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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传统中信访制度的法治悖论

发布时间:2023-06-25 11:48:02 | 来源:网友投稿

1.信访制度的权利悖论。信访是一种游离于正常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之外的非制度性解纷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信访救济制度是一种反法治的维权手段。通过考察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化背景,我们可以得出信访制度主要是一项根植于政法传统的政治参与和民意沟通表达制度,而权利救济功能仅仅是信访制度的补充性、代偿性功能。信访潮的爆发与持续升温对现行司法制度造成重大冲击。信访制度不仅消解了司法机关的权威,而且促使合法性危机加速上移,带来了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危机。

2.信访制度的手段竞争悖论。当前我国处于大变局时期,信访潮的出现促使本来处于定分止争补充地位的信访制度隆升为纠纷解决的主导性机制。在信访救济与司法制度的竞争博弈中,国家常常会处于尴尬的困境之中:作为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与仲裁者,国家既要保证政令的畅通并以此驱除基层政府的官僚主义,疲于应对进京上访和集体上访对社会正常秩序制造的冲击;国家既要扮演替民做主为民主持正义的青天形象,又要严防无良访民假借信访惹是生非;国家既要对部分基层政府的违法行为进行选择性惩戒,又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默许基层官员的既得利益以激发其在执行中央政令中积极性、主动性。通过观察国家在信访救济制度与司法制度竞争中的两难境地,我们可以认为信访救济制度就是国家为了平衡中央与地方关系时采取的折中权宜之策。

3.信访制度的行动逻辑悖论。信访救济制度从民意上达的政治参与功能演变为替民伸冤的权利救济功能,这在访民的行动逻辑选择与执政者对访民的接访行动逻辑构成重大悖论。在当前维稳时代,执政者往往采取大事化小的摆平维稳逻辑,而访民则经常采取小事闹大的叫屈伸冤逻辑。这种行动逻辑悖论集中体现在上访与接访这一对矛盾体中。近年来,进京上访越演越烈,对地方政府的极大不信任成为那些访民背井离乡踏上漫漫上访路的根本动因,在访民心中只有党中央国务院是永远伟大正确的,而地方政府没有把中央的好政策执行到位,正所谓“经是好经,只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由此形成了我国政治信任的差序格局。即离民众越远的政权,民众越信任;而距离民众越近的政权,民众反而不信任。这似乎印证了那句“距离产生美”美学命题的正确性。受屈申冤是激励访民进京上访的最大动力。伴随着进京上访,在北京形成了访民聚集地“上访村”,近年来,访民聚众上访、闹访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就可归于“上访村”的策源地作用的发挥。而且当前闹访的逻辑开始迅速蔓延,形成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恶性循环,以至于滋生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之怪状。

(胡晓慧摘自《前沿》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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