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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4篇

发布时间:2022-10-29 19:18:02 | 来源:网友投稿

最新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4篇

最新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篇1

  一、开学前11。居家监测报告体温

  1、开学前,学生居家减少外出,减少与外人接触。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立即就医并向社区和学校报备,顺延返校日期。待症状消除后,持医院有关证明,方可返校。

  2、开学前14天,学生每日监测体温,返校前要填报

  __“健康码”,取得__“健康码”绿码后,方可返校。

  3、要如实向学校报告14天的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

  二、开学后1。家长要为学生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纸巾或免洗消毒洗手液;自备水杯,提倡带饮用水到校。

  2、每天早晨做好体温监测。家长督促、指导学生每天起床后监测体温,并通过班级群或相关系统程序等方式上传体温情况,体温正常方可出门。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到校,要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报告。

  3、学生应主动佩戴口罩,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体温异常者经学校登记备案后由学校报区上级部门,按相关要求由家人陪同到__指定的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4、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学生要按学校规定的错峰时间到校,不要在校门口聚集。到校后严格按照学校规划的线路行进,在指定区域活动,按学校的各项要求去做。

  5、如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等症状,由学校进行隔离,并电话通知家长,家长在接到电话后应第一时间到校,按相关要求由家人陪同到医院就医。

  6、上课: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等症状,立即报告老师。

  7、课间:保持一定距离排队依次如厕,便后及时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或用含醇速干手消毒液揉搓双手。便前便后及时正确洗手。

  8、就餐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分时段就餐,提倡自带饭盒,排队间距要1米以上,餐前洗手。在食堂就餐要单人单桌同向就坐,餐前最后一刻摘下口罩,快速就餐,少交谈,餐毕后戴口罩,迅速离开。

  9、学生每日上下学,建议步行或骑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学生每日应尽量维持“家——学校两点一线的轨迹。如果去过其他场所,记录11。好行程,以便配合可能发生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学生放学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并立即洗手消毒,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12、学生要养成外出归来;饭前便后;接触过公共设施或物品后;接触过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后;咳嗽或打喷嚏用手遮掩后等情况,均需及时进行手卫生,使用流动水及洗手液/肥皂,按照七部洗手法规范清洗双手,揉搓至少20秒(采用快乐洗手法,可唱2遍生日快乐歌),然后用纸巾擦干或自然晾干。

  三、注意事项为保障每一名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每一个家庭的团圆幸福,请家长和学生配合学校做到:

  1、配合学校做好身体健康的各项工作;2。坚决防止隐瞒身体状况、带病上课等情况发生;3。所有人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4。加强诚信教育,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蔓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学校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理,对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秋季开学在即,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共同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四、附件学生身体健康承诺书班级

  姓名

  幼儿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地址

最新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篇2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最新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篇3

 

最新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职责.篇4

  (一)开学前

  1、全员摸底调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和家长在开学前完成健康码申领(无手机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完成健康码副卡申领),并按学校要求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含出入境)情况以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师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学校要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详见附件3),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3、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要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规定和教育教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干部和教师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学校定点值守。

  4、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5号)要求,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5、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嘉兴市学校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附件4)要求,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物资筹措,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各校配齐备足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6、改善学校卫生专门场所设施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要求配备足量的流水洗手设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间建设和管理,配备足够的杀菌消毒洗手液、擦手纸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和冲洗,确保学校师生个人卫生需要,不断提升学校卫生间文明程度。

  7、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消毒器械和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罩等,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和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8、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亮码、扫码和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登记好信息。

  9、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10、优化教学计划。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调整好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育教学进度。

  11、开展防疫培训。各地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参加由卫健部门提供的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政策、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与技能普及教育,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完成防疫培训并通过在线测试,并充分利用“防疫教育工具包”,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要开展学校医务人员培训,在开学前一周内,根据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开学前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卫健部门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医或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和知识培训,提升以实战为导向的应知应会技能。

  12、组织督查指导。开学前,各地要建立“一校一组”指导机制,指导督促每所学校建立由教育、卫健(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属地镇(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等方面力量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对所指导的学校开展“一对一”的检查和服务,确保学校严格按照防控专业要求和技术指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二)开学当日

  1、错时报到。全市学生分三批开学:第一批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第二批为高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初一、二年级、小学4-6年级;第三批为小学1-3年级、幼儿园。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要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年级较多、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安排上下午时间分开报到,切实防止报到当日校门口的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

  2、门卫管理。学生报到日,家长只能送到校门口,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各学校要提前筹划,妥善做好学生进校和住宿生行李物品及入住宿舍的安排和师生、生生互助等工作。完成报到进校后,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

  3、健康监测。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在进校前必须测体温。学校要组织充足力量开设多个通道分散设点开展检测,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滞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临时帐篷,对体温异常学生及时送至“临时隔离室”妥善安置。

  (三)开学后

  1、指导出行防护。提醒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随时保持个人手部卫生,如随身携带使用消毒湿巾、快速免洗手消毒液等。

  2、加强门卫管理。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学校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除救护、防疫车辆和配送物资等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在严格履行报批、检测和登记等程序后方可进入校园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暂停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对外开放。对外地来嘉学习考察的团组,请各地、各学校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嘉。

  3、落实师生体温检测。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增加晚检,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晚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4、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的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对缺勤、请假或早退的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5、暂停人员聚集。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6、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__〕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把传染病防护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学生新冠防控健康教育课覆盖率100%。要求每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相互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7、加强食堂和超市管理。学校要充分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准备,在开学前3-5天完成自查,并暂停校内超市营业。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于开学前完成对所属学校涉及食品安全的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在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每日体温测量、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方面的工作。食堂员工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避免直接裸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生熟食品(材)混用,避免生食肉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分餐制度,固定学生就餐区域,落实校长陪餐制度,通过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送餐到班级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通过校外配餐的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配送单位进行事先检查,及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求配送单位加强对配送人员管理,固定配送人员,要求配送人员戴口罩、测温合格后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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