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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险投资十大事件

发布时间:2023-07-09 17:36:02 | 来源:网友投稿

从风险投资在中国落地生根起,《科学投资》的目光就一直紧紧地追随着它。看它热潮涌起,看它陷入低谷,看它走上其修远兮的漫漫长路。这中间,《科学投资》围绕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组织了不少文章,或鼓与呼,或谈问题,或勇谏言。关注它,是因为它值得关注。风险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对创业企业的作用已无须多说,新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都有风险投资的印记,甚至在国际上引得众人的瞩目和推崇。而在目前的国际经济形势之下,中国经济大环境无疑为风险投资的更大作为提供了肥沃土壤。就像2002年,纳斯达克中国网络股连续大幅攀升,具有巨额风险投资背景的新浪、搜狐、网易均有喜人表现,同时,三大门户网站皆宣告盈利。这成为全球网络泡沫破裂后的一道奇观。从中可以看出,除了基于务实业务的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增长,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信心也在进一步加强。

本期《科学投资》对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作一历史回顾,对其中的重要事件作出总结和评价。在综合《科学投资》关于风险投资的往日报道,参照著名风险投资公司的意见,考量各事件在风险投资界的影响程度之后,《科学投资》以时间为序,形成了这篇《中国风险投资十大事件》。

中创的诞生和陨落

中创陨落带给中国风险投资界更多的是经验教训和深层次思考。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算得上是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先行者,只是,中创的路未能走远。

1984年,国家科委(现科技部)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与英国SUSSX大学进行合作,开始对中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问题进行研究。英国专家向中方建议,中国要发展高科技产业,就必须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这是中国专家第一次接触到风险投资这一概念,并由此开始了对风险投资的初步研究。

借鉴国外风险投资的发展模式,1985年9月,在国家科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下,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作为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700万元。中创从诞生起,就被深深地打上了促进我国科技产业化发展的烙印。

中创最早从事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很快,中创受到经营风险的挑战,其旗下的创业企业投入巨资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没有销路。中创不得不转向其他领域寻求机会,如股票买卖、房地产等。至1997年底,中创主要的投资项目达90多个,其中包括高尔夫球场、房地产、物业等。

在所从事的风险投资陷入尴尬之境后,中创实际上并未继续从事风险投资,而是主要从事贷款、债券回购等银行业务,甚至步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行列。1993年,中创在海南投资建药厂因论证不慎而损失十几亿元,后来又在若干重大项目包括房地产、期货、股票等投资出现几十亿元亏损,加上当时国内企业经营不景气和三角债,致使中创至关门时其总债务达60亿元。

1998年6月22日,中创被责令停业关闭。

中创的陨落使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说,债务危机是许多金融机构都会遇到的危机,问题在于中创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的银行性金融机构,因此失败的根本原因应归结于它的运行机制和维持它生存的外部环境:中创基本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政府承办风险投资公司,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它的低效甚或失败;中创成立之时,中国技术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维系风险投资的诸多外部条件不成熟。

中创陨落了,它的陨落带给中国风险投资界更多的是经验教训和深层次思考。

政协一号提案

中国风险投资进入实际探索与操作阶段的转折性、标志性事件。

虽然风险投资早在80年代中期就开始在中国出现,但它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却是在1998年。这一年,著名的“一号提案”问世,被看作是中国风险投资进入实际探索与操作阶段的转折性、标志性事件。因此,很多人把这一年作为风险投资在中国真正的开始之年。

1998年3月,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召开,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递交了《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该提案由于立意高、份量重,受到了大会的高度重视,被列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的“一号提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协商会,邀请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参加。协商会提议由国家科委牵头办理该提案。该提案的问世,使得中国风险投资业真正开始受到政府的重视,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风险投资将在中国迎来它的快速发展期。

自此,风险投资在中国才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而该提案的提交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则被称为“中国风险投资之父”,“一号提案”也成为人们谈起成思危之时必然不会忘记的经典之作。

