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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探究

发布时间:2023-07-13 09:00:08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也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的首府城市,是多元民族文化交汇的地方。但是,目前南宁市也是一座民族文化正濒临消亡危机、民族特色正逐渐消失而趋于世界大同的现代化城市。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水平,南宁市必须在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进程中实现创新和突破。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 保护 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245(2016)03-0056-05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如何使其为世人所知,如何发扬它潜在的魅力是我们应负的责任和应有的使命。对于目前少数民族文化面临濒危的状况,国家正在加大对其保护和发展的力度,这对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这里聚居着壮、汉、瑶、回、苗、侗等51个民族,形成了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元民族文化交汇的首府城市。但是,南宁市也正面临着民族文化濒临消亡、民族特色正逐渐消失而趋于世界大同的现代化城市危机。目前,南宁市对包括少数民族文化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水平,南宁市必须在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进程中实现创新和突破。

一、南宁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开发利用成绩显著

南宁市总人口72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4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8%,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少民族文化发展工作,着力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一)编制规划,出台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已成为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自觉行为。近年来,南宁市树立“民族文化强市”理念,着力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打造民族文化名片,不断出台各类规划和政策法规,以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对进一步增强南宁市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感染力和竞争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南宁市在“十二五”规划中,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目标纳入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保护和发扬以壮民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文化、民间传统特色文化,大力发展多民族、多样性文化”;同时,出台了《中共南宁市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民族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规划保障和政策环境。

(二)摸清家底,加强理论研究,夯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础

南宁市全力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和编制了包括少数民族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档案,制作了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发布情况电子地图,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540处,可移动文物32万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2处,江南区杨美村、木村坡、三江坡和横县笔山村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建立了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县(区)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截止2015年10月,南宁市有148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壮族歌圩、壮族三月三、壮族三声部民歌、百鸟衣、广西粤剧等98个项目进入了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认定代表性传承人120人,设立各级名录项目保护实验区、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90个①;实施《南宁市城市特色风貌建设》等课题调研,结集出版了由《南宁壮族歌圩调查研究》、《文化呈现与思考》、《壮族稻神祭研究》等组成的南宁民族文化研究丛书;以原生态龙母文化、炮龙节、壮族歌圩、壮族民歌、稻作文化习俗、百鸟衣传说、猴鼓舞、邕剧源流等为专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著相继付印出版,进一步夯实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三)项目支撑,助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

1.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平台项目有序建设。“十二五”期间,南宁市进一步加大了文化项目的推进力度。2011至2014年,在南宁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和城建计划中安排文化项目建设资金,壮族歌圩、宾阳炮龙节、壮族三声部民歌等文化生态保护区也在研究和规划之中,这些项目都将建成南宁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重要平台。

2.推进涵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内容的综合示范村建设。按照“留住乡愁”的理念,依托山水自然资源和本地人文民俗风貌等条件,突出农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南宁市12个县区打造了12个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综合示范村,目前,12个民族特色风貌建筑风格凸显、民族文化内涵异彩纷呈的综合示范村正以崭新的姿态走入市民的视野,随着示范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示范村也将成为多元立体弘扬地域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

3.打造艺术精品,展示南宁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魅力。每年一届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以彰显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享誉海内外。民族、历史题材创作及原有剧目完善提升且成果丰硕。南宁市先后推出了大型壮族歌舞剧《百鸟衣》等精品力作,献演第十届中国文博会、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等重大活动;成功推出壮族群舞《骆越先歌》、《妮娅》等一批优秀少数民族文艺作品,2011年至今,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共摘取国家级奖项4个,自治区级奖项67个。

4.引导群众性传习,举办民族文化活动。组织举办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开展民族文化“三进活动”和“五彩八桂民族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主题年活动等民族文化系列活动。已连续举办六届的南宁市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大多节目取材南宁市各族人民生产生活、风情节俗,成为展示南宁市浓郁民族特色和独特艺术形式的大舞台。2011年,南宁市率先在广西组织开展以“民族风情进校园、民族歌曲进酒店、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进机关”为内容的民族文化“三进活动”。通过民族风情进校园活动,以课堂、校园为阵地,使学生了解、体验民族文化魅力,增强守护民族文化精神家园意识,让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弘扬发展;通过民族歌曲进宾馆酒店活动,在独具广西少数民族建筑特色的民族风情街区--江南水街组织酒店公关、服务人员开展以壮族迎客、祝酒、送客为内容的礼仪山歌及民俗礼仪培训,利用宾馆酒店外墙、包厢、客房装饰、从业人员着装和主题展厅等进行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纹饰、民族礼仪语言、民族风味饮食等展示,编辑制作《民族歌曲进酒店重点推荐民族曲目》在餐厅播放,让宾客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感受浓厚民族文化氛围;通过民族体育项目进机关活动,将板鞋竞速、背篓绣球等民族体育项目列入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趣味健身运动会,如今,民族体育的项目作为欢乐品牌已通过南宁市直机关运动会传播到各机关的趣味活动中。

