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历史逻辑
摘要:民主党派参加中共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既不在野,也不在朝,成为事实上的参政党。新民主主义时期,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实现了与中共在政治上的“同心同向”,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实现了与中共在思想上-的“同心同德”,民主党派与中共“同心同行”,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但长期以来,“团结、教育、改造”的统战思维惯性延迟了民主党派从“改造党”向“参政党”的转变,民主党派的主体性、独立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定位,成为新时期参政党建设理论发端的原点。
关键词:民主党派;参政党;政治转型;思想改造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1)01—0006—07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主要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决定和推动的。无论是组织整顿和组织发展,还是思想改造和思想教育,都体现出很明显的政策导向。当执政党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时,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就呈现出健康发展的态势;当执政党的路线和政策出现偏差和错误时,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就会遭到挫折甚至倒退。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表明,政策反复的根源在于理论上的不清醒。犹如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搞清楚一样,对要与之“长期共存”的民主党派长期以来也没有准确的定性和定位。因此,在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动理论创新,并以理论创新推动政策创新和实践发展。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发端概源于这样的历史逻辑。
一、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
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目的是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五一”号召,参加新政协,参与制定并一致通过《共同纲领》,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成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继续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一定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共同纲领》没有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前途,但这个前途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共产党有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实行新民主主义是最低纲领,最高纲领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对于民主党派来说,无论是新民主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将超越原有的政纲。所以,新中国以《共同纲领》为建国的政治基础,是符合国情,适应各政党的现实情况的。新中国成立后,还面临着一系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尤其是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任务尚待展开,这对于民主党派来说都是一种现实的政治关口。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农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上,勉励民主党派要过“三关”,过好战争关、土改关、社会主义关。次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的闭幕词中进一步强调:“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只要战争关、土改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这预示着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建设新中国而奋斗,在政治上必将进一步接受革命的考验,彻底完成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进而走上社会主义的政治转型。
为引导民主党派过好“三关”,顺利实现政治转型,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帮助他们团结、进步和发展的总方针。第一步是推动民主党派确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共同纲领》是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制定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大宪章。关于要不要以《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在1949年底和1950年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全国性会议上都是有争论的。民主党派中的极少数右翼分子虽然已经宣布放弃他们过去鼓吹的中间路线,但在思想深处仍然怀着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思想,想在人民民主专政下搞反对派,在组织上则力图排斥进步分子,把民主党派搞成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各民主党派作出决议,进一步明确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放弃他们原来制定的旧政治纲领,以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作为各自的政治纲领,同时确定在组织上进行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员。如,民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共同纲领及停止民盟纲领的决议案》,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民盟的纲领,宣布民盟1945年临全大会通过之纲领停止使用;同时确立了新的总方针,即“在中共领导之下,实现共同纲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以从事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而为人民服务”。这样,民盟以三中全会抛弃“中间”和“独立”的想法、确立“人民的民主的立场”为起点,以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参加新政协为枢机,以四中全会确立新的纲领和总方针为标志,顺利实现了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的飞跃。中共对民主党派这一政治上的进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演进也作出了准确的判断。1950年3月,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所作《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过去它们有过不同程度的参加民族民主运动及同我党合作的历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它们都参加了民主联合政府,都宣告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纲领,并接受中共领导。这就说明了它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
第二步是推动民主党派确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人士,经历着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联系和代表这些阶级、阶层的民主党派,同样经历着深刻的社会主义变化。”对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通过和平赎买的政策把民族工商业者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民族工商业是民族资产阶级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是民主党派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将使民主党派原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发生深刻的社会主义变革。民主党派通过学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拥护共同纲领发展到拥护总路线和国家宪法,接受政协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采取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同时,民主党派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为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民建于1953年11月总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规定了新的工作方针,即培养、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的骨干分子,联系并带动尽可能多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4月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会章进一步规定:民建“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本会的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
