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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3篇(全文)

发布时间:2023-09-16 09:18:02 | 来源:网友投稿

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1、项目概况1.1拟建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四线水泥回转窑增加使用替代性燃料项目;建设性质:扩建,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地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3篇,供大家参考。

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3篇

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篇1

1、项目概况

1.1拟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四线水泥回转窑增加使用替代性燃料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资源综合利用;

建设地点: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老厂区(共四条生产线)位于羊圈顶子村黑瞎岗,五、六生产线新厂区位于五家村,本项目位于老厂区内

建设单位: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设施,不新增任何设备和投资。目前,四线回转窑年使用替代性燃料(漆渣)7500t/a,替代烧成用煤4500t/a,本项目新增使用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漆渣、含油污泥、涂装废水处理污泥、乳化液污泥、废蜡、废胶、带PVC胶废弃物、废活性炭、含油废擦布等废物生产替代燃料替代烧成用煤,新增使用替代性燃料15000t/a,合计使用替代性燃料22500t/a,新增替代烧成用煤9000t/a,合计替代烧成用煤13500t/a。

项目总投资:不需新增投资;

项目总工期:本项目没有土建工程,不需增加设备,待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投产后及本项目报告书批准后即可开始运行。

工程占地:不新增占地。用原有的密闭储存间及受料仓。密闭存储间占地面积30m2,容积250m3,受料仓占地为8m,容积为10m3。

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年运行时数由1500h增加到4500h,替代燃料使用量由7500t/a增加到22500t/a,小时使用量不变,仍为5t/h。

2、工程分析

2.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使用替代性燃料替代亚泰水泥公司老厂区四线回转窑部分烧成用煤,颗粒状替代性燃料由位于长春市的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给。由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密闭专用罐车直接运输至老厂区四线预热器厂房内,卸入在1楼设置密闭储存间(250m3)内的密闭罐封装,密闭容器通过在5楼顶部加装电动葫芦,调至在四楼的受料储仓,仓下配备液压闸阀,经受料储仓下板式喂料机喂入窑尾预热器中,经预热器进入分解炉和回转窑作为燃料燃烧。主要工艺流程及排污示意图见图2-5。

2.2主要生产设备

存储设备:密闭储存间1个(250m3,包括5m3的密闭罐)、受料仓(10m3)1座,给料设备:板式喂料机1台、电动葫芦1套。

上述设备均为现有设备,本项目不新增设备。

运输设备:有危废运输资质单位-一汽运输公司负责,密闭专用罐车2辆(30t/辆)。

2.3替代性燃料的来源及种类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长春市西新工业集中区新建厂区,分三期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其中:一期工程为再生溶剂生产项目,二期工程为替代性燃料(简称EBS)生产和洗桶,即将现有EBS车间和洗桶车间搬迁至新厂区,并扩大生产规模;三期工程主要是分拣车间和污泥脱水预处理车间,即将收集、暂存各类危险废物分拣车间和脱水预处理车间也搬迁至新厂区,脱水预处理车间对可作为替代性燃料的含水危险废物进行脱水减量化预处理。

热值较高的漆渣、含油污泥、涂装废水处理污泥、乳化液污泥、废蜡、废胶、带PVC胶废弃物、废活性炭、含油废擦布为原料,经脱水处理后均可作为替代性燃料,并且焚烧产物与漆渣相同,不含有卤代物,替代性燃料扩建工程规模为22500t/a,亚泰水泥公司四线水泥熟料回转窑可全部使用。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2年9月28日通过长春市环保局的批复(长环建[2012]77号)。替代性燃料(EBS)扩建项目预计20XX年年底建成投产。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后作为替代性燃料(EBS)的废物种类及其数量详见2-1。

2.4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2.4.1施工期

没有土建工程,没有施工期污染问题。

2.4.2营运期

本项目为四线回转窑增加使用替代性燃料综合利用项目,颗粒状替代性燃料替代部分烧成用煤,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替代性燃料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生产中也不增加噪声源,主要污染是回转窑焚烧替代性燃料产生的废气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项目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氢、一氧化碳、粉尘、黑度、锰、铜、镍、锌、铬、铅、汞、镉、砷、锡和锑以及二恶英。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排放的废气中所监测的各项指标日均值或范围均符合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扩建项目实施后,不会增加窑尾废气中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略有降低,削减量0.06t/a。