政协“一号提案”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后,风险投资在中国风生水起。首先,由政府设立并组建,由地方财政出大头的新兴的风险投资公司纷纷成立。现在在北、南、东三地俨然有龙头老大地位的本土风险投资机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是紧随“一号提案”诞生的。从1998年至今,全国仅北京、上海和深圳就先后成立了数百家创业投资机构。

“一号提案”及此后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加速发展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风险投资急剧升温。人们这才发现:原来创业可以借助风险投资的力量,原来很多世界巨富都是凭着风险投资起家的。

探索外资基金管理

中外合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为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和可供借鉴的经验。

深圳创新投在中国新兴的风险投资领域具有榜样的力量,其首先探索的中外合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为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和可供借鉴的经验。

1998年之后,各地纷纷成立了一批由政府牵头创建的风险投资机构。在这股潮流中,由深圳市政府牵头联合几大国有企业共同投资创建的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创新投)于1999年8月成立。之后,深圳创新投充分利用深圳毗邻香港,又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地位,积极与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往来,不断取经,寻找机会,很快在风险投资领域独树一帜。

深圳创新投曾有一个“发展三阶段”的设想:第一阶段,由于风险投资的获利周期大约是2-3年以上,在初期不可能通过投资项目的套现获利,而且项目投资又不允许超过自有资金的50%,所以在这个阶段需要依靠委托理财等来实现盈利;第二阶段,发展到开始依靠项目投资盈利;第三阶段,发展到依靠基金管理收益盈利,将创投公司发展成为创投基金管理公司,受托管理别人的创投基金,而自己的资金采取基金的管理方式。

短短的几年,深圳创新投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三阶段目标,而第三阶段目标的实现,更是形成了深圳创新投自身的特色。

2000年11月,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允许在深圳成立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他人的创投资本,由此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获得了类似于基金管理的经营资格。

深圳创新投转型始于2001年年初。当时深圳创新投与新加坡大华创业管理公司合资成立了深圳中新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中新创业投资基金。该基金由深圳创新投、新加坡大华银行、新加坡科技企业家投资基金等共同发起。随后,深圳创新投与美国新登高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合资成立了深圳创新高信创投管理公司,在境内外募集、管理创新高信创投基金。又与美国亿泰创投公司合资成立管理公司,在境内外募集和管理规模为2亿美元的亿泰创新创投基金。并受托管理日本中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发起的中国创业投资基金。

深圳创新投受托管理别人的创投基金,不仅仅是为了利用国外的资金,更是为了深圳创新投可以尽快地走向国际化。尽管深圳创新投目前的资本规模已达16亿元人民币,稳居国内创投业第一位,但其依然认为与国际上的同行比较,自身面临着国际化的严峻竞争,必须加快发展的速度。目前,深圳创新投已更名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板风云跌宕

目前风险投资产业不景气,与创业板未能开办起来有密切关系。可以说,后者是造成前者的重要原因。

2000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众多风险投资商难以掩饰其内心的激动,因为创业板的诱惑是那么不可抵挡,大批高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都感觉千年一遇的机会就在眼前。然而,创业板在高潮时的戛然而止,使创业企业及风险投资界始料未及,犹如大戏刚开了头而主角却没有了舞台。风险投资界人士认为,该事件对风险投资当时、现在和将来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风险投资业与创业板寒暖相关。1999年8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这一《决定》被认为是中国内地酝酿创业板的标志性发端。

然而,二板、高新技术板、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在短短一年的筹备期内四易其名,创业板之名才最终确定。名称的一波三折,似乎预示了创业板的面世将更加不易。2000年创业板未能如约推出,顷刻间熄灭了风险投资商心中那团激动之火。之后的2001年,风险投资界再次失望于创业板将在该年5月问世的传言。虽如此,风险投资界仍在失落中不停地希望着。

有人说,创业板实际上最早是由研究风险投资的有关学者促动起来的。而且,打算推出创业板并非因为中国资本市场本身发展到了这一步,而是被动地为适应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酝酿推出的。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风险投资产业不景气,与创业板未能开办起来有密切关系。可以说,后者是造成前者的重要原因。

