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纪委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州市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部署,我局组织机关及直属各单位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我局收到中央、省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书记要求我局先行一步,在市下发文件之前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3 月1日 ,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学习中央、省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领会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方法及要求;收到市《方案》后,局领导对具体工作再次进行安排,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为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志毅不仅亲自部署,而且结合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 “小金库” 专项治理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第二,要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按规定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抓好落实。同时,借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东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第三,要严格自查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自查内容逐项自查,自查面达到100%。第四,要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肃认真,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实报告自查情况。三是周密部署了局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接到市的文件后,我局纪委书记杨书记主持召开了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研究讨论 “小金库”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形成了《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财务处处长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局计划财务处设立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直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决定分两个检查组,于4 月10日 、11日分别深入到各单位,进行初步督导检查。4月15日后,将进一步对直属单位开展深入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严肃认真,全面细致开展自查
我局本级及直属各单位按《关于印发<广州市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认真、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自查工作。
(一)局本级自查情况。
1.严格收费范围和标准,及时上缴应缴财政资金。我局收费项目主要有垃圾处理费和房租收入两部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是根据市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规定,从 2002年10月1日 开始征收,各收费单位已办理了收费许可证,严格按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由各区征收后直接上缴市财政专户。根据我市实际,从2008年8月开始,市政府决定将垃圾处理费改为上缴各区财政,用于弥补街道环卫经费不足。2007年以来,我局资产出租收入主要有房租收入,无资产处置收入和经营收入。所有非税收入均按照《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垃圾处理费2007年收入6052万元,2008年1 - 7月收入3,236万元, 扣除手续费和税金后全额上缴市财政。2007、2008年房租收入分别为 126.04万元、113.40万元,扣除税金后全缴上缴市财政。经自查,我局未发生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发生经营收入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违纪行为。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各类经济业务。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以抓制度建设为重点,近年来逐步完善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保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明确目的、界定职责、整合资源、统一程序和表单,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严格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对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章、传递、汇单反馈做了统一的要求与规范,使得会计基础工作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经费支出本着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坚持以预算为主线,分析预算期间各阶段的资金需要,合理安排用款进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财务核算上,严格业务处理程序和财务审批制度,保证会计数据正确合法。经自查,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开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行为。
3.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规定,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局机关共开设8个银行账户,全部做到开户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按要求进行年审。严格遵守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区分支付主体,以相对应的支付方式分别支付。没有违反规定向基本户或其他账户划拨资金的情况,没有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二)直属单位情况。
我局下属八个直属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三个
1.自查情况。我局于当 月3日 召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会议,对直属各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要求。直属各单位按照我局《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责任和分工,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2007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小金库”的七种表现形式,逐项对照自查。经自查,各单位均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没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发生经营收入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开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行为。自查结束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上签名确认,对自查自纠负完全责任,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我局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初步检查情况。当 月10日 、11日,局“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两天的时间,按计划分为两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到各直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一方面,检查组通过与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及财务人员座谈,共谈话29人次,听取有关“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资金运行情况,排查“小金库”的存在;另一方面,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的现金流量情况,还有针对性地抽取了部分会计凭证、资料、账簿进行检查、审核,并核对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数额。经初步检查,直属单位均能够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专户;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遵守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未发现直属单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但少数单位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需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三、认真总结,取得了初步成效
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对自查结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推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及直属单位能严格遵守《会计法》、财务规章制度等要求,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时、真实、准确填制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严格审批制度和复核制度;按规定使用票据,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为了长期杜绝各类形式的“小金库”,形成长效机制,还需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使大家对 “小金库”的危害性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增强抵制 “小金库”的自觉性,严防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在管理制度上杜绝“小金库”的发生。三是审计监督职能尚待进一步健全。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加强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市《方案》阶段划分,下一步将着重做好组织和迎接重点检查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自查。3 月16日 至4 月15日 ,在迎接重点检查的同时,我局本级、直属单位将深入开展自查,并对直属单位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彻底、有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私设“小金库”。今后要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问题。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形成氛围,发动力量。同时,明确责任,由局主要负责人执行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做好相关工作。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传下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听取直属单位和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扎扎实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O一O年 五月十六日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