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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世纪典雅爱情观的成因

发布时间:2023-07-23 15:54: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典雅爱情观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文化层面上说,凯尔特神话、基督教、圣母崇拜都对典雅爱情观的形成产生了影响,都应被看做是其源头。而从社会现实的层面来看,贵族婚姻状况、女性地位等现实因素也为典雅爱情观的形成创造了基础。各种因素在贵族宫廷的交汇融合,最终催生出了典雅爱情观。

[关键词]典雅爱情观;凯尔特神话;圣母崇拜;贵族宫廷

所谓“典雅爱情观”,是一种中世纪曾广泛流行于西欧的爱情观念,这种爱情观推崇年轻骑士和已婚的贵妇人之间的爱情,强调精神层面的恋爱而不突出恋人之间的肉体关系。这种爱情观还常常将女性过度理想化,置于高高在上的地位,在爱情游戏中完全占据主导地位;而全副武装的骑士在爱情游戏中却常常扮演弱者的角色,心上人的一颦一笑都能让其赴汤蹈火。那么,这种在今天看来完全是提倡“婚外恋”并且有些畸形的爱情观,为何会产生于中世纪的西欧呢?下面,我想从文化源流和社会现实两个层面,对典雅爱情观的成因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典雅爱情观的文化源头

一种社会观念或文化现象,其形成一般都会有文化层面的原因。而典雅爱情观的形成,是多种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下面,我就简要地列举几个典雅爱情可能的文化源头。

第一,古代的凯尔特神话故事。说到典雅爱情,很多人都会联想到圆桌骑士兰斯洛特和亚瑟王的王后圭尼维尔之间的爱情故事。然而,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个故事和一个更早的凯尔特神话——《芬尼亚故事》中某些情节的相似性。《芬尼亚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英雄芬恩(Finn)和他领导的“芬尼亚勇士团”的冒险故事。在一些爱尔兰的文学作品中,芬恩被看作是一个生活在公元3世纪的历史人物,但有人认为他作为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在这之前几个世纪就已经存在了(1)。在《芬尼亚故事》中,芬尼亚勇士团有一位名叫迪尔姆德(Diarmuid)的英雄,他曾被一位仙女赐予一颗具有魔力的痣,任何女性只要注视迪尔姆德脸上的这颗“爱痣”都会马上爱上迪尔姆德。在勇士团领袖芬恩的婚礼上,新娘格罗妮娅(Gráinne)见到了迪尔姆德并爱上了他,她用一个“誓约”(盖尔语作geis)命令迪尔姆德带她私奔。按照当时的习俗,如果拒绝“誓约”,迪尔姆德将丧失英雄的荣誉;而如若接受这一“誓约”,迪尔姆德又将成为背弃领袖的叛徒。面对两难的选择,迪尔姆德几经犹豫,最终还是决定带格罗尼亚私奔。芬恩因此非常愤怒,他假装原谅了两人,但最终还是借一次狩猎野猪的机会害死了迪尔姆德。这个事件暴露了芬恩性格中的阴暗面,并最终成为了芬尼亚勇士团盛极而衰,由正义转向邪恶的分水岭。而在一些關于亚瑟王的故事中,也正是亚瑟王、圭尼维尔和兰斯洛特之间的三角关系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裂。这种君主、君主配偶和勇士之间的三角关系,还是其它很多凯尔特神话故事的主题。这种三角关系,虽然和后来中世纪传奇故事中的典雅爱情还有一定区别,但显然已经包含了其中的一些要素。如果说亚瑟王的故事尚且还披着一层基督教的外衣的话,《芬尼亚故事》等凯尔特神话故事却完全是前基督教的。可见,产生于基督教背景下的典雅爱情观,其中却包含着一些前基督教的异教文化因素。

第二,基督教的两性观。对于女性,基督教一直抱持着一种非常矛盾的态度。一方面,当初在伊甸园里正是夏娃经不起蛇的诱惑,怂恿亚当和自己一起偷吃了禁果,才导致人类被逐出伊甸园。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女性必须承受生育的痛苦,正是因为她们的罪比男性更大。但另一方面,耶稣基督又是通过圣母玛利亚的子宫孕育并降临人世的,而男性在这个过程中并未起到作用,这又使得基督教世界保留了出现女性崇拜的可能性。这里,我先谈第一方面对于典雅爱情的影响;而关于圣母崇拜的内容,我将在后面单独讨论。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位基督教徒特尔图良(Tertullian)曾说过:“女人啊,你是魔鬼的大门,你把连魔鬼也不敢直接攻击的人引入歧途。上帝之子不得不死是你的罪过;你要永远举哀,永远衣衫褴褛。”(2)而基督教对于女性的谴责,很多时候是和对性行为的谴责联系在一起的。正统的基督教性爱观认为:“人类的性爱是有罪的;不反对婚姻,但独身更好;牧师则有独身的义务。”(3)所以,典雅爱情虽然克服了“厌女症”的情绪,但是提倡的仍然是骑士和贵妇人之间精神上的恋爱而非肉体上的结合,可见仍未摆脱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的影响。。

