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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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1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市人社局举办了以"真情相助,排忧解难"为主题的"农民工恳谈日"活动,此次恳谈日活动主要围绕农民工本年度的工作生活及返乡情况展开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
1月7日上午9点,前来参加此次恳谈日的各位领导和17位本地农民工及返乡农民工代表以及企业负责人纷纷在会议室里就坐。首先文登市就业办副主任讲到,此次活动以"倾情问****,服务促和谐"为主题,目的是为进一步畅通****与农民工群体的交流渠道,创新联系载体,提升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
在这次恳谈活动中,对于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予以答复,在与我市各企业农民工代表的恳谈中我们发现,我市今年在春运农民工返乡期间企业不存在拖欠工资及抵押等情况,在此次座谈中我们要让农民工真正感觉到自己就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发展成果要真心实意让农民工分享。这些年来,随着金融危机的退市,文登市经济的稳步提升,我市农民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也在同步提高,今年农民工的工资普遍提高了10%-17%,生活可谓是"芝麻开花节节高"。
在座谈会上来自南海新区金太阳光热发电的农民工代表李新刚自告奋勇首先发言,李新刚讲到自己是9月份参加工作的,就在上个月24号,这一天是传统节日圣诞节之前的平安夜,就在这一天晚上,李新刚参加了金太阳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的一次特殊的生日晚会,69名员工一起分享了他的快乐范文写作。
李新刚是外乡人,往年的生日他都是和爸妈一起过的,而今天和他一起过生日的还有其他69位员工。他告诉我们,该企业负责人每月都要选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为这个月过生日的员工共同举办一次生日晚会,更让他高兴的是今年在金太阳光热发电有限公司找到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每月大约有2500多元的收入。当讲到这里的时候,李新刚脸上堆满了笑容。在来到金太阳的三个多月里,他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和谐的大家庭,他现在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业务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
李新刚的发言引起现场其他的农民工代表的共鸣,打消了他们的紧张感,在随后的时间里大家都踊跃发言,和在座各位领导进行了互动交流。农民工代表向各位领导反映着他们关心的问题,各位领导也作出了详尽的解答。在农民工代表关心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工资低、社会保险等问题上,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面对面的为农民工代表们讲解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www.fwsir.com)让在座的农民工代表们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良好的互动让座谈会现场呈现出一派温馨和谐的氛围。
此次恳谈会上共解决各类农民工意见11条,包括社会保险的缴纳、工资支付、以及特殊工种的退休问题,最后农民工集体反应,今年在文登市****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下,现在工资拖欠现象基本没有看到,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而且薪酬也不低,工资有了保证,大家自然干活卖力。通过以前几次的农民工恳谈日的宣传活动,很多农民工学到了更多的法律、文化知识,有这么好的政策,农民工代表表示无论是何工种,都要踏踏实实去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这次恳谈日活动中,我们从企业了解到,今年的返乡农民工占95%,剩下的有将近5%留在文登过春节,通过此次农民工恳谈活动,我们以与企业达成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前和汽车站、火车站联系,开辟专门售票窗口,要求他们为外地工返乡开通绿色通道。
(二)要求用工企业对外地工比较密集的地域,提前包车,把工人直接送到他们家乡。
(三)需要转车的工人和购票有困难的路线,企业提前帮助工人订票。
(四)对于集中送工人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会亲自参与欢送,并且特别印制了慰问信,让工人带回家乡,感谢他们的家人对我们企业工人的支持,欢迎工人明年继续来文登创业。
(五)我们尽量做到,让他们感到文登就是他们的家乡,我们也是他们的亲人。
今年,我们会把"农民工"恳谈日,形成制度,继续办下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把城市当做"第二家乡",为城市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就要保证他们的辛勤付出获得合理的回报和认同,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更加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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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市、区有关对农民工加强培训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朝真实际,20xx年度认真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为提高我乡农民工素质和就业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就20xx年度工作总结于后。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近年来,我乡和各村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输出,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提高我乡劳务输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乡现有劳动力6537多人,20xx年外出务工达3364人,比20xx年增加86人,但外出人员中受过专业培训的少,严重低于国家和省市要求的水平。
从全乡情况来看,农民工培训仍存在认识不刻位,培训的投入、激励、监督等机制不足,培训规模小,培训资金缺乏,培训手段落后和培训资源缺乏整合,以及引导扶持工作仍需加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就业竞争日趋加剧,对农民工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意义,成立了朝真乡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经发办、农机、团委、妇联、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由乡劳务开发办公室和成教中心校实施,大力推进“三个转变”,把加强农民工培训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大事来抓;作为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的实事来抓;作为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龙头工程来抓。
统一规划、分工协作,实现我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由兼业型向专业型、由季节性向常年性、由数量型向素质型的转变。
二、农民工培训思路,目标和任务
我乡20xx年农民工培训的整体思路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本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针,坚持短期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培训与就业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充分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农民工培训。
我乡农民工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是:今年培训农民工1200人,完成培训1700人,其中1550人为引导培训,于今年7月、11月先后邀请xx区职教中心、市旅游职业学校在青荣村、朝真村分别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阳光培训,培训学员150人,受训学员结业率100%,就业率达85%。
三、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措施
(一)加强农民工路训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领导,明确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培训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出台配套措施。乡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乡农民工培训工作,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农民工培训各种奖励政策。
(二)整合教学资源,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建立农民工培训长效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当前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学校,乡成教中心校等建成为农民工培训的重要阵地,完善教学培训条件,扩大培训规模,积极开展进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三)推行农民工劳动预备制度。逐步建立“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要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衣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评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四)推进农民工培训就业一体化。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加强农民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以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为重点,引导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培训与输出良性互动。
