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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关于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完整)

发布时间:2023-12-07 18:32:03 |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区关于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某区关于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完整)

某区关于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市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区域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建设,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级医疗机构与镇街医疗机构医疗联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力争2022年全区基层就诊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居民健康水平按期达到健康中国**行动计划目标。

二、医共体组建模式

(一)建立纵向联合体系。3个区级医疗机构分别牵头组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参与的医共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一体化管理。

1.区人民医院与双龙湖、空港佳园、悦桃、龙峰山、9家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组成医共体。

2.区中医院与双凤王家、石碛、茨路、大隆8家基层医疗机构组成医共体。

3.区妇幼保健院与龙石船、洛茨竹、统景基层医疗机构(简称成员单位)组成妇幼健康医共体。

(二)整合医共体内部资源。医共体内部加快“三通”建设,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实行集中人、财、物等资源管理

为群众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服务。区疾控中心积极参与医共体建设,加强技术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三、完善区域医共体管理体制

(一)健全医改专项小组管理协调机制。发挥区医改专项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编办、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保等相关部门、医共体牵头和成员单位代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统筹决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医共体日常监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下沉、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具体承担医共体建设的筹资、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完善医共体治理机制。各医共体成立理事会,成员包括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区疾控中心。理事会制定章程、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聘用或解聘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规模、布局和功能,审议与批准医共体的组织结构、特色专科、人员编制及劳务分配目标计划,帮扶、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经营管理。每半年向区医改专项小组汇报医共体运营效果、工作进展和发展目标的情况,并及时请示重大工作、政策和问题。

(四)保持“三个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机构性质、名称和人员身份保持不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审批后,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加挂“**区**医院**分院”牌子;
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变;
财政投入机制不变。

四、加强区域医共体“三通”内涵建设

(一)推进技术下沉,实现“医通”,形成服务共同体。

1.推进病种下沉。以基层首诊66个病种为基础,确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由牵头单位组成技术团队针对基层首诊病种短板实施精准帮扶;
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开展安宁疗护,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引导服务下沉。(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2.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坚持 “大健康”理念,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精卫中心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医共体公共卫生职责清单,落实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将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到医共体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补齐成员单位短板。区疾控中心采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等指导成员单位,提高传染病管理水平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3.推进药事服务下沉。牵头单位统筹医共体内药事服务管理,推行在线处方审核,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医共体门诊药房和社会药房联动保障供应机制,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4.推进服务质量同质化。牵头单位统筹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
推行DRG管理,逐步延伸到成员单位;
支持成员单位开展等级创建,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负责)

5.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继续深化区域影像、远程诊疗中心建设,为成员单位提供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服务,形成“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格局,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建立慢病管理中心,区疾控中心加强指导,支持成员单位相应科室建设,形成防治一体化的慢病健康管理模式。(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6.推进双向转诊服务。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医共体内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健全内部和外部转诊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床位、号源等,畅通转诊渠道。(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7.推进医防融合发展。成员单位以“管理、队伍、服务、绩效、信息”融合为重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医生融入家庭医师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打造精品家庭医生团队,探索以健康管理为基础的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新方式。(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推动人员下沉,实现“人通”,形成责任共同体。

1.医共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由成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牵头单位按规定和程序核准招聘方案,统一组织招聘。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留在牵头单位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单位统一管理。对在成员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表现优秀、业务能力较强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遴选到牵头单位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2.医共体内人员竞聘上岗。医共体内统一设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条件,实行竞聘上岗。牵头单位制定岗位考核任务,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成员单位使用特设岗位,从市级、区级医院引进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3.医共体内人员下沉服务。严格落实牵头单位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成员单位服务不少于1年的制度。牵头单位选派部分科主任或者临床工作满五年以上、达到中级及以上水平的技术骨干到成员挂职,脱产服务不少于1年,在原单位的身份不变,待遇不降,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优先晋职、提职、评优、评先。(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4.医共体内规范在岗培训。加强成员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成员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到牵头单位进修、培训,特别是产科、儿科、麻醉等短缺人才培养,同时牵头单位选派优秀骨干医生定期到成员单位查房、带教。(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5.医共体内健全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机制。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每半年组织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试行医共体内部“绩效工分制”。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牵头单位绩效分配应当向到成员单位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倾斜,推动人员下沉。(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三)强化资产管理,实现“财通”,形成利益共同体。

1.统一成员单位会计核算。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对成员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履行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等职能。(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负责)

2.统一药械采购和设施设备配置。医保部门加强对药品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发挥医共体集中采购的议价优势,大力推行“4+7”药品使用,有效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紧密型医共体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采购目录、统一价格谈判、统一药械配送、统一货款支付。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医共体单位设施设备的统筹配置,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将医共体内闲置设施设备流转到急需的成员单位,实现资源共享。(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3.医保总额统筹使用。医共体内医保资金实行“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区医保局负责)

4.建立利益调节机制。遵循《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总体框架下,区财政每年预算部分资金,建立技术服务帮扶“资金池”,一方面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医共体内专科建设、专家工作室、人员上派下挂、远程诊断、会诊、药学服务、偏远乡镇绩效补偿等支出。另一方面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考核绩效、人才培养等经费支出。(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制定“区域医共体”实施方案,研讨并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各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座谈研讨会。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年*月底前,医共体试运行,启动“区域医共体”各项工作,合理建立合作项目和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不断深入推进。试点:区医院与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与茨竹中心卫生院、区保健院与石船中心卫生院组成紧密型医共体单位,继续深化区精神卫生中心与茨竹院区、古路院区精神病专科联盟建设。

第三阶段(评价阶段):*年*月-*年*月,对“区域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评估,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

第四阶段(推广阶段):*年*月-*年*月,逐步推广到其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

第五阶段(提高阶段):*年-*年,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医共体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有序分级诊疗新秩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化区域综合医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给予医共体建设更大的改革空间和政策支持。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医共体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区编办支持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
区财政局创新财政补助机制;
区人力社保局加强人事政策指导;
区医保局加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与区域医共体相适应的医保制度。

(三)完善信息平台。在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一规划下,推动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保障等信息系统融合,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功能,统一药品、医用耗材编码,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整合,实现区域信息有效共享,提供医疗卫生协同服务效率。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开展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让人民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医共体建设工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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