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刚”与文化“柔”有机融合
让法律“刚”与文化“柔”有机融合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法律“刚”与文化“柔”有机融合,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了制度遵循。
文化具有启发人、感召人和鼓舞人的功能,法治具有约束人、惩治人和规诫人的作用,当文化的“软引导”与法律的“硬制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时,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慎乃出令,令出惟行。”《意见》既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南针”,也是抓好落实的“工具书”。学深悟透做实文件精神,对标对表贯彻执行德法共治、知行合一、守正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拾级而上正当其时。
坚持德法共治,锻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内核”。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法治文化建设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传播和落实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坚持德法共治,才能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双重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要运用到执法普法等司法实践全过程,以“看得见的方式”融合法、理、情,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里,让法律可敬、可信、可亲,使之成为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样本。
坚持知行合一,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铁粉”。“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努力培育法治文化的“铁粉”,法律才能转化为所有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尤其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法律“飞进寻常百姓家”。要强化依法治理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坚持守正创新,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枝叶”。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守正的发展。坚持“守正”,要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法治文化精髓。坚持“创新”,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时代精神,在研究阐发、公
共普及、传承运用中,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同时,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开展与世界各国法治文化对话,在“和文化”中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树“枝繁叶茂”。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期工程,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持之以恒的积累。以《意见》为制度遵循,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法律“刚”与文化“柔”深入融合,必将培育更广泛、更强大的法治信仰,使之转化为社会公民的精神世界、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强力量。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让法律“刚”与文化“柔”有机融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