自开设创业板计划被推迟以后,风险投资界的信心因之低落了不少。据悉,自2001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几乎没有新的风险投资机构设立,已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也纷纷改变投资方向,使已经或正在开发和成长的高新技术遇到了一定的困难。风险投资商表示,风险投资缺乏有效的撤出渠道,使其创业热情受到了极大挫伤,这种“挫伤”即“套现受阻”。

十六大的召开使得那些对创业板望穿秋水的风险投资人士睁大了双眼。因为报告中的那句话“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集机制”,又为风险投资界带来了希望,关于创业板日渐沉寂的呼声又重新响起。

创业板千呼万唤不出来,让风险投资界等得甚是辛苦。虽有人说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趋势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使得创业板的推出无疑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来说,目前的问题是:我们还要辛苦地等多久?

互联网泡沫爆炸

如果风险投资不能和某种有效的商业赢利模式相结合,那么无论多么高涨的投资浪潮都只意味着一场很快就会收场的悲剧。

有人说,在中国互联网领域,风险投资精彩地扮演了一回“美女与野兽”的角色。

2000年纳指巨挫之前,风险投资与互联网企业可都是激情燃烧。在媒体的盘点中,曾经成功融入风险投资的企业中90%以上是互联网公司。

1996年,张朝阳携第一笔种子资金回国创办搜狐;1998年,第二笔风险投资到位,投资者包括英特尔、道琼斯、恒隆公司、IDG国际数据集团和美国哈里森公司;2000年7月,搜狐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在纳斯达克之门关闭之前挤了进去。1999年初,在华登国际投资公司主导下,高盛、华晶网路基金、软银及新加坡政府联合向新浪网投资2500万美元;同年11月,新浪再获6000万美元国外风险投资。之外,还有ChinaRen、8848、美商网、阿里巴巴、易趣、当当、天极网、嘉德在线、雅宝等等,也都获得了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高涨的投资浪潮几乎都集中在互联网。然而,自2000年一季度纳指告跌,网络热骤然降温,向基本面回归的呼声一时甚嚣尘上。一度曾乐观有加的风险投资商开始不无痛苦地意识到投资回报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那种投下资金后就可坐等创业公司长成摇钱大树的激情日子不会重现了,尤其是在网络企业到纳斯达克IPO的通道已经关闭或行将关闭的情况下。

一切似乎都在刹那间发生。互联网突如其来的严寒在摧残网络公司的同时,也深深地伤害了风险投资,两者同时陷入困难境地。紧接着,并购、裁员、高层人事大变动,2001年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变数迭起。其引发的各种评论比之世界杯毫不逊色,还要热闹。风险投资机构重新调整了各自的投资行业分布,从一度流行而后被众口一辞看淡的ISP、ICP、B2B、B2C、C2C,到如今风险投资追逐的最新商业模式如宽带、无限互联、光纤网路、应用软件、语音识别技术等,各种商业模式如走马灯似的不断出现,风险投资商围绕流行趋势不停更换投资对象和调整投资战略的现象愈演愈烈。

从狂热到剧冷,从热捧到抨击,从得意到失意,风险投资伴随着互联网企业走完了两个极端的全部历程。

在风险投资对网络概念的追逐归于平淡之后,留给人们的是反思和启示:如果风险投资不能和某种有效的商业赢利模式相结合,那么无论多么高涨的投资浪潮都只意味着一场很快就会收场的悲剧。互联网当然也在这一规律的约束之中。

新浪海外上市

成为中国大陆互联网公司海外上市之第一。引发了中国互联网公司对海外上市意义的重新思考。

2000年对中国互联网经济影响最大的,除了纳斯达克股指狂跌,还有新浪海外上市。后者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开创了新浪的IPO模式,因此,成为中国新经济发展历史上被浓墨重彩记下的一章。

