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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02 12:42: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人工智能已在国内外法律实务界得到推广和应用。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人工智能时代的需要,国家提出“人工智能+法学”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基于人工智能对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的种种挑战与考量,在确立“智能时代的法律人”的培养目标下,必须对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进行改革。

[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学教育;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34-0040-02

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互联网预言家Kevin Kelly指出,人工智能将是未来20年世界上最重要的技术,到2030年,人类将进入混合机器人时代,人机将深度融合。为顺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趋势,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人工智能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提出“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法学专业赫然在列,为落实规划要求,2018年4月2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提出要重视人工智能与法学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探索“人工智能+X”的人才培养模式,由此可见,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背景下,法学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已然迫在眉睫。

一、人工智能在法律实践领域的应用现状

(一)国外法律实践领域使用人工智能的现状

人工智能在法律实践中首次实际应用是1981年D·沃特曼和M·皮特森开发的法律判决辅助系统(LDS),研究者探索将其当作法律适用的实践工具,对美国民法制度的某个方面进行检测,运用严格责任、相对疏忽和损害赔偿等模型,计算出责任案件的赔偿价值,并论证了如何模拟法律专家意见的方法论问题。

英美研究团队的一款人工智能系统已经能成功预测数百例欧洲人权法院的案件审判结果,正确率达到80%左右。目前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已经使用司法审判支持系统,该系统可以为法官提供法律的、事实的和统计的数据,并实现全球联网,包括全文判决数据库,刑事上诉法庭的案件摘要、判决原则以及有关判决内在联系的统计数据,能够提供法院以前做出的判决与目前个案的信息联系,帮助法官选择有关信息。

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大成德同在2016年创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实验室,与IBM公司的认知技术平台沃森(Watson)合作开发法律人工智能产品ROSS,可以替代美国律师70%的法律研究工作,而且准确率高达90%以上。这款产品已在数十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测试使用。从法律检索、法律文件准备到合同起草和审核、法律咨询再到案件结果预测、诉讼策略选择,以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法律科技正在搅动法律服务市场。

(二)国内法律实践领域使用人工智能的现状

我国的上海法院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又名206系统)结合了专家经验、模型算法和海量数据,运用科大讯飞的人工智能技术,旨在为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配备一名“智能办案助手”。目前,206系统将具备证据标准指引、单一证据校验、逮捕条件审查、社会危险性评估、证据链和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等13项具体功能,第一次将法定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到公、检、法三机关的数据化刑事办案系统中,并且连通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平台。

2016年10月15日,无讼创始人蒋勇在杭州云栖大会上对其研发的法律机器人“法小淘”的功能演示惊艳了全场,2017年3月4日,法律机器人“法狗狗”正式在武汉发布。中国法律人工智能产品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戴维律师事务所首席知识官迈克尔·米尔斯指出,人工智能目前已被应用于法律职业中的五个重要工作领域,即法律研究、电子取证、结果预测、自助式合规审查以及合同分析。此五项工作目前占到法律职业者总工作时间的50%以上。人工智能将给法律行业带来更深、更彻底的变革,必然将对法律职业的未来前景产生巨大的冲击。

二、人工智能对现行法学教育教学的挑战与考量

(一)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培养规模的挑战

人工智能可以为法律职业从业者带来简便和提高效率,人工智能取代法律职业中的某些工作内容已经成为现实,这意味着传统法律职业需要的人手更少了。美国近两年申请法学院的学生人数减少了40%左右,其中的原因之一是美国很多律师事务所和法院系统开发人工智能的判例辅助系统,导致法律职业吸引力有所降低。

在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已经被列为“控制专业”,主要原因是全国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已达650余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持续走低。如果未来人工智能急速发展到能够思考所有因素,解决各种复杂疑难案件,那么,我们不得不慎重思考,我们花费多年教育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还有存在的意义吗?法律职业还需要这么多法学毕业生吗?我们的法学教育在现有规模上,是不是要大规模缩减?我们的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该何去何从已经成了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了。

(二)人工智能對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挑战

教育部提出了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创设了“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现行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培养“人工智能+法学”复合法律职业人才的需要,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基本上都是以16门核心课程为基础,不同高校法学院可在这16门课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特色与办学定位开设其他课程,但是笔者发现相当多的院校有相当多的课程都是简单机械的模仿知名法学院校,很少有创新,且课程内容都是对法学课程涉及法律的释义、阐释,培养出的毕业生大多“重理论、轻实务”,无法适应社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更是无法适应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

