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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文字中饰笔的发展趋向

发布时间:2023-07-20 11:36:02 | 来源:网友投稿

zoޛ)j馟iZ总结出饰笔的两个特点:一是饰笔与汉字构形功能无关,二是饰笔起文饰作用。从学者的研究中还可以看出,饰笔的研究侧重于文字构形的静态层面,包括饰笔的分类,饰笔的成因等,虽然刘钊在《古文字构形学》中对饰笔的演变规律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但并未对饰笔的发展趋向进行分析总结。笔者根据刘钊对饰笔的举例与分类,从《甲骨文编》(简称《文编》)、《新甲骨文编》(简称《新》)、《金文编》、《包山楚简文字编》(简称《包简》)、《睡虎地秦简文字编》(简称《睡虎地》)、《先秦货币文编》(简称《货币》)、《古文四声韵》(简称《文韵》)、《古陶文字征》(简称《古陶》),选取相关例字,每个例字代表了各个时期的古文字字形,从而进行分析对比,研究饰笔在历时层面上发生的变化。

甲骨文“其”字,多用作语词,观其字形,概即“箕”之本字。古文字学家多以“箕”为象形字。戴家祥在《金文大字典》中释“象簸箕形,外围为框郭,中象编织纹。”商承祚在《说文中之古文考》释:“上为舌,下及左右为郭,其交叉者,以郭含舌,舌乃固也。亦象其编织之文理。”观其字形,“箕”上一横是饰笔无疑。看此横的字形变化情况。从所例举的古文字字形中,饰笔“ ”从有到无,逐渐发展成为“箕”字字形中不可缺失的形素。

关于“先”字构形。孙诒让在《名原卷上》指出:“古文‘先’字本从止,与歬从止在舟上义略同。止皆为人趾之所履,不行而进则谓之歬,歬进不巳,则谓之先。”杨树达认为:“龟甲文‘先’字多从止,止为人足,‘先’从儿(古人字),从止而义为前进。”(《积微居小学述林·释先》)徐中舒以为“‘先’字从止从人,止在人上。”(《甲骨文字典·卷八》)从学者的字形分析来看,古文字“先”从止从人,则“止”、“人”中间的横线明显为饰笔成份。观其字形的发展,饰笔“ ”成为“先”字形中固定的形素。

对于“方”字研究,近年来颇多分歧。许慎《说文解字》:“方,併船也,象两舟省总头形,凡方之属皆从方。”林光义以为“方旁古通用,当即方之或体。”(《文源·卷三》)戴家祥从其说,并指出“一形两边的短竖为指事符号,表示物之两旁,犹仪礼大射礼所说‘左右曰方。’”徐中舒指出:“方象耒之形,上短横象柄首横木,下长横即足所蹈履处,两旁短划或即饰文。”(《甲骨文字典·卷八》)叶玉森,商承祚以为“古形‘方’象架上悬刀形,概指武器,边裔之国不知礼教,惟有武功,故中原之人以兵名其国。”以上三家对“方”字的解释,戴家祥之说,笔者尚有疑惑,笔者以为“方”字一边两竖并非指示符号,而是饰笔。如刃字,古文字字形(文编前四·五二)。又如朱字,古文字字形(金文编颂壶)。

还有许多指示字都是这样的构形,其在造字之初,就有指示符号标示该字的意义,指示符号在该字的字形中是不可缺少的,而看“方”的古文字字形,两竖时有时无,而且发展到字形较为成熟的阶段,两竖已经完全消失。可见,指示符号并不可信,笔者以为“方”字横上两竖为饰笔。观“方”字字形发展可知,“方”横旁的两竖饰笔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消失。

关于“豆”字字形,高田忠周以为“为其体也,中间一横或为盛肉意,下或为豆胫也。”(《古籀篇二十二》)。杨树达以为:“鬲豆二字之,皆象中空实物之处,在字为平面,在物则为立体。”(《文字形义学》)。分析“豆”字的古文字字形,笔者以为“豆”字本身有两个饰笔。一个是“豆”字上一横,象豆盖形,有的字形省上一横,并不影响其音其义,符合饰笔的两个条件,而且此饰笔的发展趋势,从无到有,最后发展成为“豆”字不可或缺的形符。第二个饰笔是中的一点,此一点或为豆中食物,是饰笔无疑,且在文字发展过程中逐渐消失。

从以上四例中可以看出,饰笔在发展过程中的两个趋向,由于饰笔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其有一部分饰笔必然会消失,还有一部分饰笔,为了满足文字字体本身的不断成熟和汉字字体特点的需要,所以保留了下来,成为字体中的一部分。当然,除了上述两个趋向之外,饰笔在发展过程中,会起到区分字形的作用,试举一例进行说明。

关于“史”、“事”两字的说解,历来说法不一。《说文》“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凡正之属皆从属。”从此可以看出“史”字的字形,即“从从又。”罗振玉,林义光认为“‘中’象简形,执简所以记事。”谢彦华《释中史》一文中指出:“‘史’非从中,而是从又持笔,为‘笔’省之倒书。”关于“事”的钩形,《说文》:“事,职也,从史,之省声。”吴其昌在《矢彝考释》一文中:“‘史’‘事’为一字,从‘手’持‘中’。‘中’字本为旂形,盖即射时所执之旌也。故‘史’与‘事’,其源皆出于射,皆为射时有司执事之名。”王贵民在《甲骨探史录》一书中指出:“‘史’字本应是‘是’字,史官之史亦由执事之事所分化,‘史’字上部或作田网形,下部从手形。”根据上述学者的研究,笔者以为“史”、“事”两字构形相同,都是从手执某物,某物虽然各个学者有不同的见解,但两字属于同源字,应确是无疑。既然两字在造字之初是同源关系,那么分析两个字的字形,可以看出“事”上面的交叉形“”,应该满足了饰笔的特点,而且在此起着区分两字的作用。像此类情况的还有“母”与“女”,“康”与“庚”等等。笔者在此不一一赘述。

综上所述,饰笔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一部分饰笔必将消亡,而另一部分饰笔,由于汉字本身的特点,则保留在了逐渐成熟完善的形体之中,成为字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的饰笔还在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区分汉字的作用。以上就是笔者的分析,如有错误之处,还望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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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甲骨文编[M]. 北京: 中华书局, 1970.

[3] 刘 钊, 洪 飏, 张新俊. 新甲骨文编[M].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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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唐 兰. 古文字学导论[M]. 济南: 齐鲁书社, 1981.

[8] 赵 诚. 甲骨文字学纲要[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5.

【作者简介】

申振,四川外国语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古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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