新浪成功登陆纳斯达克,成为中国大陆互联网公司海外上市之第一。新浪上市引发了中国互联网公司对海外上市意义的重新思考。

2000年3月27日,新浪上市获得美国证监委SEC报备时,纳斯达克刚经历了暴涨,4980点的股指距历史高点不远,市场预期一片光明。然而,当新浪正路演之时,不妙的情况出现了。纳斯达克股指暴跌,科技股遭到重创。4月12日是新浪上市过程中关键的一天,因为,这天是给新浪定价的日子。然而时运不济,这一天纳斯达克共有22家公司上市,其中11家是网络公司,最后只有4家进行了定价。新浪在一片跌声中定价为17美元。4月13日,新浪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原来定价的4家高科技股只有新浪和另一只股票上市交易。

新浪为什么要在这么不好的时机逆市而上?有人说,新浪上市尽管赶上纳斯达克下跌,但作为中国大陆第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上与不上有着天壤之别。

其实,中国境内网站能否到海外资本市场融资,一直受到国内电信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限制。2001年3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及信息产业部有关官员披露,新浪承诺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要求修改招股说明书,其上市部分将不涉及境内的ICP资产,上市后筹资也不可参与对相关ICP资产的经营。新浪在国内的ICP业务另行成立一家中资持股公司独立运行。已有的外资部分另行组成一家为ICP提供设备及技术服务(ITP)的公司去上市。这一消息确认后,很多分析都指出,由于海外投资者对新浪最感兴趣的是其国内的ICP业务所带来的高页面浏览率和广告预期收入,而且新浪的业绩也主要是在国内,因此,在除去境内ICP业务后,新浪上市的招股价有可能打折50%以上。

然而,新浪的招股说明书出人意料地大胆加进了有关境内ICP的关键性内容,包括有关页面浏览与收入来源的介绍。故此,其招股价并未如外界普遍预计大幅打折。此后,投资银行界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境内的ICP网站上市由新浪迈出关键性的一步。其运作模式为此后境内ICP远征纳斯达克竞相拷贝。

根据新浪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公司结构说明,上市的新浪是一家在开曼岛注册的控股公司,拥有4个全资子公司:香港注册的利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香港新浪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加州注册的新浪在线;在英属某岛注册的新浪公司。

在新浪招股说明书中,上市的新浪公司将不包括北京的ICP业务。被剥离的境内ICP部分被重新注册为中资的北京新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通过下属的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BSRS)和国内的ICP公司仅发生商业协议的关系。这种关系将通过另一家国内注册的新公司——北京新浪互动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介来实现。同时BSRS向国内ICP提供技术和服务,国内ICP则以广告收入购买。广告公司的股权构成是由BSRS占25%,其余75%为当时的CEO王志东所拥有。为避免法律上的麻烦,王志东在广告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了继任者汪延。

招股书指出,BSRS的股权和它的业务已经符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一方面面对的是中国证监会和信息产业部,另一方面面对的是国际资本市场,新浪上市的模式开创了成功的先河。

天绿为有限合伙制殉道

风险投资界人士希望中国的法律环境能给风险投资一个顺利成长的空间。

天绿的成立曾被誉为“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历程的里程碑”,但是似乎一个“阴差阳错”的游戏套住了天绿,天绿因此成为了中国风险投资发展路上的“殉道者”。对于整个中国风险投资业来说,这显然是一个不幸的消息。

2001年7月12日,在风险投资界尚未走出谷底之际,国内成功注册的首家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天绿创业投资中心宣布成立,从而成为突破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缺陷的第一个吃螃蟹者。作为一个符号,天绿被认为具有“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历程的里程碑”般的意义。很多人预言,首家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的出现,可能使中国风险投资界的“江湖规矩”重新确定。