(五)不断壮大区域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努力实现劳动从纯粹的农业产业环节向其他环节转移。
(六)加拟农民工培训服务工作。对已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业,将农民工培训纳入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农民工培训专兼职师资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加强农民培训教材开发,编写规范统一、新颖实用、简单易懂的农民工培训教材,建立农民工培训评价制度,加强培训效果考核。
朝真乡农民工培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任务还非常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在20xx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为我乡的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工作,开拓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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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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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上的干部讲话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工作的核心就是千方百计促进老百姓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让一个群众返贫的底线,而务工收入对老百姓来说已经成为稳定增收的“铁杆庄稼”,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稳定的社会大局造成影响;往大了讲,直接关乎党委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平正义,直接体现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高低和是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体现。
前面,*常务副市长对全市未办结的欠薪案件、未化解的欠薪隐患以及标准化工地建设、陇明公平台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并对办结时限、工作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这些问题,会议通报到了县区、单位、项目和企业,谁多谁少、谁轻谁重,都很清楚。市政府在上周第*次常务会议上已经作了专题研究部署,刚才也看了各县区和各部门的汇报材料。总体感觉,经过多年的持续治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有些还很严重,我感觉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重大隐患比较突出,主要是三条地方高速和恒大房地产的问题。
二是问题整改没有见底,目前还有*个欠薪案件未办结,*月份排查问题还剩*个没整改到位,有些因为办理不及时已经造成群体访、越级访;随着排查工作的继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出现。
三是基础支撑比较乏力,表现在两个方面:标准化工地质量不高,工资表代签现象普遍存在,“硬伤”比较多,近期调研的*个项目中有*个存在问题,占比高达*%;陇明公平台应用率低,全市录入*平台的项目*个,通过平台发放工资的仅占*%,安定、通渭、漳县、定西高新区不到三分之一;通过平台实名制考勤的仅占*%,*在*%以下。
四是失信惩戒作用发挥有限,各县区普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信惩戒的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造成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就一条——思想认识没到位、责任落实没到位,包括人社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等等,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特别是受疫情侵袭、年关将近等因素影响,整体形势仍然严峻,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大家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认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朝着基本无拖欠这个目标继续努力,最终实现根治欠薪。
下面,我重点围绕解决当下突出问题、着眼长远根治欠薪、确保实现四个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规模<*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确保欠薪线索平台办结率排名“全省中间偏上”、确保省上年终考核实现“保六争五”),着重讲三点意见:
第一,欠薪隐患问题要坚持全面排查、专人盯办、迅速化解。
关键抓好三件事:
一是现存隐患要抓紧化解。*月份排查出的*个欠薪隐患还有*个没有化解,是谁的责任、什么时候完成,刚才已经交办的非常清楚,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快进度,综合运用提醒、预警、约谈、处罚等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筹集资金、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两周内要全部解决到位。
二是新的隐患要继续排查。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当前发展形势针对性开展排查,各县区和人社、住建、交运、商务、文旅等部门围绕在建项目停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等问题,继续深入排查梳理重大欠薪隐患,尽快摸清底数,每个隐患都要做到“五清楚”(欠薪项目清楚、欠薪金额清楚、涉及人数清楚、各方责任清楚、根治措施清楚),并逐一建立台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部销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防止越级上访。
三是重大隐患要专人盯办。目前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三条高速,其中定临、通定两条高速,市上已协调建设银行各支持*亿元贷款予以解决,目前还没到位,市交运局要盯办落实、加快进度;陇漳高速由市交运局会同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确定贷款合作银行,务必于*月前解决到位。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政府资本金,同步撬动银行发放贷款,从根本上解决好三条高速欠薪问题。二一个是恒大悦龙台,责任在安定区和市住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尽快核实欠薪金额、人数,分类研究解决,其中对*月*日前拖欠的,督促施工单位自行筹资解决;*月*日以后拖欠的,从市住建局监管账户拨付资金,*月底前务必解决到位。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足额补齐三期项目工资保证金,后续再发生欠薪问题就要马上能够兜底。
第二,重点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加快清仓、全部见底。
重点是两类案件:
一是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对涉及金额小、人数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欠薪案件,要实行政府领导包案,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逐一销号。对重大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企业清偿确有困难的,属地政府要做好兜底保障,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等措施,先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欠薪线索平台投诉案件办理要各方联动、随接随办。目前全国欠薪线索处置平台、*省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的办结率都排在前列(共办结国家欠薪线索*条、办结率*%,办结省上欠薪线索*条、办结率*%),但问题是办结率和排名都不稳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市上已发布《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提倡通过两个平台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等“不见面”形式线上反映欠薪问题,从数据来看,农民工现场投诉减少,电话投诉、网络平台举报明显增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政府领导包抓、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具体办理机制,真正做到随接随办、高效办理,争取办结率“稳定全省中间偏上”。
第三,解决根本问题要注重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
要着重夯实“两个基础”、完善“四个机制”、压实“五方责任”,加快形成“不敢欠”“不能欠”“能清欠”的工作局面。
夯实“两个基础”:
