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2023年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3-05-05 09:48:02 |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2年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完整文档)

根据市委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XXXXXXX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条例》的基本情况

XXXXXX坚持把全面落实《条例》和《市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持续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落地落实。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印发后,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逐字逐句学习领会,努力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要求。坚持把《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经常对标对表。机关各党支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党组(党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推动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抓、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述职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等经常性制度,强化各级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推动全面落实。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的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坚持每半年向党组(党委)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形势分析会、每月组织党建工作讲评,推动党建工作落细落实。

二、贯彻执行《条例》的重点举措

近年来,XXXXX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在省对市党建考核中,连续X年名列前茅;
X人次先后被评为XX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强化政治统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一是抓实党的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两个月安排1次交流研讨、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讲座,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学悟伟大精神、争当领跑先锋”“四学四悟等系列活动,用好学习强国等载体,有效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二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每年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党章,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过好一次政治生日,不断强化党性锤炼。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按月缴纳党费,带动党内政治生活紧起来、严起来。三是履行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形势分析、隐患排查等相关制度规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今年以来,党组(党委)先后2次召开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制定《XXXXXX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紧压实责任,防范风险漏洞。注重抓好专刊、网站、微信平台等舆论阵地管理,严格规范审批,落实主管主办责任,防范负面网络舆情。

(二)大抓基层基础,着力打造全面过硬支部。始终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属XX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一是抓好支部班子建设。注重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遴选政治素质强、党务业务熟、群众基础好的同志进入支部班子,优化支部班子结构。注重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难题会诊,不断提升各级党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注重加强经常性指导帮建,每半年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讲评,一对一提出具体要求,促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制度落实进行规范统一,定期检查通报,提高落实质量。注重用好智慧党建平台,通过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培训、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提升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分,把落实三会一课、发挥模范作用等软指标变为硬杠杠,推动党管党员落细落实。三是丰富党日活动内容。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性开展红色经典传承月”“阅读让心灵飞翔”“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等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创新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党员同群众面对面等方式,分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贵州遵义、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开展现场教学,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

(三)聚力服务中心,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业务工作延伸拓展。一是深化争当领跑先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争做先锋党支部领跑先锋活动、我向先锋看齐主题党日活动、创一流处室、一流业绩、一流队伍、一流形象活动等,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近年来,党员干部带头钻研,推出的XXXXXXXXXXX等一大批创新举措,受到了各级的高度肯定。二是积极开展党建联盟。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实施意见》。机关各党支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与企业、高校、基层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开展党建与中心工作互促、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互动、党员与基层群众互联的三互活动,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发挥任务中党建效能。注重在重大任务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机关党委及时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广泛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XXX余人次机关党员干部到火车站、基层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先后有XX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和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四)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是铸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个节假日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次廉政教育、一条廉政信息、一次廉政谈话),确保教育引导不间断。结合“5·10”警示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读书体会交流等活动,切实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管理监督。坚持每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谈话提醒,对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廉政谈话等工作,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不留问题隐患。三是持续改进作风。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社区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持续为基层减负,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贯彻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虽然XXXXXX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不平衡性,落实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意识还需要加强;
二是对新时代机关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如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还需加强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三是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中心大局的结合点,积极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机制、新形式,不断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效能,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力高质量履职。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政策,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定期排查、廉政谈话、日常监督等制度机制,始终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推荐访问:

本文标题:2023年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完整文档)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dangtuangongzuo/2023/0505/249627.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2023年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完整文档)》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十号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十号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十号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粤ICP备1808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