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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公与消费需求不足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17 18:48: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消费需求不足是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收入分配不公根源于不同利益阶层的权利分配不平等。促进各利益阶层权利平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可提高有效消费需求,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收入分配 消费需求 权利平等

一、收入分配不公导致有效消费需求不足

(一)政府与居民利益分配失衡

近年来,我国政府所得即财政收入在GDP中所占部分迅速增大,挤压了居民的收入空间,致使居民的消费能力越来越低。与此相对应,财政支出也增长很快,不过增长最快的是行政管理费,明显超过用于“民生”支出的增长速度。即政府财政支出没有相应替代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消费支出,致使居民消费能力越来越低。

(二)资方与劳动方利益分配失衡

资方所得即公司利润越来越多,抑制了劳动者的收入增长,致使居民的消费能力越来越低。1998年-2007年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比重下降了13.4个百分点。与别国相比,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明显偏低,比日本低10个百分点,比美国低16个百分点。这点可以从我国企业利润大幅度增长中得到佐证。2007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7155亿元,比1998年增长17.62倍,年均增长38.39%,远远超过同期GDP中工资增长所占比例,资本所占部分增加了。

(三)外资与内资利益分配失衡

外资占据其创造的GDP的主要部分,而我国只得到了可怜的加工费和微薄的工资,从而国内消费能力受到极大的限制。利用外资越多的地方,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就越低。以苏州和温州为例,苏州人均GDP是温州的3倍多,但是按城乡人口加权计算的人均收入还没有温州高,是典型的“只长骨头不长肉”。苏州人均收入不到其人均GDP的1/5,而温州为2/3,主要原因是苏州人均实际使用外资累计金额是温州近38倍!事实上,近年来苏州经济增长的70%以上来自于外商直接投资的贡献。

(四)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失衡

城乡居民间收入分配失衡。城市居民增长快,农村居民增长慢,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致使农民的消费能力低下。从1990年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幅一直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两者之间的差距逐年扩大。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扩大到了3.33:1,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一年。2008年绝对差距达到11020元,18年上升了近4倍。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4倍、5倍甚至6倍,世界最高。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其消费水平也低,2007年不到城镇的1/3。从恩格尔系数来看,2007年农民消费水平相当于城镇1999年的消费水平;从收入水平来看,2007年农民的收入相当于1995年城镇居民的收入,综合考虑,农民消费水平比城镇落后10年左右。2000年—2007年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越来越低,降低了7个百分点,而农民平均消费倾向则越来越高,2007年超过城镇居民5个百分点。至于边际消费倾向差距更大,2000年-2007年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是66.60%,农村居民是82.35%,相差16个百分点。2007年我国城乡人口是44.94:55.06,而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之比却是74.4:25.6。因此,我国内需不足主要在农村,农民收入水平太低,消费能力不足。

城乡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失衡。高收入居民增长得快,低收入居民增长得慢,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致使多数人缺乏消费能力。1998年以来,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内部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显出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两极分化特征。1998年-2007年城镇10%最高收入户的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4.4%,而10%最低收入年均长率只有6.07%,以致1998年双方的差距4.43倍,2007年扩大到8.74倍,随着收入由低到高,平均消费倾向由高到低,10%最高收入户原平均消费倾向比10%最低收入户的平均消费倾向,1998年低27.53个百分点,2007年低32.43个百分点!2002年-2007年,农村20%高收入户的平均消费倾向比20%低收入户的平均消费倾向,2002年低58.04个百分点,2007年低76.17个百分点!

二、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权利分配失衡

(一)权利分配失衡体现在政府和人民权利失衡

2005年美国财杂志《福布斯》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是税负第二重的国家,仅次于法国,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税负重自然导致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却主要用于自身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官。如2006年公费出国、公费养车、公费吃喝等“三公消费”就超过9000亿元,超过教育、医疗、社会救济等“民生”支出。在“民生”支出方面,政府也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如我国政府卫生投入仅仅占世界卫生总投入的2%,其中80%用在了850万党政干部身上,其他13亿人分享其余的20%,以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我国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倒数第4位。

(二)权国分配失衡体现在资方与劳方权利失衡

资方权力太大,占有了更多的财富,而劳方权力弱是个普遍性的现象,我国大量的过剩劳动力更使劳工阶层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又不允许他们组织起来争取自身的权益。资方因为能够投资为政府创造GDP而得到政府的偏爱,甚至纵容其违反《劳动法》等有关法律,从而导致二者利益分配失衡,资方占有了更多的财富,而劳工阶层(除了垄断国企的职工外)所得的份额越来越少。

(三)权利分配失衡体现在城乡权利失衡

城市居于统治地位,农村成为城市的附庸,二者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后,偏向城市的政策依旧,最典型的是政府低价强制征收农民土地以推进城市化工业化。1979-2004年,国家和城市工商业从农户土地低价征用中就获取了90000多亿的巨额财富。2005年-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超过35000亿元。《中国改革》杂志农村版2004年引用的一项调查表明,被征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和: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而农民只占5%-10%。土地成本价和出让价之间的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获取。3000多万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彻底无产者,每年失地农民数量还要超过100万。我国政府在农村长期进行金融管制,导致农户金融抵制的程度高达70.91%,农户平均损失的纯收入和非土地性资产分别为861.37元和4799.61元。不仅如此,2007年城镇居民获得的转移性收入3384.6元,农民只有222.25元,相差15倍多。相反,农民承担着与其收入极不相称的高额税赋。农民人均支付额相当于城镇居民的9倍,若加上名目繁多的杂费,则相当于城镇居民的近30倍。可见,国民财富的二次分配使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

(四)权利分配失衡还体现在正式工与临时工、本地员工与外来员工的权利不平等上,集中体现在对“农民工”的歧视上

在城市,“农民工”是“二等公民”是外来人员。“农民工”所从事的多是报酬极低的工作或最苦最累的工作,大部分是临时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薪的现象非常普遍,奢谈按劳分配。此外,在就业、就医、上学、住房、社保等方面,“农民工”都面临着某种“歧视”。

可见,我国利益分配失衡的根源是权利分配失衡,强势集团、强势阶层掌握了改革的主导权,占据了经济增长的大部分成果。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暴富,进一步挤压了中等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造成内需不足,这对社会和谐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极为不利。

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消费需求的对策:促进权利平等

(一)实施政府改革

建立小政府、大社会,放权于社会,让利于百姓,赋权于人民。政府减少对国民财富的占用和支配,藏富于民,提高百姓收入水平,增强内需力,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由投资驱动向内需驱动转变。

(二)实施土地制度改革

让农民享有土地的经营处置权。让农民在土地流转、征用、入股等方面更公平地分享土地财富的收益,提高农民的非劳动收入,提升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工会制度改革

让工会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实现工会自治。工会的自治能够让工人依靠集体的力量参与资方的谈判,平衡与资方的权利,获得更公平的工资收入与福利收入。劳资双方权利的平衡;既能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刺激消费需求。

(四)实施社会制度改革

取消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歧视性做法,实现同工同酬、同岗同薪,享受均等的社会福利保障和政府的转移支付。政府提供均等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的支出,让老百姓享受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了公平而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政府的公共消费支出,老百姓就能有更高的消费信心和消费倾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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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莫易娴.有关财产性收入问题的研究综述[J].经济问题探索,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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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瞿晶,姚先国.城镇居民收入不平等分解研究[J].国民经济管理,2012(3).

[5]叶初初,冯邦彦.基于行业视角的广东劳动收入份额实证研究[J].产经评论,2012(3).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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