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利维坦》国家理论总述

发布时间:2023-06-13 17:24:03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就《利维坦》一书对霍布斯国家理论进行简单梳理,简要阐述了自然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主权概等概念,并作念简要评论。

关键词:自然 主权国家

霍布斯的国家理论诞生在英格兰政治土崩瓦解的年代。一方面,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之下,国王的权力被各级封建主分割,国家仅保持名义上的统一。而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逐渐发展,商品流通日益广泛地进行,新兴资产阶级希望完全废除国内关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币制、立法和司法体系,以进行无阻碍的商品交换,封建割据变成经济发展的障碍。为此,建立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新兴资产阶级采取各种残酷的手段剥削和掠夺广大劳动人民进行资本原始积累,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封建势力和劳动人民为了各自的生存利益,与资产阶级展开斗争。革命后的资产阶级立足未稳,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反抗势力,这就使得刚刚获得统一的国家面临着重新分裂的危险。如何维护国家统一成为一项迫切任务。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正是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提出来的。

霍布斯对其国家理论的阐述是从对自然状态的分析出发的。他首先提出自然状态或无国家状态的假设。自然状态下人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自我保全,但自然赋予人身心两方面能力相等的前提加剧了这种自我保全的难度,人与人之间剑拔弩张,“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都慑服的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下”,“这种战争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这种状态的直接后果就是对生命的威胁和摧残,如何将人从此种死亡和威胁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就成为霍布斯国家理论的逻辑起点。

霍布斯国家理论的论述围绕主权展开。其主权学说的组成部分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就涉及到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君主拥有主权,另一种认为主权属于人民。两种观点的分歧譬如水火,而霍布斯主权理论的目的就在于解决这一分歧。他认为需要建立一个拥有绝对权威并获得人民同意的主权对众说纷纭的意见和千变万化的期望进行决断。由主权产生的契约论应运而生。在霍布斯看来,人类为了和平和自我保存,必须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而人类的协议只能根据信约来实现。具体过程是这样的,指定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来代表他们的人格,每个人都承认授权于此承当本身人格的人在有关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或命令他人作出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这不仅是同意或协调,而是全体真正统一于唯一人格之中。此即主权的产生过程,主权的产生也标志着国家的诞生。霍布斯赋予诞生后的主权者以极大的权威,其认为主权者对领土范围内的事务享有最高决定权。并且,为了保障主权者的绝对权威,霍布斯对一切可能对其构成威胁的因素进行了限制,认为主权者不可能不义,这实际上就否认了他之前绝对认可的个人自我保全的权利。为了使主权者不受契约理论中可以自由撤销的限制,“将主权者排除出契约之外,以此保障主权者不受契约约束”。

利维坦建成之后,为确保主权者的权威和民众的利益,还需其他规定来确保这一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为此,霍布斯分别规定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权利和义务。关于统治者的权利和职责,其在《利维坦》第十八章中规定了十二项维护主权者权威的基本权利。前五项权利是为了论证统治者权利来源的权威性及神圣性,最终落脚于统治者与人民本质的同一性。后七项权利则主要是为了保障主权者达到建立国家的目的所采取的必要手段,包括立法权、司法权、媾和和宣战权、人事权和奖惩权等。统治者的根本职责在于保护人民,包括人民的生命安全及由勤劳所得的财产。统治者通过制定一般的制度和法律对人民进行教育和管制,通过对人民的教导来维护统治权并实现自己的职责。关于臣民的权利与义务,自然状态中的人拥有绝对的自由,但在国家建立之后,人就不再拥有脱离法律的自由,凡法律条文规定外的自由才是臣民真正的个人自由。而臣民最大的自由即为享有自我保护的自然权利,这种权利不可放弃、不可转让,法律也无法禁止。臣民的义务是对主权者的无条件服从。但在这里霍布斯也提到,当统治者不能在对臣民施行保护或不能保障其安全时,臣民也就同时解除其对主权者服从的义务。

霍布斯国家理论的合理之处在于,相较之前的君权神授,社会契约论摆脱了神学思想的束缚,将国家起源溯至自然状态、自然法等概念的建构过程中,使国家的形成不再具有神秘主义色彩,人的意味加强许多。霍布斯对主权的推崇被一些学者认为是绝对国家主义的体现,《利维坦》一书中所体现的保护自由、权利思想恰是对这种定性的抗议。究其历史渊源,霍布斯对主权的强调只是基于权力分裂对于一个国家的负面作用,对主权至高无上的推崇是权衡利弊之后的抉择。但其国家理论明显的不足之处在于,包含自然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等理念完全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使该理论的可信性又受到相当程度的质疑。因而,在审慎基础上对理论进行借鉴才不失为明智之举。

参考文献:

[1]霍布斯.利维坦[M].商务印书馆,1985.

[2]苏力.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一种国家学说的知识考古学[J].中国社会科学,1996(3).

推荐访问:理论 利维 国家

本文标题:《利维坦》国家理论总述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dangtuangongzuo/2023/0613/263888.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利维坦》国家理论总述》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十号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十号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十号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粤ICP备1808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