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活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素质,增强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支部书记、支部成员、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四个层次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既主动接受监督,又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制定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和分析会,研究部署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
我们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促使反腐败的关口前移。坚持学习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局大会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突出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党章》,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理念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之中,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腐败所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抓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我局治本抓源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自觉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住房、医疗、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的决策,在民主讨论、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勤廉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贵重物品购置、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上坚持做到支部充分讨论、酝酿,达到共识,形成决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理“小金库”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信息调研工作及奖励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深化作风建设,要求干警规范着装,挂牌上岗,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确保办事提速提效;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外部监督。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作用,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管理,把司法局政务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我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建立登记、督办制度,做到每一个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限时办结,真正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从而保障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健康运行。
总之做好新形势下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精神,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实现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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