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10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10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1
党章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学校党建工作正是体现党的生命与活力。能否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是党建工作的关键所在。 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尤其是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使党建工作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学校党建工作与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定的困惑,如果不认真及时抓好党建工作,就无法带领广教职员工去努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党组织将是一盘散沙,有损于党的光辉形象。
要搞好新形势下的学校党建工作,必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认真探索党建工作带动党员、职工教育的最佳结合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增强凝聚力上层次、提高创造力求突破、扩大影响力讲实效,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此, 我们通过与部分基层支部委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师交流等方式,获取了有关学校党建工作的一手材料。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现状:
(一)、认可和肯定的方面:
1、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学校的发展历程中,从班子队伍建设,到基层教研组,许多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务繁重的岗位都由共产党员承担,许多发展困难和难题都由共产党员来克服与解除,普通群众对党员教师的评价很高。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下,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与力量不但没有削弱,相反成为了校长治理好学校的坚强后盾,这一点表现非常明显。
2、学校党组织建设网络较为科学。把党的基层支部设在年级组(部门或特殊群体),把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服务有机结合,克服了较前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3、班子结构较为科学。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建设党委班子和党支部班子,注重提拔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的年轻党员进入班子。党委成员思想素质高,政治过硬,在班子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为政清廉、开拓创新的坚强集体;支部委员均由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肯干,改革意识强的同志组成,形成了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战斗集体。
4、《学校党建党务规范》的建立与落实,严肃了党的纪律,使党内学习、组织生活、评议、监督、组织发展等有章可循,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有待完善与加强的方面:
1、在探索学校党建工作创新意识方面有待加强。在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活动载体内容还比较单一,形式还比较单调,方法还比较老套,对员工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满足不了员工在思想上的需求和利益上的追求。
2、学校党建活动的开展缺乏有效的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党建活动的开展,虽然未受到经费的制约,但鉴于目前学校经费均实行预算制度,而学校党建工作没有列入专项经费预算,从而学校党建活动开展没有有效的保障。
3、少数党员教师缺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理念,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宗旨意识上认识有些模糊,不能有效发挥其先进性。
4、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少数党员工作缺乏主动性,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和自觉性不够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对策与建议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给我们学校的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围绕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教育又好又快和谐发展的目标上来,这是摆在学校党组织面前的一项主要任务,如何加强学校的党建工作,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实践,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机制,向干部队伍管理要效益。健全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干部管理融入于日常的工作监督、检查、考核;二是积极引导,着力提高在任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思想教育与自省教育结合,在提高在任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敬业精神、务实精神、是非观念、自律态度等下功夫;三是多措并举,提高领导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创新能力、驾驭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四是严格标准,向干部队伍选拔工作要贤才。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拓宽用人视野,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选贤任能,按照德才兼备干部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把那些优秀党员教师充实到管理岗位。
(二)理顺学校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学校党建工作应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创新党政分开的管理和工作机制,立足党建,有效发挥党委的职能。
1、正确处理好党务和政务的关系。党务和政务要目标一致,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管理上分,目标上合、工作上分,行动上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党委要围绕党建工作中心,全力支持校长抓好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行政工作的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上来。
3、主动为行政工作排忧解难。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行政领导上的,充分发挥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及时疏导调解,使行政领导集中精力抓好行政的整体工作。
4、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找准并抓住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结合点,为全面提高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服务,做到立足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学。5、加强对共青团、工会、统战工作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章程》和政策开展工作。
(三)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学校党组织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快素质教育的推动者,是提升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坚强后盾。党员教师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必须树立良好的党员教师形象,以党风带师风。社会的发展靠教育,教育的发展在教师,党员教师要成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模范,倡导党员教师争做“五个模范”。一是做爱岗敬业的模范;二是做改革创新的模范;三是做团结进取的模范;四是业务钻研的模范;五是做无私奉献的模范。人民教师的光荣就在于把自己的知识和心血无私地奉献给学生,党员教师要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集体与个人、功与利的关系,在本职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组织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结合,推崇科学精神与民主意识,变服从权威为服从真理,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交流,积极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动,帮学互助,从群众的智慧中提炼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实现思想政治工作效能的最大化。不断地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新思路。努力开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逐步实现党建工作“五好”目标。
在新的形势下,学校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内容和新方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广大党员,努力拼博,努力实现班子建设好、干部队伍好、制度执行好、工作业绩好、党员形象好的“五好”目标,做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全面执行,保证学校健康发展。
