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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16 14:54: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过渡的产物,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教育部26号令即《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颁布,独立学院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针对目前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的现状和《办法》的条款的冲突之处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对策,更好地促进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独立学院;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对策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2007年统计,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过渡的产物,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增长点。独立学院的发展适应了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和经济建设对各类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为我国适龄青年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缓解了我国高等教育扩招给公办高校带来的压力,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26号令即《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4月1日起生效。《办法》对独立学院的属性、校园的规模、办学条件、内部体制的管理、师生的管理等方面都作了细致规定。并提出5年为限,到期进行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5年时间是独立学院的缓冲期还是重新洗牌时间?独立之后的学院如何监管?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脱钩后,不再是母体高校的“怀中襁褓”,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如何保

证?2008年起自授学位,独立学院文凭是否贬值?这些问题成为了专家、学者日益关注的问题。

一、独立学院的属性和地位问题

独立学院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明显的营利“印记”。因为从举办高校来说,其举办独立学院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动因就是通过独立学院较高的学费收入来弥补公办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而从独立学院的合作方来看,它们绝大部分都是企业,而企业本身就是营利性组织。独立学院应该是介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的一种,集成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和社会资金而形成的相对独立于举办者和合作者、并按民营机制运行的本科教育形式。独立学院的发展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在承认独立学院一定程度上的营利性同时,确保独立学院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即其公益性呢?

首先,我们要以“双赢”的心态,来看待独立学院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在我国目前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情况下,要调动民间办学的积极性,就要使它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其次,独立学院的公益性主要是通过培养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生产和传播知识等方式间接表现和实行的,所以独立学院具备营利性才能生存、才能发展,才能更好地彰显教育的公益性。再次,对于独立学院的营利性因素,国家完全可以通过政策导向和法律调控进行监管和控制。如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教学质量的监控、定期向社会公布独立学院的各项办学指标状况,办学质量与招生计划相联系等宏观调控措施,使之营利性的利益驱动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独立学院的“公益性”和“营利性”之间的矛盾,是可以得到较好协调的。

二、独立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探索

我国现有独立学院普遍存在着公共治理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健全、民办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没有形成自身特色的运作框架。在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之间,母体学校普遍投入了学校品牌、师资、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等教育资源,在独立学院中占有一定的产权。因此难免会使独立学院或多或少地隶属于母体学校,在人事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母体学校仍能对之施加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教学、管理、学位授予等均受制于母体学校。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独立学院存在母体学校指导监控或者不到位,或者越位现象严重等问题。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独立学院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作为独立学院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代表、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表、独立学院院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独立学院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理事或者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讨论下列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独立学院院长;(二)修改独立学院章程;(三)制订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独立学院的合并、终止;(六)独立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独立学院管理体制的发展,一方面,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8号文件”中规定的6个“独立”,完善独立学院的产权制度,明确法人、产权等重大法律关系及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真正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真正实行独立的财务制度;另一方面在独立学院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当中,母体高校要更多地发挥战略决策和宏观监控的作用,对独立学院的招生、财务、教学管理以及质量加强监督和指导,给予独立学院更大自主权,并根据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掌握宏观管理的力度,调动其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自主办学的运行机制。再者,独立学院采取董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校董会由独立学院申请者与合作者互派代表组成,参照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办学,可以设计相对灵活的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工资薪金等制度,引进市场竞争的机制和模式,较好地适应独立学院办学的灵活性、决策的高效性和办学的自主性。

三、独立学院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学科的探索

独立学院依托母体高校的师资和教学设施,是目前支撑其办学的主要力量。专业设置大都集中在母体高校设置投入少、易招揽生源的热门短线专业,而且偏重人文社科专业,一味照搬或简单沿用母体高校的教学模式,办学思路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盲目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导致自身特色缺失,容易造成结构性失业;缺乏符合自身实际的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学院学历证书的颁发大多数以母体高校的名义,招生宣传又不明确,容易在社会上造成混乱,影响高等教育的质量,还牺牲了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独立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第三十七条规定,独立学院应当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充实办学条件,并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各项要求;第三十八条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首先,独立学院可以把自身定位于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教学型学院,发展的空间较大,能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市场需求。由于是社会企业介入办学,面向市场设置专业,探索为地方培养各行各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模式,从而填补了我国高等学校体系中的空当,使得高等教育走向多样化。其次,独立学院针对“三本”学生的文化基础与普通高校学生有一定差距的特点,坚持应用型本科生教育的人才规格,在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上进行创新,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夯实学科建设的基础,加强实践性环节的培养训练,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人才。再次,针对独立颁发文凭后“母体学校光环”的即将减弱,独立学院要合理设置专业,避免大量设置人文社科专业,坚持大学与企业的联合办学举措,避免克隆母体学校。一定要打造自己的品牌,坚持培养专业型、应用型、复合型普通本科人才,使学生专业基础扎实、应用能力强,才能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优势,才能提高独立学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含金量,才能消除社会、家长、学生对独立学院文凭的疑虑,更好地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

总的来说,独立学院对教师建设缺乏战略性的规划。一般来说,独立学院师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举办学校的教师、学院自行聘请的离退休教师、外校或社会上的教师。其中举办学校的教师占绝大多数。独立学院师资总量不足,兼职教师比例较大,师资队伍不稳定;独立学院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青年教师和老年教师占多数,其职称结构不合理;从事单一理论教学的教师多,而从事实践性教学的教师少,“双师型”教师少。这无疑会影响到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制约着独立学院的发展。

《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独立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第三十六条规定,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和保障教师的相关待遇。

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任教师队伍,是独立学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那么,就要培育和造就一支既具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又拥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育人能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独立学院要想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专任教师队伍,一方面要切实解决专任教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必须构建独立学院专任教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教学水平的监测与评估,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此,独立学院要开展以青年教师为重点对象,以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培训,在导师的指导下,使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参与教材教法研究。学院要有计划按步骤地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参与经营管理、技术攻关、项目设计、现场施工等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使专业教师积累实践经验,掌握实践技能,获得职业资格,迅速成长为“双师型”人才;要充分利用独立学院民营办学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企事业一线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学院的教学工作,尤其是实践环节的教学。

参考文献:

[1]王亚歌.独立学院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扬州大学学报,2008(4).

[2]李潇,刘绩元.试论独立学院的法律属性和特征[J].河北法学,2008(5).

[3]蔡玉峰,陆汉栋.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J].高等建筑教育,2008(3).

[4]徐辉,季诚钧.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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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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