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黥面文身初探

发布时间:2023-06-01 18:42:03 |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简介:林容宇(1987—),女,海南海口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摘要:文身习俗作为人类古老的文化现象,曾经广泛流行于世界大多数民族中间。中国古代先民的文身现象也很普遍,特别是南方的百越各族尤为突出。作为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文身习俗在人类文化的发展中曾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研究文身习俗,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人类历史和少数民族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百越文身文化

一、 先秦文献中的百越民族的文身习俗

中国历史文献关于文身的称谓是很多的,常见的有:黔、刺、雕、赘、镂、绣、扎、刻等。雕题、刻颗、刻划、点青等是与之相关的词。文身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古老的习俗,其可考的历史可以溯源到人类的童年时期。达尔文曾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没有过文身这一文化现象。”在考古中有对纹身习俗的发现,古埃和我国云南都出土过有文身印记的文物。我国甲骨文、金文中的“文”字,均是胸部刻绘着花纹的人形。对文身习俗,从古至今人们一直都在关注、研究。翻开中国的历史典籍,诸如战国到西汉年间的《山海经》保存有许多史前材料,其中所记之“雕题国”被认为是文身现象见于史籍的最早记载;战国时期的《楚辞·招魂》中亦记有“雕题黑齿”的南蛮习俗。《庄子·内篇》之《逍遥游》云:“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墨子·公孟篇》又言:“昔者越王勾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礼记·王制篇》说:“东方四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战国策·赵策》云:“黑齿雕题,蟹冠林缝,大吴之国也。”这里的越人是指分布在我国南方和东南沿海一带的百越族群。可见,春秋时,南方吴越等地已普遍盛行文身之俗。古代的各种相关记述,就是最好的证据。不过从整体上看,古人注重记述现象,古人的记载大多能告诉我们的是,某个时期某地的某个民族曾经有过文身这一习俗。有关记述虽然不少,但基本上是只做实事记述而不问其因由,所以能得到的信息就是,某个民族曾经是有文身习俗的。后来唐代的《酉阳杂俎》才有关于唐代文身的较详细的记载。先秦时期的文献所能的涉及文身习俗的文献资料大致包括:《山海经》、《礼记·王制篇》、《墨子·公孟篇》、《庄子·逍遥游》、《越绝书》、《战国策·赵策》、《逸周书·王会解》、《淮南子·原道训》、《淮南子·傣族训》、《论衡》。百越是亚洲南部一个古老的民族群体。有学者认为越先民活动于公元前3300年至公元前2200年这一时期。“百越”一词最早见于战国末年文献《吕氏春秋·恃君篇》的有关“扬汉之南,百越之际”的记载。实际上,越民族先民在亚洲南部的生存发展可追溯到新石器时期。在商和西周时期,楚、吴、越阻隔了华夏民族对于越民族群体的准确认识和了解。战国末年,华夏族对越民族群体的了解深入,便将之称为各地杂处、各有种姓的“百越”。公元前11世纪,西周与周边民族群体往来增多,因而在文献中与越民族有关的记载也增多。从文献记载来看,越人的文化生活习俗与华夏民族是有差别的,其中的文身习俗是最为特色的。《墨子·公孟》载:“越王勾践,断发文身。”《战国策·赵策二》载:“被发文身,披草莱而邑焉。”《山海经·海内南经》载:“伯虑国、离耳国、雕题国、北朐国,皆在郁水南,郁水出湘陵南山。”雕题是越民族群体的文化习俗之一,即文身。又从他们都分布在郁水周围来看,这里的雕题指东南地区的越族无疑。文身在古代越族及其后裔中十分常见,关于文身习俗的加载散见在一些文献中。《史记·赵世家》载:“夫剪发文身,错壁左衽,瓯越之民也。黑齿雕题,却冠秫绌,大吴之国也。”《索隐》注曰:“错臂亦文身,谓以丹青错画其臂。”又注引郑玄曰:“雕文谓刻其肌,以丹青涅之。”《论衡》里也有记载。《论衡·四讳篇》载:“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吴越之俗,断发文身。”《论衡·书虚篇》载:“禹时,吴为裸国,断发文身,考之无用”。《后汉书·东夷传》中认为九夷者即于夷、吠夷、白夷、赤夷、玄夷、方夷、黄夷、风夷阳夷,这些“夷蛮”民族,都有文身习俗。

二、 文身的多元文化功能意义

“文身”习俗作为人类古老的文化现象之一,其历史可谓久远,世界上的大多数民族都曾流行过文身习俗。从史料记载来看,中国各民族的纹身习俗十分常见,许多古籍都记载了有关古代越人和百越等族的文身习俗。每一种民俗行为的意义和内蕴都是由一定形式掩盖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某种需求而出现的。在历史的不同发展阶段,人类用文身这种文化手段来满足他们需要,因为文身具有多重文化功能和内涵。

