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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人民法院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3894

发布时间:2022-09-03 11:48:02 | 来源:网友投稿

 采购编号:

 汶政采询〔 2020 〕1 21 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汶川县人民法院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询 价 价 通 通 知 知 书 书

 中国·四川( 阿坝州 )

 采 采

  购

  人 人 :

 汶川县人民法院

  采购 代理机构: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0 年 年 2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 5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 21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 22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 24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 34 - 第七章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 ................................................................................................................. - 35 -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 50 -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56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汶川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 汶川县人民法院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汶政采询〔 2020 〕1 21 号

 2.采购项目名称:

 汶川县人民法院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三、 采购项目简介

 共一包 :第一包:

 业务通用设备 ;预算价:6 6 万元;最高限价:6 6 万元;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abazhou.gov.cn)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2 月

 24

 日 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北京时间),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凭注册企业数字身份 CA 证书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询价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企业须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询价文件唯一途径。

 (二)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缴纳系统使用费 150 元。

 (三)询价文件获取的时限以公告规定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获取。

 八、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地点:

 9.1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电子响应文件只接受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阿坝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9.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询价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 30 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采购人:

 汶川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汶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8090430989 邮

 编:62300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老师

  张老师

  地

 址:汶川县信访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837-6228581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限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预算价:6 6 万元;最高限 6 6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 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一、节能、环保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认证参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品目清单执行。属于强制节能采购的所投产品必须附认证机构目录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和环保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产品价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二、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如涉及)

 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询价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如涉及)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

 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属于3C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签订合同前提供证书备查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5% 由采购人收取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 询价文件咨询、过程、结果询问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0837-6228581 采

 购

 人:咨询电话:1800430989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618998

 8 供应商质疑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准、采购结果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质疑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0837-6228581 采

 购

 人:咨询电话:180043098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汶川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837-6223822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1 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监督人员按询价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端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3)开标时间到达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端中下达“网上解密”命令。解密时间:15 分钟(下达“网上解密”命令开始计算)。

 (4)供应商须在“网上解密”命令下达 15 分钟内在线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开标”本项目的“即时通知”栏。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在 15 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不提供网上解密服务)。

 (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有效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导入完成后,开标端自动生成包括供应商名称、包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等内容的开标记录表,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所有供应商公布。

 注: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和现场监督人员对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封存,待意外情形消除后,再继续进行开标、评标。

 12 询价报价方式 开标完成后,请供应商在开标当天13:00自行前往询价地点接受询价小组询价,询价小组询价时,供应商未到而造成未能完成询价的,按供应商自愿放弃询价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3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汶川县人民法院。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汶川县人民法院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汶川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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