通过上述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回转窑使用替代性燃料,替代部分烧成用煤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①本项目使用的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替代性燃料中Cr、Mn、Ni、Zn、As、Cd、Pb、Sb、Tl、V、S、Cu、Sn、Hg等主要有害污染物投加量均低于2014-03-01实施的HJ662-20XX《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限值(最小极限值),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的控制标准,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回转窑作为替代性燃料是可行的。

②替代性燃料替代部分烧成,在回转窑煅烧过程中不产生飞灰。

③回转窑窑尾废气中颗粒物和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基本不会增加。

④SOx排放浓度仍会未检出,SO2排放量将削减约为0.06t/a。

⑤回转窑尾废气中HF、HCl等污染物产生浓度和排放浓度很低,明显低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XX)中规定的最高允许限值。

⑥不需增加尾气净化系统,即不必对窑尾废气中气态污染物再进行净化处理。

⑦替代性燃料在水泥窑1200~1800℃高温条件下持续燃烧16s以上,已充分完全分解,其分解产物为CO、CO2、NOx、SO2等废气,水泥窑极少或不会产生二噁英,窑尾废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已接近于零,会明显低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XX)的排放限值。

⑧可燃废弃物中带入的重金属大部分被固化在熟料矿物的晶体结构中或水泥的水化产物中,形成不溶解的矿物质。窑尾废气中Hg、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含量均会明显低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XX)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回转窑增加使用替代性燃料过程中产生的上述污染物符合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非采暖期评价区域内五个监测点位的PM10、TSP、SO2、NO2的日均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均有较大环境容量。

3.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区域地表水体-肚带河平水期水质状况已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要求,其主要超标污染物为COD、BOD5。肚带河的汇入对饮马河水质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

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声环境现状评价表明,厂界各个监测点均可满足3类区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

4.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使用替代性燃料替代部分烧成用煤,回转窑窑尾废气中粉尘和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不会增加,因此,不会增加环境空气TSP、PM10、NO2的浓度和污染程度,窑尾废气中SOx排放量会略有降低,削减量约为0.06t/a,因此,本项目增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贡献和影响很小,环境空气中PM10、NO2、SO2仍会符合二级标准要求。

由于废气中二恶英、重金属排放浓度明显低于新排放标准要求,通过80m高烟囱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和污染贡献也会很小。

4.2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颗粒状替代性燃料采用密闭专用罐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基本不会洒落到公路上,即使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罐车密闭较好,也不会发生泄露,运输路线经过的主要河流为伊通河和肚带河,均不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不会带来替代性燃料泄露污染公路沿线环境的风险污染问题。

进入厂区后颗粒状替代性燃料由密闭专用罐车直接卸入预热器厂房内的封闭料仓内,不在厂区内露天临时堆放,受料仓容积为250m3,可容纳200t颗粒状替代性燃料,即一次可存放至少6车的颗粒状替代性燃料,因此,不会出现颗粒状替代性燃料在厂区临时堆放情况,故不存在存储中替代性燃料流失问题。采用密闭罐输送,替代性燃料也不会洒落到地面上。因此,只要强化管理,按规章制度和流程操作,本项目在储运过程中基本不存在替代性燃料环境风险问题。

根据工程分析,替代性燃料在水泥窑1200~1800℃高温条件下持续燃烧16s以上,已充分完全分解,完全满足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焚烧炉技术指标要求,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产生的二噁英极少,窑尾废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明显低于0.1TEQng/Nm3的欧盟标准和0.5TEQng/Nm3的我国排放限值。此外亚泰水泥公司又在废气处理系统设有使气体急冷的增湿塔喷水急冷系统,用高压雾化水直接使废气冷却,可使烟气温度从450℃急冷至150℃以下,二恶英不会再次合成。且通过80m高烟囱排放,不会带来二噁英环境风险污染问题。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5.1废气治理措施

四线回转窑窑尾废气目前采用静电除尘器除尘,为了满足HJ662-20XX《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XX)中有关要求,建议更换布袋除尘器,企业已将除尘器的更新改造工程列入20XX年工作计划,预测20XX年完成。

5.2替代性燃料运输中环保措施与建议

替代性燃料中主要成分漆渣虽不属于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也不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质和爆炸危险性物质。但颗粒状漆渣仍属于危险废物,故提出如下建议:

⑴鉴于废漆渣中含一定的水份,必须进行预处理,制成易于替代烧成用煤的颗粒状替代性燃料;

⑵为避免汽车运输过程中替代性燃料洒落而污染环境,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漏措施,本项目现有2台30t的密闭专用罐车是完全可行的。