(1)审美功能

自从人类童年时代起,人类对于美的追求和向往就从未间断。少数民族人民在与大自然的相濡以沫中,增强了他们自身的审美能力,他们把认为美的事物留在自己的身体上,片刻也不离地与这些事物相伴,由此感受着同一个种族群体内的人才可以体会到的美感和愉悦。文身在古代起因很多,也比较复杂,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习俗。早在原始人类时期,那时的古人就会用白泥或燃料在身上、脸上画出纹络。其作用一是美化自己,二是吓唬敌人。古代挹娄人有“冬以豕膏涂身以御风寒”的习俗,后来,逐渐觉得这样涂抹身体是美的,于是就为了审美的愉悦而涂抹自己的身体。活跃在东南山水中的百越民族先民的装饰艺术非常丰富,有“卉服”,“织贝”等服饰文化内容,又有“黑齿雕题”、“断发文身”等独特的人体装饰。《左传·哀公七年》有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淮南子·泰族训》载:“夫刻肌肤,……被创流血,至难也;然越为之以求荣也。”高诱注曰:“越人以箴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论衡·书虚篇》载:“禹时,吴为裸国,断发文身,嬴以为饰”。

(2)认同功能与佑护功能

越为水乡泽国,水既滋润了百越的土地,造就了秀丽的山川,带来的丰饶的物产,也给百越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依水而居的东夷南蛮各民族,其生存主要依赖于入水捕鱼,水中充满了未知的危险,水灾的频繁发生和不可预见性也增加了越人对水的恐惧和敬畏,产生了对水的崇拜。“春祭三江,冬祭五湖。” “祭陵山于会稽,祀水泽于江湖。”越人认为水之所以神秘,是因为水中有龙,进而形成了龙崇拜。而龙与蛇是有共通性的,《说文·虫部》“蛮”条释:“南蛮,蛇种。”“闽,东南越,蛇种。”所以为了逃避水害,他们会在身上镂满龙蛇之文。《淮南子·原道训》中有载,“九嶷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劗发纹身,以象鳞虫。”(高诱注曰:“纹身,刻体,内墨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故曰以象鳞虫也。”)《说苑·奉使篇》有云,:处海垂之防,屏外藩以为居”的人们,蛟龙又与之争焉,于是他们“是以剪发纹身,灿然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也。”《汉书·地理志》云:“(粤人)纹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东汉末期应劭还认为,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是由于古代越人“习水”而避蛟龙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以上的具有文身习俗的少数民族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把龙的花纹在身上文上,让动物误以为人类是他们的同族,这样人类就可以安全地在森林中打猎或在水里捉鱼而不被野兽们伤害。这些都是从生存和安全需要的层次对文身作的解释,此不赘述。

(3)区分我者与他者功能

《淮南子·齐俗训》曰:“三苗鬓首,羌人括领,中国冠笄,越人剪发……越王勾践剪发文身。无皮弁缙笏之风。”剪发文身的越族无冠笄之风,被中原视为“异族”。而坚持这样一种风习,更是维持民族尊严的一个重要方面。因而会 有廉稽使楚而发生礼仪之辩的故事。文身的图案成为族别标志,成为区分我者和他者的分类界限。作为族别的标志,这些身体印迹更多地是相对于他者而产生的自我意识,是人类自我认识的觉醒。

(4)惩罚性功能

中国封建社会中,墨刑是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其是指在罪犯身体的某些部位刺字并染黑,以示惩罚之标记。“黥”在许慎《说文解字·黑部》解释为:“墨刑在面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又注曰:“此刑亦谓之墨。”由于最初的刺字部位多为额和面,所以又称“黥”或“头颅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也” 是中原正统文化信奉的。文身之所以作为刑罚,其意义就是在于与中原固有的不毁伤肤发的道德规范所背离,表明它已被正统文化所摒弃,是一种侮辱性的标志和行为。在我国古代文籍中,“黥”是文身的同义语。《白虎通》:“墨者,额也。取汉法,火之胜金。”《尚书大传》:“虞舜象刑,犯墨者皂巾。”《汉书》:“除肉刑,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晋令:奴始亡,加铜青若墨,黥两眼;从再亡,黥两颊上;三亡,横黥目下,皆长一寸五分。梁朝杂律:凡囚未断,先刻面作‘劫’字。”

三、结语

本文试图通过对先秦文献中有关黥面文身方面的记载进行分析,认为对于少数民族来说,文身最先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一种有目的的生存需要, 还有着审美情感的宣泄。尽管受汉民族正统观念的传统影响曾一度认为文身是一种侮辱自身人格的行为和身份卑微的象征,是一种陋习,而且官方也一直对其持否定甚至禁止的态度,但是要从审美的视角来审视,纹身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和艺术价值。此外,对文身习俗的分布、类型与信仰、宗教、社会组织、种族、环境、原始心理定势、原始思维习惯等方面的关系的探究,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人类历史和少数民族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百越民族发展演变史,王文光著.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7.

[2]中国文身习俗研究概述,王晓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200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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