第三,圣母崇拜的影响。特别说明的一点是,我之所以没有把圣母崇拜的影响归入基督教因素中,是因为这种思想的根源可以在基督教产生之前的异教文化中找到。表面上看,耶稣基督是身为处女的玛利亚因上帝的意志而孕育的,这种“圣灵受孕”把她和包括夏娃在内的背负着原罪的女性区别开来,使得早期基督教徒当中产生了很多圣母崇拜的思想。但事实上,圣母玛利亚之所以受到崇拜,正是因为她生育了耶稣;这种情结,恐怕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人类对于女性生殖能力的崇拜上去。此外,如同诺亚方舟的故事在两河流域有更古老的原型一样,“处女生子”的情节,也不是基督教的原创,上古时代中东关于牧神阿蒂斯的神话故事当中就有类似的内容。(4)罗马帝国分裂后,西方拉丁教会对于圣母崇拜虽然未明确表示过反对,但至少也是抱持着一种怀疑的态度的,这使得西欧的圣母崇拜只能在部分人群之中以类似“地下文化”的方式存在。但是在东方,在拜占庭帝国所统治的地区,圣母崇拜有着更为深厚的文化土壤:埃及产生过曾风行整个地中海沿岸的伊西斯女神崇拜;而中东地区对于大地女神、丰产女神等的崇拜也由来已久。因此,圣母崇拜的思想,在拜占庭帝国比西方各国流传得更广,影响也要大得多。大概到十世纪之后,尤其是十字军东征开始之后,西欧和拜占庭的交流逐渐加强,使得拜占庭文化传入西方,这其中也包括圣母崇拜的内容。此后,西欧的圣母崇拜风潮逐渐兴起,圣母玛利亚取代夏娃成为很多基督徒心目中的第一女性形象。圣母崇拜,使得西欧骑士心中被教会压抑的母性崇拜和爱慕异性的本能找到了一个出口。而典雅爱情观,不过是这些本能在教会高压之下的另一种扭曲的表现形式——重要的不是骑士爱慕的贵妇人本来是个什么样的人,而是一个陌生的女性名字能够在骑士心中激起怎样的美好想象。因此,在关于典雅爱情的文学作品中中,女性往往不是以一种日常生活中的姿态出现,而是被被骑士过度理想化,成为散发着神性的光辉,高高在上的女神一般的角色。

二、典雅爱情观的现实根源

一种观念能够形成并传播开来,除了文化上的因素,必然还要有社会现实层面的原因。典雅爱情观的形成,当然也是和西欧当时具体的社会现实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下面,我就简单地列举几个典雅爱情观的现实根源。

第一,将爱情和婚姻完全割裂开来的社会现实。在封建势力林立的中世紀西欧,对于一个贵族来说,婚姻主要是政治结盟或扩张领地的工具。对于一个男性贵族来说,在缔结一桩婚姻之前,首先考虑的是对方的领地继承权,己方领主和家族成员的意见,而不是女性的容貌和性格;对于更不自由的女性来说,婚姻的决定权更是操控在作为保护人的父亲、兄弟以及他们的领主手里。所以,在中世纪的西欧,贵族之间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罕见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贵族妇女或是骑士,其向往爱情的本能都会让他们产生一种反抗的念头。然而,面对来自宗教和社会的强大压力,如果想用实际行动反抗这种现实,如与情人私奔,则很可能会被当成通奸者面临残酷的惩罚。因此,这样一种反抗情绪,只能存在于头脑之中,时不时用委婉的方式流露出来,逐渐形成一种形而上的观念。吟游诗人或写作小说的人捕捉到了这些东西,并用诗歌和小说把它们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以典雅爱情为主题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又进一步推广了典雅爱情观。

