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卫生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五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苏卫办〔2006〕76号)要求,从现在起,在我市卫生系统开展为期五年的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依法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为实现“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㈠总体要求:一是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法律制度,努力使卫生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四是大力开展医疗卫生工作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
㈡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习制度建设,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领导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大干部职工要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对社会开放的场所要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3、配合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宣传栏、课堂等进行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公共卫生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参与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五五”普法工作的全过程,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制定“五五”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对“法律六进”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指导和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及其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法制观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辟法制宣传专栏或专题,扩大卫生法制宣传的影响面和影响力,培养和提高行政相对人的依法经营理念、公共卫生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权能力。
㈡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落实法律专业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保证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考核评议。同时,利用事前审批、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的机会,通过发放资料、专业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卫生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
㈢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以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格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规范行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服务理念;在开展医疗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医院内橱窗、张贴画、电子触摸屏以及院报等资源,切实加强对就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争议,努力构建廉洁医院、和谐医院、法治医院。
各地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如有好的经验、建议,请及时报至我局办公室。
为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五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苏卫办〔2006〕76号)要求,从现在起,在我市卫生系统开展为期五年的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依法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为实现“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㈠总体要求:一是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法律制度,努力使卫生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四是大力开展医疗卫生工作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
㈡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习制度建设,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领导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大干部职工要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对社会开放的场所要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3、配合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宣传栏、课堂等进行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公共卫生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参与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五五”普法工作的全过程,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制定“五五”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对“法律六进”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指导和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及其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法制观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辟法制宣传专栏或专题,扩大卫生法制宣传的影响面和影响力,培养和提高行政相对人的依法经营理念、公共卫生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权能力。
㈡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落实法律专业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保证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考核评议。同时,利用事前审批、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的机会,通过发放资料、专业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卫生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
㈢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以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格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规范行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服务理念;在开展医疗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医院内橱窗、张贴画、电子触摸屏以及院报等资源,切实加强对就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争议,努力构建廉洁医院、和谐医院、法治医院。
各地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如有好的经验、建议,请及时报至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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