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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研究的价值转换

发布时间:2023-06-28 14:12:02 | 来源:网友投稿

财政学历来被视为官府之学,给领导出谋划策之学,寻找政策依据之学。这种认识并不全面。财政税收历来是国家权力和纳税人权利的交集点,而非政府单边之事,所以它也是民间之学,与亿万众生之图存、之福祉、之未来息息相关。所以,公众(纳税人)之于赋税的认识与看法,也应该在税收学的研究范围之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游离其外。如阿马蒂亚森所说,你不能凭部分人的富裕和局部的繁华来判断整个社会的快乐程度,所以你必须了解草根阶层的日常生活。笔者认为他是说给每一位学者或决策者的,关键是我们是否听得进去。

对政府职能,亚当·斯密给定的核心内容是:保护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建立基本的法律秩序、保护产权、促进技术进步、建设和维护私人无力做或不愿做的公关设施和公共事业。政府用保护和正义来交换收益,其职能上限由国家设定的目标和政府面临的约束来决定。他还特别强调了节俭的价值,主張政府不能让人民感到财税负担沉重。这些也就是一国公共财政性质应具备的基本内涵。在公共服务问题上需加澄清的一个观念是,公民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政府便须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而不是政府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公民就必须接受什么服务,没有别的选择。就这么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现实生活中却还远没有成为人们的共识。

本质上,财税是一种国家基本政治权力的来源和配属的问题,这是财税问题的“根本”,所有中国财税改革的盲点和难点,其实不在别处,就在这里。弄懂了其中的奥妙,长期困扰我们的许多谜团都会迎刃而解。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不少专家还是在与之相反的方向上行走——追求政策措施的枝节微末很是卖力,赋税的根本问题反而被遗忘了。

中国长期奉行的财政理论其实是一种帝国性质的理论,它的产权非常明确,是国家——其实就是政府本身。在中国,国家与政府两者始终没有分开——分开的理由和事实都未曾出现过,以至于很多人至今还弄不清它们是否应该分开,学界也没有认真地进行理论澄清。于是,中国人的财税价值观便与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世界主流价值观有了根本性的差异:在西方人眼里,税收是“文明的对价”;在中国人眼里,税收是“皇粮国税”;在西方人眼里,税收是用来提供公共服务,在中国人眼里,税收主要用来“养官”和显示一方政绩;在西方人眼里,税收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权利之源,在中国人眼里,税收是“国家的钱”,草民无权说三道四。这样的差异还有很多:在西方人眼里,财政权与财政治理权是分离的,在中国人眼里,两者是同一的,本就没有区分的必要;在西方人眼里,税收的效率需合乎“帕累托效应”;在中国人眼里,税收效率首先要体现在完成“国家”交办的政治任务上。等等。

比起传统国家来说,当代社会拥有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国家的威慑镇压力量壮大到极致,财政征敛和消耗的能力亦随之无边际地膨胀,并不断以张扬的气势进行外部展示,所谓“国之利器不可示人”《道德经》的说法早就被统治者们抛弃掉了。相对而言,民间经济、纳税的人们维护自身财产权利的能力不是更强,而是更弱了。生活中常见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任意侵犯纳税人利益、肆意损耗侵吞国家财政资源的恶劣事件发生,说明给国家征税和用税的权力划界的必要性更加迫切,也更加艰难了。中国建立的一种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型的财富结构,比例过于不对称。世界上没有哪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会让国家直接控制那么大比例的财富、占有那么多的工业资源而又长期维持比民营经济低那么多的利润率,没有哪个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集中度会那么高,也没有哪个市场经济国家坐拥天量财富而几乎不受社会的监督控制,予取予夺,随意地掠夺民间财富。

用财政社会学的观点来分析,政府的征税行为不管出于多么崇高的目的,都是对公民私人财产权的剥夺,都会通过“内在关联和传导机制”,对企业投资和居民的家庭消费支出产生遏制作用。据世界银行一项有关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当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处在10.3%—30.9%的位置时,每提高1%的税负,将使国内投资下降0.66%,GDP增速下降0.36%。此时,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的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总体来说,一国政府给社会施加的税收负担越重,这个国家经济增长和技术、制度创新的能力就越弱,其发展繁荣就越缺少持续性。因此一定要坚决实行总量减税的政策,把企业和居民个人的税收负担切实减下来。所谓结构性减税,并非真心诚意的减税,不提也罢。这里所说的“税”,不只是几个主要税种,而是全部税费负担的代名词。通过减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壮大民营经济,使其成为国家财政经济的支柱,在此基础上,实现经济活动的适当分权,改变国家与社会在财富分配上过度不均的现状。

预算历来被称为“国家的钱袋子”,若想了解一国的政治生态图,其政策的受益者或受害者是谁,应当首先在它的政府预算中寻找答案。所以预算原本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或工具问题,也不是政府自家的事,它的本质是政治,是全社会、全体国民的共同之事。“征税的权力是事关毁灭的权力”这句名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预算还以其特有的功能,影响和改变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无论我们怎样看待预算,都不能把这个天大的事物看小了。

其实在中国,论公共财政、税收法定主义、预算公开等,说不上是什么新鲜东西,清末时官产学各界就曾大力推动这些改革,一些领域还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当时已日落西山的清帝国自己设立的资政院就曾大幅度削减清政府1911年预算,即使拿到现在来也是了不起的进步之举。既如此,清王朝为什么还是一步步地陷入了绝境?这样的问题,就不是今天那些以“出谋划策”为己任的学者们所能回答的了。笔者前些时候在上海的一个会议上与不少同行交流,大家的一个共同感觉是,公共财政在中国虽然已推进了13年之久,却变得“越来越不像了”,意思是我们与公共财政的距离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了。的确,中国推进宪政民主改革的难度,怕是比一百年前小不了多少。表面看,政治权力的绝对权威已逐步被淡化,再也难以独步天下,似乎大家都是改革的支持者,但一到实践层面,分歧立马就表现出来,这一点在预算公开问题上表现得再清楚不过。

伏尔泰当年在评论英国的制度时曾说,这个国家的掌权者有足够的权力去增进公益,而当他企图作恶时,马上就会被别人束缚住。

好在事情还是起变化了。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进步,“百姓时代”正在退场,“公民时代”正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到来。这样的一种公民社会,是以整个社会对人的权利的尊重为价值背景的。无数“小人物”组成的纳税人群体,构成了心口相连的公民社会网络,其日益显示出的独立的立场和力量,使得国家权力的运用不能再那么随意,使得掌权者们发现自己置身于民间无数双眼睛的监督之下,越轨行为难以逃逸其外,也使得历来信奉权力通吃的国人开始懂得不能再轻视他人的自由和权利。这才是我国近年来发生的真正变化之所在。更加难得的是,这样一种社会整体价值观的转换,其发生的动因来自于民间而非高层、自下而不是自上,这却是古老中国史上空前之事,更值得人们关注。

“我们前面还有许多困难的时刻,得胜的只是一个真正的希望”。记得这是哈维尔说过的。

(作者系天津财经大学财政系首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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