⑶本项目替代性燃料运输的密闭专用罐车应在长春市环保局和双阳区环保局备案登记。

⑷替代性燃料运输中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替代性燃料外泄,除正常向交通部门报警处置外,还应向长春市环保局或双阳区环保局的环保110报告,及时采取收集措施,不能使替代性燃料随意丢弃。

5.3替代性燃料临时储存中环保措施与建议

因替代性燃料主要成分--漆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危险废物贮存的要求,本项目替代性燃料为颗粒状固体,不具有腐蚀性、反应性、感染性,提出如下建议:

⑴不能在厂区内露天装卸和堆放替代性燃料。

⑵本项目替代性燃料由罐车直接运入预热器厂房内,且在厂房内设置密闭储存间(250m3)、密闭罐封装和受料仓,避免替代性燃料的流失,符合标准规定,因此,利用现有的储存措施是可行的

6、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综合分析

6.1环境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老厂区内,其位于双阳中心城区东南25km,山河办事处西南10km处,厂址远离城镇。

在厂址方圆20km范围内无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一、二级)等特殊保护地区,没有重要湿地、珍稀动物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属于生态环境非敏感区。也没有具历史、文化、科学意义的保护地、医院、文教等社会关注区。

厂区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3类区,地表水环境地处长春市水源地准保护区,厂区距二级保护区边界约90km,但本项目没有废水,而水泥生产废水基本为洁净的冷却水排水,且亚泰水泥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基本不排放。因此,从地表水环境来看,本项目不会对长春市的水源地构成污染威胁和不利影响。

老厂区厂界外2km范围内没有学校和医院。四线窑尾烟囱距周边村庄居民区最近距离为830m,距本厂家属住宅楼800m,符合水泥生产线500m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所在的厂区属于环境非敏感区。

6.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利用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XX年修正)》中将"十二、建材1、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及"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7、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列为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符合HJ662-20XX《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除除尘器类型外其他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中的相关要求,企业已计划实施除尘器改造工程,将现有静电除尘器换为更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届时本企业将全部满足HJ662-20XX中关于本项目协同处置的各项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使用物理处理后的颗粒物,作为替代性燃料,可以替代水泥熟料生产线回转窑用部分燃料煤,既符合国家及水泥行业产业政策,又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资源化要求。

6.3与沿线城镇规划相符性分析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双阳分公司已建有六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其厂址符合长春市新调整的长春市及双阳区发展规划。

本项目依托老厂区第四线回转窑增加使用替代性燃料,有利于吉林省漆渣等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安全有效处置,并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目标的实现;有利于 "工业及城市废物在水泥窑中的处置技术及装备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的转化,达到工业化示范目标。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由环境经济效益分析可知,使用替代性燃料和原料能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能安全地处理危险废物,能减少CO2排放,减少废物处理费用,为水泥工业节省成本。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效益显著。

8、公众参与

本次共发放公众调查表30份,全部回收。本项目两次公示期间内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说明本项目公众认同性较好。

9、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四线水泥回转窑使用替代性燃料项目20XX年5月投入试运行,使用替代性燃料7500 t。20XX年7月通过了长春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长环验[2011]066号),并于20XX年8月取得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吉林省环保厅吉环审证字[2011]56号,20XX年8月8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2201120066。核准经营种类及经营规模:替代性燃料(主要成分是HW12染料、涂料中的废油漆),年经营规模7500吨。)

本项目在设备基础、入窑物料要求等方面均满足2014-03-01实施的HJ662-20XX《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1200~1800℃的水泥回转窑中,替代性燃料经充分燃烧得以完全分解,且设置有窑尾废气增湿塔极冷系统,在此生产条件下窑尾废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会很低,会明显低于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带来二噁英污染问题;HF、HCl及Hg等金属元素排放浓度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地处大气环境非敏感区,无废水、废渣、飞灰排放,其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内;颗粒状漆渣在运输、储存和在回转窑中煅烧过程中不会带来环境风险污染问题;而且做到了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实现了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产业化,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与环境综合效益。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国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尤其符合我国开展的循环经济的国家战略。公众认同性良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可行,选址合理。

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篇2

一、项目由来:

随着我国房地产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各种相应配套政策的逐步出台,房地产的启动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和单纯的增加住房面积,而是朝着高质量、多功能、精品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为加快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现代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而且可以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62076万元人民币在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区域内,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丙十五街、南至规划丙十六路、北至奢新北线地块建设本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7555.00m2,建筑面积为148274m2。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受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05月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信?御泉山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地点