5.有效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南宁市8个县区21所小学、7所民族中学开展壮汉双语教学实验工作,壮汉双语教学实验班级涵盖学前班、小学和初中三个阶段,南宁共260个班11100名学生进行壮汉双语课程的学习。2013年出台《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保障壮文在单位牌匾、公章等领域的规范使用,壮文在交通领域、广播电视领域的使用逐步推进。目前,武鸣县电视台成功开播壮语新闻等少数民族语言节目、栏目。

(四)加大资金安排统筹力度,多渠道安排财政性资金,确保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1.通过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建设。一是设立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300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剂增长。二是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200万元安排包括学校民族文化传承教学活动在内的项目;三是从2014年起,设立南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南宁成为广西首个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的城市,该资金项目按照“特殊性、照顾性”和“有所侧重”的原则,侧重安排扶持民族文化活动示范基地建设、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民族体育以及公共交通壮语音视频制作播放等;四是从2015年开始,设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015年,投资60万元建设南宁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展示中心,主要用于壮族始祖——布洛陀文化雕像制作,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区和刘三姐百姓剧场建设,以及开展少数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等。

2.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宣传展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南宁市每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确保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纳入财政性经费保障的范畴,其中2013、2014年分别投入35万元、45万元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其中,2012年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4万元,用于马山县多声部民歌(壮族三声部民歌)传承培训,2013年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壮族歌圩的保护传承。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建设南宁市民族艺术基地,搭建弘扬和发展传统民族艺术文化交流平台,该基地总建筑面积30208.8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788万元,南宁市财政累计安排拨付资金8540万元,该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建设进入装修阶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积极努力下,南宁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日趋狭窄

1.现代化进程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很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现代文明交织、文化发展多元化等因素影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南宁市民族区域,甘兰式的吊脚楼等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民居逐渐被一幢幢砖砌的楼房所代替;壮、苗、侗话等少数民族语言正渐进退出交流舞台而被普通话取代;少数民族的服饰由于制作的时间相对来较长和花费精力较大而促使少数民族群众选择了简洁的全国统一的服饰——汉服等。

2.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文明也对少数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念和体系形成巨大冲击。科技文明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改变了少数民族传统的民族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崇尚现代文化的少数民族青年越来越多,愈来愈多的少数民族青年外出打工,远离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土壤,民族艺人越来越少,民族文化的代际传承出现断裂,传统民族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危险。例如,1200多年前的唐代就已经存在的壮族歌圩,历史上曾遍布广西53个县市,而南宁市辖各县区壮族歌圩则是典型代表,现在歌圩点已剩存不多,如今还坚持举办活动的歌圩点屈指可数;闻名海内外的壮族山歌在年轻人泡网吧、逛歌厅的境况下已经濒于消亡;在古代列为四大名锦之一的壮锦已鲜有掌握手工纺织技术的工匠。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平台建设相对滞后

南宁市尚未形成有效研究、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平台体系,县区文化保护平台断层,一些珍贵的传统文化遗产失传或损毁;与少数民族文化紧密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发展传承的良好平台和环境,部分代表性传承人濒临失传;建设和申报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比较滞后。

(三)专业人才紧缺,保护力量不足

囿于南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南宁市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开发方面的投入欠缺,激励机制不健全,民族地区的农民工大多外出发达地区打工,本土人才外流,外地人才不入,致使南宁市本土缺乏在广西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和民族文化领军人物,缺乏传承、开发、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文化领域高新技术的专业人才。人才资源、结构也不均衡,多为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储备力量明显不足,人才开发管理亟待加强。

(四)文化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南宁市虽然为广西首府,但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受经济发展较落后、基础条件较差、各种现代理念尚未跟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上南宁市财政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不足,导致改制后的各文化艺术单位未能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有不少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基地,但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市场对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作用仍未显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还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很难产生该有的经济与社会效应。基地的开发仍然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体制建设明显滞后。

(五)资金投入保障仍需加大力度

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经费每年不足50万元,与全国各省会城市相比差距巨大(如呼和浩特市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达350万元;成都市每年安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经费就达300多万元)。保护资金不足,导致不少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功能萎缩,有相当一部分因缺乏经费不能正常开展服务,而能够开展业务的机构,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也无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需求。

三、南宁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思路

(一)加强打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品牌

一是以南宁地域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一系列南宁独有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品牌。应加大利用媒体、节庆、展会、风情街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展演、对外交流和产业化策划营销,切实增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市场活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尤其是南宁市大型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和被称为“民族”与“时尚”完美结合的壮族版《天鹅湖》的大型壮族歌舞剧《百鸟衣》,这两个舞台艺术精品,要把它们大力推向市场,也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把它们向旅行社推介,成为南宁壮乡旅游必看的旅游项目,既可以增加旅游产品又可以推广宣传壮族文化和提升壮乡首府知名度,还能增加相关收入,可谓一举多得。二是继续在南宁各县区、开发区打造包含民族文化传统保护在内的综合示范村建设,加强村史室建设,借助村史室平台,挖掘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使综合示范村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利用新品牌。

