分; (4)已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到建设标准并正常开展活动 3 分。

 床位(或躺椅)数达不到 5 张的视情况扣分;未建立老年人协会或养老服务互助协会的视情况扣分;未正常开展服务活动的,或开展了活动无记录的视情况扣分。

 16 老龄工作

  5

 老龄办

 常规工作 (1)按时完成市老龄办布置的工作,资料报送及时、数据信息准确、资金发放规范 3 分; (2)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信访件有结果、有回复 1 分。

 4

 老年活动 开展了老年活动,在重阳节为老年人办好事 1 分。

 1

  17 慈善工作

 5

  慈善办

 工作机制 设立捐赠账户,明确专人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完成捐赠任务。

 2

 款物接收 接收情况和受捐款物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程序规范,对于明细不清,用途不明的不计分。

 3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200 分)

 考评 分 考评 单位 18 福彩发行 积极支持福彩工作,辖区内是否设立投注站且运营正常 5

 福彩办 评分有关说明

 1、考核评分总分为 200 分,考核每个乡镇时,查看资料凭证,抽查 1-2 个村。

 2、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每超额完成一个奖 0.5 分。

 3、信息宣传每超额完成一篇奖 0.5 分;信息和调查研究被市、厅级主流报刊采用每篇分别奖 1 分、2 分,被省部级及以上主流报刊采用每篇分别奖 2 分、3 分。

 4、单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或民政部表彰的,奖励 4 分;被荆州市委市政府或省厅表彰的,奖励 3 分;被市委市政府或市局表彰的,奖励 2 分;被市委市政府或市局定为会议现场的,奖励 1 分。同项工作受多级表彰,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5、奖励分值不按比例折算,直接计入总分,总奖励分不突破 8 分。

 6、按考评标准,单项考核指标扣分不突破该项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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