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提纲3篇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提纲3篇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提纲篇1
锅炉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局及总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公司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我做为党支部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作风问题。分公司支委会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会议和学习会每次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我深刻认识“三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和推动“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三转”要求,经支委会研究,对分公司纪检工作进行调整,从分管职能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一是制定方案,构建惩防体系。根据总公司党委要求,结合供热工作特点,对构建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内容。扎实推进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以热用户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八项规定。分公司党支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项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从严落实、贯彻执行各项纪律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常规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根据部署,在分公司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当好表率、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加;突出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主题,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结合书记讲党课制度,三是开展党性锻炼,划定思想红线。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干部们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明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将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打硬战、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强大队伍。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人,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落实行政主职暗访工作制度,围绕行业行风效能建设热点问题开展暗访检查,全年共开展主职暗访检查十余次,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出,并跟踪检查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落实效能建设要求,严肃值班备勤纪律,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备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监控系统,实时监督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状态,着力培养良好的机关工作习惯。二是正风肃纪长效化。为推进分公司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以及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年来,我分公司党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总公司党委各项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为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提纲篇2
近年来,海城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海城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39.05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海城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张枭杰、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张枭杰(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枭杰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海城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高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海城区六小“海城廉教”示范点,完善海城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海城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逸夫小学原校长安妮,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逸夫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20.3381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逸夫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海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妮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海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肖德坚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海城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海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罗卫波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罗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城区工信局干部吴天铭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吴天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郭钧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郭钧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海城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张枭杰案件中,张枭杰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张枭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张枭杰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张枭杰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韩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3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党的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出现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气遭受侵蚀,政治立场产生动摇甚至变质。讲政治是我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途径,忽视、弱化政治建设或者政治建设抓不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就会方向不清、失去灵魂,不利于我党建设以及长远发展。
(二)存在干部不敢担当的“无为论”,工作的“恐事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侵害党的事业的“毒瘤”,不但贻误工作,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而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近年来,在海城区干部队伍中,“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和不良作风普遍存在,更有干部抛出了“无为论”、患上了“恐事症”,该主动服务的停了下来,该超前谋划的扔至一边,有的甚至“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已然成为推动海城区改革发展的一大“绊脚石”。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经过十八大后持续治理,“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得到明显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由于看似问题小,但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容易反复出现,同时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党和国家机构部分职责、权责交叉重叠,为机构之间、公职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提供借口。长此以往,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释了反腐红利。
(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互惠互利。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个别“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链。执法部门权力过度集中,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金钱执法、人情执法常有发生,执法者被“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点凸出。
(五)“两违”执法成为权钱交易的香饽饽。海城区作为中心辖区,城市执法、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关,“两违”背后的经济利益日渐增大,“两违”现象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个别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一处处违章建筑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让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得以屹立不倒。“两违”现象乱象丛生,既增加城镇化建设成本,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又损害了法治威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城市执法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基层执法人员党性教育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有差距。基层纪检干部存在新手多、调动多的现象,新同志较多,年龄大的同志偏多。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只配备一名兼职纪工委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纪违法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熟,办案基本功不扎实,对案件线索也不敏感,观念保守,习惯于守株待兔,除了群众举报,自行挖掘线索的能力不强,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落实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门、直达基层,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准确把握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两种关系,严格对照“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紧紧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整合审查力量,规范审查流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案件,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增强全区各级贯彻执行“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盯牢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关键少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改革方针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震慑常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重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回避矛盾、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常抓不懈惩贪治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大宗采购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城市执法、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把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隐形问题,坚决查处和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力量,提升整体素质,改变力量单薄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化建设街道纪工委接访室和谈话室,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工作,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制度关进笼子里。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提纲篇3
党性党风党纪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重视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建设,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重大意义,全省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干部作风建设、党性党风党纪建设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当前我们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必须按照胡锦涛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建设,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当前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从当前总体情况来看,广大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表现是好的,能够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无私奉献,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但也应看到,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纠正。
1、宗旨意识不牢,理想信念不坚定。极个别领导干部权力观、价值观错位,将人民赋予的权利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潭;有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
精神萎靡不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法纪观念淡薄,权大于法,做事不计后果;有的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家长制”,独断专行;有的奉行好人主义,不讲党性讲交情,不讲原则讲关系;有的不顾实际,热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官一任,遗害一方。
2、大局观念、发展意识不强,行政效率不高。一些领导干部只强调本地、本部门利益,不注重不同地区的之间的相互协作、互利共赢,不同的部门之间相互抵触,各自为政;有的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期的发展眼光;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将执法作为创收的手段,存在利益驱动的行为;有的作风漂浮,不积极落实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
3、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有的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不能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百姓疾苦;在个别部门、个别干部身上存在与民争利的行为,惠农政策不认真落实,还有的从中套取资金、中饱私囊;有的地方涉农“三乱”屡禁不止等
4、艰苦奋斗传统不能很好的坚持,存在享乐主义。少数领导干部自以为贡献大,生活上脱离群众,奢侈浪费严重,有的超标准购臵小汽车、超标准装修办公场所;有的婚丧事讲排场、比阔气;有的大吃大喝、甚至出入低格调娱乐场所,生活作风腐化堕落。
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出现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党员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乏力。一些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持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总是借口公事繁忙而忽视学习,尤其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偶尔学习,也只是敷衍一下,不能做到入脑入心,加之教育形式呆板、单调,无法实现党员干部通过教育来加强党性修养和主观世界的改造,也就无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面对各种思潮的影响无法站稳立场,就会出现思想的滑坡,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2、管理不严。一些地方干部选拔人用机制上存在弊端,在选拔任用干部和考核评价上存在只看重工作实绩、轻视思想作风要求的问题,不能做到“德才兼备”,甚至有的是“带病提拔”致使一些思想政治不过硬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难免出现问题。
3、监督缺位。在干部监督上,存在对上不敢监督、同级不愿监督、对下疏于监督的“怪圈”,有些党员干部存在着监督上级怕丢“位子”、监督同级怕丢“面子”、监督下级怕丢选票思想,加之舆论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缺乏对媒体监督的正面引导,造成对干部的监督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
4、惩治不力。一些地方对干部保护有余、惩戒不足,在对违纪违法干部惩处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由于怕在社会上造成不利影响,对惩治违纪干部不愿公开,因而不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不能对广大干部做到警钟常鸣。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一些建议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的要求,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大兴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力宣传勤廉兼优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分层次地举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博览园”建设,拓展廉政漫画、格言、公益广告、广场演出等工作内容,努力打造有本地特色的政文化品牌。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臵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公款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3、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使用查办案件措施的规定。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做到查管分离。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坚持办案“双报告”制度。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扩大内需等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继续做好投诉受理和经济发展环境企业监测点工作,积极开展走访群众、联系企业活动,切实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5、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对市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近年来出台的一些重点制度的宣传,教育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要抓延伸,完善制度体系。在巩固已有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把制度建设的重点向基层延伸、向薄弱环节延伸、向新的工作项目延伸;要抓评估,提高制度执行力。按照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系统科学的要求,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健全完善制度运行机制;要抓创新,增强制度的预防效果。围绕改革和重大举措的实施,以预防腐败的思路,创新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大治本和预防工作力度。
6、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抓好所承担的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建设。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要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结合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强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要抓好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要及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各级党委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要按年度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对责任追究不力的,要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严肃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坚决把那些不负责任导致重大问题发生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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