只要我们在学校党建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从而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坚实的思想基础,为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做出应有的贡献。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2
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对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调研过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有市人大代表、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信息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市南区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和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推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构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大侦监”工作格局。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把法定逮捕条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过建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发挥刑事侦查监督前置把关和引导取证作用,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7件次,对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诉910人;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全面建成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为骨干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全市44个行政执法机关、近8000项行政处罚权的网上动态监督和网上移送、网上立案。
二是开展刑事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密切关注社会公共安全,聚焦经济社会热点,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围绕涉黑涉毒、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开展打黑除恶、百城禁毒会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农产品走私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案件进行专项重点督查,充分体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牢固树立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因事实不清或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303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和解优先,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来,对1326名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断强化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线索受理、案件质量保障、内部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活动,着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市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及原因:
一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理念还有偏差。部分检察机关没有将侦查监督工作与反贪反渎、公诉等检察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侦查人员配备、办案保障上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检察人员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人员未能正确辨证地把握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存在“规避考核、谋求双赢”和“分工负责、互相妥协、互相照顾”的现象,在执法办案观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的倾向。有的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机关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证据质量不高,补充侦查不到位,影响办案质量。有的群众对“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则不能正确理解,个别人存在对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过社会舆论、闹访缠访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施压的现象。
二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执法实践看,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时,存在“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等现象,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开展立案监督时往往偏重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而对公安机关尚未纳入视线的案件较少进行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的主动性不够,自侦案件数量较少。对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情况的了解渠道不畅,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久侦不结、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情况难以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纠正。刑事侦查监督措施缺乏刚性,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是否及时回复、回复是否有实质内容,缺少进一步的监督措施。对于刑诉法新增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移交社会危险性证据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实,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后存在线索少、使用率低等问题,案件录入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案件信息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影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在取证、证据固定、罪与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标准不一致、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级检察机关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的“纵向”方式解决,缺少公、检、法三方“横向”沟通协调平台,导致三方认识存在差异,不利于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指导不够,侦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检察人员兼职派驻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证出勤率,无法确保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长期监督指导。
四是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检察官配备数量不足,还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基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突出,部分基层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后仅有3至4名入额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达200件260人,办案人员负担重、压力大,案件办理质量受到影响。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新型案件、疑难案件不断发生,检察人员专业领域知识欠缺、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缺乏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刑事侦查监督工作需要。