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团结、教育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民建充分发挥与工商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着重培养和提高本会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中的骨干分子,推动全行业公私合营,为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民主党派也基本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飞跃。1956年3月,李维汉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的报告中,即已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
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是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的必然结果,是民主党派顺应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既为巩固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合作的政党关系创设了前提条件,也为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战略方针奠定了政治基础。民主党派通过政治转型,在国共两党之间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之间,实现了两个“一边倒”。在国共之间,民主党派拒绝了国民党的“宪政”诱惑,响应中共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一边倒向共产党,坚决地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民主党派“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顺应社会发展规律,一边倒向社会主义,坚决地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分辨是非的六条政治标准,指出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并把坚持这些政治标准作为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重要前提,强调“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相互之间所提的意见,所做的批评,也只有在合乎我们前面所说的六条政治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够发挥互相监督的积极作用”。民主党派一边倒向共产党,一边倒向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的确立创造了最重要的政治前提。
二、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
中共和民主党派之间的长期合作,不仅需要共同的政治基础,而且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中共帮助民主党派团结、发展和进步,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是其中重要一环。《共同纲领》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根据马列主义理论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原则制定出来的,民主党派为实现《共同纲领》和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奋斗,实现向新民主主义再向社会主义的政治转型,必须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毛泽东思想,以“为政治协商建立良好条件,为长期合作建立思想基础”。1952年初,全国政协常委会作出“展开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包括各民主党派人士在内的各界人士学习的基本内容:一是学习理论,即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思想,以求了解中国革命的前途,取得正确的革命的观点;二是学习政策,即学习共同纲领,中央和各大行政区的重要政策文件;三是整风,即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纠正违反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革命利益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1956年3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把教育工作当作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一项中心工作”,“教育工作的目的,是要使极大多数资产阶级分子,不仅对于最后完全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获得思想上的准备,而且能够改变成为名符其实的劳动者;使大多数的高级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斗争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并且做到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从思想上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观点。”总之,中共帮助民主党派进行思想改造的根本目的,是使他们从思想上实现“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的变革,以同他们新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相适应。
中共帮助民主党派进行思想改造,极大地借鉴了“着重于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和经验。近代中国社会无产阶级极少,“人民大众最主要的部分是农民,其次是小资产阶级,再其次才是别的民主分子。”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党内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党员居于大多数,无产阶级思想与非无产阶级思想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矛盾是党内矛盾的主要方面。中共通过思想教育和思想斗争,用无产阶级思想不断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从而在小资产阶级思想汪洋大海里成功地建设了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中共在推动民主党派过好政治关的同时,引导民主党派过好思想关,主要着眼于民主党派成员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群体的阶级关系,帮助他们认清中国革命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前途,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纲领提供必要的思想条件。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如,“民建主要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当然里面还有进步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分子。民盟是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集团,在阶级关系上有阶级联盟性质,包括小资产阶级分子,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还有极少数劳动阶级分子和一部分封建分子,而以小资产阶级分子为主。民革主要是从国民党中分化出来的中上层分子,还有许多开明士绅和其他爱国人士,他们反蒋、要民主,但封建性较浓。”民主党派中间虽有少数人接受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思想,但有不少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封建思想、买办思想的残余或国民党思想的残余,还有更多的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旧民主主义思想。民主党派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就是要用新思想把头脑里的旧思想挤掉,”逐步提高到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水平。
