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某司花540万聘法律顾问,值不值
2月13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财政部条法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其中540万元的聘请预算受到广泛关注。
事实上,“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任务。早在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财政部条法司官网的信息显示,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3年,共540万元,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取由合伙人律师作为总负责人组成10名以上的律师服务团队、提供现场办公和非现场工作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工作模式。
540万元的金额很容易引起公众的好奇,但作为业内人士的律师又如何看待此招标公告及金额?就相关话题,《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财政部PPP中心法律专家、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靳林明。
朱山律师:第三方律师对政府决策合法化的作用“不可替代”
《中国经济周刊》:财政部条法司540万元聘请法律顾问,这个预算费用具吸引力吗?
朱山:财政部条法司的这次招标信息,不少律师同行都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有人说财政部有钱,有人说体现了律师的价值,也有人说政府对法律顾问愈加重视了。
我认为540万元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预算,并不能说有多高,而是符合市场行情的。据我所知,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县级政府的法律顾问费用,每年几十万到一两百万元是很正常的。大约5年前,我们律师事务所曾为贵州省政府做法律顾问,当时法制办委托我们测算费用,考虑到市场价、劳动强度、专业化程度、服务时间以及律师的专业水平等因素,我印象中的测算结果大约是1年460万到500万元,现在的行情可能还会上涨。
《中国经济周刊》:在您看来,这对律师的职业要求是不是很高?
朱山:为财政部服务,律师不但要懂法律,还要懂得相应的专业知识,比如有财务和经济学方面的背景,专业化程度的要求很高;再者,律师是一个讲究经验的职业,就像做成“老中医”“老司机”,这样才能帮客户防范风险,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不会花钱聘请一个不能解决问题的律师。
《中国经济周刊》:对于财政部这次聘请法律顾问,外界认为这体现了政府部门履行职能过程中越来越重视法律。这一案例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
朱山: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之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一个趋势。贵达律师事务所根据大数据测算发布的《2019年度十大法律服务新趋势》认为,“党政法律顾问、地方立法、政策制定及行政法律服务向县域向基层扩展延伸”是十大趋势之一,且排在第二位。财政部条法司的招标,我认为也是这种大政策背景下的一个举措。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还要求形成机制。依法治国,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需要依靠第三方的力量,也就是我们讲的外聘法律顾问。特别是律师作为第三方,能够提供一些专业、中立、审慎的意见,对于政府决策合法化的作用,我可以用“不可替代”四个字来描述。
政府决策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顾问的意见。决策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都要进行合法性評估。比方在贵州,省级、市级人民政府,省国资委等,都明确要求,重大决策在上会前必须有律师的专业意见。
靳林明律师:政府可能还是对外部律师不够信任
《中国经济周刊》:财政部条法司540万聘请法律顾问看上去金额不小,律师界一般是如何对政府服务定价的?
靳林明:我觉得540万元的预算不高,甚至还有点低。因为服务期为3年,5个律师现场办公,等于全职工作,此外,还有至少5名后备律师提供支援。即使以5名现场办公的律师计算,平均每人每年支付的费用是36万元,也就是刚刚满足一个初级或执业两年的律师的用人成本。
单纯从商业角度算账,这样的投标肯定亏本。但投标者可能考虑一些其他因素,比如参与了国家财政的一个顶层设计,锻炼一支律师队伍,或者看能不能延伸承接财政部的其他业务。
财政部的这次招标还有一个积极意义,就是让舆论注意到有这么一回事,本身就是一种促进。圈子里好多人都在转相关消息,很多都是叫好的,认为财政部越来越有诚意。至少从这个角度来讲,会让其他很多部门来关注和思考这件事。
《中国经济周刊》:有人把聘请法律顾问比作买保险,关键时刻发挥作用,您如何看待?
靳林明:对此我部分赞同。比如领导对某个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做决策时咨询了专业人士,但最后还是做错了或者蒙受了损失,这个时候领导并不是故意的,不应该处罚。从另一个角度讲,也说明这不是绝对的保险,而取决于“投保”的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以及是否规范和尽责。
《中国经济周刊》:外部律师在政府部门担任顾问,能发挥哪些作用?
靳林明:我认为财政部聘请律师,第一种可能是协助完成一些需要外部支持的工作,比如有可能部门人力不够,编制就这么多,所以购买外包服务。第二种可能是需要借用外部智力支持,来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外部智力支持对于条法司的工作有更关键的促进作用,价值很难量化。
总体来讲,律师为财政部这样的顶层设计部门提供服务,更多是在一些具体事务方面发挥职能。律师的指导意义在于解决一些一线的问题,并将之带到立法中去,这样更接地气。说实话,我们立法虽然多有调研,但这种调研和真实情况还是相隔较远。
首先,法律制度的形式很容易建立,但真正把法律作为领导决策最核心的考虑因素,恐怕还有一段路要走。我自己也是很多地方政府的法律顾问,客观讲,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政府可能还是对外部律师不够信任,包括专业能力的不信任,时间上的不匹配,或者涉及保密等等原因。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肯定是在朝一个非常积极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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