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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与中国梦研究中的辩证法价值论与实践观前提

发布时间:2023-06-23 12:48:03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研究“中国道路”或“中国梦”问题必须坚持辩证法,这就要求我们反对任何抽象独断,对各种理论和观点进行批判性考察。在这里还必须运用价值论和主体性分析的方法,也就是在考察不同的理论观点时,首先要分析其主体取向如何,是否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先进社会群体的需要和利益。我们还要看到实践高于理论,中国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根源于日常生产与生活的实践需要,不被经典的理论和教条所束缚。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价值论与实践观前提出发,就会看到在中国发展道路问题上,必须辩证地批判走“邪路”和走“老路”的危险,走“邪路”归根结底是体现了极少数人搞资本主义发财致富的要求,而走“老路”则是根源于超越历史条件和无视人民群众真实需要的官僚主义。这些“邪路”和“老路”在当前表现为几个理论灾区: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发展观中片面的GDP标准论、模糊其词的正义分配论。实践证明,这些理论灾区不除,我们就难免要陷入混乱和迷失。

〔关键词〕辩证法;价值论;实践观;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5)02-0154-05

一、研究“中国道路”问题的三个哲学方法论前提

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问题,与研究“中国梦”、“中国道路”问题,都是在思考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和由这个根本方向所制约的各个生产与生活领域中的指导原则与理论基础。如同研究所有的中国当代前沿问题一样,我们在这项研究中也必须坚持唯物史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几个最基本的方法论原则。

1.在中国道路的研究中首先要坚持辩证法,在这里我们不能陷入抽象、独断和非批判的误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来解答中国道路或者中国梦问题,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然而却是高度抽象的近似于同义重复的结论,问题在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的、具体的内涵如何理解,这需要运用辩证法的理论艺术才能拨云见日。

辩证法是人类文化,特别是哲学文化发展到较高阶段才出现的一种理论方法和理论形态,它的外在形式是单一主体内在的、从不同角度出发看问题的辩证思维和多元主体相互间的对话与辩驳,它的内在本质是批判与革命,它的敌人是独断和教条,正是这些东西使辩证法成为哲学智慧的最高结晶。马克思说:“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性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马克思还说:“如果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务任何时候一劳永逸的决定,那么我们便会明确地知道,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我指的就是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2〕上述马克思的经典论断指明了,只有对各种理论进行批判性考察才能够大浪淘沙,真金得见。坚持辩证法就要反对独断论。独断论是理论思维的低级形态。它的外在形式就是皇帝老子一言九鼎,埋头只讲自己的第一、第二、第三,对不同的见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硬说自己的一孔之见就是普遍共识和绝对真理。这种理论独断其实就是黑格尔说过的“精神自大狂”,它的内在实质就是保守和教条。

坚持辩证法就会使我们看到,对于这个中国“特色”问题的理解有着许多不同的,以至相互对立的看法和观点,我们对各种观点都要以批判作为前提进行理解。奥地利哲学家波普有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证伪主义理论,这个理论说明一个不能批判和证伪别人的理论, 或者不被别人批判和证伪的理论都是没有价值的,那其实就是自言自语的独断论。这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用辩证批判的眼光来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问题就不能被各种独断和封闭式的话语所蒙蔽。尽管各种理论通常以传统的、权威的和所谓客观公正、自命为“共识”的话语来自我表达。我们却需要对其进行辩证分析,特别是需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贯坚持的主体性和价值论的前提出发对其进行考察。

2.研究中国道路问题的第二个方法论前提是坚持价值论和主体性分析的方法。从抽象思辨的本质主义或客观主义哲学起点出发,就会把“中国道路”问题的研究看作是一种像自然科学研究那样的,完全与现实的主体、主观,与人和历史的特殊性无关的东西,这里应该有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我们只要获得足够的信息和经验,树立足够科学的态度,就会得到一种关于中国道路的普遍和客观的共识。但是如果用价值论和主体性分析的观点来看,这种不被历史特殊性和社会群体特殊性所局限的客观共识是不存在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对“中国道路”与“中国梦”的理解不可能一样。同理,代表了先进阶级和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的理论视野与狭隘自私为少数人发财致富出谋划策的理论视野对此问题的理解也必然是背道而驰。

