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局素质教育自评报告
市建设工程局关于2010年上半年履行素质教育职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自评报告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局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职责的划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及省市县相关规定,我局组织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开展了实施素质教育自评工作,总结整理了我局从2010年上半年以来履行素质教育职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履行素质教育职责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在城乡规划中积极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对于学校基本建设,我局在布局上均进行了统筹考虑,在城乡规划中落实项目布局,并在对学校周边的设施进行了规范设计。
依据《总体规划》和我市教育十一五规划,我局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优先考虑各类教育设施用地的布置。按照各类教育设施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结合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和发展要求,广泛征求市区教育部门的意见,依据卫星城的人口规模和布局,安排布置了各类教育科研用地。
在乡镇域规划中,按照市教育十一五规划要求,落实各类教育资源整合需要,对各乡镇教育资源进行规划布局调整,推动乡镇形成学前教育、小学、中学、成人教育的布局体系,保证乡镇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2、在规划管理中积极推进教育项目的实施
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省建设厅按照省教育厅新的办学标准重新制定了《居住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指标》,提高了中、小学每个学生的建筑面积。中学生每学生建筑面积从平均 9平方米 提高到11.5平方米,小学每学生建筑面积从平均 6.8平方米 提高到19.5平方米,并适当提高了中、小学的容积率。我局按此标准积极落实我市教育项目的实施。
我局在教育项目立项过程中,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从项目选址、规划布局到详细设计上给予积极的建议。在审批上要求优先立项、优先审查、优先批复,尽可能地缩短审批工作时间,以更好地服务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3、加强服务和监督,确保配套建设的教育设施落实到位
为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的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我局积极从规划选址意见和规划验收阶段把关。在选址意见中明确有关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规模和位置,并在规划验收阶段对配套教育设施进行同期验收,确保配套建设的教育设施落实到位。
4、积极开展职工在职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先进组织
我局多年来一直十分重视干部职工的在职教育,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
首先是鼓励在职干部深造最高学历,不断提高职业水平,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制定了凡是提高学历档次的同志毕业后可凭毕业证和正式发票给予报销90%学费的鼓励政策。2006年以来已取得在职学历晋升的有60余人;局目前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的有13人;攻读本科学历的有7人。
其次是组织我局人员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2006年以来有320余人次公务员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85余人次参加初任培训,80余人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在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一贯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认真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项目的研究和与相关教育单位的沟通,以更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服务我市的素质教育工作,具体措施为:
加强与市教委的沟通,建立定期的协调会议机制,提前就有关教育项目的建设问题进行研究,提高教育项目的审批效率。
履行素质教育职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改进工作、发挥优势,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我局的素质教育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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