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即民主党派指导思想的转换和民主党派成员思想意识的变革。其一,关于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各民主党派都是“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内部都有左中右的政治分野,包含了不同阶级的人们。因此,不可能要求民主党派以工人阶级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但是当时有些进步分子脱离实际,要求规定以马列主义作为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按照这种意见去做,就会把民主党派同共产党相混淆,脱离广大中间群众的思想水平,只能造成混乱。中共及时地向民主党派提出这个问题,帮助各民主党派明确以“承认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思想为指导思想,而不是以工人阶级的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各民主党派以“承认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这并不等于说,各民主党派的思想就是工人阶级思想。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各民主党派里面事实上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现在还不能取消,而是要逐步地改造。因为阶级还存在,你怎么能够取消这些思想呢?如果取消的话,就不符合马列主义了。”各民主党派以“承认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是与其以《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相适应的。《共同纲领》实质是新民主主义纲领,新民主主义区别于旧民主主义的根本点就在于无产阶级的领导权。以“承认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实际上就是以新民主主义作为指导思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地位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与时俱进。但是,由于发生了“左”的错误,在民
主党派指导思想问题上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
其二,关于民主党派成员的学习改造。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需要各民主党派把各种分子团结起来,不断地教育改造他们,使他们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去。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不是要把民主党派搞成纯粹进步分子的政党,而是要通过进步分子团结后进分子一道前进。因此,民主党派成员思想意识的改造,要有所区别,不宜强求一律。在以“承认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思想指导下,“在民主党派里面允许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合法存在,但这些思想要受到《共同纲领》的限制,不能让它自由泛滥。”同时,鼓励各民主党派成员根据自愿学习马列主义,但并不号召所有的人都来学习,“对于各民主党派中在文教、科技方面工作的知识分子,则帮助他们学习马列主义,用马列主义武装头脑,以适应他们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要求。”尽管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迅速胜利,但是思想意识的改造毕竟是长期的事。在贯彻“服务与改造”的方针中,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并在实践中继续进行自我改造,使社会主义改造和为社会主义服务密切结合,相互促进。由于“左”倾错误的干扰和升级,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也一再发生重大的偏差。诸如:在对民主党派性质作出错误判断的前提下,提出对民主党派根本改造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按照毛主席的六条政治标准,“把民主党派从资产阶级性的政党,改造成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党派”;发动自我改造“大跃进”,“对人的改造定出百分比作为指标,用‘四大’、评比竞赛和搞运动的方法来改造人的思想,也是不符合实际和思想改造客观规律的。”
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尽管发生过曲折,但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取得了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为“文革”后民主党派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主党派把学习《共同纲领》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与参加实际的革命运动相结合,走上了《共同纲领》规定的轨道,适应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要求。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主党派把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国家宪法与协助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相结合,进入了社会主义,并在自愿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努力进行思想改造。在“左”倾政治生态中,民主党派以“服务与改造”为中心,始终没有动摇跟党走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作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有着特殊而深远的历史影响。它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民主党派爱国、民主的光荣传统,而且锻造和铸就了民主党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新的时代特质。
三、参政党建设理论发端
政党之间的联合大都基于共同的政治诉求。体制外政党之间的合作,往往具有鲜明的反对现存体制、建立新的政治统治的目的。尤其是无产阶级革命党和其他民主政党之间的联合,既有策略上的需求,也有战略上的考量。当无产阶级政党取得国家政权后,其与其他民主政党之间的联合能否存续,不仅取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方针和政策,还取决于其他民主政党立场和纲领的转变。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行的2011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实现了与中共在目标上的“同心同向”,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实现了与中共在思想上的“同心同德”,民主党派与中共在行动上的“同心同行”,则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苏联在十月革命以后,列宁也曾经想争取同社会革命党合作,同少数派孟什维克合作,甚至想争取资产阶级能够赞成国家资本主义。但是,由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当时正遭到十四个国家的武装干涉,同时又进行着国内战争,俄国资产阶级和其他党派都敌视苏维埃政权,只剩下一个俄国共产党继续把十月革命的胜利坚持下去,因此在苏联就没有完全实现列宁提出的跟各党派合作的设想。”列宁关于苏维埃政权下多党合作设想的失败,直接导致了苏联一党制的形成。这说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共产党与其他民主政党建立多党合作的前提是各政党对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的认同。显然,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建设新的国家政权中的合作是以“有利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加强”为基点的。
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意味着其自身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从体制外的在野党转变为体制内的参加国家政权的政党,既非执政党,亦非反对党。人民民主专政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共产党在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是执政党。民主党派参加民主联合政府,是以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因而参加联合政府,不是参加执政。同时人民民主专政实行民主集中制,而不是采取三权分立的英美议会制度,民主党派也不是在政权中与共产党分庭抗礼的反对党。中国民主同盟代表沈钧儒在一届政协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中对此有深刻的阐述,他说:“各级政权机构要采取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而不是采取相互牵制三权分立的英美议会制度。这样才能巩固人民的政权,而使国家得到长治久安。”民主党派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联合政府,不是搞英美式的反对党,而是要发扬团结协商的精神,与共产党实行长期合作。英美的执政党和在野党、反对党主要是资产阶级政党,但“旧中国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封建主义的压迫,民族资产阶级软弱性和动摇性这个‘肺病’是先天不足遗传下来的,一开始就没有力量,没有形成强大的政党”。“各民主党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在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过程中,不应该也不可能采取欧美旧式民主,一党在野,一党在朝。”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政权中,民主党派既不在野,也不在朝,而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事协商和国家管理。这就成为事实上的“参政党”。