进入价值论的境界,我们就会看到对中国梦、中国道路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内涵的理解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是从特定的主体价值取向出发,是把特定的主客体社会历史关系作为前提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这个方法要求把每一件事、每一群人、每一个理论观点都放到特定的历史背景中,放到特定的阶级取向和阶级利益关系的照妖镜下进行透视。有一种说法认为,马克思在19世纪阶级斗争激烈时代背景下提出的阶级理论和阶级解释模式在当前中国的情况下受到了挑战,因为最近三十几年来,我们整个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结构都经历了从阶级文化到公民文化,从阶级政治向公民政治的转换。阶级意识正在隐退,而让位于公民意识。〔3〕其实类似的说法我们在西方各种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当中早有所见。可是,这种说法忘记了,我们的政党、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和实践如果离开了唯物史观的阶级理论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就会失去合法性。在2013年希腊雅典召开的第二十三届世界哲学大会的“马克思主义的未来”专题圆桌会议上,美国的大卫·斯切沃克尔特 (David Schweickart) 教授作了题为“是的,马克思是正确的”(Yes, Marx was Right )的发言。他指出,资本主义在美国、西方世界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特别是2008年以来以美国金融危机为起始的当代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都是正确的。马克思关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性异化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在今天仍然是对西方文明中所存在问题根源的最深刻揭露。今天世界上的贫困、失业、恐怖主义、犯罪、艾滋病蔓延等问题都可以从马克思提出的私有制造成人性异化和阶级矛盾的理论中找到答案。〔4〕

当前还有一个混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方法论误区,在研究中国道路问题上,这个误区通常表现为把人民群众确定为对中国道路问题进行思考和进行评价的主体,但他们对人民群众却陷入一种抽象化和实体化的理解。抽象化就是超历史,实体化就是看不到分解差异和变化。克服这样的方法论误区就应该看到,在我国当代社会历史条件下存在着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和价值主体,而且近些年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分化,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分子的反抗不是削弱而是增强了。各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和阶层,都站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历史视角上看问题,都试图论证自己的情感和理想就是全社会关于“中国道路或中国梦”问题的共识。如同某学者指出的:“社会是由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追求各自利益的个人构成的,多元主体之间在对价值的看法上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分歧。 当社会中有许多彼此冲突、相互否定的价值观时,人们对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无法形成共同的标准和目标。”〔5〕所以只存在着社会主流力量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而不存在社会主流和非主流,以及反主流力量共同信守的价值共识。以人为本,把大多数劳动人民利益和需要,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国道路”和“中国梦”问题的主流价值观。