项目名称: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信?御泉山B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区域内,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丙十五街、南至规划丙十六路、北至奢新北线地块。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确定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标准以及有关取费要求,估算项目总投资为62076万元。

资金筹措:全部自筹。

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7555m2,总建筑面积148274m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926.4m2,公建建筑面积6347.6m2,地下建筑面积41000m2,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地下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垃圾收集站等。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单体建筑情况见表2。

4、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XX年修订)》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能源、交通、水利、电力、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

本项目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XX年修订)》分类规定,属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的第三十七项,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区域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给排水、电、燃气、通信、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已经配套完成,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场址四周紧邻城市交通道路,周边交通十分发达,给项目建设、原材料运输及出行提供了方便。

综上,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交通条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其选址符合长春市和双阳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性质符合政府规划部门对土地使用功能的定位,选址合理。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区域内,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丙十五街、南至规划丙十六路、北至奢新北线地块。拟建小区北侧为奢新北线,隔路为长春建筑学院;西侧为规划丙十五街,隔路为幸福馨城小区,300m外为长春市旅游学院;南侧为规划丙十六路,隔路为澜山溪谷;东侧为财税小区施工场地,东南侧为财税小区。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收纳水体为奢岭河,由于《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未对该奢岭河进行规划,但奢岭河最终汇入双阳河,双阳河"双阳水库坝址"-"河口"为Ⅲ类水体,因此本项目地表水奢岭河按照Ⅲ类水体。

3)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根据双阳区噪声功能区划,该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功能区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HJ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空气的评价工作等级主要根据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等因素来确定。本项目采暖实施集中供热,不产生燃煤烟气污染物。因此,对环境空气只进行现状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范围以本项目为中心,直径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296.45m3/d,水污染物比较简单,通过市政污水管进长春市奢新污水厂处理,纳污水体为奢岭河,最终汇入永春河,本项目永春河评价河段为Ⅲ类水体,故根据HJ/T2.1-1993中规定,本次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长春奢岭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上游0.5km处至双阳河河口长约5km河段,双阳河与奢岭河交汇上游2km至下游5km,长约7km河段,全长约12km河段。。

3)噪声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1类、2类区,按二级评价。故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要求,本次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

四、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

为防止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的污染,保证停车场空气清新,地下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排风量不小于10000m3/h,换气次数6次/h,保证地下停车场充分换气。计算结果看出,在保证地下车库正常通风换气的情况下,汽车尾气对室内外环境不会产生危害性影响。

项目冬季采暖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居民生活燃料为天然气或管道煤气。项目不产生锅炉燃煤烟气污染物。

项目建成后居民在烹饪食物的过程中将产生油烟,主要化学成分为烷烃类、脂肪酸类、酯类、醇类、酮类、醛类、杂环化合物、甾族化合物、多环芳烃类等,但经过各房的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量都非常小,经空气稀释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进长春市奢岭污水厂处理后排入永春河。该方案符合区域地表水防治规划,满足地表水功能要求。

长春奢岭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5000t/d,该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试运行,预计20XX年12月可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运。本项目将于20XX年竣工,届时,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运行。该厂采用采用二级生化法,出水指标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达到设计规模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达到设计标准后,产生总量为568.13t/a,主要成分为食品有机废弃物和废纸、饮料瓶、空罐、玻璃、塑料等无机物,物业管理部门设专人定点收集,及时转运至市政垃圾接收站统一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①水泵及换热站

二次供水及换热站水泵噪音主要是由于振动引起,故防治的重点是水泵的隔振措施,应选用机械性能优良的隔振弹簧,水泵的进出管道上安装橡胶软连接,机房内所有管道进行悬空处理,安装阻尼弹簧吊架减振器,避免水管发生振动。同时对泵房墙面及顶棚做吸声处理;机房内厚门窗更换成隔声门及隔声窗;为了隔绝振动及固体声传播,在地面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机房如安装排风扇,需加装消声器。

项目水泵安装在地下建筑的动力间,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经建筑物墙壁屏蔽和距离衰减,边界噪声达到1类标准,满足环境噪声功能要求。

②炉灶油烟风机

油烟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性噪声两大部分,是控制风机噪声的重点,在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是最有效措施。为防止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振动等部位辐射的噪声,最有效的措施是加装风机隔声罩。

③外环境

本项目北侧为奢新北线,隔路为长春建筑学院;南侧为丙十六路,隔路为澜山溪谷小区;西侧为丙十五街,隔路为幸福馨城小区;东侧为财税小区施工场地,该小区住宅已处于封顶阶段,预计20XX年6月可交房,因此该施工场地在本小区入住前已完工,不会对本小区产生影响。

