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演讲稿
1991年10月18日丁肇中先生在“情系中华”大会上接受特别荣誉奖时发表了《应有格物致知精神》的演讲,这篇演讲稿被录入初中语文新课标教材语文版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13课、人教版九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14课。两个版本的教材编排体例不同,对本篇演讲稿的教学处理也大相径庭。语文版教材是以文体组成单元的,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所收录的文章都是演讲词,单元学习目标为:“阅读演讲词,首先要注意把握演讲词的主旨,感受其中洋溢的激情,品味其平实严谨的语言。朗读演讲词时,要注意感情的基调、节奏的变化。”[1]人教版是以主题组元的,九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以“求知与读书”为主题,同时本单元又是全套教材中唯一集中编排的议论文单元,单元学习目标为:“阅读这些随笔、杂文,要区分观点和材料,辨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自己的思考,对作者的论述做出判断。还要学习准确、严密、生动的论述语言。”[2]可见,由于教材编写思路不同,对同一篇文章的处理也是不同的,语文版把本文看成是演说辞,而人教版则把本文当做议论文。而“文章总是有特定体式的,不同体式的文章,有不同的特性。”[3]把本文看做演说辞还是议论文,在教学过程中所采取的教学立场是不同的,教学内容也迥异。
发表演说词的目的,是“劝说读者与作者或演说者一道采取态度或行动”,[4]如果把这篇文章看作是一个通俗性的宣讲,首先需要理解什么是宣讲,宣讲的意思是,我有一个观点,我举个典型例子,然后你听明白就可以了。而宣讲的主要方法是印证,“印证就是我举个例子使你通俗的明白”,[5]印证是为了方便读者的理解而诞生的。演讲者在演讲的时候,通常先讲一个抽象的道理,再举一个具象的例子,用具象的例子来证实抽象的道理,使道理更加通俗易懂。而如果把这篇文章看作是一篇“漫谈式的议论文”,就需要理解作者提出的中心论点,学习课文的论证方法。在很多公开发表课堂教学案例中,都是把本文当作论说文来进行学习。李世萍老师提出要“继续提高举例论证道理的能力”;刘萍萍老师则认为本文的学习侧重点之一是“学习‘摆事实、讲道理’的论证方法”。文章一共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王阳明“格”竹子的例子;一个是作者自己的例子。那么,这两个例子到底是在“印证”还是在“论证”呢?《现代汉语词典》对“印证”动词义项的解释是:“证明与事实相符”。对“论证”动词义项的解释是:“论述并证明。”
本文中的论证与其说是论证,不如说是“印证”。我们一起来分析“印证”与“证明”之间的区别:
1.“证明具有保真性”,而印证只能提供相信某理由的例子,却不能保证这个道理必然为正确的道理。在这篇演讲稿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论述“中国传统教育并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的道理时作者引用了王阳明“格”竹子的例子,而在论述“王阳明的思想还在继续支配着一些中国读书人的头脑”时作者所说的以“个人的经验为证”,是典型的“印证”而非证明。因为,仅仅凭王阳明的例子和我一个人的经验,只能为论点提供证据,但不能保证结论必然为真。
2.证明的完备性恰恰是体现在结论的唯一性、排他性上,而一个孤立的例子,不能证明结论的唯一性、排他性。“王阳明的例子”、“我的经验”可以作为证据出现,但相反的论据也有很多,无法保证结论的唯一正确。
3.“只有当我们有可能综观相关问题的全体,才可能有证明”。[6]一个例子或者个人的经验,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证明必须能被综观”,也就是说,不能达到综观的,就无法证明;反过来说,我们只能在没有证明的地方寻求论证。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出,“王阳明的例子”无法证明“中国传统教育并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我的个人的经验”无法证明“中国的学生往往念功课成绩很好,考试都得近一百分”。但是在演讲中,为自己的论点举一个例子,这样,就可以把抽象的、深奥的道理形象化、浅显化,使听众容易接受并得到启示。这里,丁肇中先生是在用具体的例子来诠释自己的观点,这种形象化的语言通常更生动,更易于被现场的听众接受,能够取得较好的现场效果。“我们的所见所做可以作为证据,使某个看法得到印证、证实。”[7]这是演讲、讲课时常用的技巧,但是印证并不属于推证、论证。所以,把《应有格物致知精神》当做一篇议论文,用来学习“举例论证”的论证方法是不恰当的。准确地说,这篇文章是一篇演说辞。