3.第三个需要确定的方法论前提是要树立实践高于理论的观点。在认识论中我们能看到实践是知识之源,是知识发展的动力和检验的标准。在历史观中我们就必须看到,不是理论、规范和制度,而是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决定了他们的所思所梦、目标理想和真实的需要。我们要把理论思辨上的、法规制度上的中国道路问题和潜规则的、潜移默化地支配人们生产与生活的、在实践层面上支配着全社会精神文化的中国道路问题区分开来。在两者不尽一致或者是有所矛盾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把思辨中的原则和理论上的规章,而是必须把“前理论和前规章”的生产、生活实践看作是真正的出发点。哲学现象学中有一个“生活世界理论”,这里的 “生活世界”不是物质生产和生活的世界,而是精神和观念的世界;不是个人的观念和精神,而是社会和历史的观念和文化;不是理论化和意识形式化了的东西,而是前科学前理论形态的、以潜移默化风俗传统、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形式存在着的东西,它是以实践需要和价值意识为核心的观念和文化背景。其作为一种精神的地平线或边缘域,制约和奠基了每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内在地支配和决定了人的认知和活动。不是那些科学化和理论化了的意识形式,而是这些前科学和前理论的东西从实质上制约着客观的现实和社会生活的实践模式。“生活世界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有着相似之处。马克思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把人之本质和宗教的本质等一切哲学问题都归结为实践。而实践对应于理论的绝对性优势就在于它是直接产生于和服务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它不但不被理论上的逻辑性和完美性所约束,反而决定和制约了理论本身的存在与发展。而理论和科学追求自身的完满和逻辑的严密,却淡化了,甚至与人们的实践需要相背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道路的形成与发展就是一部超越理论和教条,从革命和建设的实践需要出发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实践化的历史。特别是邓小平所开创的改革开放思想、农村的土地承包制、城市企业的股份制、住房的货币化和市场化,如果我们缺失了实践高于理论的观点,那么这些举措都是不可想象的。在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中,企业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体是不能民营和私有的,商品、货币、价值规律这些东西都要被限制在很小的生产和生活领域,住房是最重要的生活资料,是不能够市场化和货币化的。而股票融资在经典理论家的笔下,更是直接为垄断资本剥夺社会财富而存在的手段。但是实践证明了中国当前的复兴和强大,都是得益于这些思想举措的。在今后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还会有许多权威理论所不曾有过,或者是不允许有的事情。我们如果没有牢固的实践优于理论的观点,如果不经常温习“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观念,那就会陷入困惑和迷茫。

二、关于“中国道路”问题的根本与实质

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当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防止“邪路”和“老路”的危险。这个警示指出了思考和研究“中国道路”中一切迷乱与错误倾向的实质,也给这种研究指出了一个清晰的辩证法路线图。如果说习近平同志讲的“邪路”其根本性实质就是在价值取向上对劳动人民利益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背弃,是向资本主义那种低级社会形态的倒退。那么习近平同志讲的“老路”其根本就是在价值论和主体性的取向上,背离客观历史条件和人民群众的实践需要,其实质就是官僚独断、教条主义、瞎计划和瞎指挥。

1.对资本主义邪路的抵制,当前不仅是在中国,而且在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都面临着选择什么样的主义、道路和举什么旗帜的问题。而且可供选择的方向最终只能有两个,或者是社会主义或者是资本主义。有人提出的第三条或第四条道路,还有什么多元化的道路,但是在最终和实质的意义上讲都可以归结为两条道路的问题。另外,道路的选择绝非简单的旗帜和口号。许多人口头和名义上清楚明白,但是在灵魂深处、在实践中、在思考具体的理论和工作问题时就陷入了混乱。

澄清上述的混乱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科学的社会主义以唯物史观作为基础,并且认为特定的物质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方式)制约着特定的社会结构, 生产方式本身的变革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引起的, 在阶级社会里这种变革是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来实现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所以一切社会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到人们的头脑中, 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其次,科学社会主义是以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基本矛盾的超越为本质特征的。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揭露出,资本主义的实质是极少数资产者通过占有社会资源和雇佣劳动,获取利润而发财致富,多数人却因为丧失对社会资源的占有而出卖劳动,陷入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制度,其对劳动人民残酷剥削的实质和这个制度的根本矛盾决定了其不合法性和必然灭亡。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其生命力就在于克服了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私人占有与生产过程社会化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消灭了由这个基本矛盾而产生的剥削、压迫、经济危机、失业、军事冲突、恶性犯罪、文化腐朽、精神空虚、损人利己、唯利是图、虚伪欺骗等社会病态,并用新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和国家政治形式开通了走向大同世界的道路。

