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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化能力培养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3-06-25 15:00:07 |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当前我国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包括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本文仅就其中更为系统和规范的学校教育进行讨论。当前我国共有本科和专科警校34所,其中绝大部分开设了信息化教育培训课程。以公安部直属一类本科警察院校之一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为例。

关键词 公安 信息化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1公安信息化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1.1对于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公安教育课程体系缺乏清晰地认识

在第四次警务化革命的大背景下对于如何调动公安院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积极有效的措施。教学管理者和教学实践者对于信息技术与公安专业课程整合的概念、理念、策略与实施模式缺乏清晰地认识,未能正确的把握信息技术与公安专业课程的教学整合的方向。

1.2教学与实践的衔接不够紧密

课堂教学的内容与公安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所学知识无法满足一线公安实际工作需要,未能实现教学和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授课内容长期没有更新,不能突出公安工作特色,不能够满足新形势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计算机基础要跟上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公安实际工作的要求。

1.3課程设置还不够合理

对于最基本的公安信息化基础知识能力培训不够,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强度不足,对于各类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windows等日常操作系统的熟练运用、Excel、Word、PowerPoint、express、access数据库、常见网络技术、互联网搜索引擎应用、以及常用多媒体办公技术的训练重视程度不够。

1.4课程教学模式单一

教学模式仍大量沿用以往的填鸭式教学,忽视了对于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开发,授课形式较为单调,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课堂所用公安实际案例较为陈旧,不能适应最新的公安实际工作需要。

1.5课程后续建设跟不上

绝大多数公安院校的教学改革与教育评价工作往往局限于本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而相对忽视了通过学员从警经历检验公安院校办学成效的这一重要环节,距离“与实战无缝接轨”的培养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未能通过见习生、实习生、毕业生以及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反馈,查找不足,进行针对性的改善。

1.6课程考核方式不合理

和其他课程一样,期末考试偏重于对理论知识的考察,对于实际动手操作的侧重较少。而且很多此类课程仅仅被当作考查课来对待,没有设置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未能引起学生对课程的足够重视。大部分学生都在考试前一两周突击复习应对考试,考试成绩不能真正反映学生对于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

2对公安信息化能力培养课程的促进建议

为适应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的需要,掌握公安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案的实战应用技能。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公安工作中常用信息化办公和数据处理等应用技能,培养即会公安信息实战能力又懂得执法办案的合格信息化复合型公安人才和公安队伍,提高预备役警官的信息化素养和实际处理信息的能力,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公安教育课程体系,及时完善教学内容,加强对公安院校在校生的信息化实战能力的培养,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建设对现有的公安院校信息化教育课程的要求,现提出对公安院校的信息化培养课程的促进建议:

2.1基础性教育课程

2.1.1授课对象以及课程性质

面向公安院校各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学生除外)学生开设公安信息化实战能力的培养平台课程,是一系列实践操作性、实用性很强的基础性课程,课程的性质为必修课。

2.1.2课程的开设学期和学时

公安信息化实战能力培养的系列性课程开设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和第三学期,授课时间为32学时的基础理论课程加32课时的上机操作课程,采取一节理论课一节实训课的教授方式,对所学知识及时联系及时巩固。

2.2课程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公安工作中常用信息化和办公数据处理等应用软件,培养合格的信息化复合型人才,提高预备役警官的信息化素质和实际处理信息的能力。

2.3课程主要内容

根据公安部对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的要求,公安信息化实战能力培养的系列性课程的内容应该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基础常识、windows等常用操作系统的熟练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express、access数据库、常见网络技术、互联网搜索引擎的应用、以及常用多媒体技术等日常办公经常用到的基础性知识和必备能力。同时在授课过程中注意和公安实际工作相结合,授课内容和教材、素材、案例、样例均应取自公安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数据,以实现教学和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针对当前公安院校毕业生无法接触公安专用信息系统的问题,在不违反公安工作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对学生适当的进行公安信息系统应用的培训。

2.4课程教学模式

采取“任务驱动”、“案例式教学”“课上答疑”、“课后辅导”“题库练习”等多种授课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其中课堂演示案例以及课后练习主要围绕公安业务中的各种文书写作、技术、鉴定工作、违法犯罪数据情报查询和分析研判等方面进行设计和教学。

2.5课程教学手段

精讲多练、在微机室上课时以演示经典案例,答疑讲解重点为主,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课上时间自主学习、自主练习。在不违反公安保密条例的基础上登录公安信息化相关软件系统进行练习和操作,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公安实战任务。使用课堂教学自动评分软件进行自动判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2.6课程考核方式

一方面,考核学生课上作业项目的自主学习完成情况;另一方面,购买与本课程相关的公安信息化相关软件,保证学生课后进行练习和平时及期末上机考试。课程总分设置为100分,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A:平时成绩(10分)B:自主学习情况(30分)C:阶段测试情况(30分)D:期末上机测试综合(30分)

2.7课程的后续建设

通过对见习生、毕业生以及录用单位进行信息实战能力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毕业生对公安信息化的实际运用情况,从中发掘出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改革计划,不断调整与优化公安信息化能力培养课程的授课内容、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最终实现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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