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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又当爹又当妈

发布时间:2023-06-02 12:00:06 | 来源:网友投稿

从去年7月份以来,我受理的案件,标的没有低于一个亿的,信利也在上海摸爬滚打成长起来,我和我们的信利上海能有今天在很多人看来是无法想象的。

偶然的逆行成了案件成功的关键点

2004年7月4日,受上海市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我跟我的同事一起去调查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是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名叫王玉美,家住上海市卢湾区。她给我们讲述了事故的经过:“那天上午,我坐在公交车上,没想到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我摔倒在了车上,当时感觉腿部疼痛难忍,周围很多人围了上来,司机见状,赶紧停稳车,过来扶我。”

“之后驾驶员有没有主动送您去医院?”我连忙问道。

“没有,他根本就没提这回事,”老太太说着眼睛湿润了,“他就那么连拽带拖地把我从公交车上弄了下来,从车厢里一直拽到车下面,拖到一个离公交车大概3米远的地方,然后他对我说你就坐在这吧老太太,一会就好了……然后他就开车走了。”老太太布满皱纹的脸上显出了无奈和痛苦的表情,眼泪也流了出来。

老人家有点激动,我们给她倒了一杯水,让她缓和一下情绪,“当时摔得很疼,我坐在路边,连大小便都失禁了,最后还是好心的警察把我送到了医院。”

老太太回忆着过去这一年里发生的事情,辛酸的往事一齐涌上心头。

“后来您有没有去找过公交公司请求赔偿呢?”我问道。

“当然去找过,可是他们找我要车票,那辆公交车是无人售票的,很少有人会找司机要票的,”老太太无奈地说,“他们还要工号、车牌号,我都没有记住。”

……

和老太太的谈话持续了一上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许多细节问题,可是在事隔一年多后,80多岁高龄的老太太很难全部回忆起来了,案件调查至此,又缺少很多关键的证据,我陷入了沉思之中,这个案子不是很容易能搞定的,况且现在公交公司的态度很不明朗。

短暂思考之后,我觉得应该先去事发地点打听目击证人,比如周边水果店的、烟草店的、卖牛奶的等等。

听到我的这个提议,老太太的女儿直摇头,并且说道:“没用的,一点用都没有,我去问过那附近的好多人了,包括生煎馒头店、香烟店、牛奶店,他们都说不知道或者没有看见。”

这种情况也在意料之中,而且在律师取证过程中非常常见。但是这是现在可以抓住的一条线索,我们绝不能就这么放弃了,于是我还是决定亲自去取证。

问了几家小店,都说不知道,有人提供线索说那个卖牛奶的人曾经看到过当时的情景,可是找到这个人问情况时,他却拒绝开口。他们有顾虑我们是可以理解的,担心打击报复,换作另外的常人也会有这种心理。

但是通过跟他的谈话,我感觉并不是一点突破口都没有,我开始耐心地给他做说服工作:“你也是有老有小的人了,一个老年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应该站出来帮助她,再说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会保护每一个出面做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

一番劝说之后,这个卖牛奶的中年男子终于肯开口了:“事情发生这么久了,我也印象模糊了,记得那天好像是早晨6点钟左右,我看到一个老太太坐在这边的地上,我很好奇,就走过去看,旁边还有几个人在看,我听他们几个人在说这个老太太是从公交车上被司机抱下来的。”

对于他所提供的这个事实,却不是我们想要的证据,因为他没有亲眼看到公交车司机把老太太从车上抱下来的,也是听旁边的人说的。

然而不管怎样,我们的卷宗里毕竟有了第一份证人证言。调查工作依然继续进行着,可是几天过去了,并没有在事发地周围找到更有力的证人证言。

我跟协助我调查此案的同事陷入了困惑之中,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突然想到老太太信教,复兴中路的圣伯多禄教堂,就在事发地的斜对面,出事当天,王玉美老人就是要到这个教堂里面去做礼拜的。

7月11日,我们和老太太的女儿去教堂里打听到两位老人,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对我们讲:“那天早晨,我们俩正在一辆公交车上,亲眼看到了复兴中路公交车站上发生了这样一幕:一个人从公交车上抱下一位老太太,然后把她放在了路边站牌的位置。”

有了这个目击证人,我忽然感到心里踏实多了,这个案子总算是有了突破口了。我们立即到法院去起诉,法院很顺利地给立了案,时间很紧险些过了诉讼时效。可是之后案件进行的并不是很顺利。当时我们分析:开庭时,公交公司肯定会对我方所提供的证据一一进行反驳,其实我们心里也很清楚,目前现有证据很脆弱,但是现在能得到的只有这些了。