本项目周边企事业不会对本小区产生影响,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因此需要对临街面向道路一侧采取噪声防护措施,例如安装三层隔声窗,使对小区内居民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5)绿化

住宅小区绿化率达到40.19%、绿化面积为39207.4㎡,在边界内四周、区内道路两旁及建筑物之间实施绿化,栽种多种乔灌木相搭配的绿化带和草坪,做到色彩和谐、层次鲜明、四季各异。

花草树木具有良好的吸尘降噪功能,可为居民及办公人员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生活环境。

2、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

1)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材料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力求节能、节水、节地、环保。要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采用节水设施、使用节能环保材料,要营造"蓝天、碧水、绿色、清静"的环境。

2)景观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协调性,体现建筑物公共空间环境,要在建筑风格、色彩、体形、高度等方面,处理好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形成园林风格,使项目成为开发区一个重要的景观建筑群。

3)在建筑物设计中,要尽可能利用区内地形地势,减少挖方和弃土。

3、公建用房入住条件

项目公建用房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347.6m2,竣工后具体从事哪种商业活动现在无法确定,因此,在报告书中仅对污染因素进行了原则性分析,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比较笼统。项目竣工后进驻的服务业应当遵守《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服务业是指在经营、加工或者其他服务活动中,直接或者间接向周围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下列行业:餐饮服务业、娱乐服务业、商品批发零售服务业、洗浴、洗染、美容保健、摄影扩印服务业、机动车维护与修理服务业、塑钢、铝合金、广告灯箱、喷绘、铁艺、玻璃、石材加工服务业、仓储服务业、其他向城市生活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服务业。上述服务业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油烟、噪声、异味、恶臭、废水、废油、废气、废渣、粉尘、烟尘、振动等。

1)项目运行后新设立的服务业项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居民住宅楼内禁止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恶臭、振动及其他污染环境的服务业项目。

②商住混合楼内禁止设立机动车维护与修理及产生噪声、振动的娱乐和加工等服务业项目;设立产生油烟的餐饮等服务业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按规定设置专门烟道;设立洗浴等服务业项目,锅炉不得设在该商住混合楼内,烟囱的设立应当符合规定标准,洗浴用房应当有符合规定的隔热、防渗、防噪声、防振动等设施。

③在居民聚集的其他区域禁止设立产生异味、恶臭的服务业项目。

2)房地产开发建设服务业项目及其他新建的服务业项目,其专门烟道、独立排水等防治环境污染的配套设施,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在规划设计中明确经营性质、规模的服务业项目,不得批准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

3)新建、改建、扩建的服务业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服务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居民的意见。

4)不符合《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5)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的服务业项目,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6)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方式,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7)服务业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转,未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8)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使用燃料的,应当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煤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散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②产生油烟的,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所排放的油烟应当经符合规定的专门烟道排放,禁止无组织排放。

③产生污水的,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周围水体或者随意排放。

④产生废油、废油漆、废蓄电池、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等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或者倾倒。

⑤产生异味、恶臭气体的,应当经净化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⑥产生噪声、振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噪声、振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将消耗大量的钢材、水泥、砌块、白灰等建筑材料,将拉动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同时也能促进运输业的发展,这对拉动居民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区域居住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并且项目建成后,需要部分物业管理及保安人员,将创造直接就业机会。可解决部分就业人员,这方面也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设将加快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化进程,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长春市双阳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一流的设计理念及严格实用的物业管理,将为城市继续发展提供一个高的起点,为此后城市发展,招商引资,创造诸多益处,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2、环境效益分析

项目绿化、小区垃圾收集处理、施工期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投资约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4%。项目环保投资基本合理。运营后主要环境效益如下: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城市景观,加快区域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有利于城市生态景观的改善,在提高环境质量水平的同时,取得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环境质量。采暖实施城市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生活污水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改善地区小环境,净化空气,具有显著作用。绿化率提升,树木、草坪面积的增加有助于涵养水土,促进地区物质良性循环,在春夏大风季节,减少扬沙现象,减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总之,由于建设项目贯彻"清洁生产"及"三同时"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地污染防治措施,实施"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措施具有显着的环境效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的目的。

通过以上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充分说明该建设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六、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监督其实施情况、监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是降低或减缓其对环境不利影响的必要手段和有力保证。

1、环境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基本思想指导下,制定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计划,强化环境管理意识,确保国家和省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得以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的降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发生突发性事故和环境纠纷。