那么,该如何确定本文的教学内容呢?学习一篇演说辞,应该让学生充当听众的角色。学生聆听一次公众演讲,一般应该做到:能够理解或者明晰演说者的观点,能够对演说者的观点进行赞同或者反对的判断;感受演说者的风格,明确演说者不同风格形成的原因;学习必要的演讲技巧。因此,学习这篇演讲文,也应该精确总结演讲内容,并在讨论中对是否“应有格物致知的精神”做出判断;并能够对作者如何运用例子印证自己的观点做出梳理,如果能够简单地加以练习运用就更好了。
语文版教材的课后练习即是围绕着演讲辞的学习展开的:
1.作者概述了《大学》本身所说的格物致知的目的后指出:“这样,格物致知的真正含义就被淹没了”。请以作者所举王阳明“格物”这一事例说说这句话的含义。作者认为格物致知的真正含义是什么?细读课文,谈谈你的理解。
2.作者认为中国学生“面临着需要主意的研究工作时,就常常不知所措了”。作者认为造成这个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应怎样改变。
3.细读这些语句,注意加点词的作用。(略)
4.作者说:“不管研究科学,还是研究人文学,或者在个人行动上,我们都要保留一个怀疑求真的态度,要靠实践来发现事物的真相。”联系实际,谈谈我们在求学过程中如何发扬这种怀疑求真的精神。
课后练习中有第一、二道题目是围绕着对作者观点的理解展开的,这是听众聆听一篇演讲首先所要做出的判断:作者演说的观点是什么?你是赞同还是反对?为什么?其中第一题关注到了作者用“例子”来“印证”自己观点的方法;第二题则关注到了以“个人的经验”为“印证”方法来理解作者。但由于题目本身并没有指向“印证”方法本身,而是指向对作者观点的理解,教师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极容易把教学的重心放在对作者观点的理解上而非“印证”手法的运用上。第四题则是在认可作者观点的基础上谈一谈你会如何行动,这也是演说的最终目的。
实际上,演讲辞的学习,不但要关注作者的观点,还要关注在演讲中作者所使用的演讲技巧。比如,在《美国语文》中,有一课学习帕特里克·亨利的演讲稿《在弗吉尼亚州大会上的演讲》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在立宪大会上的演讲》,课后在“文学聚焦”栏目就专门针对他们的讲演技巧进行聚焦学习。
在演讲中,亨利和富兰克林使用了很多不同的技巧来强调他们的观点,包括:反问、重复观点、重复和并列。
1.(a)找出亨利使用了一系列反问的例子。(b)这些反问要达到什么目的?
2.找到一个亨利使用了重复技巧的例子。
3.(a)从富兰克林的演讲中找出三个重复观点的例子。(b)这种重复观点有什么效果?
4.从富兰克林的演讲中找出一个并列的例子,这有什么效果。
从这些题目的设计中可以看出,演讲辞的学习除了理解作者的观点外,演说者所运用的演讲技巧也是学习的重要内容,像反问、重述、重复技巧、并列等等。反问有助于激发感情;重述指的是用不同的方法反复强化同一个观点;重复则是用反复强调一个主要观点;并列指的是用语法结构的相同来增加语言的气势和感染力。学习演讲者是如何运用这些技巧来增加演讲的说服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语文》中演讲辞学习的指向,除了理解作者的观点之外,对作者使用了怎样的演讲技巧多加关注。对于《应有格物致知》一文来说,把它当作一篇演讲稿,学习其“印证”或其他的演讲技巧比学习各种并不十分恰当的“论证”技巧要妥当一些。
基金项目: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2015-JSJYLX-058 )
注释:
[1]语文出版社教材研究中心编.语文(八下),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
[2]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语文(九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4][5]王荣生主编.实用文教学教什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6]刘畅.证明与印证.世界哲学.2011,(3).
[7]语文出版社教材研究中心编.语文(八下),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103.
(张聪慧 河南教育学院文学院 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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