三、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纠正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势下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市检察机关都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要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注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等现象,使刑事侦查监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刑事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前沿,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齐头并进、协同发展工作格局。对当立不立、漏侦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案件,要注重听取有关意见和申诉,全面准确地把握好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沟通协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既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落实好“互相制约”的要求,也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业务交流和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会签文件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夯实监督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方向,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探索改变传统的封闭式办案、书面式审查模式,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或近亲属等各方面意见。强化案件管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舆论工具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都了解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职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拓宽案件来源,畅通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3
根据市人大“x常办函〔xx〕7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调研组,于4月20日-27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跃强的带领下,深入部分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采用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看现场,走访市、县、乡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的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情况进行了调研,汇报如下:
一、我县贯彻执行《道交法》情况
我县各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交通安全红线,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扎实推进《道交法》的贯彻实施,在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县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全面指导和部署我县《道交法》的贯彻实施。二是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三是谋划并建设了我县交通建设现有格局,确保了全县人民交通出行的安全顺畅。
(二)开展宣传教育,全民交通意识不断增强。交警部门以身边的事件为案例,收集制作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不该承受的痛》,并搭乘“送电影下乡”活动,在全县近x个行政村进行了播放;教育部门认真开展了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为每个学校选派了一名法制副校长,为数万名中小学生印制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一本通”,在各类学校分发宣传资料x余份,上交通安全课x余节次;司法部门通过“送法进校园、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大力开展《道交法》的宣传;文体广新局则充分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密切部门联动,执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交警部门通过固定卡点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打击了车辆超员超载、机动车超速行驶,无牌、假牌、套牌、遮牌行驶,以及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农机部门则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强了对客运、货运车辆及农用车辆的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辆人货混装,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工商行政管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改装车辆行为。二是加强了对道路的通行保障。公路部门加强了对道路的治理,近年来投入x多万元进行路面、排水沟维修和通道绿化工程,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县道路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的设立;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从源头严把安全关,严厉打击超载行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教育部门则结合交警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重点路段的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并严格校车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文化旅游部门则重点做好旅游景点区域道路相关标识标志的设置及监管,加大对旅游车辆源头安全排查;城管部门加强了对城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集市等行为的管理,确保城区道路的畅通。
近几年来,虽然我县辖内道路里程成倍增长,车辆保有量大幅提升,但由于各部门通力合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显,未发生一起死亡x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道交法》做了大量宣传,但热在城镇,冷在乡村,仍有部分群众对《道交法》等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载、超员、逆向行驶,不打转向灯、不系安全带,农用车载客,摩托无证驾驶,车辆乱行乱摆行为经常发生。特别是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二)与交通有关的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分行困难。受当时环境影响,我县县城的主要通行路线官山路、东云路和解放路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特别是解放路、文昌路、官山路等路段,常出现占道经营现象,行人、自行车被迫挤入机动车道行走,容易发生人车挂撞事故,安全隐患极大。二是部分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县城主要商业街区均存在停车难现象,个别宾馆将建成的停车场擅自改作他用,车辆只能就近停靠在公路边。三是部分路段的标线、标识、标牌不完善,不规范,个别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科学,县城道路两侧随意设置广告牌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执法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警力不足问题突出,干警总数x人,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勤上岗的近x人,实际在岗工作人员x人,加上辅警x人,要承担全县交通警务工作,力量远远不足。另外,因辅警待遇较低,一方面难以留的住人,另一方面,难以招到素质较高的人,城管部门也大体如此,影响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充分发挥乡、村安全信息员的作用,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回村,带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配合协调作用,打造平安交通的良好氛围。《道交法》的贯彻实施涉及多部门,多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相互配合,各尽其责。本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推诿,不争利,对交通安全隐患要做好排查和防范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造平安x。
(三)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章的查处力度,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重点打击酒驾、毒驾和以危险方式扰乱、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非客运车辆载客运营以及破坏道路和标志标识、标牌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对特殊人、车和未成年人飙车行的管理及查处方法,以确保我县交通安全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维护和养护好道路,完善好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县正在实施五个x建设,对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做好对人、车、路的建设、管理和监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4
只要你在路上,就不要放弃前进的勇气,走走停停的生活会一直继续。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对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月下旬至XX月上旬,市人大调研组,赴XX县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实地察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调研XX县、XX区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机构老人生活起居情况,详细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委托XX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提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做法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养老基本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市户籍人口XXX.XX万人,其中:XX周岁以上老人XX万人,占总人口的XX.X%;XX岁以上老人XX.X万人,占总人口的XX%,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XXX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XXX家,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XX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XXX家,共拥有养老床位XXXXX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XX.X张。
