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太钢不锈股份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2 14:18:04 | 来源:网友投稿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使其在制定、实施、修订及废止等方面有所遵循,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中的“规章制度”是指:为企业经营管理 需要所制定的各种条例、办法、规则、规定、制度、标准、规程、守则和实施细则等具体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所属各二级单位、子(分)公司。

 第二章 规章制度的分级与分类

 第四条 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定的股份公司《章程细则》及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本公司范围内的最高效力,是股份公司一切具体规章制度建立的基础。

 第五条 股份公司具体规章制度依据制定实施层级和效力范围的不同采用分级管理形式。

 (一)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是指由股份公司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所制定的,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具有长期效力的规章制度。

 (二)二级规章制度:是指由各二级单位、各分(子)公司包括股份公司各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所制定的仅适用于本单位内部运营

 管理的规章制度。

 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由高到低依次为:

 (一)股份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包括各专业管理体系中的手册、程序文件和部分作业文件)。

 (三)二级规章制度(即实施细则与内部规定等)。

 第六条

 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统一编码分类标识:

  (一)具体编码格式为:股份公司部门编码+(识别码)—制度编号—发文年号。(识别码)为编制部门代码即部门名称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大写。

 [例如:企业管理类(系统创新部)2007 年 1 号文,统一编码为:

 TGBXQG(X)-001-2007] (二)根据管理对象和性质的不同,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划分为十大类(括号内为统一编码),依次为:

 1、企业管理、法律事务类(TGBXQG)

 2、人力资源管理类(TGBXRG)

 3、生产、安全、物流、厂容管理类(TGBXSC)

 4、技术、质量、网络、计量管理类(TGBXJS)

 5、项目规划、财务、审计管理类(TGBXCK)

 6、办公、行政、信访、综合、档案管理类(TGBXBG)

 7、原材料及设备采供、市场营销管理类(TGBXGX)

 8、装备、能源和环保管理类(TGBXZH)

 9、工程管理类(TGBXXG)

 10、党务、团委、工会系统类(TGBXDQ)

 (三)二级规章制度参照以上分类原则进行类别划分,但单位名称编码不得使用“TG(太钢简称)”或“TGBX(太钢不锈简称)”等类似字符,防止同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冲突。

 第三章 部门和单位职责

  第七条 系统创新部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统一归口管理。

 (二)负责审核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并进行统一编号。

 (三)按年度对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编。

 (四)定期根据规章制度体系运行情况对各编制部门和执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五)负责规章制度运行中产生争议后的处置。

 第八条

 制度编制部门职责:

 (一)根据各自业务职能管理范围梳理管理缺项,制定相应的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拟定制度编制计划,并按计划进度实施。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跟踪并检查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根据适用情况进行修订和维护。

 (三)参与相关部门新制订制度过程中的评审,对涉及本部门内容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在制度审核流程中进行会签确认。

 (四)组织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

 (五)每年度向系统创新部提报经审订后确认有效的规章制度

 目录。

 第九条 各部门、二级单位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明确知悉与自身岗位相关的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内容;参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结构建立二级规章制度体系;定期对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维护、修订并采取积极措施使员工能认真执行各类规章制度。

 (二)股份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细化要求时,各部门、二级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并下发具体实施细则,时间一般不超过 7个工作日。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编制要求 第十条

 为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章制度在编制时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开门见山,语言精炼,简称规范,对涉及的事项表述清楚明白,概念准确。

 (二)职责界面清晰,责任主体单一,可操作性强,便于执行。

 (三)管理类规章制度要明确具体考核事项及考核方式。

 第十一条

 编制规章制度正文、附件的通常内容:

 (一)

 目的:

 清晰简捷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

 适用范围:

 1、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和活动。

 2、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和事项。

 (三)

 职责:

 1、规定负责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规定与实施该制度相关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1、按活动的逻辑顺序写出开展该活动的各个细节和程序,并明确每一活动的实施者,应规定活动的时间,说明在何处实施,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何进行评价与考核。