当代中国所建设的是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这里的“初级”和“特色”仍然是以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为基础,仍然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否定。 资本主义的实质是为极少数人通过雇佣劳动获得剩余价值,为他们暴发横财而穷奢极欲来服务。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则是平等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就业、流通和消费都为这个目标服务。在这里,因为劳动不是商品,而是人的本质和生活第一需要,所以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让所有的公民都充分享有劳动和工作的权利。在这里,因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是平等地属于每一个公民,而且对社会资源的平等占有是生产过程平等合作与生活资源平等分配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国有和集体所有的社会公有制必须占主体地位,而其他的各种所有制只能是从属。

古希腊神话说万神之神宙斯为了惩罚普罗米修斯盗火种赠送给人间,就把他锁住,每天派一只鹰来啄食他的心脏。宙斯另外还派了一名美貌妖艳的女子潘多拉来到人间,并且打开了一个巨大的盒子,里面的牛鬼蛇神和无穷灾难立刻飞了出来传遍大地。在马克思主义视野中,资本主义就是这样一只潘多拉的盒子,表面上可以带来GDP的大跃进和消费品的五光十色,而深层后果却是灾难丛生,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

2.对主观独断,背离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真实需要的“老路”的抵制。许多人把前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挫折归结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按计划组织生产和限制商品、货币等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虽然我们以往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有些偏激,但是我们改革之前的挫折并不是因为在这些基本制度上走错了道路,而是因为出现了极少数人违背社会客观规律,只从理论而不是从实践需要出发,教条独断、主观任意瞎计划和瞎指挥,只是一厢情愿地达到高指标和完成丰功伟绩。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而是这些瞎计划瞎指挥危害了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些现象的根源就是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规律,一己之私的政治需要代替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要,这才是“老路”问题的实质。

正是因为一些人不能认识“老路”的真正根源,所以像习近平同志所讲的那样,重走“老路”的危险事到如今还在滋长蔓延。其中突出表现就是少数领导和政府部门包办了本来应该由人民根据自身需要来进行的重要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他们用“土地财政、项目经济”来代替以往的“计划经济”。我们的许多重要经济项目的主体不是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和全社会,而是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各级政府。所以要防止“老路”的危害,就需要认清其实质性根源,清算当前的少数人当家作主,乱征地、乱搞项目、乱投资、乱花钱这些问题。

有些人在中国道路问题上不懂抵制资本主义“邪路”这个首要性问题,却把抵制“老路”的问题扩大化。一些人讲不能再回到“从前”,却混淆了两种不同意义上的从前,一个是两种主义,两条道路意义上的从前。还有一个是改革开放前后意义上的从前。后一个“从前”有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挫折,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旧中国意义上的、更早和更坏的从前,那时的暗无天日,民不聊生和匪盗横行要比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情况邪恶百倍。改革之初有一些搞全盘西化理论的人,他们说,中国的发展道路需要回到前一种意义上的从前,他们说中国如果不下资本主义这个火海,不上这个刀山就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这种理论早就被马克思晚年提出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理论中驳倒了。马克思探索了东方国家怎样能够避免资本主义的社会灾难而进入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和广大劳动人民近百年来的艰苦奋斗也正是在探索和实现着这样一条跨越“卡夫丁狭谷”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但是对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两个最有价值和意义的原理就是两个,一个原理是社会主义是高于和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前者战胜后者是无可怀疑的历史规律。另一个原理就是在东方国家,特别是在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 “卡夫丁峡谷”,在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可以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

3.对几个理论误区的批判。研究“中国道路”问题的一个重灾性的理论误区就是混淆两种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从中偷运资本主义合法性。有人认为可以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混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再把市场经济夸大到不受限制,从中引申出资本主义不受限制。进一步还说资本主义是世界大势所趋,在中国也是不可回避的必然道路,这个理论误区还把马克思理论中的社会主义区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而科学社会主义被限制在“狭义的”之内。所以结论是,这种“狭义的”社会主义不适合中国道路。如果我们用价值论和阶级分析的观点来看,这种说法确实代表了一些人的理想和梦,因为只有走上把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混同起来,再把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等同起来的道路,然后才可以把搞资本主义邪路的“实践”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混淆起来,那些投机取巧暴发横财的人才能合法化。