(一)养老服务机制日趋完善。市政府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编制了《XX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将养老服务机构布局纳入总体规划,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专业规划的养老设施用地需求。健全完善养老机构补贴制度,对在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竞买土地新建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X.XX-X.XX万元的补贴;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助。深化农村敬老院改革,把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转。
(二)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养老资金X.X亿元,福彩公益金投入X.XX亿元。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拨付资金XXXX余万元,对全市XX家农村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和消防设施改造。强化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经费保障,发放运营补贴资金XXXX.X万元,将失能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X万元(原标准X.XX万元),较原有标准提高XXX%。落实高龄津贴和特困供养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累计发放高龄津贴XXXX余万元。XX县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多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注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XX场次,培训从业人员XXX人次。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建设,建成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积极开展智慧化养老试点建设工作,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XX县XX镇XX社区被评为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建设质量,全市现有三星级养老机构XX家、四星级养老机构X家。注重提高医养服务水平,全市现有护理型养老床位XXXXX张,占比为XX.X%,家庭医生签约老人XX.X万,为XX.X万XX岁以上老人提供健康管理,XX.X万XX岁以上老人进行医养服务指导。不断加大对失能五保老人的服务保障力度,提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X人,集中供养率达到XX.X%。
(四)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X家,配套床位XXXXX张,配备管理服务人员XXXX人,购置活动器材和设施XX套。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现有民办养老机构XX家,床位XXXXX张。居家养老模式稳步推进,已建成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X所,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XX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XX所,开通XXXXX“养老服务热线”,XX小时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集合示范单位XX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XX家设置老年病区和老年病科,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初步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养老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为XX.XX%,XX区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仅为XX.XX%。主要因为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多数空巢老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怕被说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去养老机构。事实上,部分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需求较大,从入住的养老机构人员来看,大部分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迫不得已送到养老机构照顾。XX县XX家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XXX人,X/X以上的老人为失能、半失能人员。调研走访的XX家养老机构中,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XX%。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已建住宅小区中,配有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服务开展缺乏基础平台。以XX县为例,XX县共有XX个城市社区,已建成住宅小区XX个,住户XXXXX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用房XXXX平方米。按照每百户XX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应建设XXXX平方米,尚缺XXXX平方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只是增加楼梯扶手、斜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改造需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相对缺乏,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居家养老服务现有供给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单一。全市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有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不足,运营服务缺少标准,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尚未形成,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保障不足,缺乏医疗护理和精神慰籍,特困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以开展,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根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要实行“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调研中发现,我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不少未按照“四同步”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敬老院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财政向敬老院拨付XX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不够及时。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未能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五)医养结合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医养结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资源整合、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完善。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医疗机构巡诊养老机构的协作协议有的还停留在纸面上。全市医疗机构总数XXXX家,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XXX家,占比X.X%,开设康复保健康科的XX家,占比X.X%,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供给仍需进一步优化。
(六)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养老护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护理技能单一。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多在XX岁左右,调研中发现,一家农村敬老院聘请的医护人员XX岁,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低于XX%,缺乏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XXXX元左右,城区XXXX元左右。护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XX%以上,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职业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意见建议