(三)人工智能对法学现行教育模式的挑战

大多数法学教育者认为,法学教育模式单一、僵化。我国法学院主要采用的是理论传授法,即使使用了案例教学法,依然存在着案例不典型、案例分析牵强、实践能力差等问题,“从本质上分析,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毕业生人数与就业岗位严重失调,而是法学教育模式的僵化和滞后,导致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不能满足社会各行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评价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它是否提供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性特点为现代法学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可行性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

(四)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人才就业去向的挑战

传统的法律职业人才就业选择无非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公司法务等,但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职业垄断性逐渐减弱,全新的法律职业正悄然兴起。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如达维律师事务所,已经设置了一种新的职业——首席知识官或首席技术官,带领一个团队专门从事本所的数据库建设和人工智能产品投资、开发和调配。这表明一种全新的法律职业——法律知识工程师正在兴起。此外,积极吸纳新技术的法律机构加强法律开发者、法律数据分析师、法律数据库管理者的加入,建立与机器人等技术紧密相关的企业招聘岗位,以应对法律市场对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大的需求。

三、探索“人工智能+法学”的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

“人工智能+法学”的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可以将法学教育与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科学技术密切结合起来,建立起跨学科融合的教育模式。

(一)确立培养“智能时代的法律人”的培养目标

在人工智能时代,法科教育在教育理念“智能转型”的推动下,人才培养目标不应仅局限于传统法律职业,而应注重培养“智能时代的法律人”。“智能时代的法律人”最核心的素質应当是“法律情感”与“法律思维”。

“法律情感”是自然人对法律的感情以及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情感,即法学学生对法律及其应用的认同、尊重、热爱和信仰等情感。“法律情感”的培养必须贯穿到法学教学活动中。理论课程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利用经典的法学思想传递深刻的法理观念,培养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实践教学中,通过开设认知实习、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学环节与课程,使法科学生身临真实的法律场所与情境,塑造法律权威的理念。

“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人才最核心的素质,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比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更为重要。我国的法学教育应更加注重法学学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的训练与思考习惯的启发性培养,在日常教学中,培养和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规则思维、证据思维、逆向思维以及客观判断等法律思维品质,形成缜密、深刻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增设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学理论课程

众多美国法学院在探讨和开设人工智能法律课程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斯坦福法学院设计了一个完备的“法律、科学与技术项目”,开设的直接关涉人工智能包括“编程=法律”“计算机与法律”“法科技术与信息科学”“人工智能的历史与哲学”“法律信息科学”等;哈佛法学院开设人工智能与法律研讨课,如“网络法前沿:人工智能、自动化与信息安全”“数据时代的法律咨询与战略”“比较数据隐私”以及“合规与运算”等课程。除了上述这些学校,美国还有其他法学院,如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和波士顿的萨福克法学院等也都有相当出色的人工智能与法律课程。

笔者认为,法学学生必须具备人工智能知识,为将来法律职业生涯中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奠定基础。人工智能类的课程有必要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引进和开设,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尝试新设了大数据分析导论、人工智能和法律规制、电子商务法以及大数据、金融科技与法律监管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大数据的思维和技术。其他高校中的法学院应当结合本校法学教育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设一些人工智能与法律的相关课程。针对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师资力量不足问题,借鉴和参照美国的做法,可以与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教研机构合作,形成跨学科的教学团队,共同承担人工智能法学课程的授课任务。

(三)改革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和方式

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创造了自己的创新项目,其创新法研究中心开展了The Startup Legal Garage的项目,如它为药物定价和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提供法律研究服务。The Startup Legal Garage的项目教导学生去成为企业中的合伙人而不是仅仅成为一个律师。范德堡大学法学院从2015年就开始开展“法律和创新”项目,训练法学院学生在法律职业中成为创新者,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要学习新的法律商业模式、人工智能等科技和必要的创业技能。

在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知识传授型课堂将逐步萎缩,项目式教学模式将得以发展。项目式教学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对法学教育而言,这种项目式教学主要依托于学校的各级各类立法、行政、司法项目,包括教师自己承担、创设的各类法治类课题,围绕具体项目任务,使学生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理论知识、提升实务技能和创新能力。因此,可以认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科教育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教学、科研一体的研究型教学。

总之,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法学教育教学将面临全新的变革,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亟须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以培养适应人工智能迅猛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王运武,张尧,彭梓涵,等.教育人工智能:让未来的教育真正拥有“智慧”[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8(2).

[2]乔宝杰.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中国高等教育,2011(3).

◎编辑 武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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