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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奚族研究综述》有感

发布时间:2023-06-16 18:30:07 |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奚族研究综述》①是吉林大学博士刘一②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他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学术界对奚族政治、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研究的成果。《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奚族研究综述》分为四个部分:1.关于奚人起源及其族名问题研究。2.奚人的活动范围研究。3.奚族社会组织方面的研究。4.奚人的社会生活研究。其中,在其第四部分,作者写道:“王玲提出,奚族在隋唐以前,其生活习俗与草原上的其他游牧民族无多大差别。辽代大部分奚人定居生活,开始农、牧兼营,到辽代后期,农业生产甚至可能超越了畜牧业。”③本文将对这句话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奚族;农业发展;隋唐时期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32-0153-02

奚族是生活在中國北方草原地带的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奚人早在元魏时期就活动在松漠地区。奚人在隋朝以前被称为库莫奚,和契丹族是“异种同类”,祖先是鲜卑部落的宇文部。史书记载:“奚本曰库莫奚,东胡宇文之别种也。”“庖牺氏降,炎帝氏、黄帝氏子孙众多,......炎帝之后裔曰乌莵者,世雄朔陲,后为冒顿可汗所袭,保鲜卑山以居,号鲜卑氏,既而慕容破之,析其部曰宇文,曰库莫奚,曰契丹。”④公元3世纪左右,迁居到古松漠的奚人因为受到鲜卑族人的影响,保留了原始的狩猎和放牧的经营模式,过上了“每随逐水草,以畜牧为业,迁徙无常”的生活。对于王玲提出,“奚族在隋唐以前,其生活习俗与草原上的其他游牧民族无多大差别。辽代大部分奚人定居生活,开始农、牧兼营,到辽代后期,农业生产甚至可能超越了畜牧业。”笔者理解的是在隋唐以前,奚族过着原始的游牧民族的生活。但是在辽代之后,奚族的农业经济发展,奚族人开始尝试以农业为主业的生活,使得游牧与农业兼营。在辽代之后,奚族的生活才开始真正的定型,那么在隋唐时期的奚族,农业必然已经有萌芽或者小有规模。对此,笔者将以唐代的奚族人民的生活为例证进行说明

一、唐中期出现农业

从《魏书》到《旧唐书》的史籍中,对于奚族的记载仍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并未记载其农业生活,但是在《新唐书》中有了最初的记载:奚“稼多穄,已获,窖山下,断木为臼,瓦鼎为许,杂寒水而食。”⑤可见,当时已经出现了农作物“穄”,奚人不仅食“穄”,还学会了加工、储存“穄”的方法。对于《新唐书》中,出现了对农业的描写绝非偶然,不能说在唐初奚族就没有农业开发,但是到中唐时期,奚族的农业必然已经是不能被忽略的一部分,这时的农业必然已经初具规模。史料记载:开元二十六年,唐将赵堪、乌知义等指挥“骑兵邀叛奚余烬子演水之北洲冬踏其禾稼。”⑥显然将被践踏的“禾稼”面积不会太小。由此可见,唐朝中期奚族在演水之北的农业已经有很大的发展。唐中期,辽西地区的政治形势与军事力量对比不断发生变动,导致了奚族居地的迁移,“奚人被逼,乃南迁五百里至吐护真水,别建新衙......”⑦在唐中期,奚人迁徙至老哈河上游,东至土河以东松岭山脉,西抵大洛泊,南至长城以北,北至七老图山北麓。这些地区相比较以往的居住地明显南移,其气候条件比较适宜农业生产。而且南迁接近汉人的居住地,汉人的耕作技术必然影响到奚人的生活方式。古代游牧经济本身就有很大的脆弱性,游牧民族对于干旱、风暴、大雪、瘟疫等抵抗力有限。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恰好可以给当时漂泊不定的游牧生活给了物质上的补充。