(一)切实转变传统社会养老观念。广泛宣传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新型的养老模式,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切实转变广大群众的传统养老观念。做好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转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费观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鼓励更多的老年人主动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以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为背景,有效利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养老事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着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高度重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实际、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设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有效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统筹资源配置,科学规划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备,加强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的衔接,不断满足老年人活动需求。着力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工作,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设施资源,优化改善农村养老设施设备条件,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三)突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制定服务流程、实际操作、服务评价标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链接、直接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网路,积极打造XX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收集、分析能力,实现居家服务管理科学有效。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商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服务需求。
(四)不断加大养老服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发布机制,健全奖优罚劣机制。
(五)持续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参与医养结合社会机构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的标准化。完善“医养结合”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依托大数据运用和互联网发展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产业,整合养老和医疗信息资源,提高服务质量。研究制定社区居家养老中基本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与医保衔接的具体办法,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签约履约,保障签约老年人就医取药。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结合XX“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构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探索设立中医药养老服务专区,推动XX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六)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引导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标准、教学计划制定、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与养老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开展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专业教育,探索在XX高校和职业院校教育规划中增设中医药健康养老相关专业。针对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分类培训,积极构建养老服务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强化职业保障,切实解决养老服务队伍人难招、人难留问题。加强医养结合护理员队伍及服务老年人的家政人员规范化培训,提高专业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调研组围绕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分别到xx镇、xx镇、xx镇等卫生院、部分村(居委会)、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实地走访并召开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20xx年换届以来,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及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监测、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卫生应急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成效明显,确保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别是有效处置20xx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成功应对20xx年“7.15”狂犬病疫苗事件等免疫规划风波,无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以来的疫情防控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xx年度慢性病工作获国家疾控中心和慢性病中心先进集体奖。
调研组发现,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不高,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全县卫生技术人员中高职称、高学历占比较低,高级职称xxx人,占比x.xx%,大学本科学历xxx人,占比xx.x%,研究生学历仅x人,无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现象,人员空编率高达xx.xx%,不利于全县疾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技术能力方面,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防保人员仅有x-x人,且多数不是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并身兼数职,不能全身心投入防保工作,处置传染病及突发事件能力不强,致使防保工作基础不牢。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硬件设施建设落后。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工作、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均无专项经费,大部分医院硬件设施不能满足疾控工作需要,医院医疗科室建设不规范,如我县第x人民医院,由于经费不足,医院楼顶和中医馆竟是违规搭建,预防接种室还是危房;疾控系统检验设备达标率低,部分设备缺乏,设施陈旧;镇卫生院差额补助水平不高,人员经费紧张,医院运行困难,严重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三是职能职责不明,防控体系建设弱化。基层卫生院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弱化,重医疗轻预防,疾病防控形势严峻。
调研组建议,一是优化结构,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引进长效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改善和优化专业队伍人员结构,配齐基层公共卫生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形式,提高现有医疗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二是加大投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各项疾控专项经费,制定和完善切合我县实际的激励机制,激发防保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谋划建设一批重大疾控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医疗环境,更新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年增加镇卫生院人头经费,逐步实现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健全机制,确保疾控体系有效运行。建立综合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切实提升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以县卫生健康局为核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医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生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横向联系,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区域内发生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实现信息互通,并在县疾控中心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处置。四是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加强对健康知识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使人们摒弃陋习极参与疾病预防,促使全县公共卫生建设更好发展。