2、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的内容与责任

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不但要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管理,同时必须对施工的文明程度、环境影响缓解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建设期的工程监理

在工程建设期,建设单位有必要聘请建筑监理工程师,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的同时,有责任对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另外,要特别监督、检查环保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以保证主体工程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及时发挥环境效益。

3)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①保护公共楼道的干净与整洁,公共楼道不得堆放和吊挂杂物,楼上住户不得向楼下抛弃废物或倾倒污水。

②实行袋装桶储化,集中投放,由保洁队统一收集清运。

③小区内的绿化、美化由总务管理处统一布置,协调,小区内公用场地不得擅自种植花草、树木。

④居民自发爱护小区内花草、树木、景点,不得擅自攀折、砍伐、种植和损坏,不得在树上晒衣物或挂其他物品,不得践踏草坪或在绿地内停置车辆,堆放、抛弃杂物。

⑤加强能源的管理,节水器具的使用应达到100%。

3、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

长春市环保局对《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信?御泉山B地块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在环境保护计划、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审批,并对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长春市保护局负责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监督管理。

4、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项目建设单位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该有专门的人员或者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和监督,并负责有关措施的落实,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项目区域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密切注意相关的排污情况,以便能够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采取应急措施。因此,要设立控制污染、环境和生态保护相关的责任人,负责项目整个过程(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并经常监督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2)负责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信?御泉山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负责项目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并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按照规定进行环境监测,并协助有关单位(长春市双阳区环保局及长春市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建立监控档案和业务联系,接受指导和监督;

5)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各种环境管理报表;

6)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监督和分析,并写出相应的调查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和生态保护教育、技术培训,提高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和运行期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环境意识;

8)制定、实施、管理本项目区域内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转计划,并做好考核和统计等工作;

9)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应该立即进行检修,严禁非正常排放;

10)协调、处理因本项目的运营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投诉,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和解答与本项目有关的公众意见,并协调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处理,达成相应的谅解。

5、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1)环境管理机构职责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2)环保设施的管理制度,包括常规检查、维护等规定;

3)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并编入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中;

4)环境监测制度、实施方案(包括采样点位设置、分析方法、数据记录和使用等);

5)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七、公众参与的目的、作用和方法

1、公众参与的目的、作用

公众参与工程建设的评价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直接反映本工程建址周围地区的公众对本区域环境质量的评价,对本工程的意见和态度。由于公众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对项目建设进行评价,其结果应引起建设单位及有关环保管理部门的重视。通过解决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可以使项目的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和合理,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公众参与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本次公众参与中在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公示,并采取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与建议。

3、公示及结果分析

本次环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及公众参与先后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均采取网上公示方式。

本次调查共发放30份调查表,回收3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者大部分为当地长期住户,仅有二人为临时住户,主要为幸福馨城和澜山溪谷小区居民;对于区域内主要环境问题,意见较分散,主要为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三个方面;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大部分表示了解;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建设会对社会、经济和环境都会产生影响;对于本项目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意见比较分散,主要集中在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四个方面。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是充分理解和支持的,大部分参与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少部分人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

4、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了现场公告、网站媒体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调查方式,由调查结果可知,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投诉建议,无人提出反对意见,通过对公众参与调查表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公众大部分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同时认为项目的建设可促使当地的经济发展。

为切实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项目运行后按照国家规定认真落实污染治理"三同时",并严格管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保障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各污染物达到标准要求。

八、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中虽然对区内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均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不会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发生改变。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比较简单、污染物容易控制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选址符合长春市和双阳区区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只要按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三同时",投产后,加强管理,避免排放事故的发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项目建设可行,选址合理。

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篇3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都市森林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长春市绿化管理处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丙四路与丙六街之间,南起北三环路,北至凯旋路与森林公园一期隔路相望的地块。建设地点见图1

2、主要建设周期、投资及建设内容

⑴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从20XX年2月-20XX年11月,冬季不施工(即10月下旬-次年的3月末不施工)。

由于都市森林公园面积较大,并且公园南部存在一部分拆迁工程,将该公园分两部分进行,分别为丙五路以北和丙五路以南:

丙五路以北

20XX年2月-4月进行场地整理、土方、部分乔木及剩余乔木穴工程。

20XX年5月-10月进行灌木、地被栽植、硬质工程及其他工程。

20XX年11月-20XX年4月栽植该区剩余乔木及交叉工程的细部处理。

丙五路以南

20XX年5月-20XX年10月进行场地平整、部分地被灌木栽植及乔木穴工程。

20XX年11月-20XX年4月进行剩余乔木栽植。

20XX年5月-9月进行硬质景观、其他工程、剩余地被灌木栽植工程及交叉工程细部处理。

20XX年10月正式投产运营。

上述项目实施进度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总的进度的控制,对于各子项目应根据具体的难易情况可进行适度调整。