(二)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文化经费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对南宁市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或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以解决南宁市当前承担城市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任务带来的保护传承民族文化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二是县(区)建立博物馆,加强民族文化的挖掘、展示和研究。三是引导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文化产业政策引导,激发文化消费市场自身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走向市场、完善造血功能,丰富表现形式,使之真正融入社会;积极打造南宁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旅游品牌,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宣传和体验,将目前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文化建设格局转变为以市场为主导、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和政策扶持的发展形式。四是政府应通过财政政策,加大对民族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生活正迈向小康,对精神需求的追求日益丰富。为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政府应当拿出更多的资源,支持在传统文化产业外的民族文化产业链发展,特别是民族产业的起步期,政府的投入尤为关键。

(三)大力弘扬“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文化

“三月三”是壮族、瑶族、侗族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也是广西法定假日,进一步做好庆祝“壮族三月三”活动意义深远、重大。借鉴乌鲁木齐、拉萨、呼和浩特等兄弟首府城市庆祝民族节庆的经验,可在以下方面予以突破:一是广西延长“三月三”法定假日,在原来放假2天的基础上增加到4天,形成广西特有的有一个民族文化活动“黄金周”;二是有关部门将“三月三”庆祝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将建设“三月三”文化广场列入“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尽早开展“三月三”文化广场前期调研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四是以大型民俗活动如抢花炮、打陀螺、抛绣球和民俗工艺展示等活动的需要,将民族传统体育品牌赛事、活动融合到“三月三”活动中,并通过历年举办“三月三”活动形成一个文化品牌。将“三月三”活动办得隆重、热烈,体现广西首府民族团结的精神风貌。

(四)加强少数民族传统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建设

一是在周家坡建立非物质文化展示中心,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层面的指导和资金以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结合旅游项目建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作为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平台和发展基地。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利用,实现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融合;二是逐步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民族文化发展资金,并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筹措非物质文化保护和民族文化发展经费途径。“十三五”期间应加大财政投入至500万元,建设100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每年应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300万元。

(五)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少数民族人才是少数民族中的优秀分子,是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必须重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建设。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特殊性,加大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的财政投入,一方面保障传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把传承人的技术应用于开发项目获取经济效益,双管齐下不仅可以吸引少数民族人才的回归,还可以把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实现双赢。与各类民族院校合作培训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文化领域高新技术的专业人才。同时,民族人才尤其是传承人要从娃娃抓起,因为一些文化的技艺技巧需要日积月累或潜移默化才能传承,例如壮族山歌的传播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实现的,靠的是一批又一批的歌师的家庭传播,必须从小抓起壮族山歌传承才有望后继有人。

(六)依托多民族文化,建设民族文化走廊或体验区

南宁拥有壮乡文化、耕读文化、51个少数民族汇合的多民族文化、生态文化、东南亚贸易文化等多元文化相融合的独特文化特色。然而,作为壮乡首府,壮族文化却缺乏将其体现的载体。南宁市应重点依托壮乡文化,在依山傍水区域打造充满着壮族文化气息的特色一条街或壮乡文化走廊:壮族吊脚楼、绣球、小铜鼓、粽子、五色饭、扁担舞、竹竿舞、舂牛舞、壮族迎客歌、敬酒歌等等充盈其中,游客可观赏可购买,另外,青秀山和广西民族博物馆还可以打造壮乡首府一日游。此外,建设以壮、苗、侗等民居风格为主的建筑群落为广西民族文化体验区,体验区内可分为不同民族文化园区,在体验区的各个入口、广场、河道水边、山坡绿地,设置各具民族特色的门楼、鼓楼戏台、凉亭雨廊、水井、吊桥、水车等传统民族形式的建筑物,体现自然、包容的多民族大融合的文化特质。同时,配套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对以壮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歌舞、服饰、饮食、节庆活动进行商业开发,形成具有壮族风情的商业、旅游、度假、居住功能复合区。在体现壮乡首府多元文化魅力,打造城市名片的同时,开发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繁荣旅游产业。

(七)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组织单位间进行各种民族特色活动比赛并使其常态化

为保护和传承民族特色文化,南宁市工会可定期组织壮、苗、侗等民族文化特色的活动或比赛,让少数民族特色运动走进南宁老百姓的生活从而为群众所知,让老百姓感觉到自己生活在民族团结的壮乡里。鼓励大家节假日里穿上各自民族的服饰;教会人人都能哼唱一两首壮族山歌,家里来了客人唱上一首壮族迎客歌或敬酒歌,送客时来一首壮乡送客歌,来客将记住南宁这个充满壮族风情的壮乡首府,让外地游客成为宣传南宁的媒介,并在人们的口碑中把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农冠品,覃承勤.壮族山歌文化传承与发展展望[EB/OL].[2010-03-19](2016-06-10). http:///cul/2014/01-16/5747041.shtml.

责任编辑: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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