第二,贵妇人在骑士的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中世纪的西欧,骑士家庭的男孩也不是生来就拥有骑士头衔。他们必须接受长时间的教育和训练,为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做好充分的准备。骑士和贵族家庭的男孩,大概从七岁起就要被父亲送到领主或其他贵族家里,作为一个侍童,接受所谓的“骑士教育”;而负责对幼童进行初期教育的,正是领主夫人,这一阶段一直要持续到侍童十四岁成为骑士扈从为止。(5)领主夫人对侍童的教育,除了宗教信仰和社会道德等内容,还包括向这些未来的骑士灌输保护女性、为了满足女主人的要求应不惜赴汤蹈火这一类的观念。这一阶段的生活经历,势必会对骑士的精神世界产生重要的影响,不但产生出一种对于年长女性的依恋之情,也把女性至上的观念深深植入了骑士的意识之中;而这些普遍存在于骑士心中的萌芽一般的情愫和观念,正是典雅爱情观得以形成的心理基础。

第三,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早在古典时代,在日耳曼蛮族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就比希腊罗马的妇女高。到了中世纪,这种传统的表现之一便是女性也能拥有对领地的继承权,尤其是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前提下,女性也能成为领主。然而,中世纪的早期,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继承人只能通过婚姻,让她们的丈夫来承担与她们死去的父亲受封土地相当的军事义务。(6)然而,十字军东征期间,大量的贵族和骑士前往中东作战,其中很多人再也没能回到欧洲。因此,欧洲出现了很多失去了男主人的封地,原领主的母亲、妻子和女儿代替他们承担起了管理领地的职责。例如狮心王理查的母亲爱莲诺(Eleanor),拥有法国安奎丹的富庶广阔的领地,先后嫁过法英两国国王;在理查参加十字军东征期间,她有效地稳定了安奎丹和英国的局势,在身后给自己的儿子强有力的支持;而在理查东征归国途中被奥地利公爵利奥波德俘虏并被转到法国囚禁之时,又是爱莲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筹集巨款将他赎回。总之,这一时期,一部分贵族女性走上政治的前台,展示了她们特有的完全不同于男性贵族的魅力,这也为典雅爱情观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四,贵族宫廷的兴起。中世纪早期,由蛮族勇士转变而来的骑士不知礼仪和修养为何物,也不懂高雅的娱乐活动,只知聚在领主的城堡中暴饮暴食,烂醉如泥。在这样的社会土壤中,典雅爱情观显然是没法产生的。然而,随着西欧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摩尔、阿拉伯和拜占庭的宫廷文化的传入,贵族宫廷开始在欧洲兴起。12世纪以后,法国的安奎丹、勃艮第等公爵的宫廷,安茹、香槟、诺曼底的伯爵的宫廷,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宫廷,以及巴伐利亚、布伦瑞克等地的宫廷,都逐渐成为了文化活动集结的中心。在这些宫廷当中,贵族和骑士们穿上华丽的服装,头发和胡须都经过细心修饰,同时还学会了得体的举止与谈吐。此外,宫廷宴会是美丽的贵族妇女展示女性魅力的舞台,又是富有才华的吟游诗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可以说,形成典雅爱情观所必须的各种要素,正是汇集在了各个贵族宫廷之中。宫廷既为典雅爱情的形成提供了素材,又为它的传播提供了市场。上面提到的爱莲诺的安奎丹宫廷,甚至还曾设立过由贵妇掌控的专门用来纠正骑士粗鲁言行的“法庭”,被“审判”的贵族和骑士必须诵读向女士表示忠诚的诗篇,并将宫廷礼仪演示一遍直到贵妇们满意才能离开。(7)可以说,12世纪的贵族宫廷之于典雅爱情和骑士文学,就如同17、18世纪的法国沙龙之于启蒙思想。

总而言之,典雅爱情观的产生,是多种文化因素和社会现实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文化上来说,凯尔特神话、基督教、圣母崇拜等都可以算作是典雅爱情观的源头,对于典雅爱情观的形成,它们的作用是无形的,但却又是不能忽视的。而从社会现实的层面来说,典雅爱情观的形成又离不开贵族的婚姻状况、女性地位等具体的社会现实因素。而贵族宫廷则成为了上面各种因素汇集的地方,对典雅爱情的产生具有最为直接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法]米歇尔·索托、让·帕特里斯·布代:《法国文化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荷]约翰·赫伊津哈:《中世纪的衰落》,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7.

[3]倪世光:《铁血浪漫:中世纪骑士》,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注释:

(1)《史前英雄:凯尔特神话》,荷兰生活图书公司编,费云峰、张晓宁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6年,第56页

(2)(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第66页

(3)唐绍洪:《论早期基督宗教的性爱伦理观》,《宗教学研究》,2005年第三期

(4)(英)詹·乔·弗雷泽:《金枝》,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506页

(5)汪丽红:《骑士——且歌且战的西欧贵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29页

(6)(美)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欧洲中世纪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第137页

(7)汪丽红:《骑士——且歌且战的西欧贵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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