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自疫情发生以来,县政府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闭环”。降低聚集风险,狠抓重点场所防控,规范诊疗流程,落实“四早”防控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健康环境,加强资源统筹,确保应急有保障,成功阻击了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x例(均出院),无疑似病例,全县疫情总体平稳,实现了区域内风险相对偏低目标,为全县顺利复工复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调研组建议,一是加强依法治县,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防控,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人们能依法、守法、执法。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新冠肺炎输入性防控。县政府要做好境外和高风险疫区返威人员隔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的监测报告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强化物资供应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共卫生问题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县政府要利用这契机,积极争取财政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投入,建立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医疗器械等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物资供应。四是保障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要发挥调控作用,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并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严控物价,并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人民就业问题,确保人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全面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精准防控”原则,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高度重视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防疫工作,使他们深切感受到非常时期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坚定全县人民共同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6
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团结带领全省农商银行,大力践行农村金融主力军的责任担当,把支持乡村振兴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占全省金融机构20%左右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全省85%以上的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50%以上的农户贷款和1/4左右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为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时代“五美”乡村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至xx年12月末,全省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3407.2亿元,较年初净增64.9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目标;今年累计投放乡村振兴贷款2009.4亿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乡村振兴服务机制
坚持乡村振兴资源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发放、服务优先满足,在经济资本配置、资金转移定价、薪酬费用安排、尽职免责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激发支持乡村振兴强大内生动力。
一是制定信贷支持政策。紧扣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今年3月,省委一号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优化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细化了6个方面31条工作措施,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发放1万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专项贷款”目标,大力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局。
二是优化内部考核指标。优化了对辖内农商银行的综合考评制度,单列涉农信贷计划,重点加强对单户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下贷款的考核。同时,将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贷款累放纳入综合考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新增信贷资源重点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
三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按照“违规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三农”贷款工作尽职免责办法,明确了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尽职要求,只要勤勉尽职履行职责,即可按规定程序予以免责,同时适度放宽“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解除信贷工作人员后顾之忧,真正激发基层“敢贷、愿贷”内生动力,提升乡村振兴贷款投放积极性。
二、扩大乡村振兴服务范围
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保持战略定力,下沉服务重心,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围绕14个省级重点产业链,重点加大了对粮食种植、现代农业生产、乡村旅游、环保养殖等领域支持力度,实现了对乡村振兴产业链条的全覆盖。全年累计发放现代农业发展贷款1618.1亿元,美丽乡村建设贷款220.5亿元,城乡融合发展贷款49.2亿元,文明新风建设贷款11.2亿元。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服务工作,在过渡期内,对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稳定脱贫作用明显的产业扶贫贷款,全省农商银行切实做到不随意抽贷、断贷。继续保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不变,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至年末,累计发放巩固脱贫攻坚贷款贷款496.32亿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4.99万户;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51.51亿元,惠及34.34万户脱贫人口,余额和户数约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90%以上。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省农商银行实现了营业网点乡镇“全覆盖”,金融服务站“村村通”,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今年通过金融便民服务站办理助农交易971万笔,涉及金额46.2亿元。坚持普惠与智慧相结合,全面推进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等线上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应用,智能设备网点覆盖率达93%,并采取更有温度的服务措施,着力缩小老年人等弱势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构建完善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全方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了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提升乡村振兴服务水平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不断创新乡村振兴产品体系,丰富支持乡村振兴的内涵,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
一是丰富支农信贷产品体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大局,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打造形成了小额农贷、创业担保贷款、“两权”抵押贷款等具有良好品牌效应和社会效应的传统优势产品。同时,根据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特点,创新了民宿贷、文旅贷、电商贷、畜禽洁养贷等产品,在全省首发乡村振兴卡,配套提供“乡村振兴贷”专项产品,为持卡客户提供同类同档次八折利率优惠。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建立信贷大平台,推出了百福惠农网贷、惠农e贷等数字风控金融产品,健全了服务乡村振兴全覆盖的产品体系。
二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以党建为引领、以“整村推进、整村授信”为依托、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评定为抓手的农村信用工程,充分利用村“两委”、驻村干部、普惠金融服务站等资源,以村为单位、以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为对象开展整村建档评级授信,实现“应授尽授”“能贷尽贷”。
