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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的形之思与神之辨

发布时间:2023-06-25 09:24: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虽然我国已经宣布自己为法制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国家,但关于中国司法“形”与“神”之辩从未终止过。那么中国司法的“形”和“神”到底是什么?面对二者之辩,我们的态度又如何?正因为问题本身是思辨的,所以我们的答案也应具有思辨性。

[关键词]中国司法 形与神 思辨

一、关于中国司法的“形”

我国的司法理念和体制经历了由单一模仿前苏联到全面学习世界各国先进立法经验的繁荣发展阶段,法学理论和体系日益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我国的审判制度也由强职权主义审判模式逐渐向职权主义并合理吸收对抗制模式的路线迈进。面对“田间地头”、“坐堂问案”等百姓熟悉的庭审模式,同时面对“事无巨细”的传统万能法官,我们的现代化法治改革步伐显然远远快于百姓朴素意识的演化步伐。曾经熟悉的审判制度,在他们看来如今似乎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对抗制”、“不告不理”、“司法终局”等一系列专业技术问题都将过去那个朴素简单的“百姓”带到了现代云里雾里的山岔路口,再加上司法被动理念的深入贯彻,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与普通百姓的距离确实看似越来越远。看不懂“门道”的百姓只能望洋兴叹,从而很可能以各种非理性的方式表达对这种“熟悉的陌生人”以及“新游戏规则”的不满。

现在的法治理念强调诉讼时效和证据规则的运用,而且已经将“法律真实”与“绝对事实”区分开来,在民事案件中只要做到高度盖然性和秉持优势证据规则,即可使案件输赢见分晓——即使这样的游戏规则很可能放纵坏人而冤枉好人。而那些“好人”往往因为过于自信于“绝对事实”或者说是“真理”,而忽视了“证据”及“证据规则”的应用,结果却导致自己“有理说不清”而蒙受心灵的二次侵害。

二、关于中国司法的“神”

目前许多司法理念的提出,其本意都是好的,但也不乏实用性优先的影子,而忽视了一些法律自身抽象价值理念的积淀。一方面我们想要学习西方先进司法制度,改革源自前苏联的陈旧体系,但是另一方面新引进的各种司法制度又不能很好的服务于当下社会矛盾的解决。新的司法制度,意味着新的游戏规则,百姓甚至包括司法机关内部工作人员都还没理解新制度的神韵就睡意惺忪的上阵,很容易产生机械适用新式法律的后果,虽然形式正义得以彰显,但实质正义却容易被抹杀。于是我们在继续进行司法改革的同时,寄希望能有一些法外措施来修补失衡的天平,所以宪法和法律不仅要至上,党的事业也要至上,不能一味脱离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搞美式三权分立,同时,人民利益也要至上,防止机械司法带来的水土不服、民怨难申的格局。法是民族文化和意志的体现,任何社会都有其独特而稳定的政治文化生态结构,一旦另起炉灶,那么社会变革的成本将可能是巨大的,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理念变革走的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路线,一些高屋建瓴的知识分子希望能将世界最先进的司法制度引进国内,从而圆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就期盼的“德先生”和“赛先生”的梦。

三、中国司法的迎形与神归

任何成熟的法治都要以一国独特的人文理念包括宗教信仰做心理基础,在经历过多次文化革命且以无神论作为民族心理支柱的我国,很难想象源自于西方的法律制度能完全服水土。司法的“形”是迎来了,但是“神”还要党政机关代为保管。只有当引入国与被引入国相关领域的发展情况具备相当程度的可比性时,司法的魂魄才能得以视具体情况而回归、饱满或重塑。

我国法治的前景是好的,但我们还要积极面对现状。目前在党政牵头的模式下,司法地位有限,但不能以此就放弃司法机关的职责,把问题全都推给党政机关来解决,否则只会造成信访不信法,信领导不信法院局面的加剧,司法被百姓的认可度也会越来越低。在政府工作报告高票或者全票圆满通过的同时,法院工作报告却一再被人大无情否决,这是不是给司法机关清晰地传达出来一些强烈信号?这其中固然存在司法不公、冤假错案的问题,当然还有一些纯粹是“法律万能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两个极端思想作梗,殊不知其所信仰的法律很可能是并不十全十美的法律,还有个别法官机械认为既然“司法被动”,那干嘛还要去田间地头呢?这样在司法绝对被动思维的束缚下,法律效果很可能是收到了,但是却遭到越来越多民众的指责和谩骂。我想我们的司法是不是应该多一些细致,少一些粗糙,多一些疏导,少一些呆板。

四、结语

虽然我们的法律会更多引进西方的先进制度,但是我们不可能把源自于他方土地上的司法理念连根拔起的移植过来,我们所做的更多工作是“嫁接”,所以为了不至于使我国的司法理念出现真空,就必须走出一条我国特色的司法理念独立道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就是一个符合时宜的范例。形式正义要遵守,实质正义要追求,缺乏实质正义的法律很可能会倒向恶法,从而使人民群众的感情离司法越来越疏远,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人民司法的理念。过分强调司法理念的“绝对独立”不可能开花结果,只有“相对独立”才是比较稳妥的路线。如果说党的历史是悠久的,那么资历尚浅的司法理念就像一个孩子。只有孩子长大的时候,才是形神兼备的人。

参考文献:

[1] 郑永年.司法衰败、信任危机和中国的社会暴力化[N].联合早报,2011.12.

[2] 龙宗智.重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感[N].南方周末,2010.7.

作者简介: 刘文斌(1985—),男,汉族,山西人,现就读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刑事司法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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