天绿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模式采用在美国硅谷非常普遍而在中国尚无先例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有三种组织形式:公司、投资基金和有限合伙。相比较而言,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决策层次少(没有董事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各自负担自己的所得税)、投资人可以分段入资(承诺的出资额不用一次到位)的主要优势。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4000万元和9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99%,享有收益的80%,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北京新华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主要负责天绿的管理运作,以北京新华信公司的所有资产为基础承担无限责任,享有收益的20%。

然而,仅过去半年时间,成立之初雄心勃勃要把有限合伙制这个在国外已被广泛证明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创业投资组织形式在中国发展起来的天绿却夭折了。中国惟一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出事之因,是法律与地方法规的不协调。

2001年1月1日,地方性法规《中关村科技园条例》颁布实施,为有限合伙制开辟了政策通道,随后《有限合伙管理办法》出台,为风险投资在组织形式上的立法填补了一个空白。一直在酝酿合作的新华信和新疆天业,这才找到扎根的地方。但很快就出现了地方法规允许,而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尴尬局面。

事实上,天绿成立之后,中国证监会就频频向新疆天业发出警告信号。这是因为,虽然中关村承认这种有限合伙的风险投资形式,可以接纳天绿的注册,但中关村管委会不是一个可以颁发经营执照的部门,而给天绿颁发经营执照的是北京市工商局。因为国内没有关于有限合伙制的法律依据,所以天绿成立时获得的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合伙企业的执照,依据的是中国1997年出台的《合伙企业法》,其中明确指出: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麻烦就在这里出现了。天绿的有限合伙人新疆天业作为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依据《合伙企业法》中关于上市公司不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对新疆天业发出警告。尽管北京市工商局出具“新疆天业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的证明,但此举无济于事。证监会只承认国家法律。新疆天业只能撤资,缺血的天绿无法存活。

天绿总经理高晓春说,没有谁来为尚且幼小的天绿保驾护航,天绿就像在一片没有人来过的水域探险,没有航标导向,结果一不小心就撞了“暗礁”。事后有法律专家分析,我国不仅不具备建立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基础,而且现行法律还阻碍着有限合伙制的建立。因此,有人说,天绿太心急,螃蟹吃早了。

天绿的“殉道”,在以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中国25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中引起哗然。风险投资界人士希望中国的法律环境能给风险投资一个顺利成长的空间。

中华创业投资协会成立

它受到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业界的鼎力支持,被称为是“VC的新势力”,预示着风险投资事业在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2年,风险投资界最著名的事件莫过于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的成立,因为它受到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业界的鼎力支持,被称为是“VC的新势力”,预示着风险投资事业在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2年6月18日,由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和全球著名风险投资机构华平公司发起的中华创业投资协会CVCA在北京宣布成立。这是一家由在大中华地区进行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司合作成立的组织。创始会员达50多个,包括一些世界最大、最活跃的风险投资基金。其会员所掌握的投向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的资金总额达250亿美元。

中华创业投资协会注册地在香港,办事处设在北京。华平投资执行总裁孙强任首席主席。所有掌握一定规模资本,并有意在大中华区投资的专业创业投资和私募投资组织均可加入。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会费年费。每个会员的初始年费是2000美元。其管理架构由董事会构成,目前有7位董事,分别是:华平投资的孙强、软银亚洲基础设施基金的阎炎、新桥投资的单伟建、IDG技术投资基金的周全、深圳创新投的陈玮、霸菱投资的徐新以及信中利投资集团的汪潮涌。

维护中国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业的行业利益,被视为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的使命。协会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人们关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对大中华区经济以及全球经济活力重要性的理解;代表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实体的利益,在政府政策制订、公共关系等方面做出努力;提高和维持会员良好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水平;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促进知识与机会的共享,为其成员提供产业研究数据、产业出版物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的创始人和首任主席孙强认为,中国创业投资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在美国,互联网泡沫的破灭,使得创业投资处于发展周期的底部;而在日本,由于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创业投资也几乎停顿。只有中国具备了创业投资需要的高增长的经济、市场的变化和创新精神。这种状况与美国创业投资蓬勃发展时期惟一不同的,就是缺少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支持。能否弥补这种欠缺,对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也许就像很多人期望的那样,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的成立就是要弥补这种欠缺,并且它要成为风险投资商和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相互交流、建立关系、增进理解的平台。其会员拥有的丰富的资本投资和公司治理的经验,将被期待着对中国公司治理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民营创投基金欲现身