三是全面延伸乡村振兴服务。发扬“背包精神”,连续七年开展了扫村、扫街、扫户、扫园“四扫”服务,常态化举办了金融夜校、金融知识进万村活动,充分挖掘和主动满足各类客户金融需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事关共同富裕大局,事关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局。在下一步工作中,省联社将继续团结带领全省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扛起“金融赣军”龙头银行的使命担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全力以赴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围绕“翻一番”目标,以更大决心增量扩面。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金融供给,确保“十四五”时期贷款投放、客户数量翻一番。计划“十四五”时期,发放乡村振兴贷款1万亿元以上;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贷款基础客户增长一倍。
二是立足“百千万”基础,以差异优势形成特色。以全省86家法人农商银行为主体,立足所在地的100个县市区,与地方经济同舟共济、同频共振。以全省2335个农商银行支行网点为载体,发挥覆盖乡村、社区、居民的资源优势,提供“千人千面”的差异化服务。以全省1.4万个金融服务点为依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助力乡村振兴实际行动,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聚力“大数据”支撑,以科技赋能创新服务。积极融入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数字乡村建设大局,搭建农村大数据、银政企对接两大平台,对接农村资源、政府政务、信用村三类数据,拓展以大数据智能风控为支撑的产品体系,为支持乡村振兴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优质金融服务。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盐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8
常态化开展重点筛查、定期筛查、全员筛查,支持开展自主筛查,加快构建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实行免费核酸检测,形成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着力破解隐匿传播风险,牢牢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区县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调研组围绕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分别到xx镇、xx镇、xx镇等卫生院、部分村(居委会)、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实地走访并召开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20xx年换届以来,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及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监测、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卫生应急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成效明显,确保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别是有效处置20xx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成功应对20xx年“7.15”狂犬病疫苗事件等免疫规划风波,无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以来的疫情防控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xx年度慢性病工作获国家疾控中心和慢性病中心先进集体奖。
调研组发现,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不高,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全县卫生技术人员中高职称、高学历占比较低,高级职称xxx人,占比x.xx%,大学本科学历xxx人,占比xx.x%,研究生学历仅x人,无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现象,人员空编率高达xx.xx%,不利于全县疾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技术能力方面,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防保人员仅有x-x人,且多数不是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并身兼数职,不能全身心投入防保工作,处置传染病及突发事件能力不强,致使防保工作基础不牢。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硬件设施建设落后。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工作、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均无专项经费,大部分医院硬件设施不能满足疾控工作需要,医院医疗科室建设不规范,如我县第x人民医院,由于经费不足,医院楼顶和中医馆竟是违规搭建,预防接种室还是危房;疾控系统检验设备达标率低,部分设备缺乏,设施陈旧;镇卫生院差额补助水平不高,人员经费紧张,医院运行困难,严重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三是职能职责不明,防控体系建设弱化。基层卫生院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弱化,重医疗轻预防,疾病防控形势严峻。
调研组建议,一是优化结构,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引进长效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改善和优化专业队伍人员结构,配齐基层公共卫生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形式,提高现有医疗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二是加大投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各项疾控专项经费,制定和完善切合我县实际的激励机制,激发防保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谋划建设一批重大疾控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医疗环境,更新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年增加镇卫生院人头经费,逐步实现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健全机制,确保疾控体系有效运行。建立综合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切实提升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以县卫生健康局为核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医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生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横向联系,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区域内发生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实现信息互通,并在县疾控中心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处置。四是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加强对健康知识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使人们摒弃陋习极参与疾病预防,促使全县公共卫生建设更好发展。
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自疫情发生以来,县政府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闭环”。降低聚集风险,狠抓重点场所防控,规范诊疗流程,落实“四早”防控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健康环境,加强资源统筹,确保应急有保障,成功阻击了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x例(均出院),无疑似病例,全县疫情总体平稳,实现了区域内风险相对偏低目标,为全县顺利复工复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调研组建议,一是加强依法治县,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防控,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人们能依法、守法、执法。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新冠肺炎输入性防控。县政府要做好境外和高风险疫区返威人员隔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的监测报告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强化物资供应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共卫生问题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县政府要利用这契机,积极争取财政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投入,建立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医疗器械等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物资供应。