一是夯实标准化工地建设基础,对专用账户不规范、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代签字现象等突出问题,要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项目逐户排查,严格按规范和标准整改完善,确保年底考核时不出问题。各级人社和住建、交运、水务、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督促在建项目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二是夯实陇明公平台应用基础,目前实名考勤数据上传、平台发放工资两项指标比较靠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特别是住建部门要尽快督促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将实名考勤与“陇明公”平台及时对接连通,务必于*月*日冬季项目停工前实现考勤数据全部实时上传。人社部门总牵头,督促在建项目全部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月底必须达到*%。
完善“四项机制”:
一是首问责任、盯办落实机制。市人社局要统一公布市县两级受理举报电话和办事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维权服务,做到专人负责、投诉有门、处理及时、结果公正。
二是优先调解、“绿色通道”机制。调解仲裁机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法院要进一步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纳入速执程序,优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联合惩戒、刑事衔接机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加快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直通车”,尤其对涉嫌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人社部门每个季度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划入“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要应列尽列。发改、财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要根据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员信息,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高档生活消费、出行等方面严格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要采取暂停投标、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惩戒措施,切实提高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是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定西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发展改革、教育、卫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直包抓县区的单位(人社、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项目建设单位也要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并提高根治欠薪工作在政府履责考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建立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对欠薪问题突出、制度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包抓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按季度考核并进行约谈;因欠薪问题引发*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县区,根治欠薪工作考核直接评为C级,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压实“五方责任”:即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人社部门协调指导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
一是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所有工作、所有问题全部责任到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住建、交运等行业部门要将根治欠薪与项目质量一并纳入日常检查考核,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案件。
三是*个市直包抓单位(人社包抓岷县、发改包抓陇西、财政包抓漳县、住建包抓渭源、交运包抓通渭、水务包抓临洮、工信包抓安定),每季度要对包抓县区根治欠薪问题进行一次专项调研,随时进行督促指导。
四是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研判形势,汇总反映问题,研究分析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五是发改、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大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要及时受理,快立、快办、快结;其他成员单位也要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共同努力根治欠薪。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5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6
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对标工作总体目标,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了自查,查漏补缺,以不断提升税收工作对我区农民工工资的保障。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
区税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股、税政股、风险管理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税源管理单位等为成员的《区税务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负责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始终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疫情优惠等政策,对如何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该享受优惠政策的必须享受到位,截至目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共涉及到 户/次,优惠金额 万元。做到不擅自扩大、缩小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日常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过错疑点分析整改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地;主动与人社、扶贫等有关部门对接,通过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群微信宣传、上门辅导、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共同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并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费,目前,暂未发现违规组织收入的现象。
三、纳税服务措施落实
(一)防疫措施方面的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上岗前佩戴好口罩,对所有物品进行消毒。纳税人进入办税厅之前进行体温测量,同时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错峰办税,提倡预约办税,尽量减少办税大厅的人流量。同时充实导税台、自助办税区域的人员力量,选取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导税员,前移审核环节,缩短办税时长。
(二)电子税务局推行情况为减少办税厅人流量大的情况,我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积极引导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于3月组织召开了“三用三全”工作部署会,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支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3支税收政策服务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局领导班子担任总指挥,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队长,并划分责任到人。其中,先锋服务小分队以各税源管理管辖区分为5个网格,每一个网格对应安排一个先锋服务小分队,实行包片包干负责,做到持续支持帮扶纳税人全覆盖。
四、预警监控和联合惩戒落实
区税务局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主动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了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劳动监察大队还未通知我局采取相关措施,但已与人社部门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需要我局配合时,人社局会通知我局参与相应的整治行动。
同时通知各分局、税务所了解:所管辖的企业中,有无拖欠工资情况。
五、工作建议