民间资本首次获准进入风险投资基金领域。对于高新技术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民营高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即将现身,被人们期望着将给予中国风险投资市场更大的活力。

民间资本蕴藏着无穷的力量,在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主要是由民间资金构成。比如美国的风险基金80%来自家庭和个人,至于规模更是惊人。随着我国《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道路变得宽阔起来。最近,有关机构正在积极发起成立主要由民间资本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民间资本将首次获准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其中由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筹备发起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即将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该基金经过1年多的筹办,主要吸引国内民间资金参与,用以支持民间高科技企业的创办发展,股东包括民营上市公司和其他一些民营公司和机构,目标是数亿元的规模。目前已经与国内外多家著名企业进行了洽谈,并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初步确定由上海国正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

与此同时,由国家计委酝酿发起的“创业投资基金”,也正在积极地筹备。该基金计划规模为10亿元,其中,国家计委出资2亿元用来带头,其余资金将吸引民间和海外资金。2002年8月2日,国家计委专门召开介绍会,出席此次介绍会的24家民营企业,除了联想控股公司外,还有山西海鑫钢铁公司、华立集团、力帆实业公司、用友软件股份公司、万向集团公司、泛海控股公司、南昌科瑞集团、北京康得机电公司、深圳中科智集团公司、成都国腾通讯集团公司等。他们对参股一事反映积极。

民营创投基金,有望就此现身中国风险投资市场。

民营高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将是民间资本首次获准进入风险投资基金领域。对此,相关人士表示,民营高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将把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真正的产业上,不会出现资金涌向证券和国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现象。业内人士认为,在创业投资领域,民营高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成为民营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对于高新技术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除了上述两项基金,目前国内还有其他多只民办基金正在筹办或者正在吸引民间资金加入,民间资本在改变中国风险投资由官办为主的畸形格局方面被给予了厚望。

民营创投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在中国广阔的风险投资领域积极注入民间资本的活力,但民间资本与风险投资“缘份”是否就此来到,民办风险投资是否将建立真正的风险投资机制?还需拭目以待。

外商创投门槛降低

相信会有更多的外资风险资本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要想让人家进来,就别太为难人家。2002年底,外资在中国风险投资领域的黯然神伤,最终让中国出台了降低外商创投门槛的具体规定。

为鼓励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2001年8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称,外国投资者可以单独或与中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

国家有关部门人士说,从发展的情况来看,当时制定的这个《暂行规定》对引进外资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一些门槛过高,不利于外资的引进。如规定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前3年的管理资本中,已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美元等等。而且,没有实施税收优惠。

的确,2001年中国风险投资领域的状况不理想,很多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风险资本巨擘逡巡在门外犹疑不定,很多已经在中国风险投资领域涉水的外资创投萌生去意,暂时不愿离去的外资创投停止了投资活动而屏气观望。调查结果也显示,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资金呈相对下降的趋势,由90年代中期的30%-40%下降到2001年的20%。

对此,中国决定进一步降低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门槛。在2002年12月10-12日举办的“APEC创业投资暨实施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研讨会”上,《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规定》得以颁布。该《规定》及有关税收政策与2001年8月公布的《暂行规定》相比,降低了出资人门槛。例如,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前3年的管理资本中,已投资金额由“不低于5000万美元”降低到“1000万美元以上”,并且加大了税收优惠。

在此《规定》出台前,早已听闻信息的一些外资创投机构纷纷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甚至一些创投机构在此期间暂时停止了对新项目的投资,静待法规变化,以便乘上新的制度快车。看来,外资创投对新的规定抱有很高的期望。

随着新的管理法规的出台,有关人士相信会有更多的外资风险资本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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