 2、若程序复杂,可附相应的工作流程图用以说明。

 (五)附件:

 为保证规章制度正文的简洁精炼,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应保留的相关记录,工作中使用的表格、单据等)及涉及事项的具体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等应以附件形式出现,但是必须在正文结尾处将附件题目列出,以保证与正文一致的实施效力。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条文编列统一采用以下三种格式:

 (一)管理类规章制度且内容层次较多时,统一采用章、条、款、项、目;章冠以“第几章”,条冠以“第几条”,款冠以(一)(二)(三)„等数字,项冠以 1、2、3„等数字,目冠以①②③„等数字。

 (二)专业技术标准类规章制度且内容较多时,可采用 1.

 2.

 3.

 1.1

 1.2

 1.3

 1.1.1

 1.1.2

 1.1.3

 1.1.1.1

 1.1.1.2 1.1.1.3 „„等国标格式依次进行划分。

 (三)一般管理类规章制度且内容不多时,可采用简化格式,采用一、二、三„等数字进行类别划分,再采用 1、2、3、„等数字

 来细分。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内容编制要按照以下规定格式要求进行,并套用标准模版(详见附件一),纸型统一为 A4 幅面。

 (一)“标题”采用黑体、小二号字分两行排列。

 (二)“章”采用:黑体、小三号字;“条”采用黑体、四号字;除“章”、“条”外其它均同正文。

 (三)“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

 (四)“页眉、页脚”采用黑体、五号字。

 (五)行间距一律采用单倍行距。

 (六)不得有无内容的空行。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四条

 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由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编制并完成审核流程后,必须由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批准;未经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批准的规章制度,不产生实施效力。

 党务管理类规章制度由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工会类规章制度由工会主席批准。

 二级规章制度的制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党群系统管理类规章制度由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五条

 凡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编制的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核,统一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基本流程在 OA(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

 动保险等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在制定时,须征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必要时相关内容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获批准后,由起草人按照适用范围进行 OA 网上发布;没有 OA 系统的按统一规定的制度格式由股份公司办公室统一印发(各管理体系按该体系所规定的格式和发放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

 第五章

 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发布后,各编制部门应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可行性、充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为修订制度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规章制度,应予修订:

 (一)部分规定与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二)不适应现行经营方针或实际需要,但又不便做废止处理的。(三)几种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彼此交叉与冲突的。

 (四)提出规章制度的部门因机构或职能发生变更,与现行情况不符的。

 (五)为贯彻执行某一规章制度而制定另一规章制度,将前一规章制度进行充实修订即可满足实施需要的,前一规章制度应予修订。

 (六)与所引用上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相矛盾,或部分事项 超越制定、批准权限的。

 (七)条文含义不明晰,在实施中无法操作的。

 (八)其它具体条款失效或过时有修订必要的。

 第二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规章制度,应予废止:

 (一)无考核条款的管理类规章制度。

 (二)在实施周期内未实施考核的管理类规章制度。

 (三)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四)所引用的上级规章制度某条款已废止或变更,由其引用的规章制度失去依据,无单独实施必要的。

 (五)某项规章制度在三年内从未进行过修订,此项规章制度将自行废止。

 (六)新版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后,旧版规章制度应明确说明废止。

 第六章

 规章制度运行中的争议处置 第二十二条

 系统创新部是规章制度产生争议后的处置部门,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置:

 (一)负责处理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颁布、实施、废止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负责统一受理股份公司级规章制度执行人的投诉。

 (三)在对争议事项无法协调各方一致时,将仲裁意见提交该项规章制度的批准人裁决。

 第七章

 规章制度体系的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系统创新部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价,结果统一纳入股份公司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评价体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管理体系(如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等)的手册和程序文件,其编制、审核、批准按该体系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系统创新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标准模版 附件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审核发布流程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推荐访问:太钢 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太钢不锈股份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dangtuangongzuo/2022/0902/174240.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太钢不锈股份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十号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十号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十号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粤ICP备1808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