获取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时效性上有待加强,希望主管的政府部门能及时通知,建立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以便我局在第一时间能获取信息。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7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14】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8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怀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人保系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在农民工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我局共接待投诉、举报案件来信来访142件,受理投诉142起,结案140件,涉及劳动者471人,涉及金额964.16万元;其中,处理集体性事件8起,涉及劳动者200余人;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7件,结案率98%,涉及劳动者人数378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截止今年9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6户,纠正违法单位数32家,发出询问通知书391份,整改指令书32份,处罚告知书5份。
2.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我局组织农民工开展劳动合同“春暖行动”,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监察大队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并给予全额付清。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3、加强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做好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我局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做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长效机制,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日常巡视工作是保障劳动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年来,我局对全区用人单位进行了四次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并采取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与用工单位负责人及劳动者广泛交谈,认真讲解当前国家劳动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
深入用人单位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与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美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的合法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促进劳动合同依法覆行。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还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第二,部分建筑行业的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较困难。
在上一年的工作中,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与时俱进谋发展,开拓创新求突破,不断实践与探索,力求构建“勤政、廉洁、高效、创新”的“服务型”政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排头兵”作用,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立新功。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9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在我项目部全面有效执行,在本项目部范围内集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规范工资支付。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1年。三是明确清偿责任。四是强化各项制度。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五是强化监管手段。
《条例》执行步骤:
一是制定计划,推进工作开展。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根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我项目部明确了三个阶段,分别是:集中宣传、组织学习培训、配套完善。对《条例》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标语、项目开展专题会议。
二是组织培训,提高项目部执行能力。为确保《条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本项目部通过自学+线上学习方式,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互动问答,使项目人员对《条例》有充分的认识。
三是发宣传单,提高《条例》普及率。向农民工发放《条例》宣传单120余份,施工现场张挂《条例》宣传标语6条。
四是现场解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务工人员陆续返回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向农民工宣传解读《条例》,有效引导和规范农民工依法维权用工行为。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10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党员管理工作,把加强农民工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抓细。根据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理顺和完善农民工党员管理体制,为农民工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实行党员外出报告登记制度。规定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支部报告,建立农民工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帐,根据农民工党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实现对农民工党员的跟踪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党员外出前,由所在支部掌握外出原因、地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然后由支部具体确定联系人,负责了解外出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向农民工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对农民工党员不良思想倾向及时予以引导纠正。
三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实行外出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网上的微信语音、视频和图片等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增强农民工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意识。
四是建立流动党员诫免制度。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农民工党员,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对于仍不见效成的畅通“出口”,打消农民工党员“在外无人管”的自由散漫思想。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农民工党员组织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有的农民工流动党员在外务工期间,无法正常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个别流入地党组织不愿接纳农民工流动党员,两边组织生活都不参加,成为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二)部分农民工党员党性意识不强。部分农民工党员对党的先进性认识不足,组织观念淡化,外出不主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无法了解和掌握流动农民工党员的情况,党组织难以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下步打算
(一)建立组织,确保农民工党员做到离家不离党。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在农民工党员聚集的地方建立农民工党员流动党支部,将每一名农民工党员都纳入到党组织的管理范围之内,确保外出农民工党员定期参加组织活动,做到“离家不离党”。
(二)创新机制,探索农民工党员管理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农民工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农民工党员每个季度要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二是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农民工党员制度。每逢重大节日,农民工党员所在的党支部都要到农民工党员家中走访,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送去党组织的问候。(三)强化服务,使农民工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党组织为党员提供证件办理、信息咨询、关系接转等业务办理帮助。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和帮扶,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帮助外出农民工党员把留守在家的孩子、老人等家庭成员照顾好,使他们在外面无后顾之忧,使农民工党员找到“家”的感觉。
镇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篇11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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