二、墓葬农具、奚车的发现

在承德地区、滦平县地区发现了唐代奚族人民使用的长弯茎铁锄等生产农具,这些农具有厚壁尖角、窄形、适于开荒的铁桦,与铁桦配套用于翻土的各种犁镜,还有薄壁宽刃、大形适于翻耕熟地的铁桦,与铁伴配套用于劈垄的铸铁分土器。在隆化县出土的墓葬中出土有三角锥形镞等遗物,在位于西辽河上游的内蒙古开鲁县已发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陶制品。这些经专家鉴定为唐代奚族的遗物。而上述发掘地区或者是古代奚族人民生活范围,或者是趋近于古代奚族人民的生活地点。这些零星的农具或者是器物的出土,表明了当时奚族人民已经和汉人有接触,陶制品可以用来喝水、作盛物器具,而锄头等农具的发现则是出现了农业生活的有力证据。奚车是奚族的一种交通工具,在唐代就已经负有盛名,《新唐书》中记载:大中元年,张忠武讨伐北部诸山奚时,一次就缴获奚车五百乘。宋人沈括则记载到:“奚人业伐山、陆种、靳车。其辎车之制如中国,后广前杀而无般,材俭易败,不能任重而利山行。长毂广轮,轮之牙,其厚不能四寸,而轸之材不能五寸。其乘车,驾之以驼,上施巾荒,惟富者加毡文绣之饰。”奚车为木制,“契丹之粟、果抓,皆资于燕,粟车转,果瓤以马送之虏廷”。⑧可见,当时的奚车还担任起运输农作物的职责。农具的发现显示当时农业技术的提高,而奚车的发现则农业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三、奚族与唐人的贸易

奚族与中原的贸易交换在北魏时期就已经出现,史书记载:“太和二十二年...... 后 复款附,每求入塞,与民交易。世宗诏日:库莫奚去太和二十一年以前,与安营二州边民参居,交易往来,并无疑贰。至二十二年叛逆以来,遂而远窜。今虽款附,犹在塞表,每请入塞与民交易。若抑而不许,乖其归向之心,听而不虞,或有万一之警。不容依先往其交易,事宜限解,交市之日,州遣上佐监之。”⑨由上文观之,北魏时期,朝廷不得不采取放松限度的方法才能遏制奚族人民和中原的交流。到唐代时,贸易尤其发达,双方除了频繁的朝贡与赠与之外,还在幽州、营州等地开贸易集中地点。通过榷场贸易,奚人用马匹交换中原地区的农副产品、贸易品与丝织品和一些日常用品。20世纪70年代在喀喇沁旗发现了一批极具域外风格的唐代金银器,其中一件银器的底部附有一行铭文:“朝议大夫使持节宣州诸军事守宣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宣歙池等州都练观察处置采石军等使彭城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臣刘赞进。”⑨这个刻有了汉字的银器很显然不是当地奚族人自己制作的,那么就是唐代时期奚族人民通过贸易换来的。进入辽代时期,契丹加强了对奚族的管理,奚族受到限制与宋再无官方之间的朝贡来往,但是两地之间的商业贸易却一直保留了下来,曾出使契丹的宋使余靖在其《武溪集·契丹官仪》中曾经记载辽朝在中京地区设置度支使,专门管理商业贸易事宜,可见中京地区的商品贸易经济也是比较繁荣的,这其中就不乏奚人的参与。

四、结语

由上文观之,王玲的:“奚族在隋唐以前,其生活习俗与草原上的其他游牧民族无多大差别。辽代大部分奚人定居生活,开始农、牧兼营,到辽代后期,农业生产甚至可能超越了畜牧业。”首先点出了奚族人民在隋唐之后得到长足发展,到辽代之后基本定型达到鼎盛时期。那么在隋唐时期,一定有大量促成奚族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因,笔者进行的只是这些原因的探究,对于王玲的话只是一个补充,并无否定之意。

注释:

①②③刘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奚族研究综述[J].学术探究,2013(08).

④⑨王峰.辽奚文化追溯[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1996(01).

⑤⑥⑦李月新,梁磊.辽代奚人的生活探析[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1(07).

⑧⑨冯继钦.奚族文化刍议[J].社会科学辑刊,2001(84).

参考文献:

[1]刘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奚族研究综述[J].学术探究,2013(08).

[2]王峰.辽奚文化追溯[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1996(01).

[3]李月新,梁磊.辽代奚人的生活探析[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1(07).

[4]冯继钦.奚族文化刍议[J].社会科学辑刊,2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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