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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12篇(2023年)

发布时间:2023-10-03 09:12:02 | 来源:网友投稿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X周年,是国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第14个年头,也是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到安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12篇,供大家参考。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12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1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X周年,是国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第14个年头,也是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到安监系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年。为贯彻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21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贯会,对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具体实践,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加强四部门间的沟通合作,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要紧紧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这一主题,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职业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将宣传周活动与全省20xx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重点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2

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5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和省总工会联合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双流区人民政府,在成都市双流区举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活动。本次宣传周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近年来,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今年,我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多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省卫健委要求各地要以开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推动职业健康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继续强化源头预防,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强化监督执法,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做好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提高尘肺病患者生活质量。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宣传周期间,全省各地将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职业健康传播材料获奖作品展播、图文展览、专家视频讲座、有奖知识问答、健康企业成果展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劳动者普遍参与的良好氛围。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3

25日上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总工会在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联合举行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广西活动启动仪式。

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旨在通过全区各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据了解,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稳步发展。新发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间,全区报告职业病470例,报告例数同比下降51.6%;急性职业中毒发病人数同比下降85.7%,慢性职业中毒发病人数同比下降77.8%。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健全。全区现有职业病诊断机构18家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6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分别较“十二五”期末增加350%和310%;在尘肺病患者集中的乡镇、村居,建立尘肺病康复站9家,尘肺病康复点49家,对尘肺病患者实行免费康复治疗,从整体上实现了“市能诊断,县能体检,乡镇有康复站,村有康复点”的目标。

目前,广西有1.68万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有100余万名劳动者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作业。截至今年3月底,广西累计报告职业病9297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83例,其他职业病514例。

下一步,广西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紧紧围绕《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构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监督执法、救治救助等八大体系,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治区各主办单位将在官网增设宣传周活动专栏,在主流媒体、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放职业病防治专题片。同时,在线下组织开展宣传、咨询、义诊、主题公益讲座、召开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研讨会、派出专家到尘肺病康复站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4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我区定于20xx年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5月1日。

二、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三、宣传主要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煤矿企业和劳动者,特别是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宣传形式

1、在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主题标语、张贴宣传画、布置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展示等进行宣传;

2、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企业要充分利用内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展牌、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3、联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等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发放科普及法治宣传材料,展示宣传画报、展板,进行现场咨询、防治指导和现场培训;

4、联合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防院、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针对执法人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5、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座谈会,聘请专家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进行典型案例分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用人单位要结合创建健康工作场所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工种,深入基层、企业、社区、车站、市场等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4、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5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5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对象和内容

(一)宣传对象:主要对化工、冶金、铸造、矿山、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人员。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监护、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等。

四、宣传形式和要求

各镇(街道)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动监管人员、网格员以及行业部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与职业健康教育资料、专题讲座与知识竞赛、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信息、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开通微博微信、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实现“送职业健康到企业,送职业健康到身边”。

(一)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依托当地大型企业,在人口密集区和企业集中地,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展示有关主题宣传画及职业病宣传材料,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职业健康知识“三进”活动。编制和购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宝典、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宣传资料,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各镇(街道)可以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与防病指导等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专题宣贯培训、座谈会或警示教育等,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四)请专家查隐患活动。各镇(街道)要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安排,组织专家为辖区内重点企业或职业病多发企业查找职业病防治隐患,针对问题,逐一分析和落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社会媒体专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博、公共传媒等社会媒体,积极开辟宣传专栏、专题、网页,集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职业健康”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要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推手,充分认识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紧扣主题。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各镇(街道)要将宣传周活动与宁波市安监局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和分类分级评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影像等相关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市安监局职安科。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6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X周年,是国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第14个年头,也是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到安监系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年。为贯彻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21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贯会,对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具体实践,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加强四部门间的沟通合作,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要紧紧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这一主题,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职业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将宣传周活动与全省20xx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重点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临之际,郑州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从4月25日起,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主题,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宣传周活动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展开,活动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市卫健委联合市职防院、郑州人民医院共同制作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动画,宣传周活动期间在市区内的2800余块电子屏上循环播放,并通过“健康郑州”等公众号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广泛传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的关注度。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六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职业病防治宣传展板等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全市范围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观看河南省卫健委组织的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直播节目。

通过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掌握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治防护知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8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我区定于20xx年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5月1日。

二、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三、宣传主要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煤矿企业和劳动者,特别是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宣传形式

1、在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主题标语、张贴宣传画、布置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展示等进行宣传;

2、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企业要充分利用内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展牌、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3、联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等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发放科普及法治宣传材料,展示宣传画报、展板,进行现场咨询、防治指导和现场培训;

4、联合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防院、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针对执法人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5、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座谈会,聘请专家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进行典型案例分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用人单位要结合创建健康工作场所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工种,深入基层、企业、社区、车站、市场等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4、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5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9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近日,市卫计委、人社局、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为推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4月27日上午,由市卫计委牵头四部门联合举办的“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现场咨询活动”在市长途客运站站前广场举行,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四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市疾控中心、监督所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出席并参加了本次活动。

今年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营造良好的氛围,活动现场采取咨询、义诊、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等,受到前来咨询群众的热烈欢迎。

宣传周期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职业病防治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强化企业的责权意识和职业安全健康重视程度,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10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在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安康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及市总工会印发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此次宣传周活动将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系统内各机关单位卫生健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通过制作、播发专题宣传页面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

本次宣传活动要求各县(市、区)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五进”、争做“职业健康达人”、健康企业示范建设宣传等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11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4月25日,德州市爱卫办、德州市卫健委、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人社局、德州市医保局、德州市总工会在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德州电厂联合举行了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的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德州市第34个爱国卫生月暨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宣读了“2021年度市级健康企业”名单,并为企业代表颁发“健康企业”奖牌。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孙大鹏宣布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互联网+职业病防治”新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免费为辖区内企业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不断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护意识和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

本次活动目的是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同“健康企业”建设、“职业健康达人”选树结合,引导广大职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养成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和防范水平,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德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篇12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近日,市卫计委、人社局、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为推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4月27日上午,由市卫计委牵头四部门联合举办的“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现场咨询活动”在市长途客运站站前广场举行,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四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市疾控中心、监督所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出席并参加了本次活动。

今年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营造良好的氛围,活动现场采取咨询、义诊、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等,受到前来咨询群众的热烈欢迎。

宣传周期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职业病防治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强化企业的责权意识和职业安全健康重视程度,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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