案件进行到现在,我特别希望出现两类证人,第一类是在车上同乘的一位乘客,第二类是马路边上路过的目击证人,他们看到了老太太是被司机从车上抱下来的。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案子拖了这么久本来就是一种极大的损失,再这样让证据拖下去实在不是什么良策。也许真的是机缘巧合,我们和老太太的女儿向媒体求助,上海电视台《社会方圆》栏目制作并播出了我们寻找证人的节目,他们在节目中呼吁请了解情况的目击者,尽快与节目组取得联系。

这样的方法感觉像在大海捞针一样,茫茫大海里到底能不能找到我们需要的目击证人呢,同时情况也变得很被动,我们只有漫长的等待。

2004年7月19日,事情似乎有了一线转机,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通过电视台的记者找到了我,他声称自己看到了事发当天的现场情况,并且愿意出来做证,他说道:“出事那天早晨,我骑车从复兴路过来到合肥路去,沿着重庆南路,亲眼看到了这辆公交车的驾驶员把王玉美从公交车上抱了下来……”真的让人喜出望外,老人家也大喜过望。

终于松了一口气,有了这样的一个证据,对于打赢这场官司太关键了,我们也更加坚定了信心。

然而面对这样的证据,公交公司的态度却是极其轻视的,甚至是不屑一顾。他们认为证人是从复兴路过来到合肥路去,可是重庆南路非常宽,中间还有高架路的支柱和绿化带挡着视线,再有公交车的车门是在右侧,又被汽车挡住了视线,那个人怎么会看见这些呢?

如此看来,公交公司的分析不无道理,可证人补充的一个小细节,却让我们茅塞顿开。证人指出他当天是逆行的,所以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如果不相信的话,同意做测谎,来证实自己证言的真实性。

走到这一步,这个案子真的是一波三折,法院怎么判定,现在看来谁都不能定夺。

2005年3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尽管没有最直接的证人证明王玉美的说法,但是各位证人的证词,与老人的说法所反映的事实基本一致,可以证实王玉美被某某路公交车驾驶员抱下车这一事实。王玉美年事已高,加上伤势情况,不可能在乘车以前就已骨折,而其被抱下车后已经受伤,因此可以确认,王玉美在车上受伤。

法院判决:浦东某某公交公司赔偿王玉美各类损失共计47321.77元,保留后续治疗费诉权。

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整个过程曲折且漫长,这个案子在上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东方卫视、《新民晚报》等多家媒体纷纷来采访我们。一下子我们律师成了老百姓街谈巷议的热点人物。

北京给了我牌子,多苦多累也要扛起来

2000年我只身一人到北京,成为司法部直属的信利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在此之前,我在宁夏做了5年律师。5年的时间不短也不长,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是优秀的律师事务所给了我很多学习的机会,是宁夏培育了我。我的很多朋友都很不理解我的行为,在这里做了5年律师了,而且还代理过许多知名的案件,应该说是很有前途的,为什么会选择去一个新的陌生的环境接受挑战呢,更何况你的家在这里,你的父母、妻子他们都在宁夏。

我曾经是个放驴的娃娃,那时经常呆呆地看蓝天上飘来飘去的云朵,会呆坐在大树下憧憬着外面的世界。儿时的梦想总是在不知不觉地牵引着我的脚步。过完26岁生日的时候,我向我的父母及妻子辞行,我要去远方了,去追逐我的梦想,但有句话我深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奋斗,一定会让你们生活得更好。

我在新的环境里适应力很强,也非常努力地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主任及各位同事都对我的业务能力都比较认可。在北京信利工作还不到两个月的时候, 北京总所将我派驻上海分所。主任找我谈话,对我说:“ 年轻人做事先做人,要把握好机会,我们相信你能够做好!”说完,他用力地把手拍在我的肩膀上,并且微笑地注视着我。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一种热切的光芒。 就这样我被调到了上海,随后即担任组建时间不长的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主任及首席合伙人。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吓人? 其实不是的,我到了上海就没有一点兴奋的感觉了。谁心里都明白这里是高水平法律人才聚集的地方,我只是感觉到身上的担子很重,责任很大,压力也很大,毕竟自己以前都是看到别人在管理律师事务所,并没有实际操作过,对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接触的比较少。

2000年年底的时候,我们开始筹划信利上海,既要做硬件又要安排软件,从装修办公室到建章立制、招聘人员等等,一切都需要摸索着进行。此时我们只有三个律师,每个人肩负的责任都很大,我那时很少在10点之前离开办公室,不仅要盯着装修办公室,还要起草所里所有的管理文件和律师业务文书。这些事情做完以后,还要做业务,一天下来精疲力竭,回到家里倒头便睡,早晨还要在上班之前到单位。那段日子实在有些苦不堪言,除了工作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消遣了。我那会心里清楚地记着:北京给了我牌子,给了我机会,担子再重也要扛起来。

上海是国际大都市,经济繁荣,竞争激烈。在一段时间里很多在上海的外地人心里大抵会有这种感觉:部分上海人排外,认上海的人,认上海的律师事务所。2000年,也就是我来上海的第一年,是我最郁闷的时候,一个是刚到上海,作为一个律师的生存压力,更大的压力是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所的牌子,我要怎样扛起来?