⑵总投资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7787.17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政府拨款。

⑶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0m2,其中陆域面积为221400m2,水域面积为23600m2,日接纳游客最大量为2200人次。

本公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项目工程量详见表2。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本项目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该地块现中部为一处河道,水面面积23600m2,平均水深2m,积水容积为47200m3,补给方式为自然降水及串湖水系补给,岸边植被多为荒草(详见图2-3),水域内野生动物主要为野生小鱼及浮游生物。

都市森林公园二期地形总趋势为东高西低,南高北低,中间现有一河道,将规划用地分为东西两部分,其余为荒地,场地南部有一部分需要进行拆迁。

陆域面积涉及拆迁控制用地范围内零星分布的村落,低矮的平房或棚户区等建筑物,其中拆除房屋面积约28331.5m2。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⑴地表水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对受纳水体伊通河地表水环境进行评价,为了解本项目所排污水对受纳水体伊通河的影响,本环评地表水评价范围确定为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上游0.5km至串湖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汇入伊通河8km,全长约8.5km的流域。地表水评价范围图详见图3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施工期的污染情况

①施工废水的污染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若该部分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施工废水要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做为浇道路用水,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弃物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

另外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及SS,建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清掏外运做农肥。

水系清淤工程对地表水体有一定的扰动可造成水体SS浓度升高,若施工机械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而未及时维修,继续使用的,将对地面水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该湖泡为天然湖泡,水生生物主要为小鱼、水蛭等,水生植物主要为水草、芦苇、菖蒲等,在清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将对这些水生动物及植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相对于施工期来说,这种影响是短暂的,且清淤工程完成后,将进行灌水及水生植物的配备,这对天然湖泡生态环境的恢复是有利的。

②施工期废气的污染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A施工扬尘

由于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的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的装卸、拌料过程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由于超载或无防护措施,常在运输途中散落,会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TSP污染严重,土方在装卸、运输、施工及石料运输中,距现场100m处环境空气中TSP浓度高达11.7mg/m3,150m处环境空气中TSP浓度仍达5.0mg/m3,但影响周期短,且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若需要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应采用雨棚或雨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拌料时,即用即拌,设置围护工棚,防止粉尘吹散产生扬尘;混凝土浇注时,应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车直接送至施工现场。

B运输扬尘

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道路上,经过来往车辆碾轧形成灰尘,造成雨天泥泞,晴天风干,飘散飞扬。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运输车辆在颠簸或劣质土路行驶时应及时对路面进行养护,定期喷洒水,以保持湿润,抑制扬尘的发生,如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扬尘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运输散装粉、粒状材料应使用密闭槽车及封闭式料仓等运输工具。

C淤泥异味

本项目清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淤泥,淤泥经过晾晒之后,回用于土坑填方,其在晾晒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气体。淤泥异味会随着风力作用飘至下风向地区,对下风向的人口居住区产生不良的影响。

本项目拟于20XX年X月进行湖底清淤,清出淤泥量为1000m3,晾干场长40m,宽30m,在该场内设置淤泥堆,每天将淤泥堆的淤泥摊铺在场内,摊铺厚度约0.2m,阳光充足的天气,1天可晾干当日摊铺的淤泥,于傍晚运送至区域内假山堆砌取土坑,做回填土。将天气原因计算在内,晾干所有淤泥约需要6d,故淤泥异味主要集中在这段时间内。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淤泥异味主要成分为氨及硫化氢,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大部分为荒地淤泥异味的飘散主要受风力作用的影响,为了减少异味对该侧居民的影响,建议在淤泥晾晒场周围设立4m高的围挡,围挡的设置,可有效降低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开始启动后,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主要有前斗装卸机、铲土机、平土机、移动式吊车、起重机、打桩机、电锯、夯土机及卡车等。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附近的区域产生噪声污染。

上述施工机械拟采取以下减噪措施:

A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比如摆放在靠近公路一侧,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B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

C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环节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对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D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安放在远离周边小区居民的位置,同时施工场界要设置围栏,特别是靠近居民区的一侧,围栏高度不得低于4m,屏蔽施工噪声,在施工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移动声屏障,将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④固体废物