这里的另一个理论重灾区是把GDP作为社会进步最高标准的GDP主义。近年来我们党特别强调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确立以人为本、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然而,许多人仍在自觉不自觉地坚持一种GDP主义。这种理论把GDP作为粉饰太平和证明社会发展进步的第一位标准。在唯物史观视野中,GDP虽然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之一,但绝不是最高尺度。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书恰恰是说明了英国产业革命时代的GDP高速增长和这种畸形增长所导致的英国社会异化两方面并存。那个时期的英国“人性”泯灭,社会生产得越多,劳动者分到的反而越少,越是陷入贫困和堕落。GDP主义在当前中国情况下还掩盖了GNP的问题。GDP是地区产值,GNP是国民产值。十几年前我们往往把两项指标并列起来讲,先讲哪一个都无关紧要。但是现在这两种指标则是大不一样,现在GDP和GNP几乎是陷入了二律背反。由大量外资和持港卡、外卡的人生产的财富虽然构成了中国的GDP,但是并非是本国居民的有效财富。有一些外资、台资、港资为经济主导的地区的经济总量,他们的GDP都达到天文数字,但是这些GDP所代表的财富都是属于台人、港人和外国人的。他们给当地政府交一些税,给当地打工者发一些工资,这些都是他们赚取的利润的零头而已。从这些地方的GDP中主要获利的绝不是大多数的劳动者,其带来的劳动就业和收入增长与广大人民所失去的土地、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社会混乱等等相比,根本就得不偿失。反映国家经济运行情况的指标有许多,或可以划分为几个等级,GDP虽然是一个重要等级的指标,但是劳动就业,特别是有质量的稳定性、较好收入的就业、工资的提高与生活消费品的销售、领取失业救济金情况、实体制造业的订单等好多指标都比GDP指标更为重要。所以GDP主义实际是经济学的幼稚病,特别是在外资、台资、港资主导经济的地区,劳动人民不需要GDP,而是需要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GNP。

思考“中国道路”问题还有一种理论误导,就是所谓的“正义分配”论。在我国当前“初级的”、“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 对于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占有与分配制度,有着与马克思经典理论和上个世纪苏联式社会主义截然不同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应该在什么方向、什么程度上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保持对资本主义资源占有和财富分配制度的超越,在什么程度上做一定的妥协,这个“程度”的把握是一个影响民心向背和社会稳定的关键。我国当前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对此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前就存在分配不公的现象,实行市场经济后,这种分配不公的现象只是更严重一些罢了。可是任何亲身经历过时代变迁的人都了解,现在的分配不公与三十年前的情况绝对不可同日而语。还有的理论认为现在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对分配不公根本的解决办法,而且这种改革的理论依据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理论,也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或者“按资本股份进行分配”的理论,而是要引进西方当代的公平、正义分配理论。其实西方的公平正义分配论是一种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揭穿了的把戏。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可以看到许多对这个理论的批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不是在现今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7〕马克思还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享, 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8〕在这里,马克思揭示出分配问题的要害不在于怎样切蛋糕好看,而在于是谁掌握了切蛋糕的刀把子。 唯物史观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理论虽然在时间序列上排在当代西方的正义分配论之前,但在逻辑上和向真理接近的道路上却远远超越了它。

我们关于“中国道路”问题的研究不仅要向这些理论误区和灾区,更要向被这些理论误区和灾区所传染的实践灾区展开激烈的批判,没有这种辩证法和价值论、实践观的思考,我们的研究就只能陷入康德式的形而上学二律背反,不会得到真正的进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16.

〔3〕阶级意识的退隐与公共理性的建构〔J〕.哲学动态,2014(5).

〔4〕当代世界哲学家的马克思主义情怀〔J〕.国外理论动态,2014(1).

〔5〕兰久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前提〔J〕.哲学研究,2014(8).

〔6〕〔7〕〔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41,302,306.

(责任编辑:颜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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