条件比较艰苦,我一个人在上海,根本没有什么朋友,没有可以交流的人,头发掉的很厉害。压力太大,烦了闷了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出去走走,上海的夜晚很有几分诱惑,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令人眼花缭乱的夜景,带着几分贪婪,让独在异乡的我心头缭绕着思乡的惆怅。大街上扬声器里唱着那首《单身情歌》,其中有句歌词让我很感动“幸福的人那么多,快乐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就不能算我一个”,情深之处,竟忍不住掉下了眼泪。没有独自一人在异乡打拼经历的人,是很难体会这种感受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算是正式运作起来了,步入了正轨。

这段时间,应该说是比较艰苦的。印象比较深刻是那次我去法院开庭的“惊险”经历。那次是上午9点开庭,因为考虑到从住的地方到那个法院坐车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为避免迟到,我7点多就起床了,准备为了开庭奢侈一把打个TAXI过去,真不知道上海的TAXI为什么这么难打到,我拦了好几辆车,里面都有人,时间一分一秒地走着,眼看就来不及了,突然间还下起了瓢泼大雨,我拼命地摇着胳膊拦TAXI,但还是无济于事,这时候我突然发现路边有摩托车出租,我当时眼前一亮,心里想:“就是它了!”我西装笔挺、拿着高级的公文包坐上了摩托车,紧赶慢赶,终于在法官宣布开庭的那一刹那走了进去,浑身都已经湿透了,我二话没说,用手抹了抹头上、脸上的雨水,参加开庭。

有一次忙完工作,一块和客户找地方吃饭,我们去了一家PIZZA店。我当时很担心,因为口袋里只有100块钱,要让大家吃好,还要我能付得起账,我的心里这个忐忑不安呀,心里默默地祷告:“一定不要超过100元啊,千万不要啊……”吃完之后结账的时候,我紧张坏了,心里担心,万一不够可怎么办啊!听到服务员报出:“先生您好,您一共消费了98元。”啊哈,98元!惴惴不安的心终于踏实了,我异常兴奋地把100元人民币交给了服务生。

送走了客户以后,我心里又开始琢磨了,“从这里到我住的地方坐地铁最少得5块钱,可我现在浑身上下只有2块钱,连家都回不了了,真是郁闷啊。怎么办,没有什么好办法了,既然坐地铁的钱不够,那我就走路回去,或者走到能坐2块钱回家的地方再坐地铁好了。”

最后我真的这么做了,现在想想,那会儿的日子真的很艰难。这是我初到上海的时候自己亲身经历的。没有什么朋友,不知道急需钱的时候找谁借,这也是在我的记忆里留下深刻记忆的事情。有过这种经历,让我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机遇。

后来我们还接待了一例当事人不服交警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件。当事人是一位中年男子,对于交警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我看了材料听了叙述之后,觉得这个案子确实有些问题,比较特殊,因为过去这种诉讼是按不作为行政行为来进行的。考虑到这里,我觉得这个案子只要找到突破口,也就是突破以前的常规,申请到特例就好办了。之后我开始这个案件的沟通工作,刚开始真的很难,光凭我用嘴说是没有人搭理你的,以我往常的办案经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逐级请示,包括请示到上海人大常委会,后来人大很顺利地批复了这个案子可以作为一个试点来办,这就说明这个案子有胜诉的可能性了。最终法院撤销了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并要求它重新做责任认定,这是上海市第一例交警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撤销的案件,经过这件事情我也被上海这个地方认可了。

既要考虑埋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

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代表北京大所的形象,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也一定和我们的报酬要价值相当,就好像你住五星级酒店不可以支付招待所的价钱一样。一般情况下,在上海做法律顾问的一般标准大概是年费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但绝大多数的年费在几千元到三万元之间,我给自己定的标准是不得低于三万元。上海这个地方认有能力的人,做人要做强者,做案件要做精品,我一直把这个作为自己的职业诉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创造不断上升的空间,才能持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后来案源多了,我会有选择的做一些,除了为一些大的公司、银行做法律顾问外,还成为了上海市卢湾区政府法律顾问,每周四陪同区领导进行信访接待,政府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解决重大问题,我觉得这个意识非常好,我也希望我的家乡宁夏政府也能够组成自己的政府法律顾问团。

经过这几个年头的打拼,我和信利上海也在上海有了自己的位置。信利的脚步不能停,所以我一直在思考,我们不能满足,不能单纯地实现一个量变,一定要实现质变,无论是人还是业务,都应该有这样的调整,我们既要考虑埋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

或许谁也不会想到,我,一个曾经的放驴娃,也会成为大上海的名律师。但就是这种踏实、肯干、不断追求卓越的性格让我实现了这一切,让我和我们的信利上海成长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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