A建筑垃圾

根据同类施工统计资料,项目土建施工期碎砖、过剩混凝土等建筑垃圾产生定额为0.001t/m2,约50.2t/a(约合25.1m3),根据建设方介绍,这些建筑垃圾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回填。

B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0.5kg/d计算,施工期人数以50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C水系治理工程淤泥

水系治理工程清淤过程中预计产生1000m3的淤泥,可晾干后,作为区域内的回填土或绿地垫高土。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治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为游客产生的卫生清洁污水及公园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分别为11.88m3/d(4336.2t/a)、0.48m3/d(175.2t/a),污水总量为12.36m3/d(4511.4t/a),均属于生活污水的范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300mg/L、BOD5:150mg/L、SS:180mg/L、氨氮:30mg/L,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1.35t/a、BOD5:6.77t/a、SS:0.81t/a、氨氮:0.135t/a。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公园建成后,公园内的游客及公园工作人员均为在公园建成前已长期居住于长春市的居民,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只是改变了部分生活污水的排放途径,而不会增加长春市污水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加重对地表水环境、特别是伊通河的污染。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管理人员冬季采暖为集中供热,不自建锅炉房,因此不存在燃煤锅炉烟气污染。

本项目建成后,仅在公园入口处设置一处停车场,设32个停车位,均为露天,产生的汽车尾气很快被周围空气所稀释,公园内除绿化洒水车外,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故本身对环境空气基本无无负面影响,且公园内的植被对环境空气中的汽车尾气有一定的净化作用,据报道,1ha林带,一年中可吸收并同化800kg的污染物,吸收SO2较多的植物:柳杉、美人蕉、月季、丁香、菊、银杏、洋槐等,本公园种植的灌木中有丁香,可有效的吸收SO2。

陆地绿化面积为198000m2,据保守据算,每年可还可吸收并同化15.84t的污染物,同时还有吸毒、防尘的作用,故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正面的。⑶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⑶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公园内游客运动过程中播放音乐产生的噪声,源强约在55-75dB(A)之间。

由总平图知,公园最大的休闲活动场所位于主入口附近,游客健身不会靠近正门太近,至少会保持35m的距离,公园内植被较多,音乐会被其吸收或阻隔一部分,且播放的音乐多优美悦耳,不至造成人情绪的暴躁。

综上所述,噪声经距离衰减及隔声后,公园边界外可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主要为游客及公园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污系数分别取0.1kg/人次·d及0.5kg/人·d,产污量分别为:0.22t/d(80.3t/a)及6kg/d(2.19t/a),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82.49t/a。

公园内沿路布设垃圾桶,并由公园管理人员随时巡查,将散落于地面的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每日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项目的经济损益分析

⑴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当地环境质量。公园内的植被对于改善地区小环境,净化空气,具有显著作用。绿化率的提升,林木,草坪面积的增加有助于涵养水土,促进地区物质良性循环,在春夏大风天里,减少扬沙现象,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⑵项目建成后将加快城市化进程,塑造出一个与周边景观相融的公园,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有利于城市生态景观的改善,在提高环境质量水平的同时,能取得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该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但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均较好。

4、社会环境影响

⑴生活质量的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采用现代造园和生态造园的设计理念,运用自然式与规则式相结合的布局手法,设计以"人"为主体,体现"人性化",为附近居民提供一处集安静休息、滨水景观和健身活动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性公园,符合现代人渴望亲近自然的心境,有利于缓解现代生活对人造成的紧张情绪,提高居民生活适宜度,对居民的生活质量有正面的影响。

⑵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为居民提供一处休息、健身的场所。据科学记载,适当的锻炼可促进血液循环,调整心率,减轻思想压力,提高免疫力,对人群健康有正面的影响。

5、项目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⑴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范围包括公园内生活污水总排口,污水总排放口监测频率为每年监测两次,重点为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废水排放量。通过监测力求全面、正确地反映环境质量情况,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⑵环境管理制度

①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落实到设计中,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应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②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境保护的内容,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环境措施的条款;

③建设单位在施工开始后应成立环境监理项目部,配备1-2名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督,重点是监督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

④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也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督,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得到实施和完善。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及方式

⑴调查方法

本项目公众参与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合同7日内,发布项目建设信息公告,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第二阶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在公共网站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告,第三阶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走访调查,并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进一步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⑵调查程序

①公告

我单位自与建设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后,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在当地发布该项目建设信息公告,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②网上公示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在公共网站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告,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网上公示见图6。

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意见及建议。

⑵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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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环评报告书范文标准3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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