四是保障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要发挥调控作用,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并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严控物价,并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人民就业问题,确保人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全面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精准防控”原则,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高度重视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防疫工作,使他们深切感受到非常时期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坚定全县人民共同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9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先后深入人社局、教育局、人才市场、职教中心以及乡镇和企业,采取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我县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就业质量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X.X%,按要求控制在X.X%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XX人,完成全市指标XX人的XX%。年初以来,举办“XX行动”等专场招聘会XX次,登记招聘单位XX家,登记招聘XX人,登记求职XX人,介绍成功XX人。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加快推进和实现我县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X月XX日,召开了全县抓产业促就业聚人气动员会议,对下一步抓好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并组织XX名县级领导干部,XX名乡镇、部门一把手入企参观,切身感受发展变化和就业环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鼓舞带动身边人讲好身边事。以XX个乡镇为单位,XX个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制定完善就业政策宣传、推进措施落实等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村屯网格员等XX人次入企参观,通过网格化宣传、现身说法等方式,激发群众的就业热情。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在校师生、求职人员等群体,不断扩大就业创业政策知晓面。充分利用融媒体抖音、快手、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促就业优惠政策信息XX条、招聘信息XX条,并对用工需求量较大的XX保险、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针对性的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带领企业召开就业培训会,与企业开展政策对接和招聘对接活动XX次,共计为企业吸纳XX人就业。
(二)扎实做好服务及技能培训。转变“就业”五项服务举措,用好环境聚拢人。变“多头跑”为“一站式”,高标准建设县人力资源市场,发挥其核心作用,打造集促进就业、技能鉴定、服务企业、展示县域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开设微信公众号、线上“就业之窗”,开通就业服务热线,建设为企服务之家、为劳动者维权之家,为创业就业人员构建一条“绿色通道”。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作为对外的服务宗旨,为就业创业者提供高效的开放式人性化便捷服务,工作中做到“五心”微笑服务,即实行咨询服务热心、工作过程细心、受理投诉耐心、听取意见虚心、执法服务诚心;建立优质服务工作规范,实现业务办理“零误差”、服务质量“零投诉”,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出发,切实为就业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变“向外转”为“往内引”,转变劳动力转移方式,结合在外务工人员台账信息,逐人宣传政策、对接岗位,引导返乡就业。同时,对进城务工、返乡就业和外来创业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提供落户等便捷服务。变“找工作”为“送岗位”,结合网格化管理,分类统计返乡务工、进城就业等意向信息,通过举办乡村专场招聘会、网络直播招聘等形式招聘专场X场次,主动把岗位和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激发就业热情。变“被动等”为“超前想”,成立“稳就业专班”,紧盯产业项目建设周期,帮助企业超前谋划用工问题,共同开展招聘,做好岗前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现已培训人员XX人,上岗率XX%。变“人才输出”为“为我所用”,以县职教中心为培训实训基地,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岗前实习培训、双师制培训、短期入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服务县域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现已经开展六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分别为电工班、育婴员班、中式面点班、营销员班、电子商务班、残疾人直播培训班,共XX期,参加培训学员XX名,其中,农村转移劳动者XX人,失业人员XX人,两后生X人,退役军人XX人,残疾人X人。现有XX名实现就业。
(三)积极开展对外沟通联系。X月份,人社局深入XX镇等地,与人力资源及劳务输出公司对接,开展招聘宣传。X月份,人社局、经合局、项目办组织县内X家企业,到XX大学、XX大学入校招聘。截至目前,在各类招聘会上,发放企业招聘宣传册XX余份,接受咨询XX人次,达成就业意向XX人。
(四)出台就业补贴政策。今年年初,我县出台了《关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激发县域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就业创业人员给予政策补贴。给予入职补贴,对入职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四险”,且工作满X个月的员工,一次性给予XX元的入职补贴。给予租房补贴,对农村户籍和外地户籍人员入职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四险”,正租房居住的,给予XX个月租房补贴,现已兑现租房补贴XX人。给予购楼补贴,对入职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四险”,且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在县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一手楼房(仅限唯一住宅房),给予每平方米XX元的购楼补贴;购买二手楼房(仅限唯一住宅房),给予每平方米XX元的购楼补贴,目前已兑现购楼补贴X人。给予培训补贴,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免收员工住宿、用餐费用,对外地来XX就业人员在培训见习期间给予XX元/月补助,期限为X—X个月,所需资金由专项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及县财政全额补贴。给予招工补贴,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在周边县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招聘,初次入职企业并实现有效就业的,以XX元/人标准给付第三方报酬,如员工在企业实现有效就业X个月以上,再补付第三方机构XX元/人。截至目前,X名引荐人为企业推荐XX名人员实现了有效就业,兑现招工补贴XX元。
(五)树立典型鼓励创业就业。鼓励各乡镇、社区树立创业典型,激励自主创业就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其中涌现出XX保险集团XX、XX生态农业公司XX、XX农业公司XX、XX农牧有限公司XX等一批返乡创业就业典型。
三、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招聘门槛高。存在用工“虚拟待位”的情况,在学历、年龄方面要求较高,与求职者条件相差悬殊。在应聘者薪酬待遇上存在夸大宣传情况,与实际工作所获薪酬不符,用工需求与求职者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等、条件不匹配的情况。
二是务工意愿不强。人才储备是短板,许多人才没有进行集中整合,零散存在,不能有效的被用工企业进行纳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意愿不强,乡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受食宿、交通等制约,进城务工想法也不强。
三是宣传尚不到位。目前,部分企业正在筹建阶段,用工宣传面不广,宣传没有连续性,群众知晓度不高。求职者了解招工信息途径单一,传统的广告粘贴和微信朋友圈传播辐射范围受限,同时,对于求职者信息无集中统筹和登记。
四是就业质量不高。在走访调研中还发现,有部分企业用工需求量较大,对于大量就业的员工,不能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导致用工企业流失率高。劳动者工资水平不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就业稳定性差,灵活就业人员较多。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快政策兑现。针对企业员工现实情况,逐一审核,把政策宣传好,保证政策及时兑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落一人,增强就业吸引力。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求职者,开展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求职者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和就业成功率。建议企业在停产期间采取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技术技能提档升级就地培训,想方设法吸纳消化本单位人员,降低失业率。人社局、教育局、职教中心、第三方教育机构与企业进行对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点对点培训,更加有效的为企业输送就业人员。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融媒体“微赞”直播平台,开展“云招聘”,有效扩大企业招聘渠道,更好的宣传企业用工条件及需求。利用村屯网格员和现有网格群,发布用工需求信息,扩大招聘范围。深入到周边市、县等地,开展招聘活动,利用地方宣传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扩大招聘宣传信息。
四是树立就业典型。选树一批就业典型,鼓励吸纳社会无业人员积极就业,让典型人员“现身说法”,让更多求职者对招聘企业更加了解。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10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三、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 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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