民主党派成为事实上的参政党,其后经历了两个不同的社会形态,呈现出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民主党派延续了原有的社会基础,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参加民主联合政府,在团结、教育和改造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的工作中,起了“参”、“代”、“监”、“改”的积极作用。“参”,就是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重大事件的协商、决定和执行;“代”,就是代表各自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共产党决定政策,调整阶级关系;“监”,就是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改”,就是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新民主主
义社会的过渡性质,决定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的不确定性。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和思想改造,则为民主党派的继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可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是为了“互相监督”,因为共产党居于执政的地位,又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解决了民主党派继续存在的功能和价值。但是在制度和政策层面上,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如何定位尚有待进一步明确。长期以来,民主党派始终是作为重要的统战对象来团结,而没有上升到多党合作的“主体”来对待。“民主党派的统一战线性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直至改革开放以前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因此,从事实的层面说统一战线是民主党派存在的形式和主要内容,而民主党派所具有的统一战线功能是民主党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统一战线的惯性思维方式下,民主党派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功能被长期固化,而“参、代、监”的政党功能则被淡化甚至虚化。
民主党派在中共的帮助下,经过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治转型、思想改造以及组织整顿和初步发展,已基本具备了与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治、思想和组织条件。进入社会主义以后,民主党派成员及所联系的群众内部,“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还会拖得很长,各民主党派还需要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继续联系他们、代表他们,并且帮助他们改造。”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对于任何一个追求进步的政党来说都是长期的,需要坚持不懈、一以贯之。但是政党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斗争不能脱离政党所处的历史方位,也不能脱离政党所肩负的政治使命。新民主主义时期,民主党派是中共团结、教育、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助手,同时民主党派自身也得到了根本改造。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中共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认为“民主党派过去和现在都是资产阶级性的政党”。毛泽东甚至把民盟和农工党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党派,他说:“民盟在百家争鸣过程和整风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特别恶劣。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有路线,都是自外于人民的,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还有农工民主党,一模一样。”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民主党派的主流和本质,为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把民主党派作为“改造对象”甚至“专政对象”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指导下,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被彻底扭曲,民主党派组织也遭到空前浩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沿袭“改造”的思维,把民主党派搞成“改造党”,无疑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初衷南其辕而北其辙。
历史表明,民主党派的主体性和主动性的缺失,源自对民主党派的错误定性和多党合作的模糊定位。新中国成立前夕,民主党派的主动性问题就被提了出来。毛泽东在给民建负责人黄炎培的两封信函中,对民建发言人针对美国政府发表的《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的声明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民建的声明文件“当使民建建立自己的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而民建的这种主动性“极有利于今后的合作”。毛泽东第一次将民主党派建立主动性提高到发展多党合作的战略高度。如何处理共产党的领导和民主党派的独立性的关系,是多党合作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有着领导(共产党)与被领导(民主党派)的关系。共产党通过自己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工作,来实现自己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同时,“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有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但是,从统一战线单一视角去看待多党合作,片面强调改造民主党派,民主党派的主体性就无从谈起,独立性就容易被忽略,主动性也就无由发挥。1979年,邓小平郑重宣布:我国各民主党派现在“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多党合作被定位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作为多党合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主党派自然就成为这项制度的重要主体之一;民主党派被定位为参政党,如何实现与执政党之间的良性互动,如何发挥参政党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就提上了历史日程。这就成为参政党建设理论发端的原点。
编辑:王芳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历史逻辑》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本栏目阅读排行
栏目最新
- 1在农民收入调查工作动员培训会上讲话
- 22024年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评材料(完整)
- 3公司党委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
- 42024年主题教育党建调研开展情况总结
- 52024年度区妇联关于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完整)
- 6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调研与思考(完整文档)
- 72024县党员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8第二批主题教育研讨发言:时刻“以民为本”,听“实言实语”,办实事好事
- 92024关于党员干部法治信仰情况调研报告(2024年)
- 10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全文)
- 11XX国企分管领导关于党建设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研讨发言(范文推荐)
- 122024年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研讨发言提纲(6)【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